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徐鹏航 刘祯)
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创佳绩:九江、赣州证券化产品利率刷新低,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传捷报:九江市首单含数据资产的数字经济专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和赣州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ABS发行成功,两地产品优先级票面利率均低至2.1%,创下全省同类产品利率新低,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九江市推出的“国金资管-九江市知识产权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开创“知识产权主导+数据资产赋能”新范式,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融资“零突破”。该项目总储架规模5亿元,首期发行1.25亿元,精准覆盖四地12家科创企业,有效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赣州市发行的“江西赣州赋能产业链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全省首单全流程市场化运作的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 ABS,具备两大创新突破: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45件优质专利为底层资产;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用增级”模式,实现100%市场化销售。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激活创新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江西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刘超
多元纠纷调解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15个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等多个领域,覆盖行政裁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跨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展示了我省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创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深化纠纷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夯实纠纷化解基础。联合法院、司法厅等部门,通过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广“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方式,构建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体系,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强化跨区域跨场景协作,拓展调解覆盖维度。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调解合作,有效应对了如景德镇瓷器、南康家具等特色产品在外省遭遇的侵权纠纷;加强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如在展会设立维权工作站实现了纠纷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调解模式,提升精准化解能力。针对重点产业和特定领域,探索并实践了多种精准有效的纠纷调解模式。特别是在陶瓷产业,指导景德镇市建立了“司法+行政+协会+企业”联动模式,并落地了省内首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高效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11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04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10件。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紧密衔接,加强重点产业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 江西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序号 报送单位 经验做法名称 案例名称 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阵地+精准施策+成果转化”三维调解模式 某板鸭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前瞻赋能”三维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 某科技公司与某经营部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系列案 3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双轨并行机制 蔡某与某连锁餐厅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4 景德镇知识产权局、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赋强公证”全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线上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5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6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专业赋能、分层过滤”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某科技公司与66个"小商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7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构建多维协同治理体系 建强专业调解矩阵并延伸基层服务触角 某卫厨公司与某五金店等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服务、协同共治、溯源赋能”思路 “多方协作+多点发力”模式 某著作权协会与某娱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调解案 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 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跨区域协作、多元调解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陈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0 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机制、队伍、模式三维度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刘某与赣州某家具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1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 某医药公司与某网店经营者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2 弋阳县公证处 “线上+线下”跨平台取证 方案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3 玉山县公证处 “预防-保全-维权”一体化服务闭环 某家具公司与某线上平台家具商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4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诉即调+专业审判+精准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全链条、“协同共治、调解先行、多元解纷、专业审判、精准服务”五大路径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投资发展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调解案 15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市监+文广”三位一体全链条知识产权解纷机制 某卫厨公司与某卫浴店等五名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稿源: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江西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协同,12月31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7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知识产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草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讨,提出了补充和修改建议,为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五五”期间,江西省将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知识产权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主线,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绿色引领、转化顺畅、保护有力、治理高效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使知识产权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发展的关键资源。 稿源: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吴俊敏
关于启用国际专利分类(2026.01版)的通知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与IPC(2025.01版)相比,新版IPC共修订分类号1615个,其中新增分类号517个,删除分类号206个。 为方便新版IPC的学习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译制了IPC(2026.01版)相关资料,包括IPC分类表、分类定义及新旧版本对照表等,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获取。 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6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功能,有效破解“内卷式”竞争,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应对,营造全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服务制造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政策引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坚持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光伏企业创新能动性和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加快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坚持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健全衔接顺畅的保护格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加强企业专利布局指导,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和培育。强化光伏产业有关专项中的知识产权布局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二)提高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审查模式,助力光伏企业提升专利申请布局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因地制宜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建立从光伏上游原材料制备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通报机制。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面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等信息,定期发布光伏知识产权发展及风险预警报告。 (四)强化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依法依规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体系建设,加大对光伏领域行政裁决办案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高效协调,加快相关案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 (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关管理等部门,有效规制光伏领域知识产权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以及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六)强化招投标中的侵权规制。