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知护航·仲裁赋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观摩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行政+仲裁”协同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1月19日,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省仲裁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主办,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交流活动”在南昌举行。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座谈交流,倾听企业维权诉求,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新路径,凝聚保护合力。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南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案件受理窗口、卷宗管理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硬件配置与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对仲裁办案全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仲裁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展现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仲裁公信力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座谈中,各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保密的优势,加强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省保护中心期待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深化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共育的常态化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助力我省创新主体“走出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环境。 经验分享阶段内容充实、视角多元。来自司法审判、仲裁实务和公证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审判新趋势”“仲裁赋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公证+仲裁’协同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经验,为推进知识产权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专门设置企业意见征集环节,来自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光伏等省内重点产业的规上企业代表参会。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发言,聚焦“维权周期长”“技术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复杂”等现实痛点,表达了对仲裁程序便捷性、专业仲裁员匹配、涉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关切与期待,并就启动仲裁指引、加强仲裁宣传培训等提出了务实建议。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回应企业关切,表示将认真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活动是省保护中心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次具体实践。省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和推广知识产权仲裁,完善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公证服务的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徐楚怡
南康(家居)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我省保护体系再添“生力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赣州市南康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这是我省首个在县域层面设立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家居产业集聚区之一,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大关,并向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高端迈进,已形成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销售物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实木家居之都”。随着家居创新设计成果日益丰富,南康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极大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国家级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域中心,南昌、赣州、景德镇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区域中心,若干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为辐射点的“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级南康(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赣州市南康区加快推进快维中心的筹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运营,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知识产权的“快速通道”上,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苏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圆满收官
着该届赛事圆满收官。本届“长高赛”活动由江西牵头主办,自2025年9月正式启动起来,凝聚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效能,以高价值专利转化激活创新引擎。 在积极形式在各方协同发力下,大赛吸引全国1410个优质项目参赛,经200强晋级、100强突围的层层角逐,64高价值专利成果脱颖而出,其中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49个。此外,大赛还评选出专项奖个,其中最佳商业化潜力奖10个专利转化运用奖10个,10个最佳组织奖。 重跃升赛制更科学、对接更精准、项目质量更高,品牌叠加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参赛项目中有“长高赛”的成功举办,有力贯通了高价值专利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转化路径,构建起“以赛促转、以转促产”的长效机制,成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未来,将继续深耕赛事平台、畅通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长高赛”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声誉、深化品牌影响,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创新品牌,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澎湃动能。 通讯员:邹丽媚 高 莉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全球居首
拥有全球60%人工智能专利、约2/3机器人相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532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500万件的国家。“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截至202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31年,达到第五个100万件则用时19个月左右。 专利创造有力支撑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注脚。 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5个月,为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十四五”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下书架、上货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截至2026年1月底,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2.2万件。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见证人,充分彰显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由多向优,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文化深入人心,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今天,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必将进一步迸发。(记者 谷业凯)
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覆盖86个国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成效,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共同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采用“政、校、企”协同联动模式,精准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江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服务根基。 作为协同实施单位,南昌航空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为专项整治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通过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等举措,引导师生树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申请意识,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规行为;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兼具理工科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三是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高效转化。在专业代理机构的精细化服务与精准对接下,学校已新增高价值专利500余项,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在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取得了科研价值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深化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双方将持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宣传引导”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将立足江西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石斌
省市场监管局赴赣江新区座谈交流
会前,实地察看了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办公大楼及附属楼,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座谈会上,各方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路径、合作模式,以及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服务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协同推进工作达成共识。 将召开六方会议,推进实行细化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形成高效联动、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稿源: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专利转化运用两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江西省凭借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的系统性探索和突破性成效,共有两项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组织推进类的“以赛促转,推进长江经济带专利转化运用区域协同”案例和专利产业化类的“深化校企对接模式,合力推进稀土及关键矿产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案例,充分彰显了江西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的创新活力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出台10余项配套文件,覆盖专利盘活、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1月,全省专利转让达25821次,同比增长28.7%,推动全省高校存量专利全面盘活,累计惠及企业1.43万家,助力3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成长。针对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江西多地创新推出“赣知贷”“宜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截止到2025年1-9月,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登记金额121.83亿元,同比增长 8.43%。建设生物医药、铜箔产业、家具产业等各类专利池6个,围绕新材料、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及知识产权联盟共20余个,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链条保障。 