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完成修订 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旅游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立足我省实际,对原《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修订内容突出质量导向,将创新主体的认定考核标准从“专利数量”优化为“专利质量”,引导创新资源聚焦实效;同时鼓励全省各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条例》新增关于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条款,明确在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关键环节需履行核验义务,依法将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端口前移,便于事前监管,预防纠纷发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知识产权执法相关职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邹丽媚、魏月楠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抚调研 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12月10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抚州,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在抚州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上,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维权服务等核心诉求深入交流,积极推进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随后,召开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布局、海外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需求。省保护中心详细介绍了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两条“绿色通道”在大幅缩短审查周期上的优势,今后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优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服务支撑。审协福建分中心对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审查程序、复审无效、专利国际申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针对专利布局和协同保护方面的需求,省保护中心将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此次调研旨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抚州市政府专题会商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布局、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诉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实现诉求与服务的精准匹配。依托“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至产业一线。 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抚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亟需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期待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精准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省市协同、局地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省保护中心将梳理汇总企业需求,细化服务举措,通过全流程精准服务、多维度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助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邹龙强、王杰
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获全国通报表扬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通报,对2025年度全国51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予以表扬,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江西业务窗口”)作为本年度江西省唯一入选单位,荣列其中。 近年来,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对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加强对窗口的监督与管理,在推动商标业务受理服务提质增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有效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业务受理窗口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一窗通办”,以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破解服务难点、筑牢风险防线、赋能产业发展。 在服务提质增效方面,通过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咨询专线、微信预审、扫码缴费等便民举措,实现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全类型业务“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商标业务1525件,贴心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认可,先后获赠群众感谢锦旗4面。 在规范注册秩序方面,窗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落实国家商标注册秩序规范要求,运用审查禁用词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拦截恶意囤积、抢注等违规申请,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切实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有力净化本地商标注册环境。 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窗口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推广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23件,涉及质押融资金额达3.26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省级商标窗口示范引领作用,为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新设窗口提供全流程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助力全省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次通报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江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窗口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窗口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与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闵冬
江西地标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江西省“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凭借其卓越品质和显著产业影响力成功入选,标志着江西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狗牯脑茶产自吉安市遂川县,以其“条索紧细、香气高雅、滋味鲜爽”的独特品质享誉全国;广昌白莲源自抚州市广昌县,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产品粒大饱满、营养丰富,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区,将为两地标产品带来更加严格的保护机制、更加系统的管理体系以及更广阔的品牌发展空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9月组织对两地标示范区筹建情况开展验收,经国家层面多轮评审与社会公示,最终成功获批。这不仅是对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遵循“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和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每周一品”等宣传模式,强化品牌推广与产业协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江西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姚 勇
江西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 ——南昌市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预审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同意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领域。至此,南昌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已覆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四大优势重点产业,成功跻身全国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方阵”,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南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预审服务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南昌保护中心已备案创新主体超过1700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超1.5万件,经预审合格提交的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3个月,较普通渠道缩短80%以上,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航空航天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重点产业,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此次南昌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是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进展,不仅填补了我省该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预审服务的空白,更将助力我省抢占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环节,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硬核”知识产权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南昌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支持与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南昌保护中心尽快通过核准验收并正式开展相关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知识产权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 王璐
