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旗帜》杂志发表申长雨署名文章: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精神,聚精会神抓党建,压实责任强党建,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政治悟思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贯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抓实“第一要件”办理,修订印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的办法》,连续3年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年度落实举措。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牵头起草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规格办好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品牌创建评选,探索形成了一批党味浓、形式新、有特色、效果好的理论学习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抓基层建制度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有900余个基层党组织,1.5万多名党员,接近2.1万名干部职工,这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关键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大抓基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将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印发《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在专利审查部门开展优化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试点,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力、更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系列培训班等。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评选,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智能审查·青年先锋”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带头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决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注重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涵盖了机关党建的各方面,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建督查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抓作风严纪律 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努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在主题教育期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运用好“四下基层”“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方法,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54项,推出165项“办实事解民忧”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修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持续推进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评价、试点示范、挂牌评奖和论坛展会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转作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想行动自觉。持续系统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权力寻租。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政策制定、案源分配、审查审理、复审无效、检查考核、示范创建、国企经营等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严密盯防、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充满热情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考核促落实 持续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连续3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建督查,编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一本通》,制定年度督查项目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自查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群众测评,真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加以研究改进。深度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推动互学互鉴,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两优一先”评选、“四强”党支部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荐等挂钩,更加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责任清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牵引,以制定责任清单为抓手,形成“强化责任意识、实化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考核责任成效”闭环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责部门责任,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和专项工作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进度,强化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长雨指出,双方召开此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努力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陶凯元高度评价双方近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破解难题,巩固用好会商成果,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会议围绕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民行交叉”程序协同、加快信息化系统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申长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广东调研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听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申长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各类企业发展活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交流,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指导,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成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奋力把广东打造成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高地。 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视源、立白、奥飞、OPPO、奥凯、本田、百事、宝洁、巴斯夫、京信通信等多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发言。 在粤期间,申长雨一行还赴小鹏汇天、日立电梯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浙江举办
为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举办重点省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浙江省副省长张雁云,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出席。 活动现场举行了存量专利盘活座谈会及浙江省工作成果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要准确把握盘点和盘活、进度与质量、存量和增量、前沿研究与现实应用的辩证关系,抓重点、抓协同、抓质量、抓典型、抓效果,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九省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在浙期间,卢鹏起还调研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作了总结,对做好今年政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政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加强全系统政务能力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新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举行
3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大会并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出席大会并致辞。 王伟中表示,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广东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聚焦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技术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5周年,广东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申长雨表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同粤港澳三地一道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聚集、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支持粤港澳三地与WIPO深度合作,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 邓鸿森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强劲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湾区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先行探索。WIPO期待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赋能创新创造,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涛,广州市市长孙志洋,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WIPO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各地市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大会。(记者 薛佩雯)
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举行会谈
3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来华访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 申长雨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WIPO的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多边事务,保持与WIPO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面向未来,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WIPO在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期待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为促进全球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邓鸿森高度评价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将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有利于更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WIPO愿与中方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信托基金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项目,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做好中国加入PCT体系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等达成共识。 邓鸿森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薛佩雯)