此次两项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是对江西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供给,聚焦“1269”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持续办好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新专利转化模式和金融支持手段,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赣知护航·仲裁赋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观摩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行政+仲裁”协同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1月19日,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省仲裁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主办,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交流活动”在南昌举行。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座谈交流,倾听企业维权诉求,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新路径,凝聚保护合力。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南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案件受理窗口、卷宗管理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硬件配置与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对仲裁办案全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仲裁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展现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仲裁公信力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座谈中,各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保密的优势,加强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省保护中心期待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深化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共育的常态化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助力我省创新主体“走出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环境。 经验分享阶段内容充实、视角多元。来自司法审判、仲裁实务和公证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审判新趋势”“仲裁赋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公证+仲裁’协同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经验,为推进知识产权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专门设置企业意见征集环节,来自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光伏等省内重点产业的规上企业代表参会。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发言,聚焦“维权周期长”“技术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复杂”等现实痛点,表达了对仲裁程序便捷性、专业仲裁员匹配、涉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关切与期待,并就启动仲裁指引、加强仲裁宣传培训等提出了务实建议。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回应企业关切,表示将认真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活动是省保护中心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次具体实践。省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和推广知识产权仲裁,完善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公证服务的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徐楚怡
南康(家居)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我省保护体系再添“生力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赣州市南康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这是我省首个在县域层面设立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家居产业集聚区之一,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大关,并向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高端迈进,已形成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销售物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实木家居之都”。随着家居创新设计成果日益丰富,南康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极大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国家级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域中心,南昌、赣州、景德镇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区域中心,若干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为辐射点的“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级南康(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赣州市南康区加快推进快维中心的筹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运营,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知识产权的“快速通道”上,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苏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圆满收官
着该届赛事圆满收官。本届“长高赛”活动由江西牵头主办,自2025年9月正式启动起来,凝聚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效能,以高价值专利转化激活创新引擎。 在积极形式在各方协同发力下,大赛吸引全国1410个优质项目参赛,经200强晋级、100强突围的层层角逐,64高价值专利成果脱颖而出,其中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49个。此外,大赛还评选出专项奖个,其中最佳商业化潜力奖10个专利转化运用奖10个,10个最佳组织奖。 重跃升赛制更科学、对接更精准、项目质量更高,品牌叠加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参赛项目中有“长高赛”的成功举办,有力贯通了高价值专利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转化路径,构建起“以赛促转、以转促产”的长效机制,成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未来,将继续深耕赛事平台、畅通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长高赛”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声誉、深化品牌影响,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创新品牌,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澎湃动能。 通讯员:邹丽媚 高 莉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全球居首
拥有全球60%人工智能专利、约2/3机器人相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532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500万件的国家。“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截至202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31年,达到第五个100万件则用时19个月左右。 专利创造有力支撑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注脚。 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5个月,为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十四五”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下书架、上货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截至2026年1月底,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2.2万件。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见证人,充分彰显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由多向优,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文化深入人心,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今天,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必将进一步迸发。(记者 谷业凯)
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覆盖86个国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成效,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共同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采用“政、校、企”协同联动模式,精准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江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服务根基。 作为协同实施单位,南昌航空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为专项整治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通过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等举措,引导师生树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申请意识,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规行为;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兼具理工科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三是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高效转化。在专业代理机构的精细化服务与精准对接下,学校已新增高价值专利500余项,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在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取得了科研价值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深化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双方将持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宣传引导”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将立足江西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石斌
省市场监管局赴赣江新区座谈交流