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七)引导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光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有条件的仲裁组织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仲裁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布光伏行业尊重知识产权的自律倡议。 (八)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光伏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利益平衡、开放性、无歧视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好物年货季 地标产品添年味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江西省品牌农业发展与城乡融合消费政策要求,12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亮相南昌万寿宫“江西有好物年货季暨‘带老字号回家过年’”活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致辞。 谭文英指出,地理标志是赣鄱特色的重要体现,也是促农增收、惠及民生的重要载体,并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地理标志在专用标志推广、示范区建设、国际互认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谭文英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消费渠道、守护消费安全、推动品牌创新,让更多江西好物走进百姓生活,温暖千家万户的年味,助力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现场围绕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打造了全方位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红灯笼、中国结等新年装饰点缀其间,让市民在选购好物的同时,感受浓郁的乡土年味与文化底蕴。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作为本次活动的核心展区之一,紧扣地标产品亮点精彩呈现,以特色地标风味激活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展区内设置品牌介绍墙与产品展示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步开展试吃品鉴、技艺演示等互动活动,让市民直观感受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优势与地域文化底蕴,现场咨询采购氛围热烈。活动不仅为地理标志产品搭建了产销精准对接的优质平台,拓宽了市场推广渠道,更借助年货消费热潮,强化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 下一步,江西省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与运用力度,挖掘更多赣鄱特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旅消费、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为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擦亮江西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 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员:姚勇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本次决赛分企业组与高校院所组同步开展,为保障评审专业公正,每组配备7名涵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围绕技术先进性与不可替代性、专利培育与布局质量、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团队实力及执行保障五大维度开展综合评议。赛前,执委会专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并签订评审承诺书,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第二届“长高赛”自9月启动以来,共征集到1410个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转化潜力大、专利布局优的特点。本次决赛,共评出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50项,大赛颁奖仪式将于2026年1月举行。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长高赛”为纽带,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吸引更多创新人才与优质项目落户,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通讯员:王玉虎、孙默涵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邀赴抚授课,助力医药产业专利转化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思想,助力地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邀参加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2025年抚州市医药产业专利转化对接研讨会,并在会上就专利转化运用中的专利权质押及许可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参会者包含医药产业企业代表、省内外高校专家、抚州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代表共计80余名。 培训环节,中心业务骨干紧扣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专利权质押、专利实施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开放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及实务的要点难点,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培训内容贴合需求、务实管用,获得参训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授课活动,既是助力我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务实举措,更是中心公共服务专业能力与主动担当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终为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与“企校地”的协同联动,靶向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切实把服务成效转化为促进专利高效转化运用的动力,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筑牢专利转化运用的坚实支撑。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许艳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徐鹏航 刘祯)
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创佳绩:九江、赣州证券化产品利率刷新低,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传捷报:九江市首单含数据资产的数字经济专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和赣州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ABS发行成功,两地产品优先级票面利率均低至2.1%,创下全省同类产品利率新低,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九江市推出的“国金资管-九江市知识产权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开创“知识产权主导+数据资产赋能”新范式,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融资“零突破”。该项目总储架规模5亿元,首期发行1.25亿元,精准覆盖四地12家科创企业,有效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赣州市发行的“江西赣州赋能产业链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全省首单全流程市场化运作的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 ABS,具备两大创新突破: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45件优质专利为底层资产;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用增级”模式,实现100%市场化销售。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激活创新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江西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刘超
多元纠纷调解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15个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等多个领域,覆盖行政裁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跨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展示了我省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创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深化纠纷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夯实纠纷化解基础。联合法院、司法厅等部门,通过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广“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方式,构建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体系,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强化跨区域跨场景协作,拓展调解覆盖维度。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调解合作,有效应对了如景德镇瓷器、南康家具等特色产品在外省遭遇的侵权纠纷;加强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如在展会设立维权工作站实现了纠纷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调解模式,提升精准化解能力。针对重点产业和特定领域,探索并实践了多种精准有效的纠纷调解模式。特别是在陶瓷产业,指导景德镇市建立了“司法+行政+协会+企业”联动模式,并落地了省内首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高效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11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04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10件。