局领导在京会见艾伯维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
3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在京会见艾伯维全球高级副总裁约翰娜·科尔宾一行。 卢鹏起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倾听在华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尔宾表示,艾伯维公司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感谢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希望就相关议题继续加强交流。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旗帜》杂志发表申长雨署名文章: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精神,聚精会神抓党建,压实责任强党建,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政治悟思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贯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抓实“第一要件”办理,修订印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的办法》,连续3年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年度落实举措。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牵头起草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规格办好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品牌创建评选,探索形成了一批党味浓、形式新、有特色、效果好的理论学习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抓基层建制度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有900余个基层党组织,1.5万多名党员,接近2.1万名干部职工,这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关键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大抓基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将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印发《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在专利审查部门开展优化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试点,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力、更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系列培训班等。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评选,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智能审查·青年先锋”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带头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决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注重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涵盖了机关党建的各方面,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建督查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抓作风严纪律 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努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在主题教育期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运用好“四下基层”“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方法,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54项,推出165项“办实事解民忧”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修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持续推进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评价、试点示范、挂牌评奖和论坛展会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转作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想行动自觉。持续系统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权力寻租。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政策制定、案源分配、审查审理、复审无效、检查考核、示范创建、国企经营等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严密盯防、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充满热情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考核促落实 持续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连续3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建督查,编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一本通》,制定年度督查项目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自查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群众测评,真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加以研究改进。深度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推动互学互鉴,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两优一先”评选、“四强”党支部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荐等挂钩,更加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责任清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牵引,以制定责任清单为抓手,形成“强化责任意识、实化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考核责任成效”闭环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责部门责任,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和专项工作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进度,强化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长雨指出,双方召开此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努力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陶凯元高度评价双方近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破解难题,巩固用好会商成果,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会议围绕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民行交叉”程序协同、加快信息化系统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申长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广东调研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听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申长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各类企业发展活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交流,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指导,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成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奋力把广东打造成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高地。 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视源、立白、奥飞、OPPO、奥凯、本田、百事、宝洁、巴斯夫、京信通信等多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发言。 在粤期间,申长雨一行还赴小鹏汇天、日立电梯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浙江举办
为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举办重点省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浙江省副省长张雁云,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出席。 活动现场举行了存量专利盘活座谈会及浙江省工作成果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要准确把握盘点和盘活、进度与质量、存量和增量、前沿研究与现实应用的辩证关系,抓重点、抓协同、抓质量、抓典型、抓效果,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九省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在浙期间,卢鹏起还调研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作了总结,对做好今年政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政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加强全系统政务能力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新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举行
3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大会并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出席大会并致辞。 王伟中表示,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广东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聚焦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技术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5周年,广东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申长雨表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同粤港澳三地一道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聚集、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支持粤港澳三地与WIPO深度合作,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 邓鸿森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强劲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湾区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先行探索。WIPO期待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赋能创新创造,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涛,广州市市长孙志洋,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WIPO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各地市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大会。(记者 薛佩雯)
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举行会谈