会前,实地察看了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办公大楼及附属楼,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座谈会上,各方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路径、合作模式,以及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服务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协同推进工作达成共识。 将召开六方会议,推进实行细化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形成高效联动、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稿源: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专利转化运用两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江西省凭借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的系统性探索和突破性成效,共有两项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组织推进类的“以赛促转,推进长江经济带专利转化运用区域协同”案例和专利产业化类的“深化校企对接模式,合力推进稀土及关键矿产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案例,充分彰显了江西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的创新活力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出台10余项配套文件,覆盖专利盘活、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1月,全省专利转让达25821次,同比增长28.7%,推动全省高校存量专利全面盘活,累计惠及企业1.43万家,助力3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成长。针对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江西多地创新推出“赣知贷”“宜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截止到2025年1-9月,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登记金额121.83亿元,同比增长 8.43%。建设生物医药、铜箔产业、家具产业等各类专利池6个,围绕新材料、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及知识产权联盟共20余个,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链条保障。 此次两项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是对江西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供给,聚焦“1269”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持续办好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新专利转化模式和金融支持手段,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赣知护航·仲裁赋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观摩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行政+仲裁”协同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1月19日,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省仲裁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主办,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交流活动”在南昌举行。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座谈交流,倾听企业维权诉求,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新路径,凝聚保护合力。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南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案件受理窗口、卷宗管理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硬件配置与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对仲裁办案全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仲裁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展现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仲裁公信力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座谈中,各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保密的优势,加强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省保护中心期待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深化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共育的常态化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助力我省创新主体“走出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环境。 经验分享阶段内容充实、视角多元。来自司法审判、仲裁实务和公证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审判新趋势”“仲裁赋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公证+仲裁’协同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经验,为推进知识产权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专门设置企业意见征集环节,来自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光伏等省内重点产业的规上企业代表参会。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发言,聚焦“维权周期长”“技术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复杂”等现实痛点,表达了对仲裁程序便捷性、专业仲裁员匹配、涉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关切与期待,并就启动仲裁指引、加强仲裁宣传培训等提出了务实建议。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回应企业关切,表示将认真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活动是省保护中心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次具体实践。省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和推广知识产权仲裁,完善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公证服务的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徐楚怡
南康(家居)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我省保护体系再添“生力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赣州市南康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这是我省首个在县域层面设立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家居产业集聚区之一,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大关,并向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高端迈进,已形成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销售物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实木家居之都”。随着家居创新设计成果日益丰富,南康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极大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国家级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域中心,南昌、赣州、景德镇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区域中心,若干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为辐射点的“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级南康(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赣州市南康区加快推进快维中心的筹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运营,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知识产权的“快速通道”上,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苏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圆满收官
着该届赛事圆满收官。本届“长高赛”活动由江西牵头主办,自2025年9月正式启动起来,凝聚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效能,以高价值专利转化激活创新引擎。 在积极形式在各方协同发力下,大赛吸引全国1410个优质项目参赛,经200强晋级、100强突围的层层角逐,64高价值专利成果脱颖而出,其中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49个。此外,大赛还评选出专项奖个,其中最佳商业化潜力奖10个专利转化运用奖10个,10个最佳组织奖。 重跃升赛制更科学、对接更精准、项目质量更高,品牌叠加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参赛项目中有“长高赛”的成功举办,有力贯通了高价值专利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转化路径,构建起“以赛促转、以转促产”的长效机制,成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未来,将继续深耕赛事平台、畅通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长高赛”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声誉、深化品牌影响,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创新品牌,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澎湃动能。 通讯员:邹丽媚 高 莉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全球居首
拥有全球60%人工智能专利、约2/3机器人相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532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500万件的国家。“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截至202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31年,达到第五个100万件则用时19个月左右。 专利创造有力支撑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注脚。 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5个月,为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十四五”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下书架、上货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截至2026年1月底,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2.2万件。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见证人,充分彰显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由多向优,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文化深入人心,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今天,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必将进一步迸发。(记者 谷业凯)
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覆盖86个国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成效,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共同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采用“政、校、企”协同联动模式,精准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江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服务根基。 作为协同实施单位,南昌航空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为专项整治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通过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等举措,引导师生树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申请意识,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规行为;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兼具理工科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三是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高效转化。在专业代理机构的精细化服务与精准对接下,学校已新增高价值专利500余项,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在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取得了科研价值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深化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双方将持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宣传引导”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将立足江西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石斌
省市场监管局赴赣江新区座谈交流
