谭文英调度推进知识产权园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
9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并听取知识产权园区建设筹划、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等工作汇报。 在听取园区建设前期调研汇报后,谭文英指出,知识产权园区建设事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全省“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擎。当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入驻赣江新区,为谋划建设园区奠定了较好基础。 谭文英强调,知识产权园区要锚定服务产业创新定位,高水平推进:一要主动对接赣江新区,明确建设模式、功能布局、运营机制及责任分工,与两大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生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能力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驱动力;二要赴浙江等地考察,借鉴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配套政策等成熟经验,形成江西特色方案;三要聚焦全产业链服务综合体目标,分阶段制定任务,配合赣江新区做好招商、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园区从“物理集聚”向“生态融合”跃升,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能。 会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题汇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中国专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等指导编制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县区分中心建设布局分析报告》为支撑,从产业领域契合度、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纠纷应对及维权需求、研发投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潜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五大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估。在分析报告量化评估基础上,围绕分中心建设背景、布局与建设规划、运营与服务方面等展开。 谭文英指出,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要坚决杜绝“重挂牌、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定位,切实做实建设举措、夯实服务效能。并要求灵活运用 “上下左右中” 工作法,全面调研借鉴外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时间点、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及成熟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与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系统谋划、精准布局,科学规范推进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 源:省知识产权局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 讯 员:王玉虎、徐蕊
战前动员 凝心聚力 谭文英赴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9 月 3 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参加省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作讲话,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验收做战前动员。 谭文英充分肯定省保护中心班子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速,顺利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和省内预验收、跨区域联合预验收;首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即获评全国“优秀线上展示案例”,在市场监管“三微”作品征集、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直机关网络技能竞赛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充分展现了省保护中心敢打善拼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再接再厉,巩固拓展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把队伍战斗力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知识产权动能。第二,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知识产权铁军队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班子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建强、用好、管好队伍。第三,要守牢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省保护中心的工作业务涉及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公共职能,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和敏感信息,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务必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省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抓好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组织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坚强集体。二是带好队伍。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岗位练兵,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铁军队伍。三是干好业务。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发出江西声音、多展现江西作为,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省局党组的信任和全省创新主体的期望。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相关负责同志,省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姚 勇、高 莉
谭文英赴瑞昌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瑞昌市,专题调研商标品牌建设及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瑞昌受理窗口、瑞昌市溢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及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现场听取相关工作介绍,深入了解基层商标服务、企业品牌运营及科研院所专利布局等情况。 在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调研组重点考察了核医疗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转化运用进展,并就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与院方进行交流。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谭文英对瑞昌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持续优化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力度;要聚焦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专利质量,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要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实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 源 :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王海宇
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
9月8日,以“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陕西省副省长武文罡、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局长安蒂·萨卡里·里瓦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滕·芬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开幕式。 申长雨指出,“十四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部署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希望与会嘉宾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加强合作,为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武文罡表示,陕西科教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把创新势能转化为发展实效。面向“十五五”,陕西将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转化为务实行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版图,以知识产权为引擎前瞻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石营造一流开放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 王国强表示,船舶产业是创新集聚、知识密集、技术集成、开放外向的实体制造业。中船集团作为船舶产业的引领者,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安全的“护城河”、全球经营的“通行证”,聚焦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效管理、高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未来,中船集团将加大知识产权有效供给,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效能,加速释放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加强全球化学习交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安蒂·萨卡里·里瓦利表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交流工作经验。知识产权不仅用于保护创新成果,更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工具。应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所蕴含的潜力,让知识产权体系广泛惠及创新各方,同时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持续运用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推动人类进步。相信创新将在中国、芬兰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卡斯滕·芬克表示,在历次五年规划中,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科学、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科研能力体系,强化将新知识转化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改变了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中国创新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动着全球科技前沿不断拓展,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多地从中国创新中受益。展望未来,有充分理由预期中国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体系将持续保持活力。 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界、企业界的多位嘉宾发表主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国内外企业代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等8000余人参加年会。 开幕式前,中外嘉宾一起观摩了“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5周年”主题墙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对接活动。此届年会设置1场主论坛、13场分论坛和20多场同期活动,与会嘉宾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等热点话题展开交流。年会还同期举行路演、知识产权主题阅读空间等多元活动,为业界展示最新成果、深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美国专利商标局扩大了A类专利代理人资格准入标准,将生物医学科学学位纳入其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近日发布《联邦公报》公告,宣布对《执业资格通用要求公告》(GRB)作出行政修订。该公报概述了取得注册考试资格、从而有资格在该局从事专利事务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资格。本次修订将B类学位中的生物医学科学学位调整至A类,扩大了可直接满足专利代理人注册考试科学技术资质要求的学位范围。 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条第(b)(2)(D)款,USPTO局长拥有法定职权,可要求拟执业人员证明自身具备“能够为申请人或其他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所需的必要资质”。GRB将符合条件的学位划分为三类。A类包含指定的学士、硕士以及哲学博士学位,持有该类学位可自动满足科学和技术资质要求。B类涵盖其他具有技术和科学培训背景的学位,但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文件。C类适用于依靠工程或科学实务经验申请资格的人员,通常以通过工程基础考试作为证明依据。 USPTO会定期重新评估哪些B类学位应当调整归入A类。2021年9月,在对B类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后,该局将14个学位新增纳入A类。2021年的更新是源于USPTO在2021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局表示,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前共收到32份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拟议的变更。2022年,该局就将此项审查正式纳入3年一轮的常规周期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5月实施了该提案,承诺自2023年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该时间表对B类学位进行重新评估。 2023年5月公告设定的3年周期现已届满,USPTO审查了在此期间参加B类注册考试的申请人数据。根据本次审查结论,该局决定将“生物医学科学”划入A类。USPTO称:“将该原B类学位纳入A类清单,能够提升运行效率,简化准专利执业人员的申请流程,并吸引更多有志从事专利执业的人员参与报考。” 本次审查依据注册考试申请人数据以及各类学位的公开信息开展。公告重申,A类清单属于非穷尽清单;若申请人一并提交的成绩单能够证明所持学位等同于清单列明的A类学科,相关学位同样会被认可,例如分子细胞生物学学位可被认定等同于生物学学位。学位等同认定并非指两种学位完全一致,而是二者具备同等或相近的科学技术严谨性,足以达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标准,这一标准在Premysler诉Lehman案中曾被援引。 除此之外,USPTO说明了现阶段暂不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位纳入A类的原因。公告指出:“过去3个自然年度内,仅有一名申请人持有应用人工智能学位,同期无申请人取得独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公告解释,目前大多数院校尚未授予人工智能独立学位;各大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学位项目在课程覆盖范围、难度上差异较大,部分项目包含大量非技术性课程。 USPTO表示将持续跟踪、收集并分析人工智能学位相关数据,同时说明,倘若后续认定某人工智能学位等同于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则会考虑将该学位纳入A类清单。 纳入生物医学科学的新版GRB自2026年8月1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局指出,该公告旨在向公众厘清规则,但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取得执业资格所需的具体科学技术标准并未直接规定于《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11.7节条文之中。(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CNIPA与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快速通道
中国与欧洲近期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进展之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了一项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该倡议于8月1日正式启动,将与现有的五大知识产权机构(IP5)PPH框架并行运作,旨在加速相应申请的审查,并进一步深化两机构之间的合作。 PPH旨在减少审查工作的重复。在典型的PPH安排下,其权利要求已被某一参与机构认定为可获授权的申请人,可以利用先前的审查结果在另一局请求加速审查。其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速度。 尽管PPH项目在国际上已存在多年,但考虑到两地区的创新活动规模,专门的中欧PPH试点的启动尤为引人注目。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来源地之一,而EPO仍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专利主管机构之一。因此,两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超越各自管辖范围的深远影响。 据CNIPA介绍,双方申请人现可依据新设立的双边项目程序提交PPH请求。寻求欧洲保护的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提交申请的欧洲公司,在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受益于加速审查。 该安排是国际专利主管机构之间工作共享趋势的一部分。审查员越来越多地依赖对口机构开展的检索报告、现有技术分析和可专利性评估。 新项目推出之际,正值中国同时进行重大的国内专利改革。就在试点启动前几天,CNIPA发布了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新措施旨在提高审查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专利申请,同时对资格、管理和程序作出调整。 因此,应将两大机构的这一倡议视为并非孤立的行政举措,而是中国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即现代化其专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国际融合。 专利从业者已在评估其实际影响。在欧洲和中国两地运营的企业往往面临漫长的审查周期和可观的专利组合管理成本。加速程序可能使公司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在先发优势至关重要的快速变化行业中。 对于以标准必要专利(SEP)为特征的行业(包括电信和先进电子领域),该倡议可能尤为重要。更快的审查可能使公司更早获得专利权并强化许可地位,同时为其专利申请状态提供更大确定性。中国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争端中日益活跃,这使得审查效率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商业议题。 自2011年11月建立首个PPH项目以来,CNIPA已将PPH合作扩展至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主管机构。官员们将这些项目描述为帮助中国创新者更高效地获得海外保护的重要机制。 尽管该项目最初以试点形式构建,但将无限期运行,并可通过双方协议暂停、修改或终止。对于跨国专利所有人而言,这一进展代表着迈向更加互联互通的全球审查生态系统的又一步。(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WIPO报告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2年增至3倍,中国表现突出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全球专利格局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和2025年合计新公开的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尽管美国在该领域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增长率更高,但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实体中有6家位于中国,凸显了该国正在这一极具价值和关键性的新兴技术领域确立的主导地位。 美国增长率居高位,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来源国 WIPO的专利格局报告追踪了自2013年以来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该年全球共公开了1.4万个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而该领域的新同族专利在2025年增长至3.78万项公开。