3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来华访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 申长雨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WIPO的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多边事务,保持与WIPO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面向未来,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WIPO在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期待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为促进全球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邓鸿森高度评价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将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有利于更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WIPO愿与中方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信托基金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项目,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做好中国加入PCT体系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等达成共识。 邓鸿森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薛佩雯)
局领导在京会见艾伯维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
3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在京会见艾伯维全球高级副总裁约翰娜·科尔宾一行。 卢鹏起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倾听在华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尔宾表示,艾伯维公司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感谢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希望就相关议题继续加强交流。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旗帜》杂志发表申长雨署名文章: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精神,聚精会神抓党建,压实责任强党建,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政治悟思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贯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抓实“第一要件”办理,修订印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的办法》,连续3年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年度落实举措。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牵头起草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规格办好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品牌创建评选,探索形成了一批党味浓、形式新、有特色、效果好的理论学习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抓基层建制度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有900余个基层党组织,1.5万多名党员,接近2.1万名干部职工,这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关键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大抓基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将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印发《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在专利审查部门开展优化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试点,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力、更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系列培训班等。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评选,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智能审查·青年先锋”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带头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决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注重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涵盖了机关党建的各方面,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建督查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抓作风严纪律 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努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在主题教育期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运用好“四下基层”“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方法,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54项,推出165项“办实事解民忧”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修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持续推进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评价、试点示范、挂牌评奖和论坛展会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转作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想行动自觉。持续系统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权力寻租。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政策制定、案源分配、审查审理、复审无效、检查考核、示范创建、国企经营等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严密盯防、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充满热情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考核促落实 持续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连续3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建督查,编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一本通》,制定年度督查项目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自查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群众测评,真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加以研究改进。深度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推动互学互鉴,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两优一先”评选、“四强”党支部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荐等挂钩,更加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责任清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牵引,以制定责任清单为抓手,形成“强化责任意识、实化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考核责任成效”闭环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责部门责任,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和专项工作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进度,强化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长雨指出,双方召开此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努力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陶凯元高度评价双方近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破解难题,巩固用好会商成果,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会议围绕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民行交叉”程序协同、加快信息化系统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申长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广东调研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听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申长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各类企业发展活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交流,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指导,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成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奋力把广东打造成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高地。 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视源、立白、奥飞、OPPO、奥凯、本田、百事、宝洁、巴斯夫、京信通信等多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发言。 在粤期间,申长雨一行还赴小鹏汇天、日立电梯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浙江举办
为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举办重点省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浙江省副省长张雁云,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出席。 活动现场举行了存量专利盘活座谈会及浙江省工作成果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要准确把握盘点和盘活、进度与质量、存量和增量、前沿研究与现实应用的辩证关系,抓重点、抓协同、抓质量、抓典型、抓效果,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九省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在浙期间,卢鹏起还调研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作了总结,对做好今年政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政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加强全系统政务能力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新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举行
3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大会并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出席大会并致辞。 王伟中表示,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广东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聚焦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技术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5周年,广东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申长雨表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同粤港澳三地一道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聚集、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支持粤港澳三地与WIPO深度合作,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 邓鸿森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强劲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湾区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先行探索。WIPO期待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赋能创新创造,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涛,广州市市长孙志洋,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WIPO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各地市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大会。(记者 薛佩雯)