会前,实地察看了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办公大楼及附属楼,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座谈会上,各方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路径、合作模式,以及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服务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协同推进工作达成共识。 将召开六方会议,推进实行细化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形成高效联动、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稿源: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专利转化运用两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江西省凭借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的系统性探索和突破性成效,共有两项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组织推进类的“以赛促转,推进长江经济带专利转化运用区域协同”案例和专利产业化类的“深化校企对接模式,合力推进稀土及关键矿产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案例,充分彰显了江西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的创新活力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出台10余项配套文件,覆盖专利盘活、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1月,全省专利转让达25821次,同比增长28.7%,推动全省高校存量专利全面盘活,累计惠及企业1.43万家,助力3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成长。针对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江西多地创新推出“赣知贷”“宜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截止到2025年1-9月,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登记金额121.83亿元,同比增长 8.43%。建设生物医药、铜箔产业、家具产业等各类专利池6个,围绕新材料、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及知识产权联盟共20余个,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链条保障。 此次两项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是对江西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供给,聚焦“1269”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持续办好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新专利转化模式和金融支持手段,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赣知护航·仲裁赋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观摩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行政+仲裁”协同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1月19日,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省仲裁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主办,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交流活动”在南昌举行。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座谈交流,倾听企业维权诉求,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新路径,凝聚保护合力。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南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案件受理窗口、卷宗管理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硬件配置与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对仲裁办案全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仲裁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展现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仲裁公信力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座谈中,各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保密的优势,加强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省保护中心期待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深化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共育的常态化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助力我省创新主体“走出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环境。 经验分享阶段内容充实、视角多元。来自司法审判、仲裁实务和公证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审判新趋势”“仲裁赋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公证+仲裁’协同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经验,为推进知识产权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专门设置企业意见征集环节,来自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光伏等省内重点产业的规上企业代表参会。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发言,聚焦“维权周期长”“技术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复杂”等现实痛点,表达了对仲裁程序便捷性、专业仲裁员匹配、涉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关切与期待,并就启动仲裁指引、加强仲裁宣传培训等提出了务实建议。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回应企业关切,表示将认真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活动是省保护中心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次具体实践。省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和推广知识产权仲裁,完善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公证服务的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徐楚怡
南康(家居)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我省保护体系再添“生力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赣州市南康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这是我省首个在县域层面设立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家居产业集聚区之一,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大关,并向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高端迈进,已形成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销售物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实木家居之都”。随着家居创新设计成果日益丰富,南康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极大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国家级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域中心,南昌、赣州、景德镇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区域中心,若干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为辐射点的“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级南康(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赣州市南康区加快推进快维中心的筹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运营,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知识产权的“快速通道”上,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苏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圆满收官
着该届赛事圆满收官。本届“长高赛”活动由江西牵头主办,自2025年9月正式启动起来,凝聚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效能,以高价值专利转化激活创新引擎。 在积极形式在各方协同发力下,大赛吸引全国1410个优质项目参赛,经200强晋级、100强突围的层层角逐,64高价值专利成果脱颖而出,其中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49个。此外,大赛还评选出专项奖个,其中最佳商业化潜力奖10个专利转化运用奖10个,10个最佳组织奖。 重跃升赛制更科学、对接更精准、项目质量更高,品牌叠加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参赛项目中有“长高赛”的成功举办,有力贯通了高价值专利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转化路径,构建起“以赛促转、以转促产”的长效机制,成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未来,将继续深耕赛事平台、畅通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长高赛”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声誉、深化品牌影响,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创新品牌,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澎湃动能。 通讯员:邹丽媚 高 莉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全球居首
拥有全球60%人工智能专利、约2/3机器人相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532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500万件的国家。“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截至202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31年,达到第五个100万件则用时19个月左右。 专利创造有力支撑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注脚。 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5个月,为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十四五”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下书架、上货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截至2026年1月底,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2.2万件。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见证人,充分彰显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由多向优,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文化深入人心,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今天,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必将进一步迸发。(记者 谷业凯)
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覆盖86个国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成效,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共同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采用“政、校、企”协同联动模式,精准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江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服务根基。 作为协同实施单位,南昌航空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为专项整治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通过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等举措,引导师生树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申请意识,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规行为;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兼具理工科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三是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高效转化。在专业代理机构的精细化服务与精准对接下,学校已新增高价值专利500余项,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在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取得了科研价值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深化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双方将持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宣传引导”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将立足江西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石斌
省市场监管局赴赣江新区座谈交流