就整体人工智能技术而言,全球专利公开数据还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占所有人工智能相关同族专利的比例从2017年的4.2%上升至2025年的8.7%。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5名中,中国跨国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占据了4个席位,榜首为日本综合科技集团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自2013年以来,软银集团已成为近3000项声称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开同族专利的来源,领先于中国的同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2702项同族专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Ping An Insurance Group,2240项同族专利)和百度(Baidu,1902项同族专利)。有趣的是,本研究中统计的软银集团几乎所有同族专利都是在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的,为这两年合计公开的5.6万项同族专利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而这一数字超过了此前10年公开同族专利的累计总量。跻身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10名的美国企业包括Alphabet、微软(Microsoft)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公开来源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共公开了超4.3万项同族专利。尽管美国在2025年仅公开了4380项同族专利,但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92%,超过了中国同期64%的年复合增长率。得益于软银集团近期公开同族专利的爆发式增长,日本经历了210%的年复合增长率,是WIPO研究中所有主要专利申请国中增幅最大的国家。 基于文本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主导模型领域,图像/视频是主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 LLMs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生成对抗网络(GANs),成为公开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2025年,LLMs在各自占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份额方面以近3:1的数量超过GANs。WIPO研究表明,这一差距代表了支撑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的底层架构的重大转变——从用于图像增强和合成数据生成的基于图像的GANs,转向基于语言结构统计模式训练的基于文本的LLMs。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决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入和输出的数据格式)中,图像/视频仍然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的约4万项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模式。正如该组织所指出的,这一发现与LLMs成为主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并不矛盾,因为图像/视频模式被LLMs、GANs、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s)以及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WIPO指出,近年来公开文本模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增长显著,从2023年的3400项同族专利增长至2025年的近1.18万项同族专利,这一趋势反映了LLM模型同族专利数量的增长。 WIPO的专利格局研究证实,该机构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格局报告中首次注意到的专利申请活动加速已发展为专利申请活动的激增,凸显了几项技术转变。尽管亚洲实体在该领域的主要申请者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日本、欧盟和美国近期的增长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正在正走向全球更广泛分布。此外,国际同族专利在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申请中仅占很小份额,表明大多数人工智能发明集中于国内市场,缺乏重大的全球保护战略。展望未来,该组织预计,在多模态系统(multimodal systems)和人工智能体(AI agents)等领域的研究和专利申请将迅速发展,而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整合到医疗保健、金融和能源等领域预计将使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公司更加多元化。(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关于对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2086096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第二期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正式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和设备”等30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手机及其主体”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压响应实时控制方法及装置”等59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挂烫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汽电双驱系统多能源输出控制方法及系统”等53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光学导航台车”等48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希望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2.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3.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4.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5.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6.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6〕64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掌握国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状况,支撑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人才与管理,海外知识产权活动等。 重点指标包括专利产业化率、实施率等专利转化运用类数据,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高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比例等专利保护类数据,以及专利产学研合作创新、海外专利布局、人才和服务等其他方面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5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及其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三、调查组织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 (一)组织方式。北京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 (二)调查方法。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和《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调查问卷通过专利调查网络平台(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6)填答,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三)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形成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经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推进工作,提供工作支持。 (三)遵守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申长雨率团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应邀率团赴新加坡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申长雨与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工作计划,双方将在能力建设、保护运用、用户服务、培训及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申长雨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上作主旨发言,指出,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携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共生演进、融合发展,使其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访问期间,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新加坡、丹麦、文莱等知识产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就最新工作情况和未来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新加坡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协议,与文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文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首站活动在西安启动
8月25日,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第一站在陕西西安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芮文彪出席并致辞。 芮文彪表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陆续完成修订,聚焦破解当前实务突出痛点,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持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法治化水平。 活动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200余人现场参会,全国线上近2万人观看直播。
谭文英调度推进知识产权园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
9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并听取知识产权园区建设筹划、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等工作汇报。 在听取园区建设前期调研汇报后,谭文英指出,知识产权园区建设事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全省“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擎。当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入驻赣江新区,为谋划建设园区奠定了较好基础。 谭文英强调,知识产权园区要锚定服务产业创新定位,高水平推进:一要主动对接赣江新区,明确建设模式、功能布局、运营机制及责任分工,与两大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生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能力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驱动力;二要赴浙江等地考察,借鉴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配套政策等成熟经验,形成江西特色方案;三要聚焦全产业链服务综合体目标,分阶段制定任务,配合赣江新区做好招商、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园区从“物理集聚”向“生态融合”跃升,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能。 会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题汇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中国专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等指导编制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县区分中心建设布局分析报告》为支撑,从产业领域契合度、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纠纷应对及维权需求、研发投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潜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五大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估。在分析报告量化评估基础上,围绕分中心建设背景、布局与建设规划、运营与服务方面等展开。 谭文英指出,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要坚决杜绝“重挂牌、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定位,切实做实建设举措、夯实服务效能。并要求灵活运用 “上下左右中” 工作法,全面调研借鉴外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时间点、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及成熟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与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系统谋划、精准布局,科学规范推进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 源:省知识产权局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 讯 员:王玉虎、徐蕊
战前动员 凝心聚力 谭文英赴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9 月 3 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参加省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作讲话,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验收做战前动员。 谭文英充分肯定省保护中心班子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速,顺利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和省内预验收、跨区域联合预验收;首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即获评全国“优秀线上展示案例”,在市场监管“三微”作品征集、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直机关网络技能竞赛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充分展现了省保护中心敢打善拼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再接再厉,巩固拓展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把队伍战斗力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知识产权动能。第二,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知识产权铁军队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班子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建强、用好、管好队伍。第三,要守牢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省保护中心的工作业务涉及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公共职能,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和敏感信息,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务必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省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抓好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组织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坚强集体。二是带好队伍。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岗位练兵,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铁军队伍。三是干好业务。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发出江西声音、多展现江西作为,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省局党组的信任和全省创新主体的期望。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相关负责同志,省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姚 勇、高 莉
谭文英赴瑞昌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瑞昌市,专题调研商标品牌建设及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瑞昌受理窗口、瑞昌市溢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及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现场听取相关工作介绍,深入了解基层商标服务、企业品牌运营及科研院所专利布局等情况。 在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调研组重点考察了核医疗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转化运用进展,并就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与院方进行交流。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谭文英对瑞昌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持续优化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力度;要聚焦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专利质量,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要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实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 源 :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王海宇
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