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举行会谈
3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来华访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 申长雨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WIPO的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多边事务,保持与WIPO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面向未来,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WIPO在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期待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为促进全球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邓鸿森高度评价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将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有利于更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WIPO愿与中方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信托基金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项目,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做好中国加入PCT体系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等达成共识。 邓鸿森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薛佩雯)
局领导在京会见艾伯维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
3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在京会见艾伯维全球高级副总裁约翰娜·科尔宾一行。 卢鹏起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倾听在华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尔宾表示,艾伯维公司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感谢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希望就相关议题继续加强交流。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旗帜》杂志发表申长雨署名文章: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精神,聚精会神抓党建,压实责任强党建,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政治悟思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贯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抓实“第一要件”办理,修订印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的办法》,连续3年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年度落实举措。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牵头起草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规格办好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品牌创建评选,探索形成了一批党味浓、形式新、有特色、效果好的理论学习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抓基层建制度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有900余个基层党组织,1.5万多名党员,接近2.1万名干部职工,这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关键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大抓基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将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印发《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在专利审查部门开展优化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试点,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力、更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系列培训班等。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评选,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智能审查·青年先锋”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带头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决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注重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涵盖了机关党建的各方面,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建督查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抓作风严纪律 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努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在主题教育期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运用好“四下基层”“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方法,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54项,推出165项“办实事解民忧”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修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持续推进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评价、试点示范、挂牌评奖和论坛展会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转作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想行动自觉。持续系统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权力寻租。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政策制定、案源分配、审查审理、复审无效、检查考核、示范创建、国企经营等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严密盯防、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充满热情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考核促落实 持续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连续3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建督查,编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一本通》,制定年度督查项目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自查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群众测评,真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加以研究改进。深度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推动互学互鉴,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两优一先”评选、“四强”党支部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荐等挂钩,更加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责任清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牵引,以制定责任清单为抓手,形成“强化责任意识、实化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考核责任成效”闭环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责部门责任,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和专项工作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进度,强化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长雨指出,双方召开此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努力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陶凯元高度评价双方近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破解难题,巩固用好会商成果,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会议围绕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民行交叉”程序协同、加快信息化系统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申长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广东调研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听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申长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各类企业发展活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交流,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指导,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成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奋力把广东打造成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高地。 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视源、立白、奥飞、OPPO、奥凯、本田、百事、宝洁、巴斯夫、京信通信等多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发言。 在粤期间,申长雨一行还赴小鹏汇天、日立电梯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浙江举办
为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举办重点省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浙江省副省长张雁云,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出席。 活动现场举行了存量专利盘活座谈会及浙江省工作成果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要准确把握盘点和盘活、进度与质量、存量和增量、前沿研究与现实应用的辩证关系,抓重点、抓协同、抓质量、抓典型、抓效果,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九省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在浙期间,卢鹏起还调研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作了总结,对做好今年政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政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加强全系统政务能力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新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举行
3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大会并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出席大会并致辞。 王伟中表示,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广东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聚焦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技术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5周年,广东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申长雨表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同粤港澳三地一道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聚集、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支持粤港澳三地与WIPO深度合作,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 邓鸿森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强劲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湾区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先行探索。WIPO期待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赋能创新创造,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涛,广州市市长孙志洋,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WIPO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各地市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大会。(记者 薛佩雯)