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紧密衔接,加强重点产业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 江西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序号 报送单位 经验做法名称 案例名称 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阵地+精准施策+成果转化”三维调解模式 某板鸭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前瞻赋能”三维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 某科技公司与某经营部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系列案 3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双轨并行机制 蔡某与某连锁餐厅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4 景德镇知识产权局、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赋强公证”全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线上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5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6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专业赋能、分层过滤”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某科技公司与66个"小商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7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构建多维协同治理体系 建强专业调解矩阵并延伸基层服务触角 某卫厨公司与某五金店等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服务、协同共治、溯源赋能”思路 “多方协作+多点发力”模式 某著作权协会与某娱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调解案 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 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跨区域协作、多元调解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陈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0 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机制、队伍、模式三维度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刘某与赣州某家具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1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 某医药公司与某网店经营者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2 弋阳县公证处 “线上+线下”跨平台取证 方案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3 玉山县公证处 “预防-保全-维权”一体化服务闭环 某家具公司与某线上平台家具商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4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诉即调+专业审判+精准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全链条、“协同共治、调解先行、多元解纷、专业审判、精准服务”五大路径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投资发展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调解案 15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市监+文广”三位一体全链条知识产权解纷机制 某卫厨公司与某卫浴店等五名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稿源: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江西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协同,12月31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7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知识产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草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讨,提出了补充和修改建议,为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五五”期间,江西省将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知识产权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主线,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绿色引领、转化顺畅、保护有力、治理高效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使知识产权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发展的关键资源。 稿源: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吴俊敏
关于启用国际专利分类(2026.01版)的通知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与IPC(2025.01版)相比,新版IPC共修订分类号1615个,其中新增分类号517个,删除分类号206个。 为方便新版IPC的学习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译制了IPC(2026.01版)相关资料,包括IPC分类表、分类定义及新旧版本对照表等,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获取。 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6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功能,有效破解“内卷式”竞争,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应对,营造全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服务制造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政策引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坚持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光伏企业创新能动性和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加快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坚持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健全衔接顺畅的保护格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加强企业专利布局指导,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和培育。强化光伏产业有关专项中的知识产权布局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二)提高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审查模式,助力光伏企业提升专利申请布局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因地制宜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建立从光伏上游原材料制备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通报机制。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面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等信息,定期发布光伏知识产权发展及风险预警报告。 (四)强化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依法依规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体系建设,加大对光伏领域行政裁决办案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高效协调,加快相关案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 (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关管理等部门,有效规制光伏领域知识产权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以及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六)强化招投标中的侵权规制。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七)引导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光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有条件的仲裁组织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仲裁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布光伏行业尊重知识产权的自律倡议。 (八)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光伏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利益平衡、开放性、无歧视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好物年货季 地标产品添年味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江西省品牌农业发展与城乡融合消费政策要求,12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亮相南昌万寿宫“江西有好物年货季暨‘带老字号回家过年’”活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致辞。 谭文英指出,地理标志是赣鄱特色的重要体现,也是促农增收、惠及民生的重要载体,并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地理标志在专用标志推广、示范区建设、国际互认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谭文英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消费渠道、守护消费安全、推动品牌创新,让更多江西好物走进百姓生活,温暖千家万户的年味,助力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现场围绕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打造了全方位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红灯笼、中国结等新年装饰点缀其间,让市民在选购好物的同时,感受浓郁的乡土年味与文化底蕴。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作为本次活动的核心展区之一,紧扣地标产品亮点精彩呈现,以特色地标风味激活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展区内设置品牌介绍墙与产品展示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步开展试吃品鉴、技艺演示等互动活动,让市民直观感受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优势与地域文化底蕴,现场咨询采购氛围热烈。活动不仅为地理标志产品搭建了产销精准对接的优质平台,拓宽了市场推广渠道,更借助年货消费热潮,强化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 下一步,江西省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与运用力度,挖掘更多赣鄱特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旅消费、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为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擦亮江西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 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员:姚勇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本次决赛分企业组与高校院所组同步开展,为保障评审专业公正,每组配备7名涵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围绕技术先进性与不可替代性、专利培育与布局质量、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团队实力及执行保障五大维度开展综合评议。赛前,执委会专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并签订评审承诺书,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第二届“长高赛”自9月启动以来,共征集到1410个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转化潜力大、专利布局优的特点。本次决赛,共评出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50项,大赛颁奖仪式将于2026年1月举行。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长高赛”为纽带,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吸引更多创新人才与优质项目落户,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通讯员:王玉虎、孙默涵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邀赴抚授课,助力医药产业专利转化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思想,助力地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邀参加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2025年抚州市医药产业专利转化对接研讨会,并在会上就专利转化运用中的专利权质押及许可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参会者包含医药产业企业代表、省内外高校专家、抚州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代表共计80余名。 培训环节,中心业务骨干紧扣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专利权质押、专利实施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开放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及实务的要点难点,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培训内容贴合需求、务实管用,获得参训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授课活动,既是助力我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务实举措,更是中心公共服务专业能力与主动担当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终为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与“企校地”的协同联动,靶向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切实把服务成效转化为促进专利高效转化运用的动力,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筑牢专利转化运用的坚实支撑。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许艳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徐鹏航 刘祯)