博士服务团走进上饶 知识产权护航“赣企出海”
为助力上饶企业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速融入全球市场,12月4日至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以下简称“博士服务团”)赴上饶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走进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出海发展之道。 博士服务团首先奔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情况。座谈会上,博士服务团领队详细介绍了此次服务活动的背景与初衷,旨在搭建专家与企业的对接桥梁,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工作职能,未来将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针对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专利布局、侵权应对等疑问,博士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逐一答疑解惑,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随后,博士服务团一行前往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展开深度交流。晶科能源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分享了企业在全球化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博士服务团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专利风险防控、海外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次“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巡回服务上饶站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政府、专家与企业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 苏
江西组织优质企业参展全国专利转化对接活动 环保核心技术亮眼
近日,2025年全国“双五星”发明专利转化对接暨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省内优秀企业携核心技术参展,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助力企业核心专利加速转化落地。 在专利转化成果展上,江西企业凭借污水处理原始创新核心技术与产品成为环保领域焦点。该技术针对传统活性污泥法控制复杂、运营难度大、污泥产量高、环保性不足等行业痛点,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等关键技术,研发出我国原创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FMBR),累计获得中、美、欧等国授权专利50余项。依托该核心技术,该企业构建全链条产业体系,开发多场景应用产品,累计创收超70亿元,2021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主动搭建桥梁纽带,组织更多优质企业携核心技术参与各类转化对接活动,加速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人:石斌、余光华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江西护航展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展会经济为重要抓手,围绕脐橙、纺织服装、家具、绿色产业等特色领域,通过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全链条保护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多元展会协同护航,构建全域保护新格局 针对第四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省局统筹协调,建立灵活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文化、公证等部门,为展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的全周期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提供咨询、投诉、调解“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3200份,受理各类咨询200余次,服务覆盖农业、制造业、绿色科技等多元产业领域。 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破解创新主体难点 针对参展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省局指导各展会工作组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为辽宁某生产企业推介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为北京跨境电商解析海外商标抢注应对策略;为南康家具企业规范专利标识标注。通过“服务前置、精准施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控转变,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执法震慑效能 在高效服务的同时,各展会工作组严格执法,依托快速维权机制,对侵权行为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处理。在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期间实现侵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比对、当日下架”,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成功调解多起侵权纠纷并建立展后跟踪机制。此举不仅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更彰显了江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零容忍”态度。 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全链条保护深度 省局将系统总结系列展会护航经验,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全链条保护”模式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展会场景向全域场景延伸,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坚实保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展会为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通报,对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殊荣,展现出江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扎实成效。 在本次通报中,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协同保护、专利纠纷裁决等方面表现突出,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在执法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共同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个人方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吴荣铭与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赖晋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强化展会全链条保护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11月27日至30日,以“数智赋能绿色发展,开放江西链接全球”为主题的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在南昌成功举办。展会汇聚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集中展示绿色创新成果。省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守护展会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为强化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应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组委会邀请,省局指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参展各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投诉受理和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 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积极开展咨询解答、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各参展企业展位,向企业发放《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一张图看懂专利审批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登记须知》等宣传资料,并面向参展群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记录需求,并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展会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起。 此次护航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是省局践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局将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能力,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宋晓璐