9月8日,以“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陕西省副省长武文罡、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局长安蒂·萨卡里·里瓦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滕·芬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开幕式。 申长雨指出,“十四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部署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希望与会嘉宾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加强合作,为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武文罡表示,陕西科教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把创新势能转化为发展实效。面向“十五五”,陕西将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转化为务实行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版图,以知识产权为引擎前瞻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石营造一流开放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 王国强表示,船舶产业是创新集聚、知识密集、技术集成、开放外向的实体制造业。中船集团作为船舶产业的引领者,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安全的“护城河”、全球经营的“通行证”,聚焦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效管理、高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未来,中船集团将加大知识产权有效供给,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效能,加速释放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加强全球化学习交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安蒂·萨卡里·里瓦利表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交流工作经验。知识产权不仅用于保护创新成果,更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工具。应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所蕴含的潜力,让知识产权体系广泛惠及创新各方,同时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持续运用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推动人类进步。相信创新将在中国、芬兰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卡斯滕·芬克表示,在历次五年规划中,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科学、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科研能力体系,强化将新知识转化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改变了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中国创新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动着全球科技前沿不断拓展,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多地从中国创新中受益。展望未来,有充分理由预期中国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体系将持续保持活力。 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界、企业界的多位嘉宾发表主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国内外企业代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等8000余人参加年会。 开幕式前,中外嘉宾一起观摩了“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5周年”主题墙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对接活动。此届年会设置1场主论坛、13场分论坛和20多场同期活动,与会嘉宾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等热点话题展开交流。年会还同期举行路演、知识产权主题阅读空间等多元活动,为业界展示最新成果、深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美国专利商标局扩大了A类专利代理人资格准入标准,将生物医学科学学位纳入其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近日发布《联邦公报》公告,宣布对《执业资格通用要求公告》(GRB)作出行政修订。该公报概述了取得注册考试资格、从而有资格在该局从事专利事务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资格。本次修订将B类学位中的生物医学科学学位调整至A类,扩大了可直接满足专利代理人注册考试科学技术资质要求的学位范围。 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条第(b)(2)(D)款,USPTO局长拥有法定职权,可要求拟执业人员证明自身具备“能够为申请人或其他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所需的必要资质”。GRB将符合条件的学位划分为三类。A类包含指定的学士、硕士以及哲学博士学位,持有该类学位可自动满足科学和技术资质要求。B类涵盖其他具有技术和科学培训背景的学位,但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文件。C类适用于依靠工程或科学实务经验申请资格的人员,通常以通过工程基础考试作为证明依据。 USPTO会定期重新评估哪些B类学位应当调整归入A类。2021年9月,在对B类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后,该局将14个学位新增纳入A类。2021年的更新是源于USPTO在2021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局表示,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前共收到32份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拟议的变更。2022年,该局就将此项审查正式纳入3年一轮的常规周期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5月实施了该提案,承诺自2023年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该时间表对B类学位进行重新评估。 2023年5月公告设定的3年周期现已届满,USPTO审查了在此期间参加B类注册考试的申请人数据。根据本次审查结论,该局决定将“生物医学科学”划入A类。USPTO称:“将该原B类学位纳入A类清单,能够提升运行效率,简化准专利执业人员的申请流程,并吸引更多有志从事专利执业的人员参与报考。” 本次审查依据注册考试申请人数据以及各类学位的公开信息开展。公告重申,A类清单属于非穷尽清单;若申请人一并提交的成绩单能够证明所持学位等同于清单列明的A类学科,相关学位同样会被认可,例如分子细胞生物学学位可被认定等同于生物学学位。学位等同认定并非指两种学位完全一致,而是二者具备同等或相近的科学技术严谨性,足以达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标准,这一标准在Premysler诉Lehman案中曾被援引。 除此之外,USPTO说明了现阶段暂不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位纳入A类的原因。公告指出:“过去3个自然年度内,仅有一名申请人持有应用人工智能学位,同期无申请人取得独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公告解释,目前大多数院校尚未授予人工智能独立学位;各大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学位项目在课程覆盖范围、难度上差异较大,部分项目包含大量非技术性课程。 USPTO表示将持续跟踪、收集并分析人工智能学位相关数据,同时说明,倘若后续认定某人工智能学位等同于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则会考虑将该学位纳入A类清单。 纳入生物医学科学的新版GRB自2026年8月1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局指出,该公告旨在向公众厘清规则,但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取得执业资格所需的具体科学技术标准并未直接规定于《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11.7节条文之中。(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CNIPA与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快速通道
中国与欧洲近期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进展之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了一项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该倡议于8月1日正式启动,将与现有的五大知识产权机构(IP5)PPH框架并行运作,旨在加速相应申请的审查,并进一步深化两机构之间的合作。 PPH旨在减少审查工作的重复。在典型的PPH安排下,其权利要求已被某一参与机构认定为可获授权的申请人,可以利用先前的审查结果在另一局请求加速审查。其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速度。 尽管PPH项目在国际上已存在多年,但考虑到两地区的创新活动规模,专门的中欧PPH试点的启动尤为引人注目。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来源地之一,而EPO仍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专利主管机构之一。因此,两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超越各自管辖范围的深远影响。 据CNIPA介绍,双方申请人现可依据新设立的双边项目程序提交PPH请求。寻求欧洲保护的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提交申请的欧洲公司,在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受益于加速审查。 该安排是国际专利主管机构之间工作共享趋势的一部分。审查员越来越多地依赖对口机构开展的检索报告、现有技术分析和可专利性评估。 新项目推出之际,正值中国同时进行重大的国内专利改革。就在试点启动前几天,CNIPA发布了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新措施旨在提高审查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专利申请,同时对资格、管理和程序作出调整。 因此,应将两大机构的这一倡议视为并非孤立的行政举措,而是中国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即现代化其专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国际融合。 专利从业者已在评估其实际影响。在欧洲和中国两地运营的企业往往面临漫长的审查周期和可观的专利组合管理成本。加速程序可能使公司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在先发优势至关重要的快速变化行业中。 对于以标准必要专利(SEP)为特征的行业(包括电信和先进电子领域),该倡议可能尤为重要。更快的审查可能使公司更早获得专利权并强化许可地位,同时为其专利申请状态提供更大确定性。中国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争端中日益活跃,这使得审查效率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商业议题。 自2011年11月建立首个PPH项目以来,CNIPA已将PPH合作扩展至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主管机构。官员们将这些项目描述为帮助中国创新者更高效地获得海外保护的重要机制。 尽管该项目最初以试点形式构建,但将无限期运行,并可通过双方协议暂停、修改或终止。对于跨国专利所有人而言,这一进展代表着迈向更加互联互通的全球审查生态系统的又一步。(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WIPO报告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2年增至3倍,中国表现突出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全球专利格局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和2025年合计新公开的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尽管美国在该领域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增长率更高,但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实体中有6家位于中国,凸显了该国正在这一极具价值和关键性的新兴技术领域确立的主导地位。 美国增长率居高位,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来源国 WIPO的专利格局报告追踪了自2013年以来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该年全球共公开了1.4万个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而该领域的新同族专利在2025年增长至3.78万项公开。就整体人工智能技术而言,全球专利公开数据还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占所有人工智能相关同族专利的比例从2017年的4.2%上升至2025年的8.7%。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5名中,中国跨国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占据了4个席位,榜首为日本综合科技集团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自2013年以来,软银集团已成为近3000项声称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开同族专利的来源,领先于中国的同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2702项同族专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Ping An Insurance Group,2240项同族专利)和百度(Baidu,1902项同族专利)。有趣的是,本研究中统计的软银集团几乎所有同族专利都是在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的,为这两年合计公开的5.6万项同族专利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而这一数字超过了此前10年公开同族专利的累计总量。跻身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10名的美国企业包括Alphabet、微软(Microsoft)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公开来源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共公开了超4.3万项同族专利。尽管美国在2025年仅公开了4380项同族专利,但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92%,超过了中国同期64%的年复合增长率。得益于软银集团近期公开同族专利的爆发式增长,日本经历了210%的年复合增长率,是WIPO研究中所有主要专利申请国中增幅最大的国家。 基于文本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主导模型领域,图像/视频是主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 LLMs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生成对抗网络(GANs),成为公开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2025年,LLMs在各自占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份额方面以近3:1的数量超过GANs。WIPO研究表明,这一差距代表了支撑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的底层架构的重大转变——从用于图像增强和合成数据生成的基于图像的GANs,转向基于语言结构统计模式训练的基于文本的LLMs。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决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入和输出的数据格式)中,图像/视频仍然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的约4万项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模式。正如该组织所指出的,这一发现与LLMs成为主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并不矛盾,因为图像/视频模式被LLMs、GANs、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s)以及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WIPO指出,近年来公开文本模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增长显著,从2023年的3400项同族专利增长至2025年的近1.18万项同族专利,这一趋势反映了LLM模型同族专利数量的增长。 WIPO的专利格局研究证实,该机构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格局报告中首次注意到的专利申请活动加速已发展为专利申请活动的激增,凸显了几项技术转变。尽管亚洲实体在该领域的主要申请者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日本、欧盟和美国近期的增长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正在正走向全球更广泛分布。此外,国际同族专利在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申请中仅占很小份额,表明大多数人工智能发明集中于国内市场,缺乏重大的全球保护战略。展望未来,该组织预计,在多模态系统(multimodal systems)和人工智能体(AI agents)等领域的研究和专利申请将迅速发展,而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整合到医疗保健、金融和能源等领域预计将使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公司更加多元化。(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关于对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2086096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第二期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正式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和设备”等30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手机及其主体”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压响应实时控制方法及装置”等59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挂烫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汽电双驱系统多能源输出控制方法及系统”等53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光学导航台车”等48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希望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2.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3.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4.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5.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6.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6〕64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掌握国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状况,支撑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人才与管理,海外知识产权活动等。 重点指标包括专利产业化率、实施率等专利转化运用类数据,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高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比例等专利保护类数据,以及专利产学研合作创新、海外专利布局、人才和服务等其他方面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5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及其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三、调查组织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 (一)组织方式。北京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 (二)调查方法。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和《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调查问卷通过专利调查网络平台(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6)填答,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三)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形成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经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推进工作,提供工作支持。 (三)遵守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申长雨率团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应邀率团赴新加坡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申长雨与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工作计划,双方将在能力建设、保护运用、用户服务、培训及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申长雨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上作主旨发言,指出,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携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共生演进、融合发展,使其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访问期间,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新加坡、丹麦、文莱等知识产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就最新工作情况和未来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新加坡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协议,与文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文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首站活动在西安启动