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创佳绩:九江、赣州证券化产品利率刷新低,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传捷报:九江市首单含数据资产的数字经济专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和赣州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ABS发行成功,两地产品优先级票面利率均低至2.1%,创下全省同类产品利率新低,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九江市推出的“国金资管-九江市知识产权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开创“知识产权主导+数据资产赋能”新范式,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融资“零突破”。该项目总储架规模5亿元,首期发行1.25亿元,精准覆盖四地12家科创企业,有效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赣州市发行的“江西赣州赋能产业链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全省首单全流程市场化运作的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 ABS,具备两大创新突破: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45件优质专利为底层资产;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用增级”模式,实现100%市场化销售。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激活创新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江西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刘超
多元纠纷调解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15个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等多个领域,覆盖行政裁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跨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展示了我省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创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深化纠纷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夯实纠纷化解基础。联合法院、司法厅等部门,通过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广“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方式,构建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体系,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强化跨区域跨场景协作,拓展调解覆盖维度。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调解合作,有效应对了如景德镇瓷器、南康家具等特色产品在外省遭遇的侵权纠纷;加强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如在展会设立维权工作站实现了纠纷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调解模式,提升精准化解能力。针对重点产业和特定领域,探索并实践了多种精准有效的纠纷调解模式。特别是在陶瓷产业,指导景德镇市建立了“司法+行政+协会+企业”联动模式,并落地了省内首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高效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11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04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10件。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紧密衔接,加强重点产业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 江西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序号 报送单位 经验做法名称 案例名称 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阵地+精准施策+成果转化”三维调解模式 某板鸭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前瞻赋能”三维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 某科技公司与某经营部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系列案 3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双轨并行机制 蔡某与某连锁餐厅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4 景德镇知识产权局、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赋强公证”全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线上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5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6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专业赋能、分层过滤”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某科技公司与66个"小商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7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构建多维协同治理体系 建强专业调解矩阵并延伸基层服务触角 某卫厨公司与某五金店等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服务、协同共治、溯源赋能”思路 “多方协作+多点发力”模式 某著作权协会与某娱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调解案 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 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跨区域协作、多元调解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陈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0 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机制、队伍、模式三维度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刘某与赣州某家具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1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 某医药公司与某网店经营者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2 弋阳县公证处 “线上+线下”跨平台取证 方案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3 玉山县公证处 “预防-保全-维权”一体化服务闭环 某家具公司与某线上平台家具商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4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诉即调+专业审判+精准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全链条、“协同共治、调解先行、多元解纷、专业审判、精准服务”五大路径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投资发展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调解案 15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市监+文广”三位一体全链条知识产权解纷机制 某卫厨公司与某卫浴店等五名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稿源: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江西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协同,12月31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7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知识产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草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讨,提出了补充和修改建议,为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五五”期间,江西省将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知识产权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主线,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绿色引领、转化顺畅、保护有力、治理高效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使知识产权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发展的关键资源。 稿源: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吴俊敏
关于启用国际专利分类(2026.01版)的通知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与IPC(2025.01版)相比,新版IPC共修订分类号1615个,其中新增分类号517个,删除分类号206个。 为方便新版IPC的学习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译制了IPC(2026.01版)相关资料,包括IPC分类表、分类定义及新旧版本对照表等,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获取。 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6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功能,有效破解“内卷式”竞争,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应对,营造全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服务制造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政策引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坚持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光伏企业创新能动性和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加快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坚持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健全衔接顺畅的保护格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加强企业专利布局指导,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和培育。强化光伏产业有关专项中的知识产权布局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二)提高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审查模式,助力光伏企业提升专利申请布局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因地制宜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建立从光伏上游原材料制备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通报机制。