WIPO报告详述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变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发布了其第二期《WIPO Pulse》综合调查报告,标题为《WIPO Pulse 2025年全球知识产权认知调查》。基于2025年2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对全球74个国家及地区(覆盖全球约80%的18岁至65岁目标人口)3.55万名受访者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报告考察了公众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五大基本知识产权类型的认知与看法,从而更全面地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人群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经济与社会影响的理解程度。 认知演变与地区差异 根据调查,自2023年以来,公众对五大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均显著提升,其中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增长最为明显。 报告图2显示,版权认知度达到最高水平,为44%,较2023年的38%有所上升;商标认知度从30%上升至36%。 亚太地区青年和女性群体对各类知识产权的认知均有所提高; 西欧及其他国家青年认知度有所提升,而东欧国家出现下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数据呈现分化:青年对专利和商标的熟悉度下降,但女性群体保持稳定; 在非洲国家,青年和女性的认知度出现下滑,尤其在外观设计和版权方面。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认知的变迁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已逐渐涵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此外,非洲国家日益认识到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价值。 在亚太地区,整体观念发生了更广泛的转变,数据显示该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呈现下降趋势。调查同时发现,该地区消费者认为数字通信创新尤为有益。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东欧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认知度出现中度下滑。相比之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观点分化:对专利产品高度认可,但对外观设计产品价值的认同度有所下降。 根据调查数据,西欧及其他国家对商标和版权持更积极态度,但对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怀疑态度日益增强。 对知识产权经济作用的信心 全球各地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积极经济作用保持高度信心,同时对其负面影响的认知有所减弱,尤其是在西欧和亚太国家。 尽管西欧及其他国家的信心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优势的信心依然强劲。亚太地区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经济益处的信任度达到最高水平。 尽管整体信心持续存在,但根据报告,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与2023年相比,2025年日本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积极经济影响的信心有所提升。 人口统计洞察:女性与青年群体 调查显示,对女性与青年群体的分析揭示了知识产权参中的机遇与挑战。尽管亚太地区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认知的整体提升,但数据表明该地区的青年和女性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也有所增长。 此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欧国家的女性在专利、版权和地理标志方面的认知指数最高,尽管这一群体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度有所下降;然而,东欧国家青年对知识产权的熟悉度呈现下降趋势。 在非洲国家,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和青年群体对外观设计和版权的认知评分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非洲国家的女性和青年对专利产品展现出日益乐观的态度,而亚太地区女性对此的认知度则呈下降趋势。 对专利产品信心最低的群体仍集中在西欧及其他国家的女性和青年,以及东欧国家的女性与青年。 创新效益与挑战 报告还指出,“全球五大区域的消费者普遍认为,‘数字通信’领域的创新带来的效益最为显著,其次是‘食品与营养’、‘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欧国家及其他地区,消费者报告称,在所有被调查领域中,对创新效益的认知水平均有所下降,这一趋势主要是由美国消费者推动的。 尽管消费者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对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这可能为中小企业带来障碍以及对垄断的担忧。自2023年以来,西欧及其他国家认为知识产权相关障碍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的观点有所减少,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消费者的态度转变。 与上一次调查相比,非洲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担忧有所增加,这是由于埃及、莫桑比克和安哥拉消费者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报告总结称,尽管消费者总体上仍相信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效益,但不同地区的认知存在差异,其中美国消费者和西欧国家的认同度出现显著下降。(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欧洲专利局专利和技术观察站发布2026年—2027年新工作计划
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其专利和技术观察站(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观察站”)2026年—2027年新一期两年工作计划,列出了未来两年的重点议题与活动安排。该计划以第一个工作周期的成果为基础,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展开:通过消除创新生态壁垒提升欧洲竞争力、以技术塑造更优未来以及为创新参与者赋能。 这份在公众意见征询后制定的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反映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它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愿景,该愿景植根于欧洲整体转型议程,并与欧盟的主要战略密切相关,包括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的报告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欧盟竞争力指南》和《欧盟初创企业与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此外,EPO观察站仍致力于应对全球挑战,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每一项专利都是一个信号,揭示了创新动向、地域分布、主体归属及潜在影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情报可以帮助欧洲更敏捷、更高效地行动。他强调,该观察站不仅将跟踪创新,还将帮助引导创新——这意味着让小企业了解创新发生的地方以及如何参与其中,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场之前发现高潜力的企业。并为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共识的全局性认知。 持续成功,推出新举措 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在连续性和新举措之间取得了平衡。第一个工作周期的几个成功项目(包括创新融资、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专利制度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等)将继续进行,同时新增项目已经被引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挑战和机遇。 在最近一轮公众意见征询中,双重技术和人工智能等议题的重要性得到了强调。作为回应,该观察站将启动新项目,探讨AI如何重塑医疗健康未来、欧洲能否在全球智能自主无人机系统竞赛中保持竞争力等关键问题。这些项目旨在增进利益相关者对这些领域最新变革性进展的理解。其他新举措将探讨诸如对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趋势、电池废弃物管控与关键资源循环利用等前沿议题。 强化包容性与数字化参与 2026年春季,该观察站将启动一项关于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职业发展的倡议,提供来自欧洲各地的关于学术界和工业界代表性和性别平等的见解。2027年,一项关于欧洲培养下一代发明人和创新者能力的新研究将系统梳理创新与创业教育在课程体系中的渗透情况。 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技术投资者评分体系(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和专利标准探索器(Patent Standard Explorer)将进一步升级,同时该观察站将推出一个新的数字图书馆和数据工作台,以提升其资源可及性。EPO用于专利数据高级分析的数据库PATSTAT将在该机构新的技术情报平台(TIP)内重新定位,为研究人员和程序员提供更灵活的全球专利数据见解。这些工具旨在加强公众参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加强欧洲各地的合作 伙伴关系仍然是该观察站工作的核心。EPO将持续深化与其成员国合作,在迄今为止36个国家专利局共同参与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这一合作模式将延续2026年—2027年的工作周期,并邀请各国专利机构参与研究并支持观察站成果产出。该观察站还将加强与欧洲机构的合作,包括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局(DG RTD)、欧洲创新委员会及中小企业执行署(EISMEA)、欧盟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T),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权威机构。合作内容将包括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整合各方专业资源与网络优势,以提升成果影响力与研究质量。。 从启动到取得成效:2023年-2025年工作亮点回顾 自2023年启动至2025年底,EPO观察站将总计提供5份技术洞察报告和12项经济研究,迄今为止相关文件下载量已突破10万次。深度技术检索器已在网页端与移动端同步退出,目前拥有1万多家初创企业、850所大学和1.2万名投资者。该观察站发布了5个新技术平台和3次版本更新累计获得15万次访问,而9场公共活动共吸引了4万次参与。通过播客、社交媒体帖子和广泛的新闻报道,该观察站的外联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200万人。该观察站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工具也在欧盟政策报告和行业分析中被广泛引用,突显了其在支持欧洲创新生态系统方面日益重要的作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以加快专利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该计划旨在通过评估限定数量的权利要求对专利审查周期及审查质量的影响,从而加快专利审查流程。 USPTO表示,“通过将审查资源集中投向已提交但尚未审查、且采用简化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有望进一步减少积压案件并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入选该计划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查资格(即享有特殊审查地位),直至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首次审查意见发出后,该申请在后续审查中将不再享有特殊待遇。 试点计划要求 该试点计划适用于特定待审的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但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 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联邦公报通知发布日期之前及时提交一份针对原始非再颁、非延续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条a款提交)的特殊审查请愿书(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此外,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71条提交的国家阶段申请不具备参与试点计划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利要求限制为:申请文件须包含不超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总数,且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此外,除独立权利要求外的其他权利要求均须符合特定从属格式要求。