会前,实地察看了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办公大楼及附属楼,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座谈会上,各方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路径、合作模式,以及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服务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协同推进工作达成共识。 将召开六方会议,推进实行细化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形成高效联动、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稿源: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专利转化运用两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江西省凭借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的系统性探索和突破性成效,共有两项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组织推进类的“以赛促转,推进长江经济带专利转化运用区域协同”案例和专利产业化类的“深化校企对接模式,合力推进稀土及关键矿产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案例,充分彰显了江西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的创新活力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出台10余项配套文件,覆盖专利盘活、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1月,全省专利转让达25821次,同比增长28.7%,推动全省高校存量专利全面盘活,累计惠及企业1.43万家,助力3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成长。针对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江西多地创新推出“赣知贷”“宜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截止到2025年1-9月,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登记金额121.83亿元,同比增长 8.43%。建设生物医药、铜箔产业、家具产业等各类专利池6个,围绕新材料、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及知识产权联盟共20余个,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链条保障。 此次两项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是对江西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供给,聚焦“1269”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持续办好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新专利转化模式和金融支持手段,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赣知护航·仲裁赋能——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开展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观摩座谈活动
为深入贯彻司法部、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深化“行政+仲裁”协同机制,聚焦知识产权仲裁专业化建设,1月19日,由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指导,省仲裁协会、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主办,南昌仲裁委员会承办的“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交流活动”在南昌举行。活动通过实地观摩与座谈交流,倾听企业维权诉求,精准对接服务需求,共同探讨知识产权仲裁发展新路径,凝聚保护合力。 活动伊始,与会人员实地参观了南昌仲裁委员会的仲裁庭、案件受理窗口、卷宗管理室等功能区域,详细了解硬件配置与案件审理流程规范。通过现场观摩,大家对仲裁办案全流程有了更深入的了解,切身感受到仲裁机构在处理知识产权纠纷中展现出的专业化、规范化水平,进一步增强了对仲裁公信力的认可。 知识产权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大保护”工作格局。在座谈中,各方一致认为,要充分发挥仲裁专业、高效、保密的优势,加强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的有机衔接,实现优势互补,形成多元共治的知识产权保护生态。省保护中心期待与司法部门、仲裁机构、公证机构等深化合作,探索建立信息共享、业务协作、人才共育的常态化机制,共同为企业提供更加多元化、专业化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路径,助力我省创新主体“走出去”,营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创新环境。 经验分享阶段内容充实、视角多元。来自司法审判、仲裁实务和公证领域的专家分别围绕“知识产权审判新趋势”“仲裁赋能知识产权转化运用”“‘公证+仲裁’协同机制”等主题进行了深入浅出的分享,为与会者提供了理论指引和实践经验,为推进知识产权仲裁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活动专门设置企业意见征集环节,来自锂电、中医药、电子信息、光伏等省内重点产业的规上企业代表参会。多家企业代表踊跃发言,聚焦“维权周期长”“技术事实认定难”“证据固定复杂”等现实痛点,表达了对仲裁程序便捷性、专业仲裁员匹配、涉外服务能力等方面的关切与期待,并就启动仲裁指引、加强仲裁宣传培训等提出了务实建议。 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相关业务处室负责人现场回应企业关切,表示将认真梳理企业诉求,进一步优化服务流程,降低维权成本,切实提升企业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本次活动是省保护中心深化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一次具体实践。省保护中心将以此次活动为契机,进一步深化与各相关单位的协同合作,积极引导和推广知识产权仲裁,完善仲裁与行政保护、司法保护、公证服务的衔接机制,致力于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优质、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纠纷解决服务,为奋力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徐楚怡
南康(家居)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我省保护体系再添“生力军”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批复同意赣州市南康区开展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这是我省首个在县域层面设立的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 赣州市南康区作为全国重要的家居产业集聚区之一,产业规模突破千亿大关,并向数字化、品牌化、绿色化高端迈进,已形成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销售物流、配套服务于一体的完整产业链,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实木家居之都”。随着家居创新设计成果日益丰富,南康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将极大提升区域内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水平,推动地方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 2025年以来,随着国家级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通过验收正式运营、国家级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获批筹建,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省域中心,南昌、赣州、景德镇3个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为区域中心,若干个知识产权快维中心、知识产权基层服务工作站为辐射点的“1+3+N”知识产权协同保护体系已初步形成。国家级南康(家居)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获批建设,为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增添了新的力量。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将严格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快速维权中心建设工作的通知》要求,指导赣州市南康区加快推进快维中心的筹建工作,确保按时完成中心建设并通过验收正式运营,为企业提供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一站式”服务,在知识产权的“快速通道”上,持续激发创新动力,为区域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苏
第二届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圆满收官
着该届赛事圆满收官。本届“长高赛”活动由江西牵头主办,自2025年9月正式启动起来,凝聚长江经济带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等11省市知识产权协同发展效能,以高价值专利转化激活创新引擎。 在积极形式在各方协同发力下,大赛吸引全国1410个优质项目参赛,经200强晋级、100强突围的层层角逐,64高价值专利成果脱颖而出,其中金奖5个银奖10个铜奖49个。此外,大赛还评选出专项奖个,其中最佳商业化潜力奖10个专利转化运用奖10个,10个最佳组织奖。 重跃升赛制更科学、对接更精准、项目质量更高,品牌叠加效应日益凸显目前,参赛项目中有“长高赛”的成功举办,有力贯通了高价值专利从实验室走向生产线的转化路径,构建起“以赛促转、以转促产”的长效机制,成为长江经济带11省市推动科技创新与产业融合发展的生动实践。未来,将继续深耕赛事平台、畅通对接渠道,进一步扩大“长高赛”的品牌价值、提升品牌声誉、深化品牌影响,将其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区域性创新品牌,推动更多知识产权成果转化为新质生产力,为长江经济带高质量发展持续注入澎湃动能。 通讯员:邹丽媚 高 莉
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全球居首
拥有全球60%人工智能专利、约2/3机器人相关专利 国家知识产权局数据显示: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达532万件,成为世界上首个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突破500万件的国家。“十四五”时期,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持续增长,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16件。截至2025年,我国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成为名副其实的专利大国。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加强知识产权保护。这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把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知识产权发展之路。我国国内有效发明专利数量达到第一个100万件用了31年,达到第五个100万件则用时19个月左右。 专利创造有力支撑了我国加快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截至2025年底,我国国内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229.2万件,其中七成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比如,我国拥有全球60%的人工智能专利,机器人相关专利数量占全球比重约2/3,绿色低碳技术的PCT(专利合作条约)国际专利申请公开量连续多年位居世界第一,成为我国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的有力注脚。 专利保护力度、转化运用效益明显增强。目前,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缩短至15个月,为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逐年提升。“十四五”以来,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一大批高价值专利“下书架、上货架”,在实际应用中得到了检验。 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截至2026年1月底,国外申请人在我国的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92.2万件。越来越多的外资企业成为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不断完善的亲历者、见证人,充分彰显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信心。 我国知识产权发展从无到有、由弱变强、由多向优,专利思维、版权意识、品牌文化深入人心,尊重知识、鼓励创新的社会氛围越来越浓。今天,从知识产权大国迈向知识产权强国,我国保护知识产权的决心更加坚定,创新创造的活力也必将进一步迸发。(记者 谷业凯)
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试点项目延长
根据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和奥地利专利局的共同决定,中奥(地利)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试点项目将自2026年3月1日起延长五年,至2031年2月28日止。在两局提交PPH请求的有关要求和流程不变。 PPH是不同国家或地区间的专利快速审查通道,通过专利审查机构之间的工作共享加快专利审查进程。自2011年11月启动首项PPH试点至今,国家知识产权局已经先后与35个国家或地区的专利审查机构建立了PPH合作,覆盖86个国家。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
为持续巩固知识产权代理行业“蓝天”行动成效,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联合南昌航空大学共同启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行动,该行动采用“政、校、企”协同联动模式,精准打击行业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为江西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筑牢服务根基。 作为协同实施单位,南昌航空大学充分发挥其在知识产权领域的学科优势和人才资源,为专项整治提供专业支撑。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源头管理,通过修订科研管理制度、开展常态化培训等举措,引导师生树立规范的知识产权申请意识,自觉抵制非正常专利申请等违规行为;二是深化产教融合协同育人,着力培养兼具理工科背景和法律素养的复合型知识产权人才;三是搭建校企对接平台,推动知识产权成果高效转化。在专业代理机构的精细化服务与精准对接下,学校已新增高价值专利500余项,多项专利技术成功在企业实现落地转化,取得了科研价值与市场效益的双赢。 此次联合整治行动是深化跨部门、跨领域协同监管的重要实践,也是推动知识产权代理行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下一步,双方将持续完善协同工作机制,加强智慧监管手段应用,加大典型案例曝光力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逐步构建“监管执法+专业支撑+宣传引导”的多元治理格局。同时,将立足江西省产业发展实际需求,引导代理机构拓展专利转化运用、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业务领域,不断提升专业化、数字化服务能力,为全省科技创新和产业升级提供坚实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石斌