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面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等信息,定期发布光伏知识产权发展及风险预警报告。 (四)强化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依法依规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体系建设,加大对光伏领域行政裁决办案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高效协调,加快相关案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 (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关管理等部门,有效规制光伏领域知识产权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以及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六)强化招投标中的侵权规制。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七)引导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光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有条件的仲裁组织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仲裁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布光伏行业尊重知识产权的自律倡议。 (八)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光伏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利益平衡、开放性、无歧视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好物年货季 地标产品添年味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江西省品牌农业发展与城乡融合消费政策要求,12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亮相南昌万寿宫“江西有好物年货季暨‘带老字号回家过年’”活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致辞。 谭文英指出,地理标志是赣鄱特色的重要体现,也是促农增收、惠及民生的重要载体,并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地理标志在专用标志推广、示范区建设、国际互认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谭文英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消费渠道、守护消费安全、推动品牌创新,让更多江西好物走进百姓生活,温暖千家万户的年味,助力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现场围绕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打造了全方位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红灯笼、中国结等新年装饰点缀其间,让市民在选购好物的同时,感受浓郁的乡土年味与文化底蕴。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作为本次活动的核心展区之一,紧扣地标产品亮点精彩呈现,以特色地标风味激活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展区内设置品牌介绍墙与产品展示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步开展试吃品鉴、技艺演示等互动活动,让市民直观感受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优势与地域文化底蕴,现场咨询采购氛围热烈。活动不仅为地理标志产品搭建了产销精准对接的优质平台,拓宽了市场推广渠道,更借助年货消费热潮,强化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 下一步,江西省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与运用力度,挖掘更多赣鄱特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旅消费、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为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擦亮江西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 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员:姚勇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本次决赛分企业组与高校院所组同步开展,为保障评审专业公正,每组配备7名涵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围绕技术先进性与不可替代性、专利培育与布局质量、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团队实力及执行保障五大维度开展综合评议。赛前,执委会专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并签订评审承诺书,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第二届“长高赛”自9月启动以来,共征集到1410个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转化潜力大、专利布局优的特点。本次决赛,共评出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50项,大赛颁奖仪式将于2026年1月举行。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长高赛”为纽带,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吸引更多创新人才与优质项目落户,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通讯员:王玉虎、孙默涵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邀赴抚授课,助力医药产业专利转化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思想,助力地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邀参加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2025年抚州市医药产业专利转化对接研讨会,并在会上就专利转化运用中的专利权质押及许可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参会者包含医药产业企业代表、省内外高校专家、抚州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代表共计80余名。 培训环节,中心业务骨干紧扣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专利权质押、专利实施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开放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及实务的要点难点,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培训内容贴合需求、务实管用,获得参训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授课活动,既是助力我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务实举措,更是中心公共服务专业能力与主动担当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终为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与“企校地”的协同联动,靶向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切实把服务成效转化为促进专利高效转化运用的动力,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筑牢专利转化运用的坚实支撑。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许艳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徐鹏航 刘祯)
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创佳绩:九江、赣州证券化产品利率刷新低,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传捷报:九江市首单含数据资产的数字经济专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和赣州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ABS发行成功,两地产品优先级票面利率均低至2.1%,创下全省同类产品利率新低,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九江市推出的“国金资管-九江市知识产权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开创“知识产权主导+数据资产赋能”新范式,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融资“零突破”。该项目总储架规模5亿元,首期发行1.25亿元,精准覆盖四地12家科创企业,有效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赣州市发行的“江西赣州赋能产业链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全省首单全流程市场化运作的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 ABS,具备两大创新突破: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45件优质专利为底层资产;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用增级”模式,实现100%市场化销售。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激活创新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江西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刘超
多元纠纷调解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15个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等多个领域,覆盖行政裁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跨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展示了我省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创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深化纠纷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夯实纠纷化解基础。联合法院、司法厅等部门,通过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广“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方式,构建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体系,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强化跨区域跨场景协作,拓展调解覆盖维度。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调解合作,有效应对了如景德镇瓷器、南康家具等特色产品在外省遭遇的侵权纠纷;加强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如在展会设立维权工作站实现了纠纷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调解模式,提升精准化解能力。针对重点产业和特定领域,探索并实践了多种精准有效的纠纷调解模式。特别是在陶瓷产业,指导景德镇市建立了“司法+行政+协会+企业”联动模式,并落地了省内首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高效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11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04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10件。