USPTO规定,权利要求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2条d款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形式,即必须援引在先权利要求,完整包含被援引权利要求的全部限定特征,并进一步限定在先权利要求的客体。 为满足试点计划的从属格式要求,"对在先权利要求的引用必须出现在前序部分,且权利要求须与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相同的法定发明类别"。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试点计划下提交初步修正案(在或之前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来满足这些权利要求要求。 特殊审查请愿书必须在第一次审查意见(包括书面限制要求)发出之前,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17(h)条与请愿费一并提交。如果申请在请愿书受理时已分配至特定技术中心的审查员,USPTO通常会驳回请愿书。 此外,同时,若"申请人或共同发明人未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出现在超过3件其他非临时专利申请中(且该申请已依据试点计划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则申请人可以提交参与试点计划的请求。 其他要求 请愿书必须使用表格PTO/SB/472(标题为《根据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提交的认证及特殊审查请愿书》)提交; 请愿书必须通过USPTO的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电子提交; 申请必须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目前被称为“专利中心”)提交;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必须符合在申请提交时USPTO对DOCX格式提交的要求; 若申请中包含不公开请求,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的同时或之前撤回该不公开请求。 试点计划期限及终止: 试点计划接受请愿书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或每个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至少受理约200份试点计划申请(以先发生者为准)。 根据计划通知,若技术中心参与度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某技术中心试点计划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触发提前终止。若试点计划终止,USPTO将发布公开通知。 为确保透明度,USPTO将在官网公布每个技术中心提交的请愿书总数及试点计划接受的申请数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 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 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 (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 (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 (二)申报单位初评 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复审 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答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 (六)结果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 2.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3.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 4.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 5.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6.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 7.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 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五、有关事项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联系人:梁子钦 李 天 电 话:010-62083419 620870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孟 睿 张健佳 电 话:010-61073483 6107346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 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委托评审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2025年12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专利局专利文献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报名,参赛选手认真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根据大赛组委会审定结果,现将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完成修订 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旅游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立足我省实际,对原《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修订内容突出质量导向,将创新主体的认定考核标准从“专利数量”优化为“专利质量”,引导创新资源聚焦实效;同时鼓励全省各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条例》新增关于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条款,明确在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关键环节需履行核验义务,依法将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端口前移,便于事前监管,预防纠纷发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知识产权执法相关职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邹丽媚、魏月楠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抚调研 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12月10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抚州,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在抚州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上,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维权服务等核心诉求深入交流,积极推进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随后,召开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布局、海外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需求。省保护中心详细介绍了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两条“绿色通道”在大幅缩短审查周期上的优势,今后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优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服务支撑。审协福建分中心对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审查程序、复审无效、专利国际申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针对专利布局和协同保护方面的需求,省保护中心将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此次调研旨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抚州市政府专题会商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布局、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诉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实现诉求与服务的精准匹配。依托“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至产业一线。 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抚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亟需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期待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精准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省市协同、局地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省保护中心将梳理汇总企业需求,细化服务举措,通过全流程精准服务、多维度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助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邹龙强、王杰
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获全国通报表扬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通报,对2025年度全国51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予以表扬,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江西业务窗口”)作为本年度江西省唯一入选单位,荣列其中。 近年来,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对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加强对窗口的监督与管理,在推动商标业务受理服务提质增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有效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业务受理窗口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一窗通办”,以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破解服务难点、筑牢风险防线、赋能产业发展。 在服务提质增效方面,通过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咨询专线、微信预审、扫码缴费等便民举措,实现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全类型业务“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商标业务1525件,贴心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认可,先后获赠群众感谢锦旗4面。 在规范注册秩序方面,窗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落实国家商标注册秩序规范要求,运用审查禁用词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拦截恶意囤积、抢注等违规申请,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切实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有力净化本地商标注册环境。 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窗口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推广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23件,涉及质押融资金额达3.26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省级商标窗口示范引领作用,为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新设窗口提供全流程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助力全省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次通报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江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窗口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窗口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与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闵冬