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举行会谈
3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来华访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 申长雨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WIPO的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多边事务,保持与WIPO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面向未来,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WIPO在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期待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为促进全球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邓鸿森高度评价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将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有利于更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WIPO愿与中方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信托基金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项目,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做好中国加入PCT体系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等达成共识。 邓鸿森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薛佩雯)
局领导在京会见艾伯维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
3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在京会见艾伯维全球高级副总裁约翰娜·科尔宾一行。 卢鹏起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倾听在华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尔宾表示,艾伯维公司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感谢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希望就相关议题继续加强交流。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旗帜》杂志发表申长雨署名文章: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扎实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 加快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 申长雨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强调,各部门党组(党委)要加强对本单位党的建设的领导,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国家机关部门党组(党委)落实机关党建主体责任座谈交流会精神,聚精会神抓党建,压实责任强党建,为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坚强政治保证。 强政治悟思想 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中央和国家机关离党中央最近、服务党中央最直接,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始终把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作为最高政治原则,贯彻到管党治党全部工作之中,贯彻到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全过程、各方面。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政治机关定位,坚定走好践行“两个维护”第一方阵,推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在知识产权领域落地生根、开花结果。抓实“第一要件”办理,修订印发《加强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督查落实的办法》,连续3年制定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十九届中央政治局第二十五次集体学习时重要讲话精神年度落实举措。抓好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扎实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落实,牵头起草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推动完成《专利法实施细则》修改,高标准推进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规格办好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活动,积极服务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大局,为中国式现代化建设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深化党的创新理论武装。思想统一是政治统一、行动统一的基础,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全党是党的思想建设的根本任务。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开展主题教育,坚持不懈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最新成果凝心铸魂,不断夯实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思想根基。发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领学促学作用,在全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百千万”工程和青年理论学习提升工程,实现理论学习全覆盖。开展理论学习品牌创建评选,探索形成了一批党味浓、形式新、有特色、效果好的理论学习品牌。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建立健全以学铸魂、以学增智、以学正风、以学促干的长效机制,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坚定理想、锤炼党性和指导实践、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 抓基层建制度 树立大抓基层的鲜明导向。党的基层组织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经过多年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已有900余个基层党组织,1.5万多名党员,接近2.1万名干部职工,这是建设知识产权强国的力量所在、优势所在、关键所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大抓基层,结合工作实际推动党建与业务深度融合,着力将组织优势进一步转化为高质量发展优势。印发《深入推动基层党组织建设质量提升工作计划》,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深入推进“四强”党支部创建,基层党组织政治功能和组织功能持续增强。在专利审查部门开展优化专职副书记工作机制试点,使基层党建工作开展更有力、更有效。落实党员教育培训计划,举办党员教育培训班、党务干部示范培训班、中国共产党人精神谱系系列培训班等。开展专利审查提质增效金质奖章、银质奖章评选,引导青年党员积极参与“智能审查·青年先锋”等活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更加充分。 注重建章立制确保常态长效。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长远之策、根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带头深化党章党规党纪学习,坚决执行党内各项法规制度。注重总结党建工作经验,持续加强建章立制,制定修订党组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的实施办法、贯彻落实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实施办法、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清单、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分类指导的意见、加强直属事业单位党的建设的意见、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实施办法等一系列制度规定,涵盖了机关党建的各方面,并将制度执行情况列入党建督查清单和述职评议考核内容,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自觉尊崇制度、严格执行制度、坚决维护制度,全面提升机关党建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抓作风严纪律 纠树并举加强作风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树牢造福人民的政绩观,切实走好新时代群众路线,把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为党尽责、为民服务上,努力让创新成果更多惠及全体人民。在主题教育期间,大兴调查研究之风,运用好“四下基层”“四不两直”“解剖麻雀”等方法,形成调研成果转化清单54项,推出165项“办实事解民忧”具体举措,着力解决好人民群众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编制《知识产权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深入推进“减证便民”“一窗通办”“一网通办”,在知识产权领域推动“高效办成一件事”。修订党组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施办法,出台配套制度,持续深化纠治“四风”。加大为基层减负力度,持续推进精文减会,清理规范各类考核评价、试点示范、挂牌评奖和论坛展会活动,加强专利商标代理行业监管,以党风带政风、促行风、转作风。 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纪律是管党治党的“戒尺”,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持党性党风党纪一起抓,以学习贯彻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契机,推进纪律教育常态化,加强案例警示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学纪、知纪、明纪、守纪,使铁的纪律真正转化为党员干部的日常行为习惯和思想行动自觉。持续系统深入推进“以审谋私、审代勾连”专项整治和商标领域教育治理,从制度上堵塞漏洞,规范业务流程,防范权力寻租。加快建设有知识产权领域特点的廉洁文化,坚决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针对政策制定、案源分配、审查审理、复审无效、检查考核、示范创建、国企经营等权力事项和关键环节,严密盯防、严肃查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准确运用“四种形态”,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让各级领导干部轻装上阵干事业,充满热情谋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抓考核促落实 持续完善述职评议考核。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连续3年开展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评价暨基层党组织书记抓党建述职评议考核,督促推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扎实做好党建督查,编制《党建督查指导工作一本通》,制定年度督查项目清单和基层党组织自查清单,深入开展谈心谈话、群众测评,真实掌握基层党组织党建工作开展情况及成效,及时了解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困难并加以研究改进。深度挖掘基层党建工作新鲜经验做法,做好总结提炼,推动互学互鉴,促进党建工作质量提升。完善考核机制,加强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年度考核、“两优一先”评选、“四强”党支部评定和模范机关创建推荐等挂钩,更加充分发挥“指挥棒”作用,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狠抓责任清单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坚决推动机关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以责任制这个“牛鼻子”为牵引,以制定责任清单为抓手,形成“强化责任意识、实化责任内容、推动责任落实、考核责任成效”闭环工作机制。党组班子成员、各级党组织及各部门单位领导班子成员坚持以上率下,党组织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压实机关党委、机关纪委专责部门责任,加强党务和纪检干部队伍建设。对标对表党中央决策部署,细化实化责任清单,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战略部署、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全面提高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质量行动方案(2024—2026年)》等重点和专项工作逐一建立责任清单,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时限进度,强化抓落实、重实效的工作导向,确保各项重点工作高质高效完成,全面推动机关党建高质量发展。