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紧密衔接,加强重点产业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 江西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序号 报送单位 经验做法名称 案例名称 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阵地+精准施策+成果转化”三维调解模式 某板鸭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前瞻赋能”三维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 某科技公司与某经营部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系列案 3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双轨并行机制 蔡某与某连锁餐厅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4 景德镇知识产权局、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赋强公证”全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线上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5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6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专业赋能、分层过滤”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某科技公司与66个"小商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7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构建多维协同治理体系 建强专业调解矩阵并延伸基层服务触角 某卫厨公司与某五金店等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服务、协同共治、溯源赋能”思路 “多方协作+多点发力”模式 某著作权协会与某娱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调解案 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 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跨区域协作、多元调解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陈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0 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机制、队伍、模式三维度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刘某与赣州某家具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1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 某医药公司与某网店经营者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2 弋阳县公证处 “线上+线下”跨平台取证 方案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3 玉山县公证处 “预防-保全-维权”一体化服务闭环 某家具公司与某线上平台家具商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4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诉即调+专业审判+精准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全链条、“协同共治、调解先行、多元解纷、专业审判、精准服务”五大路径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投资发展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调解案 15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市监+文广”三位一体全链条知识产权解纷机制 某卫厨公司与某卫浴店等五名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稿源: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江西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协同,12月31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7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知识产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草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讨,提出了补充和修改建议,为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五五”期间,江西省将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知识产权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主线,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绿色引领、转化顺畅、保护有力、治理高效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使知识产权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发展的关键资源。 稿源: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吴俊敏
关于启用国际专利分类(2026.01版)的通知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与IPC(2025.01版)相比,新版IPC共修订分类号1615个,其中新增分类号517个,删除分类号206个。 为方便新版IPC的学习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译制了IPC(2026.01版)相关资料,包括IPC分类表、分类定义及新旧版本对照表等,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获取。 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6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功能,有效破解“内卷式”竞争,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应对,营造全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服务制造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政策引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坚持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光伏企业创新能动性和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加快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坚持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健全衔接顺畅的保护格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加强企业专利布局指导,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和培育。强化光伏产业有关专项中的知识产权布局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二)提高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审查模式,助力光伏企业提升专利申请布局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因地制宜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建立从光伏上游原材料制备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通报机制。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面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等信息,定期发布光伏知识产权发展及风险预警报告。 (四)强化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依法依规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体系建设,加大对光伏领域行政裁决办案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高效协调,加快相关案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 (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关管理等部门,有效规制光伏领域知识产权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以及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六)强化招投标中的侵权规制。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七)引导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光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有条件的仲裁组织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仲裁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布光伏行业尊重知识产权的自律倡议。 (八)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光伏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利益平衡、开放性、无歧视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好物年货季 地标产品添年味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江西省品牌农业发展与城乡融合消费政策要求,12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亮相南昌万寿宫“江西有好物年货季暨‘带老字号回家过年’”活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致辞。 谭文英指出,地理标志是赣鄱特色的重要体现,也是促农增收、惠及民生的重要载体,并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地理标志在专用标志推广、示范区建设、国际互认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谭文英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消费渠道、守护消费安全、推动品牌创新,让更多江西好物走进百姓生活,温暖千家万户的年味,助力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现场围绕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打造了全方位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红灯笼、中国结等新年装饰点缀其间,让市民在选购好物的同时,感受浓郁的乡土年味与文化底蕴。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作为本次活动的核心展区之一,紧扣地标产品亮点精彩呈现,以特色地标风味激活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展区内设置品牌介绍墙与产品展示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步开展试吃品鉴、技艺演示等互动活动,让市民直观感受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优势与地域文化底蕴,现场咨询采购氛围热烈。活动不仅为地理标志产品搭建了产销精准对接的优质平台,拓宽了市场推广渠道,更借助年货消费热潮,强化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 下一步,江西省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与运用力度,挖掘更多赣鄱特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旅消费、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为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擦亮江西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 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员:姚勇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本次决赛分企业组与高校院所组同步开展,为保障评审专业公正,每组配备7名涵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围绕技术先进性与不可替代性、专利培育与布局质量、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团队实力及执行保障五大维度开展综合评议。赛前,执委会专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并签订评审承诺书,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第二届“长高赛”自9月启动以来,共征集到1410个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转化潜力大、专利布局优的特点。本次决赛,共评出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50项,大赛颁奖仪式将于2026年1月举行。