8月25日,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第一站在陕西西安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芮文彪出席并致辞。 芮文彪表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陆续完成修订,聚焦破解当前实务突出痛点,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持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法治化水平。 活动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200余人现场参会,全国线上近2万人观看直播。
谭文英调度推进知识产权园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
9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并听取知识产权园区建设筹划、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等工作汇报。 在听取园区建设前期调研汇报后,谭文英指出,知识产权园区建设事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全省“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擎。当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入驻赣江新区,为谋划建设园区奠定了较好基础。 谭文英强调,知识产权园区要锚定服务产业创新定位,高水平推进:一要主动对接赣江新区,明确建设模式、功能布局、运营机制及责任分工,与两大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生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能力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驱动力;二要赴浙江等地考察,借鉴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配套政策等成熟经验,形成江西特色方案;三要聚焦全产业链服务综合体目标,分阶段制定任务,配合赣江新区做好招商、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园区从“物理集聚”向“生态融合”跃升,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能。 会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题汇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中国专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等指导编制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县区分中心建设布局分析报告》为支撑,从产业领域契合度、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纠纷应对及维权需求、研发投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潜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五大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估。在分析报告量化评估基础上,围绕分中心建设背景、布局与建设规划、运营与服务方面等展开。 谭文英指出,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要坚决杜绝“重挂牌、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定位,切实做实建设举措、夯实服务效能。并要求灵活运用 “上下左右中” 工作法,全面调研借鉴外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时间点、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及成熟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与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系统谋划、精准布局,科学规范推进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 源:省知识产权局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 讯 员:王玉虎、徐蕊
战前动员 凝心聚力 谭文英赴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9 月 3 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参加省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作讲话,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验收做战前动员。 谭文英充分肯定省保护中心班子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速,顺利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和省内预验收、跨区域联合预验收;首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即获评全国“优秀线上展示案例”,在市场监管“三微”作品征集、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直机关网络技能竞赛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充分展现了省保护中心敢打善拼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再接再厉,巩固拓展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把队伍战斗力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知识产权动能。第二,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知识产权铁军队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班子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建强、用好、管好队伍。第三,要守牢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省保护中心的工作业务涉及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公共职能,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和敏感信息,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务必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省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抓好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组织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坚强集体。二是带好队伍。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岗位练兵,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铁军队伍。三是干好业务。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发出江西声音、多展现江西作为,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省局党组的信任和全省创新主体的期望。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相关负责同志,省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姚 勇、高 莉
谭文英赴瑞昌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瑞昌市,专题调研商标品牌建设及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瑞昌受理窗口、瑞昌市溢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及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现场听取相关工作介绍,深入了解基层商标服务、企业品牌运营及科研院所专利布局等情况。 在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调研组重点考察了核医疗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转化运用进展,并就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与院方进行交流。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谭文英对瑞昌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持续优化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力度;要聚焦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专利质量,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要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实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 源 :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王海宇
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
9月8日,以“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陕西省副省长武文罡、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局长安蒂·萨卡里·里瓦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滕·芬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开幕式。 申长雨指出,“十四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部署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希望与会嘉宾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加强合作,为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武文罡表示,陕西科教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把创新势能转化为发展实效。面向“十五五”,陕西将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转化为务实行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版图,以知识产权为引擎前瞻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石营造一流开放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 王国强表示,船舶产业是创新集聚、知识密集、技术集成、开放外向的实体制造业。中船集团作为船舶产业的引领者,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安全的“护城河”、全球经营的“通行证”,聚焦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效管理、高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未来,中船集团将加大知识产权有效供给,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效能,加速释放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加强全球化学习交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安蒂·萨卡里·里瓦利表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交流工作经验。知识产权不仅用于保护创新成果,更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工具。应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所蕴含的潜力,让知识产权体系广泛惠及创新各方,同时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持续运用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推动人类进步。相信创新将在中国、芬兰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卡斯滕·芬克表示,在历次五年规划中,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科学、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科研能力体系,强化将新知识转化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改变了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中国创新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动着全球科技前沿不断拓展,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多地从中国创新中受益。展望未来,有充分理由预期中国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体系将持续保持活力。 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界、企业界的多位嘉宾发表主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国内外企业代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等8000余人参加年会。 开幕式前,中外嘉宾一起观摩了“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5周年”主题墙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对接活动。此届年会设置1场主论坛、13场分论坛和20多场同期活动,与会嘉宾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等热点话题展开交流。年会还同期举行路演、知识产权主题阅读空间等多元活动,为业界展示最新成果、深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美国专利商标局扩大了A类专利代理人资格准入标准,将生物医学科学学位纳入其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近日发布《联邦公报》公告,宣布对《执业资格通用要求公告》(GRB)作出行政修订。该公报概述了取得注册考试资格、从而有资格在该局从事专利事务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资格。本次修订将B类学位中的生物医学科学学位调整至A类,扩大了可直接满足专利代理人注册考试科学技术资质要求的学位范围。 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条第(b)(2)(D)款,USPTO局长拥有法定职权,可要求拟执业人员证明自身具备“能够为申请人或其他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所需的必要资质”。GRB将符合条件的学位划分为三类。A类包含指定的学士、硕士以及哲学博士学位,持有该类学位可自动满足科学和技术资质要求。B类涵盖其他具有技术和科学培训背景的学位,但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文件。C类适用于依靠工程或科学实务经验申请资格的人员,通常以通过工程基础考试作为证明依据。 USPTO会定期重新评估哪些B类学位应当调整归入A类。2021年9月,在对B类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后,该局将14个学位新增纳入A类。2021年的更新是源于USPTO在2021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局表示,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前共收到32份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拟议的变更。2022年,该局就将此项审查正式纳入3年一轮的常规周期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5月实施了该提案,承诺自2023年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该时间表对B类学位进行重新评估。 2023年5月公告设定的3年周期现已届满,USPTO审查了在此期间参加B类注册考试的申请人数据。根据本次审查结论,该局决定将“生物医学科学”划入A类。USPTO称:“将该原B类学位纳入A类清单,能够提升运行效率,简化准专利执业人员的申请流程,并吸引更多有志从事专利执业的人员参与报考。” 本次审查依据注册考试申请人数据以及各类学位的公开信息开展。公告重申,A类清单属于非穷尽清单;若申请人一并提交的成绩单能够证明所持学位等同于清单列明的A类学科,相关学位同样会被认可,例如分子细胞生物学学位可被认定等同于生物学学位。学位等同认定并非指两种学位完全一致,而是二者具备同等或相近的科学技术严谨性,足以达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标准,这一标准在Premysler诉Lehman案中曾被援引。 除此之外,USPTO说明了现阶段暂不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位纳入A类的原因。公告指出:“过去3个自然年度内,仅有一名申请人持有应用人工智能学位,同期无申请人取得独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公告解释,目前大多数院校尚未授予人工智能独立学位;各大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学位项目在课程覆盖范围、难度上差异较大,部分项目包含大量非技术性课程。 USPTO表示将持续跟踪、收集并分析人工智能学位相关数据,同时说明,倘若后续认定某人工智能学位等同于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则会考虑将该学位纳入A类清单。 纳入生物医学科学的新版GRB自2026年8月1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局指出,该公告旨在向公众厘清规则,但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取得执业资格所需的具体科学技术标准并未直接规定于《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11.7节条文之中。(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CNIPA与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快速通道
中国与欧洲近期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进展之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了一项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该倡议于8月1日正式启动,将与现有的五大知识产权机构(IP5)PPH框架并行运作,旨在加速相应申请的审查,并进一步深化两机构之间的合作。 PPH旨在减少审查工作的重复。在典型的PPH安排下,其权利要求已被某一参与机构认定为可获授权的申请人,可以利用先前的审查结果在另一局请求加速审查。其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速度。 尽管PPH项目在国际上已存在多年,但考虑到两地区的创新活动规模,专门的中欧PPH试点的启动尤为引人注目。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来源地之一,而EPO仍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专利主管机构之一。因此,两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超越各自管辖范围的深远影响。 据CNIPA介绍,双方申请人现可依据新设立的双边项目程序提交PPH请求。寻求欧洲保护的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提交申请的欧洲公司,在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受益于加速审查。 该安排是国际专利主管机构之间工作共享趋势的一部分。审查员越来越多地依赖对口机构开展的检索报告、现有技术分析和可专利性评估。 新项目推出之际,正值中国同时进行重大的国内专利改革。就在试点启动前几天,CNIPA发布了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新措施旨在提高审查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专利申请,同时对资格、管理和程序作出调整。 因此,应将两大机构的这一倡议视为并非孤立的行政举措,而是中国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即现代化其专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国际融合。 专利从业者已在评估其实际影响。在欧洲和中国两地运营的企业往往面临漫长的审查周期和可观的专利组合管理成本。加速程序可能使公司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在先发优势至关重要的快速变化行业中。 对于以标准必要专利(SEP)为特征的行业(包括电信和先进电子领域),该倡议可能尤为重要。更快的审查可能使公司更早获得专利权并强化许可地位,同时为其专利申请状态提供更大确定性。中国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争端中日益活跃,这使得审查效率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商业议题。 自2011年11月建立首个PPH项目以来,CNIPA已将PPH合作扩展至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主管机构。官员们将这些项目描述为帮助中国创新者更高效地获得海外保护的重要机制。 尽管该项目最初以试点形式构建,但将无限期运行,并可通过双方协议暂停、修改或终止。对于跨国专利所有人而言,这一进展代表着迈向更加互联互通的全球审查生态系统的又一步。