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举行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
3月2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最高人民法院召开推进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陶凯元出席会议并讲话。 申长雨指出,双方召开此次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座谈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论述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实际行动。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进一步加强工作协同,努力在联合出台政策文件、加强行政与司法保护衔接等方面取得更多成果,推动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水平不断提升,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有力服务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建设。 陶凯元高度评价双方近年来在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方面所取得的显著成绩。希望双方在更广范围、更深层次凝聚共识、汇聚合力、破解难题,巩固用好会商成果,健全和完善联络机制,共同推进更高水平的知识产权保护,为推动新质生产力发展、推进中国式现代化提供有力支撑和服务。 会议围绕进一步健全行政保护与司法保护衔接机制,加强常态化工作联络机制、完善干部交流机制、推动“民行交叉”程序协同、加快信息化系统对接等问题进行了交流。 会议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胡文辉主持,最高人民法院、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负责同志,以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申长雨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
3月25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在广东调研并主持召开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知识产权工作座谈会,面对面了解企业实际需求,听取对知识产权工作的意见建议。 申长雨指出,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发展。国家知识产权局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坚持“两个毫不动摇”,切实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持续营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激发各类企业发展活力。下一步将继续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培育更多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进一步加强与企业的对话交流,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常态化沟通机制,加强维权援助指导,更好助力企业发展。 广东省政协副主席王学成主持座谈会。他表示,广东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引导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增强知识产权核心竞争力,奋力把广东打造成知识产权创新发展高地。 会上,广东省知识产权局,视源、立白、奥飞、OPPO、奥凯、本田、百事、宝洁、巴斯夫、京信通信等多家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代表发言。 在粤期间,申长雨一行还赴小鹏汇天、日立电梯公司进行了实地调研。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广东省有关部门单位负责同志参加上述活动。
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在浙江举办
为加快推进存量专利盘活工作,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在浙江举办重点省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现场推进活动,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卢鹏起,浙江省副省长张雁云,浙江大学校长杜江峰出席。 活动现场举行了存量专利盘活座谈会及浙江省工作成果交流。与会人员认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是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的首要任务,要准确把握盘点和盘活、进度与质量、存量和增量、前沿研究与现实应用的辩证关系,抓重点、抓协同、抓质量、抓典型、抓效果,盘活存量,做优增量,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产业化。 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山东、湖北、广东、四川、陕西九省市知识产权局和高校有关同志参加活动。 在浙期间,卢鹏起还调研了浙江大学、浙江工业大学。
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
3月28日,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会议在京召开。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出席会议并讲话。 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办公厅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全国党委和政府秘书长会议精神,对2023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作了总结,对做好今年政务工作作出部署。 会议充分肯定一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政务工作成绩。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深刻把握知识产权政务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认真落实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要求,加强全系统政务能力建设,努力推动知识产权政务工作再上新台阶。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湖南、新疆知识产权局相关负责人作交流发言。国家知识产权局有关部门及地方知识产权局代表参加会议。
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举行
3月26日,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在广州举行。广东省省长王伟中,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出席大会并讲话。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出席大会并致辞。 王伟中表示,广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决策部署,推动知识产权强国先行示范省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当前,广东正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按照省委“1310”具体部署,围绕做实粤港澳大湾区“一点两地”的全新定位,聚焦制造业当家、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加强关键技术核心领域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全力推动知识产权产业化和价值实现,加快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今年是《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公布5周年,广东将进一步深化粤港澳知识产权合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保护国际化法治化水平,共同把粤港澳大湾区打造成为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动力源。 申长雨表示,举办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大会,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粤港澳大湾区建设和知识产权工作重要指示精神、因地制宜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具体行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将一如既往地支持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工作开展,同粤港澳三地一道深入探索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积极推进粤港澳大湾区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标准保护,促进各类创新要素高效聚集、加速转化,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新动能;支持粤港澳三地与WIPO深度合作,塑造更高水平的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助力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为推进国际一流湾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的有力支撑。 邓鸿森在致辞中表示,在全球科技革命和数字经济发展日益强劲的时代背景下,粤港澳大湾区成为全球经济增长的重要引擎之一。这离不开中国政府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以及大湾区在创新合作、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等方面的先行探索。WIPO期待与中方建立更加紧密的合作伙伴关系,充分利用知识产权制度赋能创新创造,推动全球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广东省副省长林涛,广州市市长孙志洋,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出席大会。WIPO相关部门负责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粤港澳三地有关部门负责人,广东省各地市负责人,以及部分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和金融机构代表等参加大会。(记者 薛佩雯)
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总干事邓鸿森举行会谈
3月25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同来华访问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总干事邓鸿森举行双边会谈。 申长雨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高度重视与WIPO的合作,认真落实习近平主席致中国与WIPO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贺信精神,积极参与WIPO框架下的知识产权多边事务,保持与WIPO的密切沟通与合作,取得诸多务实成果。面向未来,中方将一如既往地支持WIPO在落实联合国可持续发展议程方面所开展的工作,期待双方在“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专利合作条约》(PCT)等领域继续深化合作,为促进全球创新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邓鸿森高度评价中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事务中发挥的建设性作用和在知识产权领域取得的新进展新成就。他表示,中国政府将新质生产力作为推动未来发展的关键动力,有利于更好激励知识产权创造,实现创新驱动发展。WIPO愿与中方不断加强交流与合作,依托中国信托基金开展更多卓有成效的项目,构建更加开放、包容的全球知识产权生态系统。 双方还就其他共同关心的议题深入交换了意见,并就做好中国加入PCT体系三十周年纪念活动等达成共识。 邓鸿森一行还参观了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广东中心。WIPO副总干事王彬颖参加上述活动。(记者 薛佩雯)
局领导在京会见艾伯维公司全球高级副总裁
3月12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卢鹏起在京会见艾伯维全球高级副总裁约翰娜·科尔宾一行。 卢鹏起表示,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始终秉持积极开放的态度,倾听在华外资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了解企业知识产权保护诉求,坚持对内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努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 科尔宾表示,艾伯维公司高度重视中国市场,感谢近年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加强药品知识产权保护方面所做的大量工作,希望就相关议题继续加强交流。 局相关部门人员参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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