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长高赛”为纽带,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吸引更多创新人才与优质项目落户,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通讯员:王玉虎、孙默涵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邀赴抚授课,助力医药产业专利转化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思想,助力地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邀参加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2025年抚州市医药产业专利转化对接研讨会,并在会上就专利转化运用中的专利权质押及许可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参会者包含医药产业企业代表、省内外高校专家、抚州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代表共计80余名。 培训环节,中心业务骨干紧扣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专利权质押、专利实施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开放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及实务的要点难点,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培训内容贴合需求、务实管用,获得参训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授课活动,既是助力我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务实举措,更是中心公共服务专业能力与主动担当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终为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与“企校地”的协同联动,靶向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切实把服务成效转化为促进专利高效转化运用的动力,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筑牢专利转化运用的坚实支撑。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许艳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
商标法修订草案12月22日首次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修订草案共9章84条,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 从依法打击恶意抢注“冰墩墩”“谷爱凌”等商标,到“树上熟”“千禾0+”等带有欺骗性的注册商标被宣告无效,近年来,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持续打击行业乱象。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此次商标法修订坚持问题导向,聚焦商标领域突出问题,完善商标注册、管理和保护制度,并把实践中一些成熟的做法上升为法律。 在规范商标注册方面,修订草案增设专章将原来分散在各章的商标注册条件集中规定并予以完善。明确不以使用为目的、明显超出正常生产经营需要申请商标注册的,不予注册。明确加强驰名商标保护,将禁止在不相同、不相类似的商品上抢注他人已注册驰名商标,扩大至不区分注册与否均禁止抢注。 在强化商标管理方面,修订草案增加规定,明确以误导公众的方式使用注册商标的,由负责商标执法的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由国务院商标管理部门撤销其注册商标。此外,加强对商标代理机构、商标代理从业人员的规范。 在加强商标专用权保护方面,修订草案加强对商标侵权行为的查处,增加对商标侵权涉嫌犯罪的移送、协同办理规定。同时也明确恶意提起商标诉讼的,依法给予处罚,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徐鹏航 刘祯)
江西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创佳绩:九江、赣州证券化产品利率刷新低,破解科创企业融资难题
近日,江西省知识产权金融创新再传捷报:九江市首单含数据资产的数字经济专题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和赣州市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ABS发行成功,两地产品优先级票面利率均低至2.1%,创下全省同类产品利率新低,为全省知识产权金融工作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动力。 九江市推出的“国金资管-九江市知识产权1-3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第一期)”,开创“知识产权主导+数据资产赋能”新范式,实现数字经济领域无形资产融资“零突破”。该项目总储架规模5亿元,首期发行1.25亿元,精准覆盖四地12家科创企业,有效破解科创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赣州市发行的“江西赣州赋能产业链知识产权1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作为全省首单全流程市场化运作的电子信息产业知识产权 ABS,具备两大创新突破:8家专精特新企业的45件优质专利为底层资产;采用“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信用增级”模式,实现100%市场化销售。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工作,激活创新要素配置效能,推动更多科技型企业借力资本市场实现跨越式发展,为江西知识产权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金融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刘超
多元纠纷调解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 ——江西省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日前,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高级人民法院、省司法厅共同发布了15个知识产权多元纠纷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涉及专利、商标、著作等多个领域,覆盖行政裁决、调解协议司法确认、跨域协作等多种方式,展示了我省在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强化全链条保护方面的扎实工作和创新成果。 近年来,全省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决策部署,将深化纠纷调解作为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创新活力的重要抓手,推动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工作提质增效。一是完善多元调解机制,夯实纠纷化解基础。联合法院、司法厅等部门,通过征集典型经验和案例、推广“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等方式,构建了“法院+市场监管部门+专业调解组织”等多方参与的多元联动体系,为高效化解纠纷奠定了坚实的制度基础。二是强化跨区域跨场景协作,拓展调解覆盖维度。积极推动跨区域执法协作与调解合作,有效应对了如景德镇瓷器、南康家具等特色产品在外省遭遇的侵权纠纷;加强特定场景下的知识产权保护服务,如在展会设立维权工作站实现了纠纷的“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三是创新特色产业调解模式,提升精准化解能力。针对重点产业和特定领域,探索并实践了多种精准有效的纠纷调解模式。特别是在陶瓷产业,指导景德镇市建立了“司法+行政+协会+企业”联动模式,并落地了省内首份知识产权纠纷调解协议赋强公证,增强了调解的权威性和执行力。 2025年,全省知识产权系统共高效办理知识产权纠纷调解511件,办结专利侵权纠纷案件504件,依法作出行政裁决110件。下一步,省局将继续会同相关部门,持续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进一步推动调解工作与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等紧密衔接,加强重点产业和涉外知识产权保护中的调解服务供给,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和创新主体的获得感、满意度,为全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附 江西省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经验做法和案例 序号 报送单位 经验做法名称 案例名称 1 南昌市中级人民法院 “专业阵地+精准施策+成果转化”三维调解模式 某板鸭公司与某餐饮公司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2 九江市中级人民法院、九江市市场监管局 “纵向贯通、横向联动、前瞻赋能”三维知识产权多元解纷体系 某科技公司与某经营部等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系列案 3 九江市仲裁委员会 “仲裁+调解”双轨并行机制 蔡某与某连锁餐厅著作权侵权纠纷调解案 4 景德镇知识产权局、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行政裁决+行政调解+赋强公证”全链条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线上平台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5 景德镇仲裁委员会 “行政调解+仲裁确认”多元解纷机制 某陶瓷公司与某公司酒瓶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6 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 “多元联动、专业赋能、分层过滤”的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机制 某科技公司与66个"小商户"发明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7 萍乡市市场监管局 构建多维协同治理体系 建强专业调解矩阵并延伸基层服务触角 某卫厨公司与某五金店等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8 新余市中级人民法院、新余市市场监管局 “主动服务、协同共治、溯源赋能”思路 “多方协作+多点发力”模式 某著作权协会与某娱乐公司著作权权属、侵权纠纷调解案 9 赣州市市场监管局 从制度建设、组织建设、模式创新、跨区域协作、多元调解等方面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陈某与某电子商务公司包装袋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0 赣州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从机制、队伍、模式三维度构建纠纷多元化解体系 刘某与赣州某家具企业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1 万载县人民法院 “三个一批”构建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新路径 某医药公司与某网店经营者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2 弋阳县公证处 “线上+线下”跨平台取证 方案 某户外用品公司与某电商平台入驻商户外观设计专利侵权纠纷调解案 13 玉山县公证处 “预防-保全-维权”一体化服务闭环 某家具公司与某线上平台家具商铺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14 吉安市中级人民法院 “吉诉即调+专业审判+精准服务”知识产权司法服务全链条、“协同共治、调解先行、多元解纷、专业审判、精准服务”五大路径 某信息技术公司与某投资发展公司计算机软件开发合同纠纷调解案 15 抚州市中级人民法院 “法院+市监+文广”三位一体全链条知识产权解纷机制 某卫厨公司与某卫浴店等五名个体工商户商标侵权纠纷调解案 稿源: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江西召开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 谋划“十五五”知识产权规划编制工作
为科学编制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加强知识产权工作部门协同,12月31日,江西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联络员会议在省市场监管局召开。省委宣传部、省法院、省检察院等27个省知识产权工作部门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负责知识产权规划编制相关工作的联络员参加了会议。 此次会议围绕《江西省“十五五”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草稿)》进行了深入座谈交流,各成员单位联络员就规划目标、任务、工程及保障措施的可行性、科学性进行研讨,提出了补充和修改建议,为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提供了重要参考。 “十五五”期间,江西省将紧扣高质量发展首要任务,以知识产权助力打造“三大高地”、实施“五大战略”为主线,力争到2030年基本建成创新要素集聚、绿色引领、转化顺畅、保护有力、治理高效的具有区域特色的知识产权强省,使知识产权成为培育新质生产力的核心要素、支撑绿色发展的关键资源。 稿源: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吴俊敏
关于启用国际专利分类(2026.01版)的通知
为确保中国专利文献国际专利分类号(IPC)的准确性和有效性,自2026年1月1日起,国家知识产权局启用IPC(2026.01版),对中国专利文献进行分类及公布公告。 与IPC(2025.01版)相比,新版IPC共修订分类号1615个,其中新增分类号517个,删除分类号206个。 为方便新版IPC的学习使用,国家知识产权局译制了IPC(2026.01版)相关资料,包括IPC分类表、分类定义及新旧版本对照表等,可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获取。 地址:https://www.cnipa.gov.cn/col/col3161/index.html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12月3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