(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WIPO报告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2年增至3倍,中国表现突出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全球专利格局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和2025年合计新公开的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尽管美国在该领域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增长率更高,但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实体中有6家位于中国,凸显了该国正在这一极具价值和关键性的新兴技术领域确立的主导地位。 美国增长率居高位,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来源国 WIPO的专利格局报告追踪了自2013年以来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该年全球共公开了1.4万个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而该领域的新同族专利在2025年增长至3.78万项公开。就整体人工智能技术而言,全球专利公开数据还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占所有人工智能相关同族专利的比例从2017年的4.2%上升至2025年的8.7%。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5名中,中国跨国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占据了4个席位,榜首为日本综合科技集团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自2013年以来,软银集团已成为近3000项声称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开同族专利的来源,领先于中国的同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2702项同族专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Ping An Insurance Group,2240项同族专利)和百度(Baidu,1902项同族专利)。有趣的是,本研究中统计的软银集团几乎所有同族专利都是在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的,为这两年合计公开的5.6万项同族专利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而这一数字超过了此前10年公开同族专利的累计总量。跻身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10名的美国企业包括Alphabet、微软(Microsoft)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公开来源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共公开了超4.3万项同族专利。尽管美国在2025年仅公开了4380项同族专利,但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92%,超过了中国同期64%的年复合增长率。得益于软银集团近期公开同族专利的爆发式增长,日本经历了210%的年复合增长率,是WIPO研究中所有主要专利申请国中增幅最大的国家。 基于文本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主导模型领域,图像/视频是主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 LLMs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生成对抗网络(GANs),成为公开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2025年,LLMs在各自占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份额方面以近3:1的数量超过GANs。WIPO研究表明,这一差距代表了支撑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的底层架构的重大转变——从用于图像增强和合成数据生成的基于图像的GANs,转向基于语言结构统计模式训练的基于文本的LLMs。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决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入和输出的数据格式)中,图像/视频仍然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的约4万项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模式。正如该组织所指出的,这一发现与LLMs成为主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并不矛盾,因为图像/视频模式被LLMs、GANs、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s)以及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WIPO指出,近年来公开文本模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增长显著,从2023年的3400项同族专利增长至2025年的近1.18万项同族专利,这一趋势反映了LLM模型同族专利数量的增长。 WIPO的专利格局研究证实,该机构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格局报告中首次注意到的专利申请活动加速已发展为专利申请活动的激增,凸显了几项技术转变。尽管亚洲实体在该领域的主要申请者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日本、欧盟和美国近期的增长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正在正走向全球更广泛分布。此外,国际同族专利在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申请中仅占很小份额,表明大多数人工智能发明集中于国内市场,缺乏重大的全球保护战略。展望未来,该组织预计,在多模态系统(multimodal systems)和人工智能体(AI agents)等领域的研究和专利申请将迅速发展,而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整合到医疗保健、金融和能源等领域预计将使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公司更加多元化。(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关于对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2086096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第二期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正式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和设备”等30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手机及其主体”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压响应实时控制方法及装置”等59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挂烫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汽电双驱系统多能源输出控制方法及系统”等53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光学导航台车”等48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希望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2.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3.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4.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5.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6.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6〕64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掌握国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状况,支撑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人才与管理,海外知识产权活动等。 重点指标包括专利产业化率、实施率等专利转化运用类数据,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高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比例等专利保护类数据,以及专利产学研合作创新、海外专利布局、人才和服务等其他方面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5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及其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三、调查组织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 (一)组织方式。北京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 (二)调查方法。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和《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调查问卷通过专利调查网络平台(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6)填答,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三)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形成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经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推进工作,提供工作支持。 (三)遵守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申长雨率团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应邀率团赴新加坡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申长雨与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工作计划,双方将在能力建设、保护运用、用户服务、培训及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申长雨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上作主旨发言,指出,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携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共生演进、融合发展,使其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访问期间,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新加坡、丹麦、文莱等知识产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就最新工作情况和未来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新加坡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协议,与文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文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首站活动在西安启动
8月25日,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第一站在陕西西安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芮文彪出席并致辞。 芮文彪表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陆续完成修订,聚焦破解当前实务突出痛点,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持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法治化水平。 活动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200余人现场参会,全国线上近2万人观看直播。
谭文英调度推进知识产权园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
9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并听取知识产权园区建设筹划、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等工作汇报。 在听取园区建设前期调研汇报后,谭文英指出,知识产权园区建设事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全省“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擎。当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入驻赣江新区,为谋划建设园区奠定了较好基础。 谭文英强调,知识产权园区要锚定服务产业创新定位,高水平推进:一要主动对接赣江新区,明确建设模式、功能布局、运营机制及责任分工,与两大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生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能力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驱动力;二要赴浙江等地考察,借鉴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配套政策等成熟经验,形成江西特色方案;三要聚焦全产业链服务综合体目标,分阶段制定任务,配合赣江新区做好招商、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园区从“物理集聚”向“生态融合”跃升,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能。 会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题汇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中国专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等指导编制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县区分中心建设布局分析报告》为支撑,从产业领域契合度、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纠纷应对及维权需求、研发投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潜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五大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估。在分析报告量化评估基础上,围绕分中心建设背景、布局与建设规划、运营与服务方面等展开。 谭文英指出,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要坚决杜绝“重挂牌、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定位,切实做实建设举措、夯实服务效能。并要求灵活运用 “上下左右中” 工作法,全面调研借鉴外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时间点、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及成熟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与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系统谋划、精准布局,科学规范推进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 源:省知识产权局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 讯 员:王玉虎、徐蕊
战前动员 凝心聚力 谭文英赴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9 月 3 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参加省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作讲话,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验收做战前动员。 谭文英充分肯定省保护中心班子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速,顺利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和省内预验收、跨区域联合预验收;首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即获评全国“优秀线上展示案例”,在市场监管“三微”作品征集、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直机关网络技能竞赛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充分展现了省保护中心敢打善拼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再接再厉,巩固拓展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把队伍战斗力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知识产权动能。第二,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知识产权铁军队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班子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建强、用好、管好队伍。第三,要守牢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省保护中心的工作业务涉及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公共职能,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和敏感信息,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务必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省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抓好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组织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坚强集体。二是带好队伍。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岗位练兵,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铁军队伍。三是干好业务。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发出江西声音、多展现江西作为,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省局党组的信任和全省创新主体的期望。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相关负责同志,省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姚 勇、高 莉
谭文英赴瑞昌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瑞昌市,专题调研商标品牌建设及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瑞昌受理窗口、瑞昌市溢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及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现场听取相关工作介绍,深入了解基层商标服务、企业品牌运营及科研院所专利布局等情况。 在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调研组重点考察了核医疗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转化运用进展,并就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与院方进行交流。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谭文英对瑞昌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持续优化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力度;要聚焦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专利质量,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要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实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 源 :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王海宇
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