省市场监管局赴赣江新区座谈交流
会前,实地察看了江西省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办公大楼及附属楼,详细了解工程进展。座谈会上,各方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园区的建设路径、合作模式,以及省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功能定位与服务效能等方面展开深入交流,并就下一步协同推进工作达成共识。 将召开六方会议,推进实行细化项目建设进度安排明确具体的时间节点与任务分工形成高效联动、压实责任的工作格局。 稿源: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江西专利转化运用两项创新实践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江西省凭借在专利转化运用领域的系统性探索和突破性成效,共有两项实践案例成功入选,其中包括政府部门组织推进类的“以赛促转,推进长江经济带专利转化运用区域协同”案例和专利产业化类的“深化校企对接模式,合力推进稀土及关键矿产领域高价值专利组合转化运用”案例,充分彰显了江西在落实《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的创新活力与实践成果。 据了解,江西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构建起多层次政策支撑体系,先后出台10余项配套文件,覆盖专利盘活、企业培育、金融服务等关键环节。在各方合力推动下,全省专利转化运用成效显著。截至2025年1-11月,全省专利转让达25821次,同比增长28.7%,推动全省高校存量专利全面盘活,累计惠及企业1.43万家,助力300家中小企业通过专利产业化实现成长。针对创新主体融资难题,江西多地创新推出“赣知贷”“宜知贷”等知识产权金融产品,截止到2025年1-9月,全省知识产权(专利、商标)质押登记金额121.83亿元,同比增长 8.43%。建设生物医药、铜箔产业、家具产业等各类专利池6个,围绕新材料、陶瓷等重点产业领域建设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及知识产权联盟共20余个,为专利转化运用提供全链条保障。 此次两项案例入选国家级优秀案例,是对江西专利转化运用工作的充分肯定。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强化知识产权源头供给,聚焦“1269”重点产业链培育高价值专利,加快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持续办好长江经济带高价值专利转化运用大赛,深化区域协同合作,创新专利转化模式和金融支持手段,构建长效机制,推动专利链与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为全省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动力。 稿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6〕10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深入推进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实施,总结推广各地区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有效做法和典型经验,经各地方各部门组织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遴选出20项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和20项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上述案例体现了各地区在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重点任务落地过程中的有益实践,创新性强、成效突出、具备复制推广价值。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宣传推广案例,组织高校和科研机构、企业、服务机构等各类主体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加快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附件:1.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专利产业化优秀案例) 2.2025年第三批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政府部门组织推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6年1月6日
审视2025年统一专利法院的发展与趋势
统一专利法院(UPC)在过去一年中作出了诸多重要裁决,涵盖初审地方分院(LDs)、中央分院(CD)及上诉法院(CoA)的判决。随着更多上诉裁决的公布,管辖权问题以及专利有效性与侵权的实体法适用已成为焦点。涉及执行程序的裁决也为未来实践提供了有益指引。 整体审判结果 运营两年半后,相关统计数据开始展现更深层意义。根据我们对UPC公布数据的分析,自2023年6月1日UPC正式运作以来,在至少作出初审裁决的案件中: 侵权诉讼中,略超50%的案件最终认定专利有效(维持授权状态或经修改后有效)且被侵权;约25%的案件认定未侵权;另有25%的案件认定专利无效。 在仅涉及撤销的诉讼中,36%的涉案专利已被撤销,其余专利在诉讼过程中被认定为授予时有效或经修改后有效。 近65%的临时禁令申请在一审中获得批准。此数据不包含证据保全/检查申请,该类申请几乎均获准许。 综合所有上诉裁决(其中多数涉及程序性问题或初步/保护性措施),初审判决被推翻比例略超25%。上诉法院审理的6起实体案件中,有两起原审判决被撤销(比例33%) 超过50%的侵权主张和35%的撤销主张在一审判决前达成和解。 UPC的管辖权延伸 2025年2月欧盟法院在BSH诉伊莱克斯案(Electrolux)中的裁决确认:欧盟法院可基于被告住所地受理外国专利侵权诉讼,即使被告提出无效抗辩亦然。 若针对基于欧盟其他成员国注册的外国专利提出的主张中存在有效性抗辩,侵权法院不得对专利有效性作出裁决。但若法院认为存在正当理由——特别是当其认定该专利在具有有效性管辖权的其他欧盟成员国法院被宣告无效的可能性合理且不可忽视时——可中止诉讼程序。对于在非欧盟国家注册的外国专利,法院有权就当事人之间的无效性问题作出裁决。 UPC将BSH诉伊莱克斯案解释为支持其颁布跨境禁令的权限,包括针对未加入UPC的国家。目前此类国家包括英国和西班牙。这为专利权人提供了寻求广泛的泛欧救济的机会——通过针对在UPC辖区内有住所的被告提起诉讼(前提是其拥有广泛有效的专利组合),即使该被告位于非UPC国家。 近期在惠人(Hurom)诉日本电气(NEC)案中,曼海姆地方分院就承认了基于外国专利侵权诉讼的管辖权,其依据并非被告住所地,而是侵权行为发生地。此先例随后亦被巴黎地方分院采纳,该法院审理了Keeex公司提起的侵权诉讼。 实质可专利性 2025年11月25日同日发布的两项上诉法院裁决,厘清了UPC对创造性步骤及披露不充分等问题的处理方式。未来数月这些裁决很可能被广泛援引。 安进(Amgen)诉赛诺菲(Sanofi)案与梅里尔(Meril)诉爱德华兹(Edwards)案中,上诉法院会确立了评估创造性步骤的原则。这些原则与欧洲专利局(以及部分欧洲国家法院)采用的著名“问题——解决方案方法”存在相似性但亦有差异。UPC上诉法院的方法是:从专利中识别客观技术问题,并考察技术领域专家在寻求解决该问题时,若从“现实起点”(即对解决该问题有兴趣的技术领域专家所关注的起点)出发,是否能够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上诉院明确指出,分析必须严格立足在优先权日的技术人员视角,重点在于其是否——而非仅仅能否——在合理预期成功的前提下得出所主张的解决方案。 关于充分披露的要求,上诉法院会认为,其检验标准在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能否在不付出任何创造性努力且不承担过重负担的情况下,依据专利披露内容复现所要求保护的客体。对于多数权利要求而言,披露一种实现方式即已足够。当所谓披露不足涉及功能性特征时,无需要求涵盖的所有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只要本领域技术人员能依据专利披露内容获得权利要求范围内的合适实施例,其他实施例的不可获得性则无关紧要。法院进一步明确指出,并不要求“所有可设想的”实施例均具备可实施性。 上诉法院无需全面探讨其原则性表述是否意味着:即使对于涵盖大量潜在实施例的宽泛权利要求,只要少数实施例被实现,权利要求即被视为已实现——即,在部分实施例被实现的情况下,权利要求的范围本质上无关紧要。 执行 UPC的命令主要通过对不遵守行为处以罚款的方式执行。上诉法院在柯达(Kodak)诉富士胶片(Fujifilm)案中明确指出:要实施罚款,必须由统一专利法院签发罚款令。仅存在规定罚款数额的命令是不够的。但法院可在后续命令中单独签发罚款令,将其与先前命令或裁决中已包含的罚款条款关联。 这确立了明确的两阶段流程:首先取得罚款令;其次若发生违约,则依据该先前罚款令启动强制执行程序。 费用上调 最后奉上季节性“礼物”:自2026年1月1日起,UPC的诉讼费用将上调——多数案件涨幅达33%,部分案件涨幅更高。 此项调整早有预告。UPC本应实现自筹资金,但若当事方在书面程序结束前达成和解,法院将退还高达60%的诉讼费——这或许值得法院在新的一年重新审视!(编译自ipwatchdog.com) 翻译:吴娴 校对:刘鹏
欧洲专利局:量子技术在过去10年中激增5倍,但市场采用仍然缓慢
该领域约80%的公司并未将量子技术作为主营业务 •欧洲以其活跃的初创企业生态在量子领域表现突出,但在融资和规模化发展方面却相对滞后 •全球核心量子企业最为密集的集群之一位于欧洲,其中英国、荷兰和法国处于领先地位 量子技术有望重塑人类的计算、通信方式以及对周围世界的测量方式,其应用领域涵盖国防到医疗保健等各个方面。据欧洲专利局(EPO)和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最新发布的一项研究显示,全球量子市场到2035年预计将达到约930亿欧元。根据EPO官方网站消息,量子技术领域正处于快速扩张期,企业数量持续增长,投资力度持续加大,创新成果显著增长,但正面临着技术产业化与商业化的现实挑战。 该报告是EPO专利与技术观察站两年期工作计划的一部分,对量子生态系统进行了全面分析,内容涵盖专利活动、投资、技能、供应链和政策等多个方面。该报告的发布恰逢联合国“国际量子科学与技术年”(IYQ)。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量子技术潜力巨大,但尚处于发展初期阶段。正如这项研究和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所强调的,与美国等领先国家相比,欧盟在量子技术投资方面仍有增长空间。如今,推动基础研究商业化亟需私营领域资金投入,政府应将此列为优先政策方向。” 根据这项研究,国际同族专利(即针对同一发明在多个国家提交的一系列专利申请)数量在量子领域仅在过去10年间就增长了5倍。报告确定了三大主要子领域:量子通信、量子计算(包括模拟)和量子传感。截至2022年,量子通信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最多。然而,在这一时期,量子计算领域的国际同族专利数量增长最为迅猛,自2005年以来已增长近60倍,有望成为量子生态系统中规模最大的领域。 2005年至2024年期间,全球创新者共产生了约9740项与量子相关的国际同族专利。美国居于首位,其次是欧洲、日本、中国和韩国。在欧洲,量子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三的国家是德国、英国和法国。该地区还涌现出如法国企业C12和PASQAL等充满活力的初创企业,报告将它们作为案例研究进行了介绍,不过许多企业在资金筹集和扩大规模方面仍面临着挑战。 当前,量子生态系统涵盖4500多家企业,其中专注于量子技术的核心企业不到1000家(占比略低于20%)。这些核心企业通常为初创企业,高度依赖早期投资和公共资金。非核心企业(占比80%)贡献了大部分与量子相关的专利和就业岗位,且在商业化方面具备最佳条件。 欧洲拥有全球最密集的量子核心企业集群之一,在英国、荷兰和法国等国家,核心企业占比接近40%。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美国,其量子核心企业占比(20%)较低,科技巨头则占据主导地位。 2005年至2024年期间,量子国际同族专利申请量排名前五位的申请人分别是国际商用机器公司(IBM)、LG、东芝、英特尔和微软。欧洲企业如IQM Quantum Computers和罗伯特.博世公司,在计算和传感领域的申请量也分别名列前茅。在量子相关被引用国际同族专利数量排名前五位的大学中,有4所来自美国,麻省理工学院和哈佛大学位居前列。法国国家科学研究中心(CNRS)是唯一跻身申请量前20名的欧洲公共机构。 根据这项研究,公共研究机构、初创企业和大型企业之间的合作在量子创新中日益重要。该领域还面临诸多挑战,包括关键零部件全球供应链日益集中和依赖度上升等问题。量子企业还需确保提供高度复杂的技术技能,同时注重培养支持商业化所需的软技能。(编译自www.agip-news.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记者从1月7日举行的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获悉:“十四五”时期,我国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介绍,我国已完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已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修订草案)》已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已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此外,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据悉,国家知识产权局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2026年,国家知识产权局将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加快推动《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申长雨表示。(记者 丁一 )
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500万件
记者今天从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上了解到,截至2025年底,我国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 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据了解,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记者 高杰)
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工作报告(摘编)