国知发保字〔2025〕41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充分发挥知识产权保护和激励创新的价值功能,有效破解“内卷式”竞争,持续营造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聚焦光伏产业链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强化风险应对,营造全行业尊重知识产权、尊重创新的良好氛围,激发知识产权对现代光伏产业体系建设的促进作用,服务制造强国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 坚持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加强政策引领,强化企业市场主体地位,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环境。坚持创新激励与质量提升相结合,进一步激发光伏企业创新能动性和知识产权创造积极性,加快高质量知识产权布局。坚持严格保护与高效运用相结合,健全衔接顺畅的保护格局,建立规范有序的市场化专利运营机制。 到2027年,知识产权促进光伏产业健康发展取得明显成效。我国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储备更加丰富,培育布局一批具有竞争优势的高价值专利;知识产权保护力度不断加大,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水平持续提升,知识产权风险应对能力稳步提高。 二、重点任务 (一)推动高质量专利布局。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TOPCon电池、背接触电池、异质结电池等技术进步,加强高价值专利布局。引导企业面向钙钛矿、叠层电池等前沿技术,靠前储备基础专利。加强企业专利布局指导,引导企业在逆变器、关键原辅料、设备、系统部件等领域加大创新力度,在光储融合、智能管理系统和集成运维等上下游环节开展专利挖掘和培育。强化光伏产业有关专项中的知识产权布局要求,突出质量导向,形成与攻关目标相匹配的专利成果。 (二)提高专利预审和审查效率。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作用,为光伏企业提供专业高效的专利预审服务。进一步畅通专利优先审查“绿色通道”,加快推动按需审查制度实施,利用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等审查模式,助力光伏企业提升专利申请布局的质量和效率。支持有条件的企业面向多样化国际市场,因地制宜制定布局策略,充分利用专利审查高速路(PPH)通道开展海外专利布局。 (三)加强知识产权风险监测预警。推动建立从光伏上游原材料制备到光伏组件生产的全链条知识产权侵权风险监测机制。加强对知识产权风险、知识产权诉讼、核心技术专利对外转让及舆情的监测,建立健全知识产权风险通报机制。建设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数据库,面向企业提供主要国家和地区的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制度环境、实务指引等信息,定期发布光伏知识产权发展及风险预警报告。 (四)强化纠纷行政裁决高效处理。指导光伏产业聚集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专利纠纷解决专门机制,依法依规高效处理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案件。推动建立光伏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跨区域联合审理机制。完善技术调查官制度,加强知识产权鉴定体系建设,加大对光伏领域行政裁决办案技术支撑力度。加强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与关联确权行政程序的高效协调,加快相关案件审理,提高维权效率。 (五)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建立信息共享机制,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定期将行政裁决案件信息抄送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海关管理等部门,有效规制光伏领域知识产权故意侵权、重复侵权行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严格落实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要求,根据对企业核心专利的综合性评议以及行政裁决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裁定,加强光伏制造行业规范条件企业名单动态管理。强化知识产权海关保护,严格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知识产权海关保护条例》要求,依法禁止侵犯知识产权的光伏产品进出口。 (六)强化招投标中的侵权规制。中央企业和国有企业要发挥好模范带头作用,坚决杜绝制售、使用侵犯知识产权商品的行为,鼓励在招标文件中明确要求投标企业自主承诺相关产品不存在知识产权违法侵权情形。将知识产权侵权纠纷的行政裁决或司法生效判决结果作为央国企采购招标过程中的重要依据。 (七)引导开展多元化纠纷解决。充分发挥“总对总”诉调对接机制,靠前化解光伏产业知识产权纠纷。鼓励有条件的地区依托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组织开展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调解工作。支持行业协会等社会团体组织积极参与光伏企业知识产权纠纷调解。鼓励有条件的仲裁组织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仲裁专业队伍建设。充分发挥行业组织作用,发布光伏行业尊重知识产权的自律倡议。 (八)促进知识产权高效转化运用。依托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加快推进光伏领域专利供需对接和产业化应用。充分发挥光伏领域企业、行业协会、研究机构等作用,建设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按照市场化、利益平衡、开放性、无歧视原则组建专利池,促进产业链知识产权高效转化和协同运用。 (九)加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应对。健全光伏产业知识产权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强化光伏企业国际参展、产品出口、境外投资等活动中的知识产权风险防范。充分发挥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光伏产业分中心作用,引导光伏企业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信息沟通交流,提高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能力。用好高价值专利储备,协同应对海外知识产权诉讼。支持企业设立光伏产业海外维权互助基金,助力降低知识产权风险应对成本。 (十)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能力水平。引导光伏企业建立知识产权合规管理体系。加强对光伏企业知识产权保护的专题培训。支持研究机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等面向光伏企业定期开展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培训,加快培育一批支撑光伏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和风险应对的高水平复合型人才。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作用,加强面向光伏企业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支撑。促进与共建“一带一路”国家以及其他国家(地区)高水平光伏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为全球光伏产业发展贡献中国力量。 (十一)加强商标品牌建设和保护。指导光伏企业提高品牌管理能力,提升商标品牌创造、运用和保护水平。推动光伏企业积极塑造中国品牌良好形象,打造具有国际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加大商标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假冒知名商标品牌、恶意申请商标注册等行为。引导光伏企业做好海外商标使用监测,降低海外商标和域名被抢注风险,及时妥善处置海外知识产权纠纷。 三、工作保障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建立光伏产业知识产权发展协调会商制度,加强统筹指导,形成常态化沟通机制。积极探索央地联动和区域协作模式。加大对光伏领域公共服务平台的扶持力度,对创新研发和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水平突出的光伏企业,在项目申报、信用管理等工作中给予支持。汇聚海外优质服务资源,组织行业协会建立涵盖知识产权、产业、法律、公共服务等领域专家的特色智库。加强光伏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工作,创新宣传方式,收集推广优秀案例,营造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创新的良好社会氛围。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2025年12月29日
江西好物年货季 地标产品添年味
为深入贯彻“十五五”规划关于地理标志保护的工作部署,落实江西省品牌农业发展与城乡融合消费政策要求,12月27日至28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优质地理标志产品亮相南昌万寿宫“江西有好物年货季暨‘带老字号回家过年’”活动。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参加活动启动仪式并致辞。 谭文英指出,地理标志是赣鄱特色的重要体现,也是促农增收、惠及民生的重要载体,并介绍了近年来我省地理标志在专用标志推广、示范区建设、国际互认及助力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的积极成效。谭文英表示,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畅通消费渠道、守护消费安全、推动品牌创新,让更多江西好物走进百姓生活,温暖千家万户的年味,助力城乡融合与高质量发展。 本次活动现场围绕万寿宫历史文化街区特色,打造了全方位的沉浸式体验场景。红灯笼、中国结等新年装饰点缀其间,让市民在选购好物的同时,感受浓郁的乡土年味与文化底蕴。地理标志产品专区作为本次活动的核心展区之一,紧扣地标产品亮点精彩呈现,以特色地标风味激活节日消费市场,助力乡村振兴。展区内设置品牌介绍墙与产品展示区,工作人员现场讲解地理标志产品的文化内涵,同步开展试吃品鉴、技艺演示等互动活动,让市民直观感受地理标志产品的品质优势与地域文化底蕴,现场咨询采购氛围热烈。活动不仅为地理标志产品搭建了产销精准对接的优质平台,拓宽了市场推广渠道,更借助年货消费热潮,强化了地理标志产品的品牌影响力和消费者认知度。 下一步,江西省局将持续加大地理标志培育、保护与运用力度,挖掘更多赣鄱特色地理标志资源,推动地理标志产品与文旅消费、电商平台深度融合,为赋能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擦亮江西品牌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稿 源: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 通讯员:姚勇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决赛顺利举行
本次决赛分企业组与高校院所组同步开展,为保障评审专业公正,每组配备7名涵盖产业技术、知识产权、投资等领域的专家,围绕技术先进性与不可替代性、专利培育与布局质量、专利转化运用能力、市场发展前景、团队实力及执行保障五大维度开展综合评议。赛前,执委会专门组织评审专家开展培训并签订评审承诺书,确保评审流程规范、标准统一。 第二届“长高赛”自9月启动以来,共征集到1410个项目,普遍具有科技含量高、转化潜力大、专利布局优的特点。本次决赛,共评出金奖5项,银奖10项,铜奖50项,大赛颁奖仪式将于2026年1月举行。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以“长高赛”为纽带,持续完善政策、优化环境,吸引更多创新人才与优质项目落户,持续深化长江经济带知识产权协同发展,为区域高质量发展注入创新动力。 通讯员:王玉虎、孙默涵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应邀赴抚授课,助力医药产业专利转化
为贯彻落实全省市场监管系统“一盘棋”思想,助力地市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工作,12月24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中心”)应邀参加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举办的2025年抚州市医药产业专利转化对接研讨会,并在会上就专利转化运用中的专利权质押及许可内容开展了专题培训。本次培训参会者包含医药产业企业代表、省内外高校专家、抚州各县区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代表共计80余名。 培训环节,中心业务骨干紧扣工作实际,系统解读专利权质押、专利实施许可相关法律法规,详细讲解专利权质押登记、专利实施许可备案、开放许可的办理条件、办理流程、办理渠道及实务的要点难点,并针对企业提出的办理问题进行现场答疑。培训内容贴合需求、务实管用,获得参训人员一致好评。 此次授课活动,既是助力我省中医药产业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的务实举措,更是中心公共服务专业能力与主动担当的集中体现。下一步,中心将坚持“以终为始”的工作理念,持续深化与“企校地”的协同联动,靶向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切实把服务成效转化为促进专利高效转化运用的动力,为我省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筑牢专利转化运用的坚实支撑。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许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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