9月8日,以“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陕西省副省长武文罡、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局长安蒂·萨卡里·里瓦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滕·芬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开幕式。 申长雨指出,“十四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部署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希望与会嘉宾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加强合作,为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武文罡表示,陕西科教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把创新势能转化为发展实效。面向“十五五”,陕西将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转化为务实行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版图,以知识产权为引擎前瞻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石营造一流开放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 王国强表示,船舶产业是创新集聚、知识密集、技术集成、开放外向的实体制造业。中船集团作为船舶产业的引领者,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安全的“护城河”、全球经营的“通行证”,聚焦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效管理、高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未来,中船集团将加大知识产权有效供给,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效能,加速释放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加强全球化学习交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安蒂·萨卡里·里瓦利表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交流工作经验。知识产权不仅用于保护创新成果,更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工具。应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所蕴含的潜力,让知识产权体系广泛惠及创新各方,同时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持续运用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推动人类进步。相信创新将在中国、芬兰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卡斯滕·芬克表示,在历次五年规划中,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科学、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科研能力体系,强化将新知识转化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改变了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中国创新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动着全球科技前沿不断拓展,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多地从中国创新中受益。展望未来,有充分理由预期中国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体系将持续保持活力。 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界、企业界的多位嘉宾发表主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国内外企业代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等8000余人参加年会。 开幕式前,中外嘉宾一起观摩了“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5周年”主题墙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对接活动。此届年会设置1场主论坛、13场分论坛和20多场同期活动,与会嘉宾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等热点话题展开交流。年会还同期举行路演、知识产权主题阅读空间等多元活动,为业界展示最新成果、深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美国专利商标局扩大了A类专利代理人资格准入标准,将生物医学科学学位纳入其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近日发布《联邦公报》公告,宣布对《执业资格通用要求公告》(GRB)作出行政修订。该公报概述了取得注册考试资格、从而有资格在该局从事专利事务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资格。本次修订将B类学位中的生物医学科学学位调整至A类,扩大了可直接满足专利代理人注册考试科学技术资质要求的学位范围。 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条第(b)(2)(D)款,USPTO局长拥有法定职权,可要求拟执业人员证明自身具备“能够为申请人或其他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所需的必要资质”。GRB将符合条件的学位划分为三类。A类包含指定的学士、硕士以及哲学博士学位,持有该类学位可自动满足科学和技术资质要求。B类涵盖其他具有技术和科学培训背景的学位,但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文件。C类适用于依靠工程或科学实务经验申请资格的人员,通常以通过工程基础考试作为证明依据。 USPTO会定期重新评估哪些B类学位应当调整归入A类。2021年9月,在对B类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后,该局将14个学位新增纳入A类。2021年的更新是源于USPTO在2021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局表示,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前共收到32份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拟议的变更。2022年,该局就将此项审查正式纳入3年一轮的常规周期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5月实施了该提案,承诺自2023年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该时间表对B类学位进行重新评估。 2023年5月公告设定的3年周期现已届满,USPTO审查了在此期间参加B类注册考试的申请人数据。根据本次审查结论,该局决定将“生物医学科学”划入A类。USPTO称:“将该原B类学位纳入A类清单,能够提升运行效率,简化准专利执业人员的申请流程,并吸引更多有志从事专利执业的人员参与报考。” 本次审查依据注册考试申请人数据以及各类学位的公开信息开展。公告重申,A类清单属于非穷尽清单;若申请人一并提交的成绩单能够证明所持学位等同于清单列明的A类学科,相关学位同样会被认可,例如分子细胞生物学学位可被认定等同于生物学学位。学位等同认定并非指两种学位完全一致,而是二者具备同等或相近的科学技术严谨性,足以达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标准,这一标准在Premysler诉Lehman案中曾被援引。 除此之外,USPTO说明了现阶段暂不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位纳入A类的原因。公告指出:“过去3个自然年度内,仅有一名申请人持有应用人工智能学位,同期无申请人取得独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公告解释,目前大多数院校尚未授予人工智能独立学位;各大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学位项目在课程覆盖范围、难度上差异较大,部分项目包含大量非技术性课程。 USPTO表示将持续跟踪、收集并分析人工智能学位相关数据,同时说明,倘若后续认定某人工智能学位等同于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则会考虑将该学位纳入A类清单。 纳入生物医学科学的新版GRB自2026年8月1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局指出,该公告旨在向公众厘清规则,但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取得执业资格所需的具体科学技术标准并未直接规定于《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11.7节条文之中。(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CNIPA与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快速通道
中国与欧洲近期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进展之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了一项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该倡议于8月1日正式启动,将与现有的五大知识产权机构(IP5)PPH框架并行运作,旨在加速相应申请的审查,并进一步深化两机构之间的合作。 PPH旨在减少审查工作的重复。在典型的PPH安排下,其权利要求已被某一参与机构认定为可获授权的申请人,可以利用先前的审查结果在另一局请求加速审查。其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速度。 尽管PPH项目在国际上已存在多年,但考虑到两地区的创新活动规模,专门的中欧PPH试点的启动尤为引人注目。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来源地之一,而EPO仍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专利主管机构之一。因此,两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超越各自管辖范围的深远影响。 据CNIPA介绍,双方申请人现可依据新设立的双边项目程序提交PPH请求。寻求欧洲保护的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提交申请的欧洲公司,在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受益于加速审查。 该安排是国际专利主管机构之间工作共享趋势的一部分。审查员越来越多地依赖对口机构开展的检索报告、现有技术分析和可专利性评估。 新项目推出之际,正值中国同时进行重大的国内专利改革。就在试点启动前几天,CNIPA发布了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新措施旨在提高审查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专利申请,同时对资格、管理和程序作出调整。 因此,应将两大机构的这一倡议视为并非孤立的行政举措,而是中国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即现代化其专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国际融合。 专利从业者已在评估其实际影响。在欧洲和中国两地运营的企业往往面临漫长的审查周期和可观的专利组合管理成本。加速程序可能使公司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在先发优势至关重要的快速变化行业中。 对于以标准必要专利(SEP)为特征的行业(包括电信和先进电子领域),该倡议可能尤为重要。更快的审查可能使公司更早获得专利权并强化许可地位,同时为其专利申请状态提供更大确定性。中国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争端中日益活跃,这使得审查效率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商业议题。 自2011年11月建立首个PPH项目以来,CNIPA已将PPH合作扩展至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主管机构。官员们将这些项目描述为帮助中国创新者更高效地获得海外保护的重要机制。 尽管该项目最初以试点形式构建,但将无限期运行,并可通过双方协议暂停、修改或终止。对于跨国专利所有人而言,这一进展代表着迈向更加互联互通的全球审查生态系统的又一步。(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WIPO报告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2年增至3倍,中国表现突出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全球专利格局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和2025年合计新公开的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尽管美国在该领域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增长率更高,但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实体中有6家位于中国,凸显了该国正在这一极具价值和关键性的新兴技术领域确立的主导地位。 美国增长率居高位,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来源国 WIPO的专利格局报告追踪了自2013年以来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该年全球共公开了1.4万个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而该领域的新同族专利在2025年增长至3.78万项公开。就整体人工智能技术而言,全球专利公开数据还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占所有人工智能相关同族专利的比例从2017年的4.2%上升至2025年的8.7%。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5名中,中国跨国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占据了4个席位,榜首为日本综合科技集团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自2013年以来,软银集团已成为近3000项声称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开同族专利的来源,领先于中国的同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2702项同族专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Ping An Insurance Group,2240项同族专利)和百度(Baidu,1902项同族专利)。有趣的是,本研究中统计的软银集团几乎所有同族专利都是在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的,为这两年合计公开的5.6万项同族专利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而这一数字超过了此前10年公开同族专利的累计总量。跻身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10名的美国企业包括Alphabet、微软(Microsoft)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公开来源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共公开了超4.3万项同族专利。尽管美国在2025年仅公开了4380项同族专利,但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92%,超过了中国同期64%的年复合增长率。得益于软银集团近期公开同族专利的爆发式增长,日本经历了210%的年复合增长率,是WIPO研究中所有主要专利申请国中增幅最大的国家。 基于文本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主导模型领域,图像/视频是主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 LLMs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生成对抗网络(GANs),成为公开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2025年,LLMs在各自占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份额方面以近3:1的数量超过GANs。WIPO研究表明,这一差距代表了支撑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的底层架构的重大转变——从用于图像增强和合成数据生成的基于图像的GANs,转向基于语言结构统计模式训练的基于文本的LLMs。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决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入和输出的数据格式)中,图像/视频仍然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的约4万项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模式。正如该组织所指出的,这一发现与LLMs成为主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并不矛盾,因为图像/视频模式被LLMs、GANs、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s)以及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WIPO指出,近年来公开文本模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增长显著,从2023年的3400项同族专利增长至2025年的近1.18万项同族专利,这一趋势反映了LLM模型同族专利数量的增长。 WIPO的专利格局研究证实,该机构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格局报告中首次注意到的专利申请活动加速已发展为专利申请活动的激增,凸显了几项技术转变。尽管亚洲实体在该领域的主要申请者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日本、欧盟和美国近期的增长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正在正走向全球更广泛分布。此外,国际同族专利在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申请中仅占很小份额,表明大多数人工智能发明集中于国内市场,缺乏重大的全球保护战略。展望未来,该组织预计,在多模态系统(multimodal systems)和人工智能体(AI agents)等领域的研究和专利申请将迅速发展,而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整合到医疗保健、金融和能源等领域预计将使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公司更加多元化。(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关于对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2086096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第二期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正式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和设备”等30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手机及其主体”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压响应实时控制方法及装置”等59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挂烫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汽电双驱系统多能源输出控制方法及系统”等53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光学导航台车”等48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希望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2.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3.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4.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5.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6.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6〕64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掌握国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状况,支撑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人才与管理,海外知识产权活动等。 重点指标包括专利产业化率、实施率等专利转化运用类数据,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高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比例等专利保护类数据,以及专利产学研合作创新、海外专利布局、人才和服务等其他方面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5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及其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三、调查组织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 (一)组织方式。北京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 (二)调查方法。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和《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调查问卷通过专利调查网络平台(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6)填答,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三)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形成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经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推进工作,提供工作支持。 (三)遵守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申长雨率团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应邀率团赴新加坡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申长雨与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工作计划,双方将在能力建设、保护运用、用户服务、培训及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申长雨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上作主旨发言,指出,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携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共生演进、融合发展,使其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访问期间,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新加坡、丹麦、文莱等知识产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就最新工作情况和未来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新加坡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协议,与文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文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首站活动在西安启动