锚定目标 接续奋斗 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在2026年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编) 一、“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 “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习近平总书记作出一系列重要指示论述和重大决策部署。特别是党中央、国务院印发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作出全面部署,开启了我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 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踔厉奋发、勇毅前行,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推动知识产权事业取得新的成就,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 ——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党的二十届二中全会就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制作出重大部署,将国家知识产权局调整为国务院直属机构,地方知识产权机构也得到全面加强。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进一步明确要建立高效的知识产权综合管理体制。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知识产权领域中央与地方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获批建立,强化了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宏观统筹。 ——知识产权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完成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新一轮全面修改,建立了国际上高标准的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配套修改《专利审查指南》,人工智能等新领域审查标准不断完善。《商标法(修订草案)》通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一次审议并公开征求意见。《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订草案送审稿)》提请国务院审议。地理标志专门立法持续推进。各省(区、市)已生效的知识产权综合性法规达到21部,知识产权法规体系日趋完善。 ——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持续提高。建成国际领先的专利智能审查系统和新一代商标审查系统。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从“十三五”末的20个月压减至15个月,商标注册平均审查周期稳定在4个月,均达到相同审查制度下国际最快水平。发明专利审查、复审结案准确率均超过95%,商标审查、异议、评审抽检合格率均超过97%。我国国内发明专利有效量超过500万件,每万人口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到16件,超额完成“十四五”规划目标。PCT国际专利申请量连续多年位居全球第一,海牙体系外观设计申请量、马德里国际商标申请量均居世界前列。国内有效商标注册量达到5081.6万件。各试点地方颁发数据知识产权登记证书超4万张,融资增信和许可交易金额近150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全面加强。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达到129家,累计受理知识产权保护维权案件48万件。与最高人民法院建立“总对总”在线诉调对接机制,全系统累计受理调解案件45万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工作平台达到116家,累计指导纠纷应对4200余起,帮助企业挽回损失近410亿元。知识产权保护社会满意度从2020年的80.05分提升至2025年的82.81分。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加速显现。深入开展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对全国2700余所高校和科研机构的134.9万件存量专利进行盘点分析,做好向企业的匹配推送,全国专利转让许可备案次数达145.8万次,相较于专项行动实施前同比增长48%,其中高校和科研机构同比增长105.6%。涉及专利的技术合同成交额超万亿元。银行业金融机构累计发放知识产权质押贷款超9000亿元。专利密集型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从2020年的11.97%提升到2024年的13.38%。全球前5000个品牌中,我国品牌价值达1.81万亿美元,位居全球第二。地理标志产品直接年产值达到9690亿元。知识产权使用费年进出口总额有望超过4000亿元。 ——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不断优化。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工程。上线运行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汇聚400余种知识产权基础数据,实现各类业务“一网通办”、信息“一站供给”、政务“一体联动”。建成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519家,实现省级层面全覆盖,累计服务创新主体500多万次。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建设202家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成为全球数量规模最大、覆盖范围最广、服务内容最多的TISC网络。 ——知识产权国际合作纵深推进。21项合作内容纳入元首外交成果。习近平总书记分别向2023年中国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合作五十周年纪念暨宣传周主场活动、2024年国际保护知识产权协会世界知识产权大会致贺信。我国成功加入《工业品外观设计国际注册海牙协定》和《马拉喀什条约》。推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成功缔结《知识产权、遗传资源和相关传统知识条约》和《利雅得外观设计法条约》。高规格举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建立中国—中亚知识产权合作机制,深度参与中美欧日韩等知识产权合作,推动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实现扩容,完善周边合作格局。专利审查高速路(PPH)覆盖86个国家。 ——知识产权事业基础更加坚实。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品牌活动,打造知识产权系统新闻发布厅,推进知识产权融媒体中心和国际传播中心建设,知识产权“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完善。成功推动设置知识产权硕士专业学位,27所高校获批专业学位授权点,与清华大学、北京大学分别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联合司法部加强涉外知识产权律师培养。持续推进知识产权职称制度改革,知识产权人才队伍规模突破100万人。知识产权智库建设得到加强,开展了更多知识产权领域前沿研究。 五年来,知识产权领域“两个转变”取得显著成效,高质量发展底色更加鲜明,发展成就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评价。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党的十八大以来累计提升25位,成为世界上进步最快的国家之一。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其中深圳—香港—广州集群首次登顶全球首位,发展成就引发国际社会广泛关注。 特别是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高质量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 一是着力抓好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及时传达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相关部署。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做好中央巡视整改。深入实施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高质量编制“十五五”规划。 二是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效。严把专利审查授权关,重点加强创造性审查,全年授权发明专利97.2万件。持续提升商标审查质量,全年注册商标420.6万件。严厉打击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和商标抢注、囤积等行为,加大对“心机商标”的治理。印发实施地理标志审查认定操作规程,实现地理标志商标审查要素和地理标志产品认定条件协调统一。 三是着力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举办专利法实施40周年系列活动。会同司法部推动出台《关于加强知识产权纠纷仲裁工作的指导意见》。会同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光伏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意见》。联合最高人民法院发布知识产权纠纷多元调解典型案例。加快推进知识产权领域信用体系建设。组织实施地理标志统一认定制度。高标准推进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 四是着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纵深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速推进高价值专利产业化。推动各地优化调整专利政策,强化质量管理和产业化导向。推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加强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出台专利池建设运行工作指引,指导建设重点领域专利池。联合金融监管总局开展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高规格举办第十四届中国国际专利与技术产品交易会。深入实施“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 五是着力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联合六部委印发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的意见,在北京等6个城市开展试点。联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持续加大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推广使用力度。联合公安部、市场监管总局集中开展代理行业专项整治。严格代理机构备案审批管理,发布推广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促进代理行业健康发展。 六是着力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党和国家领导人多次见证国家知识产权局与有关国家知识产权机构合作协议签署。积极推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推进“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项目落实。成功举办中美欧日韩知识产权五局局长系列会议和中国—东盟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共同举办中欧两局合作40周年纪念活动。完成70个法国勃艮第地理标志在华注册。 五年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牢牢把握政治监督根本定位,深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商,严肃查处各种违纪行为,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发挥了至关重要的作用,为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纪律保障。 五年来,各地结合实际,深化改革,创新进取,竞相发展。在组织领导方面,全国31个省(区、市)党委政府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台贯彻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的配套文件或知识产权“十四五”专项规划。22个地方“一省一策”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建知识产权强省。京津冀、长三角、粤港澳大湾区、沿黄九省、川渝地区等知识产权合作全面升级。在深化改革方面,广东推动中新广州知识城知识产权综合改革,海南颁布实施自由贸易港知识产权保护条例,浙江、贵州等17个地方出台数据知识产权登记管理办法。在强化保护方面,北京成立知识产权调解委员会,山西完善商标品牌保护名录,辽宁、福建构建海外商标品牌保护机制,安徽推进内外资企业知识产权诉求办理长效机制,湖南开展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河南、江西打造知识产权特色品牌。在促进转化运用方面,河北、内蒙古举办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江苏加强重点产业专利导航,山东设立专项资金支持专利产业化,湖北成立知识产权投资联盟,四川发行中试平台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重庆、云南、西藏、甘肃、青海、宁夏、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等依托地理标志推动特色产业发展。在优化服务方面,上海推进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对标改革,吉林等地推进知识产权“一站式”服务,黑龙江建成知识产权“一件事”集成服务平台。在国际合作方面,天津、陕西、新疆分别承办重要知识产权国际会议,广西在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举办地理标志产品展。各地在实践中探索的一批典型案例入选国务院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和自由贸易试验区改革试点经验举措。 总结过去五年的工作,我们也有几点深刻的体会。一是必须坚持党的全面领导。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不折不扣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这是我们做好知识产权工作的根本。二是必须坚持系统观念。要统筹顶层设计与基层探索,既注重加强整体谋划,又鼓励各地积极实践,央地联动推进知识产权全链条提质增效。三是必须坚持问题导向。要针对知识产权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调研、找准对策,集中力量破解发展中的各种难题。四是必须坚持改革创新。要全面推进知识产权领域改革,以改革增添动力、增加活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五是必须坚持开放共赢。要统筹知识产权国际合作与竞争,既对标国际先进经验,又彰显中国特色优势,在开放合作中谋求互利共赢。以上这些是我们在长期发展过程中积累的宝贵经验,要继续坚持、巩固、深化、提升。 二、全力做好2026年重点工作 2026年是“十五五”开局之年,必须开好局、起好步。今年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水平,加快建设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的知识产权强国。要着力抓好以下八个方面的工作。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一是坚持党对知识产权事业的全面领导。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持续抓好“第一要件”办理,确保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落地落实。二是持续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深入实施。充分发挥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开展纲要实施五年评估,制定新一年度推进计划和地方工作要点,挖掘推广一批典型案例。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创建,深化知识产权强省共建。