8月25日,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第一站在陕西西安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芮文彪出席并致辞。 芮文彪表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陆续完成修订,聚焦破解当前实务突出痛点,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持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法治化水平。 活动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200余人现场参会,全国线上近2万人观看直播。
谭文英调度推进知识产权园区、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
9月3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调研,并听取知识产权园区建设筹划、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等工作汇报。 在听取园区建设前期调研汇报后,谭文英指出,知识产权园区建设事关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是深化全省“1+3+N”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1+N”知识产权运营体系的重要抓手,也是优化营商环境、培育新质生产力的引擎。当前,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已入驻赣江新区,为谋划建设园区奠定了较好基础。 谭文英强调,知识产权园区要锚定服务产业创新定位,高水平推进:一要主动对接赣江新区,明确建设模式、功能布局、运营机制及责任分工,与两大中心形成三位一体服务生态,将知识产权保护和运营能力转化为招商竞争力和产业升级驱动力;二要赴浙江等地考察,借鉴空间布局、功能设置及配套政策等成熟经验,形成江西特色方案;三要聚焦全产业链服务综合体目标,分阶段制定任务,配合赣江新区做好招商、企业孵化等工作,推动园区从“物理集聚”向“生态融合”跃升,为产业创新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能。 会上,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专题汇报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方案。该方案以中国专利技术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中国专利信息中心等指导编制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重点县区分中心建设布局分析报告》为支撑,从产业领域契合度、知识产权创新能力、纠纷应对及维权需求、研发投入与高价值专利培育潜力、知识产权工作成效五大维度对全省各县(市、区)开展综合评估。在分析报告量化评估基础上,围绕分中心建设背景、布局与建设规划、运营与服务方面等展开。 谭文英指出,推进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要坚决杜绝“重挂牌、轻实效”的形式主义问题,始终锚定服务地方产业创新发展核心定位,切实做实建设举措、夯实服务效能。并要求灵活运用 “上下左右中” 工作法,全面调研借鉴外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时间点、运行模式、工作成效及成熟实践经验,紧密结合省情实际与特色产业发展需求,系统谋划、精准布局,科学规范推进我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分中心建设工作。 省知识产权局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相关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稿 源:省知识产权局运用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 讯 员:王玉虎、徐蕊
战前动员 凝心聚力 谭文英赴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
9 月 3 日,省市场监管局(以下简称“省局”)副局长谭文英赴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开展工作调研,参加省保护中心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并作讲话,为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高标准验收做战前动员。 谭文英充分肯定省保护中心班子取得的工作成效,指出中心各项工作扎实推进、成效明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全面提速,顺利完成新办公大楼搬迁和省内预验收、跨区域联合预验收;首次参加国家知识产权局快速维权案例模拟演示活动即获评全国“优秀线上展示案例”,在市场监管“三微”作品征集、青年志愿服务项目大赛、省直机关网络技能竞赛等多项活动中屡获佳绩,充分展现了省保护中心敢打善拼的精神风貌和强大的团队凝聚力。并提出三点希望和要求:第一,要再接再厉,巩固拓展向上向好发展态势。加快推动专利预审、快速维权、转化运用等核心业务提质增效,把队伍战斗力转化为发展推动力,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知识产权动能。第二,要严管厚爱,努力锻造知识产权铁军队伍。坚持培养与使用并重、严管与厚爱结合,加强班子建设,树立鲜明选人用人导向,畅通专业技术人才成长通道,建强、用好、管好队伍。第三,要守牢底线,持续巩固风清气正政治生态。省保护中心的工作业务涉及专利预审、维权援助等公共职能,掌握较多公共资源和敏感信息,廉政风险不容忽视。务必保持“亲”“清”政商关系,严守纪律红线,坚决防止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省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代表班子作表态发言,一是抓好班子。坚决执行民主集中制,维护班子团结,切实把班子建设成为组织放心、干部信服、群众满意的坚强集体。二是带好队伍。树立“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的鲜明用人导向,强化岗位练兵,锻造“政治过硬、业务精湛、作风优良”的知识产权铁军队伍。三是干好业务。努力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多发出江西声音、多展现江西作为,以实际行动不辜负省局党组的信任和全省创新主体的期望。 省局知识产权发展处、知识产权保护处、知识产权运用处相关负责同志,省保护中心领导班子成员、各科室和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负责人,全体干部职工参加会议。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姚 勇、高 莉
谭文英赴瑞昌开展知识产权专题调研
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副局长谭文英带队赴瑞昌市,专题调研商标品牌建设及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工作。 调研组一行先后走访了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瑞昌受理窗口、瑞昌市溢香农产品有限公司及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现场听取相关工作介绍,深入了解基层商标服务、企业品牌运营及科研院所专利布局等情况。 在瑞昌核物理应用研究院,调研组重点考察了核医疗领域高价值专利培育及转化运用进展,并就未来产业知识产权布局与院方进行交流。 实地调研结束后,调研组在瑞昌市市场监管局召开座谈会。谭文英对瑞昌市知识产权工作成效给予肯定,并对下一步工作提出要求。她强调,要持续优化商标受理窗口服务效能,加大企业商标品牌培育指导力度;要聚焦优势产业,着力提升专利质量,加快推进专利转化运用;要切实强化知识产权保护,营造良好创新环境,更好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进基层服务规范化建设,加强高价值发明专利培育力度,以知识产权工作实效服务地方经济高质量发展。 稿 源 :知识产权发展处 通讯员:王海宇
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
9月8日,以“奋力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的第十五届中国知识产权年会在京开幕。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陕西省副省长武文罡、中国船舶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王国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局长安蒂·萨卡里·里瓦利、世界知识产权组织首席经济学家卡斯滕·芬克出席开幕式并致辞。国家知识产权局副局长芮文彪主持开幕式。 申长雨指出,“十四五”期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实现新发展、新跨越、新提升。站在“十五五”新的历史起点上,国家知识产权局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认真抓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部署的落地实施,持续优化知识产权保护环境,大力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不断健全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系,积极构建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新格局,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希望与会嘉宾围绕年会主题深入交流、加强合作,为推动“十五五”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贡献更多智慧和力量。 武文罡表示,陕西科教实力雄厚,率先在全国推行科技成果转化“三项改革”,以知识产权制度创新为突破口,大力实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灵犀计划”,把创新势能转化为发展实效。面向“十五五”,陕西将锚定西部示范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目标,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的重要指示论述转化为务实行动,以知识产权为纽带深度融入全球创新版图,以知识产权为引擎前瞻培育新质生产力,以知识产权为基石营造一流开放创新生态,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贡献更多陕西力量。 王国强表示,船舶产业是创新集聚、知识密集、技术集成、开放外向的实体制造业。中船集团作为船舶产业的引领者,始终把知识产权作为科技创新的“助推器”、产业安全的“护城河”、全球经营的“通行证”,聚焦高质量创造、高效益运用、高水平保护、高质效管理、高能力培养,取得显著成效。未来,中船集团将加大知识产权有效供给,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应用效能,加速释放知识产权数据价值,加强全球化学习交流,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征程中谱写开放合作、互利共赢的新篇章。 安蒂·萨卡里·里瓦利表示,芬兰专利与注册局同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保持长期合作关系,多年来双方持续优化合作模式、交流工作经验。知识产权不仅用于保护创新成果,更是推动创新发展的工具。应充分挖掘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所蕴含的潜力,让知识产权体系广泛惠及创新各方,同时高效开展知识产权协作,持续运用世界各地的创新成果推动人类进步。相信创新将在中国、芬兰及世界各地蓬勃发展。 卡斯滕·芬克表示,在历次五年规划中,中国始终坚定不移地加大对科学、技术及创新领域的投入,着力构建科研能力体系,强化将新知识转化为新产品与新技术的知识产权制度保障,在中国经济转型过程中发挥了核心作用,改变了中国企业参与竞争的基础。中国创新正在越来越多的领域推动着全球科技前沿不断拓展,世界各国也越来越多地从中国创新中受益。展望未来,有充分理由预期中国的创新与知识产权体系将持续保持活力。 来自政府有关部门、学界、企业界的多位嘉宾发表主旨演讲。国家知识产权局各部门单位负责人,中国科学院科技创新发展局有关负责人,各省区市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负责人,驻华使领馆和国外有关机构代表,国内外企业代表,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代表等8000余人参加年会。 开幕式前,中外嘉宾一起观摩了“中国知识产权年会15周年”主题墙和专利、商标、地理标志对接活动。此届年会设置1场主论坛、13场分论坛和20多场同期活动,与会嘉宾聚焦新修订的商标法、人工智能知识产权治理等热点话题展开交流。年会还同期举行路演、知识产权主题阅读空间等多元活动,为业界展示最新成果、深化交流合作搭建平台。
美国专利商标局扩大了A类专利代理人资格准入标准,将生物医学科学学位纳入其中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于近日发布《联邦公报》公告,宣布对《执业资格通用要求公告》(GRB)作出行政修订。该公报概述了取得注册考试资格、从而有资格在该局从事专利事务所需的科学和技术资格。本次修订将B类学位中的生物医学科学学位调整至A类,扩大了可直接满足专利代理人注册考试科学技术资质要求的学位范围。 依据《美国法典》第35编第2条第(b)(2)(D)款,USPTO局长拥有法定职权,可要求拟执业人员证明自身具备“能够为申请人或其他主体提供有效服务所需的必要资质”。GRB将符合条件的学位划分为三类。A类包含指定的学士、硕士以及哲学博士学位,持有该类学位可自动满足科学和技术资质要求。B类涵盖其他具有技术和科学培训背景的学位,但需要提供额外证明文件。C类适用于依靠工程或科学实务经验申请资格的人员,通常以通过工程基础考试作为证明依据。 USPTO会定期重新评估哪些B类学位应当调整归入A类。2021年9月,在对B类申请进行前期审查后,该局将14个学位新增纳入A类。2021年的更新是源于USPTO在2021年3月发布的征求意见稿;该局表示,正式实施调整方案前共收到32份意见,绝大多数意见支持拟议的变更。2022年,该局就将此项审查正式纳入3年一轮的常规周期征求了公众意见,并于2023年5月实施了该提案,承诺自2023年通知发布之日起,按照该时间表对B类学位进行重新评估。 2023年5月公告设定的3年周期现已届满,USPTO审查了在此期间参加B类注册考试的申请人数据。根据本次审查结论,该局决定将“生物医学科学”划入A类。USPTO称:“将该原B类学位纳入A类清单,能够提升运行效率,简化准专利执业人员的申请流程,并吸引更多有志从事专利执业的人员参与报考。” 本次审查依据注册考试申请人数据以及各类学位的公开信息开展。公告重申,A类清单属于非穷尽清单;若申请人一并提交的成绩单能够证明所持学位等同于清单列明的A类学科,相关学位同样会被认可,例如分子细胞生物学学位可被认定等同于生物学学位。学位等同认定并非指两种学位完全一致,而是二者具备同等或相近的科学技术严谨性,足以达到为专利申请人提供专业服务所需标准,这一标准在Premysler诉Lehman案中曾被援引。 除此之外,USPTO说明了现阶段暂不将人工智能相关学位纳入A类的原因。公告指出:“过去3个自然年度内,仅有一名申请人持有应用人工智能学位,同期无申请人取得独立的人工智能专业学位。”公告解释,目前大多数院校尚未授予人工智能独立学位;各大高校开设的人工智能学位项目在课程覆盖范围、难度上差异较大,部分项目包含大量非技术性课程。 USPTO表示将持续跟踪、收集并分析人工智能学位相关数据,同时说明,倘若后续认定某人工智能学位等同于计算机科学理学学士学位,则会考虑将该学位纳入A类清单。 纳入生物医学科学的新版GRB自2026年8月11日该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该局指出,该公告旨在向公众厘清规则,但本身不具备法律效力,因为取得执业资格所需的具体科学技术标准并未直接规定于《联邦法规汇编》第37编第11.7节条文之中。(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王丹
CNIPA与EPO启动新的双边专利快速通道
中国与欧洲近期最重要的国际知识产权进展之一,是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CNIPA)与欧洲专利局(EPO)启动了一项新的双边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该倡议于8月1日正式启动,将与现有的五大知识产权机构(IP5)PPH框架并行运作,旨在加速相应申请的审查,并进一步深化两机构之间的合作。 PPH旨在减少审查工作的重复。在典型的PPH安排下,其权利要求已被某一参与机构认定为可获授权的申请人,可以利用先前的审查结果在另一局请求加速审查。其目标是提高效率、降低成本并加快获得专利保护的速度。 尽管PPH项目在国际上已存在多年,但考虑到两地区的创新活动规模,专门的中欧PPH试点的启动尤为引人注目。中国目前已成为全球最大的专利申请来源地之一,而EPO仍是全球最具影响力的专利主管机构之一。因此,两机构之间的合作具有超越各自管辖范围的深远影响。 据CNIPA介绍,双方申请人现可依据新设立的双边项目程序提交PPH请求。寻求欧洲保护的中国企业以及在中国提交申请的欧洲公司,在满足项目资格要求的情况下,均可受益于加速审查。 该安排是国际专利主管机构之间工作共享趋势的一部分。审查员越来越多地依赖对口机构开展的检索报告、现有技术分析和可专利性评估。 新项目推出之际,正值中国同时进行重大的国内专利改革。就在试点启动前几天,CNIPA发布了修订后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正式生效。新措施旨在提高审查效率,支持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的专利申请,同时对资格、管理和程序作出调整。 因此,应将两大机构的这一倡议视为并非孤立的行政举措,而是中国更广泛努力的一部分——即现代化其专利基础设施并加强国际融合。 专利从业者已在评估其实际影响。在欧洲和中国两地运营的企业往往面临漫长的审查周期和可观的专利组合管理成本。加速程序可能使公司更快地获得专利权,尤其是在先发优势至关重要的快速变化行业中。 对于以标准必要专利(SEP)为特征的行业(包括电信和先进电子领域),该倡议可能尤为重要。更快的审查可能使公司更早获得专利权并强化许可地位,同时为其专利申请状态提供更大确定性。中国在全球标准必要专利争端中日益活跃,这使得审查效率成为一个日益重要的商业议题。 自2011年11月建立首个PPH项目以来,CNIPA已将PPH合作扩展至38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主管机构。官员们将这些项目描述为帮助中国创新者更高效地获得海外保护的重要机制。 尽管该项目最初以试点形式构建,但将无限期运行,并可通过双方协议暂停、修改或终止。对于跨国专利所有人而言,这一进展代表着迈向更加互联互通的全球审查生态系统的又一步。(编译自www.asiaiplaw.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WIPO报告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数量2年增至3倍,中国表现突出
近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发布了一份关于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全球专利格局的报告。该报告显示,2024年和2025年合计新公开的同族专利数量超过了此前10年的总和。尽管美国在该领域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增长率更高,但排名前10的专利申请实体中有6家位于中国,凸显了该国正在这一极具价值和关键性的新兴技术领域确立的主导地位。 美国增长率居高位,但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来源国 WIPO的专利格局报告追踪了自2013年以来的专利申请数据,显示该年全球共公开了1.4万个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而该领域的新同族专利在2025年增长至3.78万项公开。就整体人工智能技术而言,全球专利公开数据还显示,生成式人工智能占所有人工智能相关同族专利的比例从2017年的4.2%上升至2025年的8.7%。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5名中,中国跨国企业以及中国科学院占据了4个席位,榜首为日本综合科技集团软银集团(SoftBank Group)。自2013年以来,软银集团已成为近3000项声称涉及生成式人工智能技术的公开同族专利的来源,领先于中国的同行腾讯控股有限公司(Tencent Holdings,2702项同族专利)、中国平安保险集团(Ping An Insurance Group,2240项同族专利)和百度(Baidu,1902项同族专利)。有趣的是,本研究中统计的软银集团几乎所有同族专利都是在2024年至2025年间公开的,为这两年合计公开的5.6万项同族专利贡献了相当大的份额,而这一数字超过了此前10年公开同族专利的累计总量。跻身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申请实体前10名的美国企业包括Alphabet、微软(Microsoft)和国际商业机器公司(IBM)。 中国作为全球最大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公开来源国占据绝对主导地位,在2024年和2025年期间共公开了超4.3万项同族专利。尽管美国在2025年仅公开了4380项同族专利,但从2023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同族专利的年复合增长率(CAGR)达到92%,超过了中国同期64%的年复合增长率。得益于软银集团近期公开同族专利的爆发式增长,日本经历了210%的年复合增长率,是WIPO研究中所有主要专利申请国中增幅最大的国家。 基于文本的大型语言模型(LLMs)主导模型领域,图像/视频是主要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 LLMs已在很大程度上取代了生成对抗网络(GANs),成为公开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的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2025年,LLMs在各自占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份额方面以近3:1的数量超过GANs。WIPO研究表明,这一差距代表了支撑当前生成式人工智能浪潮的底层架构的重大转变——从用于图像增强和合成数据生成的基于图像的GANs,转向基于语言结构统计模式训练的基于文本的LLMs。 在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式(决定了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输入和输出的数据格式)中,图像/视频仍然是2024年至2025年期间公开的约4万项生成式人工智能同族专利中占据主要地位的模式。正如该组织所指出的,这一发现与LLMs成为主要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并不矛盾,因为图像/视频模式被LLMs、GANs、扩散模型(diffusion models)以及其他生成式人工智能模型所采用。WIPO指出,近年来公开文本模式的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增长显著,从2023年的3400项同族专利增长至2025年的近1.18万项同族专利,这一趋势反映了LLM模型同族专利数量的增长。 WIPO的专利格局研究证实,该机构2024年生成式人工智能专利格局报告中首次注意到的专利申请活动加速已发展为专利申请活动的激增,凸显了几项技术转变。尽管亚洲实体在该领域的主要申请者中占据主导地位,但日本、欧盟和美国近期的增长表明,生成式人工智能创新正在正走向全球更广泛分布。此外,国际同族专利在整体生成式人工智能申请中仅占很小份额,表明大多数人工智能发明集中于国内市场,缺乏重大的全球保护战略。展望未来,该组织预计,在多模态系统(multimodal systems)和人工智能体(AI agents)等领域的研究和专利申请将迅速发展,而将生成式人工智能整合到医疗保健、金融和能源等领域预计将使该领域的专利申请公司更加多元化。(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刘鹏
关于对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的公示
根据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工作安排,经自愿申报、省级知识产权局推荐、综合评审等程序,形成2026年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见附件)。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6年9月1日至2026年9月30日。如对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通过电话、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反映。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应签署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电话。 电话:(010)62086096 传真:(010)62083171 邮箱:pgi@cnipa.gov.cn 附件: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创建对象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9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同意第二期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正式运行的通知
国知发服函字〔2026〕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签署的《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关于在华建设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谅解备忘录》,第二期第一批和第二批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筹建机构已完成筹建工作。根据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我局对筹建机构的评估意见,同意北京亦庄科技创新有限公司等100家单位作为第二期TISC正式运行。 请各有关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管理 高质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的意见》(国知发服字〔2026〕20号),加强对TISC的管理,健全管理工作机制,常态化开展服务成效分析,充分发挥TISC在公共服务各项重点工作中的作用,持续提升服务效能。 附件:第二期TISC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1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
国知发运字〔2026〕2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办公厅(办公室、综合司),中华全国总工会办公厅,中央军委装备发展部办公厅,各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扎实推动高质量发展,决定对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奖获奖项目予以表彰。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评比表彰活动的有关管理办法以及《中国专利奖评奖办法(2023年修订)》规定,经国务院有关部门、地方知识产权局、有关全国性行业协会,以及中国科学院院士和中国工程院院士等推荐,中国专利奖评审委员会评审,社会公示,国家知识产权局和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决定授予“用于无线通信的方法和设备”等30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金奖,“手机及其主体”等10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高比例新能源电力系统电压响应实时控制方法及装置”等59项发明专利中国专利银奖,“挂烫机”等15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银奖;国家知识产权局决定授予“汽电双驱系统多能源输出控制方法及系统”等535项发明、实用新型专利中国专利优秀奖,“光学导航台车”等48项外观设计专利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 希望中国专利奖获奖者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在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征程上作出更大贡献。全国广大知识产权工作者要以获奖者为榜样,守正创新、锐意进取,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培育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1.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金奖项目名单 2.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金奖项目名单 3.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银奖项目名单 4.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银奖项目名单 5. 第二十六届中国专利优秀奖项目名单 6. 第二十六届中国外观设计优秀奖项目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意见
国知发服字〔2026〕27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数据管理部门: 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在履行职责过程中产生的各类业务数据是国家重要的公共数据资源。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更好发挥数据要素作用、加快公共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决策部署,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现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以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合规高效流通使用为主线,以释放知识产权数据要素价值为目标,通过完善制度规范、加强高效供给、丰富应用场景、提升开发利用水平,强化数据安全,形成权责清晰、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为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数字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二、夯实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基础 (一)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管理制度。完善知识产权数据全生命周期管理制度,明确数据采集归集、存储加工、共享开放等各环节要求。加强数据分类分级管理,明确各类数据使用边界和安全防护要求。开展数据安全风险评估。编制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目录,建立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一本账”。各地要建立健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安全保障工作制度,对本地区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实行清单化管理,并全面纳入地方公共数据资源目录体系。 (二)完善知识产权数据资源标准体系。研究编制知识产权基础数据标准、数据治理标准、开发利用标准、数据安全标准等,推动知识产权数据标准与相关产业标准、技术规范衔接配套。各地要积极开展标准研制,组织行业协会、服务机构、重点企业等参与标准编制。 (三)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基础设施建设。优化国家知识产权大数据中心功能,完善基础架构,强化数据治理,增强监测预警和安全防护能力,打造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的基础设施中枢。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知识产权区域数据中心等基础设施,打通央地数据双向安全流转通道,实现一体联动、协同运行。鼓励各地建设知识产权可信数据空间,并接入国家数据基础设施体系,构建多源数据的安全互信环境,促进知识产权数据跨领域、跨部门、跨层级共享共用。 (四)推进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应用。稳妥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技术应用,有序开展行业大模型开发、训练和落地应用。鼓励各地探索建设不同应用场景的公共服务智能体,开发便捷化智能服务工具,提升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智能化水平。稳步推进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建设,持续丰富和推广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鼓励将知识产权高质量数据集目录在国家数据集管理服务系统登记、认证。加强人工智能应用安全风险研究和防范。 三、扩大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供给 (五)推进知识产权数据共享。落实国家政务数据共享工作要求,坚持主动共享与按需共享相结合,持续增加知识产权数据共享种类,纳入国家政务数据目录,推动实现知识产权政务数据“一数一源”。各地要建立跨部门数据共享机制,逐步实现知识产权与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互通互联,促进数据共享融合。 (六)推动知识产权数据开放。不断拓宽数据资源开放渠道,优化开放方式,提升数据获取便利性。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满足创新主体和社会公众查询、检索、获取和利用等基本数据服务需求。各地要加大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指南的推广普及力度,指导创新主体规范高效利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 (七)探索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国家知识产权局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工作的统筹管理,完善授权运营机制,提升授权运营规范化水平,会同国家数据局指导各地安全有序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数据授权运营,择优遴选运营机构,加强运营监督,为数据深度加工、特色开发和市场化应用提供专业服务。 四、深化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应用 (八)支撑政府决策。综合运用知识产权与科技、产业、市场监管等多源数据,开展区域创新能力评估、重点产业专利导航等,为产业政策制定、优质创新主体培育等提供依据。加强知识产权质押、许可、转让等数据的统计分析,优化知识产权运营管理机制。加强专利申请、商标注册、信用监管等数据的关联分析,排查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异常情况、违规代理执业线索,推进知识产权代理行业监管常态化、长效化。推动知识产权数据与司法裁判、行政执法数据互通,提升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效能。 (九)优化信息服务。深化知识产权业务“一网通办”“跨省通办”,促进更多事项实现“高效办成一件事”。加强知识产权数据归集,构建产业专利池数据库、重点产业专利数据库、标准必要专利数据库、地理标志专题数据库、海外诉讼案件数据库等,提供更多优质知识产权信息资源。推动知识产权与司法、科技、金融、市场监管等数据的融合应用,支撑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证券化、保险等金融服务落地。支持开展专利市场化前景分析、企业需求挖掘、信息精准推送等服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供需高效匹配。 (十)赋能企业创新。将知识产权数据利用深度嵌入企业科技研发、成果转化、维权保护全过程。加强技术生命周期分析,实时追踪专利动态,研判技术空白点,科学确定研发方向。加强关键专利技术解析,借鉴已有解决方案,科学确定研发路径,助力核心技术攻关。加强布局策略研究,支持开展知识产权申请前评估、专利自由实施分析,合理布局高价值专利,促进技术成果转化。加强专利预警分析,开展风险评估、侵权行为监测,有效识别和防范风险,切实维护企业合法权益。 五、强化组织实施 国家知识产权局统筹全国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工作,会同国家数据局加强政策指导,支持鼓励各地结合实际先行先试,总结推广经验做法。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将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纳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点工作;各省级数据管理部门要加强对属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开发利用的工作指导,支持知识产权领域公共数据“跑起来”示范场景建设、高质量数据集建设等重要工作。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数据管理部门加强协同联动,共同推动知识产权数据资源价值充分释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 国家数据局 2026年8月24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做好《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有关实施工作的通知
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国家知识产权局令第八十五号,以下简称新《办法》)将于2026年9月1日起正式实施,2017年发布的《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原《办法》)同时废止。为保障新旧规章平稳过渡、优先审查业务有序衔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按新《办法》相关规定办理;2026年9月1日前已经提交的,仍按照原《办法》规定办理。 2. 2026年9月1日起由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当事人提出的优先审查请求,相关业务均应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专利事务服务”模块线上办理。具体办理流程详见附件1。原“专利业务办理系统”的“复审无效”模块不再受理复审或无效宣告案件的优先审查业务。 3. 2026年9月1日起提交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适用新修订的《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旧版表格同步停止使用,表格模板详见附件2。本次表格修订不涉及客户端和电子申请数据标准规范调整。 附件:1. 复审无效优先审查业务系统操作手册 2. 专利优先审查请求书表格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6年8月26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规字〔2026〕640号 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 全国专利调查是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重要基础性工作。为掌握国内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状况,支撑知识产权宏观管理、政策制定等相关工作,根据《专利调查统计调查制度》(国统制〔2024〕116号),现将组织开展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内容和重点指标 调查内容包括企业专利创造、保护和运用,知识产权人才与管理,海外知识产权活动等。 重点指标包括专利产业化率、实施率等专利转化运用类数据,企业专利权人遭遇专利侵权比例、高赔偿金额专利侵权案件比例等专利保护类数据,以及专利产学研合作创新、海外专利布局、人才和服务等其他方面数据。 二、调查对象和范围 调查对象为截至2025年末拥有有效专利的国内企业专利权人及其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 调查样本包括1.3万个企业专利权人及其4.0万个有效专利,涉及北京等27个省份。 三、调查组织实施 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组织开展,按照统一问卷、统一平台、统一时间进行。 (一)组织方式。北京等21个省份专利调查工作由本地方知识产权局指导地方项目承担单位开展。山西、内蒙古、广西、贵州、云南、新疆等6个省份的专利调查工作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第三方调查机构开展,相关省份知识产权局提供工作支持。 (二)调查方法。全国专利调查问卷共2套,分别为《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有效专利)》和《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问卷(专利权人)》。调查问卷通过专利调查网络平台(网址:https://cnipa.idata3d.com/gro/2026)填答,电脑端、手机端均可登录。 (三)工作总结。在完成全国专利调查主体工作后,项目承担单位应按要求及时形成专利调查工作情况总结,经地方知识产权局审核后报送我局战略规划司。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严控质量。全国专利调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及相关调查制度开展,各地方知识产权局和项目承担单位要高度重视,始终坚守数据质量第一原则,严格执行调查方案,规范调查工作流程,保质保量完成调查任务,强化数据质量检查核查,切实防范统计造假、弄虚作假,确保数据真实准确、完整可信。 (二)加强组织,有序推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明确调查工作分管局领导,指派专门处室负责推进工作。北京等21个省份要加强人员培训,有序推进调查工作,按时保质完成调查主体工作。山西等6个省份要指派专门处室协助国家知识产权局委托的第三方调查机构推进工作,提供工作支持。 (三)遵守制度,严格管理。严守财经纪律,严格按照财务管理相关制度与规定加强经费管理,调查费用要做到专款专用。 附件:2026年全国专利调查告知书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7月6日
申长雨率团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近日,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应邀率团赴新加坡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及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 申长雨与东盟秘书处及东盟各国知识产权机构负责人共同出席第十七届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国—东盟2026—2027年度知识产权合作工作计划》。根据新工作计划,双方将在能力建设、保护运用、用户服务、培训及遗传资源和传统知识等方面进一步深化合作。 申长雨在新加坡知识产权周活动上作主旨发言,指出,人工智能的高质量发展与知识产权有着紧密联系。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愿与全球知识产权机构、产业界和社会公众携手,积极推动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共生演进、融合发展,使其更好造福各国人民。 访问期间,申长雨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和新加坡、丹麦、文莱等知识产权机构主要负责人分别举行双边会谈,就最新工作情况和未来合作等议题深入交换意见,与新加坡签署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协议,与文莱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正式建立中文双边知识产权合作关系。
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首站活动在西安启动
8月25日,知识产权新修订法律法规全国巡回宣贯活动第一站在陕西西安正式启动。本次活动由国家知识产权局主办、陕西省知识产权局承办,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芮文彪出席并致辞。 芮文彪表示,知识产权法治建设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基础性、保障性工作。今年以来,《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陆续完成修订,聚焦破解当前实务突出痛点,着眼长远夯实制度根基,对推动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意义重大。要持续做好新修订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贯彻工作,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法治化水平。 活动在线下线上同步开展,来自陕西、甘肃、青海、宁夏的200余人现场参会,全国线上近2万人观看直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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