三是高质量完成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和各分项规划的编制,强化规划实施统计监测。指导地方做好知识产权“十五五”规划编制实施。 (二)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 一是聚焦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完善知识产权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工作机制。持续提高知识产权授权确权质量,更大力度推进“按需审查”和复审工作模式创新。二是深入开展知识产权代理行业专项整治,健全代理行业监管长效机制,推动代理机构合规经营、代理师规范执业、代理行业秩序持续向好。三是加大对违反诚实信用原则的专利申请行为和商标恶意抢注行为的治理力度,完善专利预审精准服务保障工作,加强区域品牌商标注册申请指导,及时处置重大不良影响商标。 (三)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 一是强化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加快推动《商标法》新一轮全面修改和《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修改。完善新兴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条例研究。加强地理标志专门立法论证。加快构建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持续深化相关试点。二是大力加强涉外知识产权保护。完善跨部门工作协调机制,加强央地协同联动,强化标准必要专利等重点领域涉外风险预警和纠纷应对指导。三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体系。深入实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和快速维权中心,持续加强仲裁调解能力建设和信用监管,支持打造知识产权保护高地。建设好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四是持续加强知识产权行政保护。加大行政裁决工作力度,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 (四)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 一是着力构建知识产权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健全完善知识产权运用生态体系,更好推动科技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二是持续深化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点盘活工作。健全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和专利转移转化尽职免责制度机制。探索运用人工智能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模式。支持重点地区深化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扩大服务惠益面。三是助力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深化专利导航服务产业发展和重大经济活动工作机制,高标准推进重点领域专利池建设。四是大力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支持培育国际知名商标品牌,大力发展地理标志特色优势产业。 (五)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 一是持续优化知识产权领域营商环境。深入推进地方试点,总结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改革举措。二是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建设。研究制定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支持全面创新政策文件,深入开展知识产权助企惠企专项行动,加强针对关键核心技术攻关的公共服务。编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国家标准,推动各类业务线上线下“同标准受理、无差别办理”。三是深化知识产权数据开发利用。优化升级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功能,推进与地方平台互联互通。四是推动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与市场化服务协调发展。深入推进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积极培育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 (六)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一是深度参与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框架下的全球知识产权治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领域新业态知识产权国际规则制定。二是持续深化“一带一路”知识产权合作。加快落实第三届“一带一路”知识产权高级别会议成果,加强与“全球南方”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三是持续完善知识产权机制性合作。积极在中美欧日韩五局合作、金砖国家知识产权合作中发挥重要作用。推进中国—东盟、中国—中亚、中蒙俄等小多边务实合作,巩固深化周边合作。四是加强双边合作。继续落实好中欧、中法地理标志协定,办好中英两局合作30周年相关活动。支持各地有序深化知识产权对外交流。 (七)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 一是加强基层基础建设。支持地方强化业务能力培训,充实基层工作力量,推进基层知识产权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二是深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联合教育部建设一批知识产权特色学院,高标准共建国际知识产权学院,进一步完善高校知识产权专业学位工作体系,大力加强涉外专利律师培养。三是高标准建设知识产权高端智库。充分发挥专家咨询委员会和战略实施研究基地作用,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领域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研究。四是加强知识产权宣传引导。创新办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等重大活动,加强知识产权融媒体传播与国际传播能力建设,拓展知识产权普及教育覆盖面,营造更好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八)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一是强化政治机关意识。坚持不懈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扎实推进模范机关建设,发挥好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切实以高质量党建促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二是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坚持实事求是、求真务实,自觉遵循科学规律办事,严格依据制度规范履职,着力提升抓落实的能力,脚踏实地推动事业发展。三是扎实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巩固拓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成果,持续深化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工作,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支持配合纪检部门工作,做到风腐同查同治,自觉接受纪检监督。 同志们,蓝图催人奋进,实干创造未来。让我们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锚定目标、接续奋斗,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为加快实现中国式现代化贡献更多知识产权力量。
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
1月7日,全国知识产权局局长会议在京召开。会议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传达学习贯彻国务院领导同志批示要求,系统总结“十四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和2025年主要工作进展,分析当前形势,明确“十五五”总体工作思路,部署2026年重点任务,锚定目标、接续奋斗,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书记、局长申长雨作工作报告。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充分肯定了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取得的成绩,就做好新一年的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寄予了殷切希望,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充分体现了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高度重视,对知识产权系统干部职工的亲切关怀,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受鼓舞、倍感振奋,将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努力开创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局面。 会议指出,“十四五”时期,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将知识产权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部署制定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和“十四五”规划,开启了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历史新篇章。五年来,全国知识产权系统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和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圆满完成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第一阶段目标和“十四五”规划确定的各项任务,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迈出坚实步伐,知识产权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显著提升,法治保障有力加强,创造质量持续提高,保护力度全面加强,运用效益加速显现,公共服务不断优化,国际合作纵深推进,事业发展基础更加坚实。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的《2025年全球创新指数报告》显示,我国排名提升至第10位,首次跻身全球前十,拥有的全球百强创新集群数量达到24个,连续三年位居各国之首。 会议指出,刚刚过去的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系统坚持干字当头、奋发进取,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着力提升知识产权审查质量效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促进转化运用,优化服务供给,深化国际合作,顺利实现“十四五”圆满收官。这些成绩的取得,根本在于习近平总书记领航掌舵,在于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科学指引。 会议强调,“十五五”时期是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夯实基础、全面发力的关键时期,也是基本建成中国特色、世界水平知识产权强国的关键时期。全国知识产权系统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认真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对知识产权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要准确把握“十五五”时期知识产权事业发展的总体要求、总体目标和主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提质增效,牢固树立和认真践行正确政绩观,努力实现“十五五”良好开局,高质量开启知识产权强国建设新阶段。 会议部署了2026年八个方面重点工作。一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切实抓好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二是加快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服务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三是大力提升知识产权保护水平,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四是加速释放知识产权运用效益,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五是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优化升级,强化提质增效。六是深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七是深入推进知识产权强基行动,持续夯实事业发展基础。八是持续加强党建和党风廉政建设,为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政治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文辉主持第一次全体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张志成、陈丹、芮文彪,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驻市场监管总局纪检监察组有关负责同志,局专利局负责同志出席会议。中央和国家机关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工作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有关负责同志受邀参会。 会上,北京、天津、辽宁、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陕西等9个地方的知识产权局负责同志作了交流发言。与会代表围绕会议主题,聚焦“十五五”开好局起好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进行了深入讨论。 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国防知识产权局主要负责同志,国家知识产权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和社会团体主要负责同志,部分在京央企知识产权部门和有关协会负责人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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