江西地标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江西省“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凭借其卓越品质和显著产业影响力成功入选,标志着江西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狗牯脑茶产自吉安市遂川县,以其“条索紧细、香气高雅、滋味鲜爽”的独特品质享誉全国;广昌白莲源自抚州市广昌县,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产品粒大饱满、营养丰富,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区,将为两地标产品带来更加严格的保护机制、更加系统的管理体系以及更广阔的品牌发展空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9月组织对两地标示范区筹建情况开展验收,经国家层面多轮评审与社会公示,最终成功获批。这不仅是对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遵循“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和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每周一品”等宣传模式,强化品牌推广与产业协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江西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姚 勇
江西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 ——南昌市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预审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同意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领域。至此,南昌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已覆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四大优势重点产业,成功跻身全国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方阵”,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南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预审服务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南昌保护中心已备案创新主体超过1700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超1.5万件,经预审合格提交的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3个月,较普通渠道缩短80%以上,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航空航天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重点产业,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此次南昌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是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进展,不仅填补了我省该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预审服务的空白,更将助力我省抢占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环节,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硬核”知识产权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南昌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支持与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南昌保护中心尽快通过核准验收并正式开展相关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知识产权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 王璐
博士服务团走进上饶 知识产权护航“赣企出海”
为助力上饶企业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速融入全球市场,12月4日至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以下简称“博士服务团”)赴上饶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走进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出海发展之道。 博士服务团首先奔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情况。座谈会上,博士服务团领队详细介绍了此次服务活动的背景与初衷,旨在搭建专家与企业的对接桥梁,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工作职能,未来将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针对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专利布局、侵权应对等疑问,博士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逐一答疑解惑,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随后,博士服务团一行前往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展开深度交流。晶科能源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分享了企业在全球化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博士服务团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专利风险防控、海外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次“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巡回服务上饶站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政府、专家与企业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 苏
江西组织优质企业参展全国专利转化对接活动 环保核心技术亮眼
近日,2025年全国“双五星”发明专利转化对接暨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省内优秀企业携核心技术参展,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助力企业核心专利加速转化落地。 在专利转化成果展上,江西企业凭借污水处理原始创新核心技术与产品成为环保领域焦点。该技术针对传统活性污泥法控制复杂、运营难度大、污泥产量高、环保性不足等行业痛点,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等关键技术,研发出我国原创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FMBR),累计获得中、美、欧等国授权专利50余项。依托该核心技术,该企业构建全链条产业体系,开发多场景应用产品,累计创收超70亿元,2021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主动搭建桥梁纽带,组织更多优质企业携核心技术参与各类转化对接活动,加速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人:石斌、余光华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江西护航展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展会经济为重要抓手,围绕脐橙、纺织服装、家具、绿色产业等特色领域,通过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全链条保护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多元展会协同护航,构建全域保护新格局 针对第四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省局统筹协调,建立灵活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文化、公证等部门,为展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的全周期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提供咨询、投诉、调解“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3200份,受理各类咨询200余次,服务覆盖农业、制造业、绿色科技等多元产业领域。 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破解创新主体难点 针对参展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省局指导各展会工作组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为辽宁某生产企业推介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为北京跨境电商解析海外商标抢注应对策略;为南康家具企业规范专利标识标注。通过“服务前置、精准施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控转变,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执法震慑效能 在高效服务的同时,各展会工作组严格执法,依托快速维权机制,对侵权行为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处理。在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期间实现侵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比对、当日下架”,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成功调解多起侵权纠纷并建立展后跟踪机制。此举不仅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更彰显了江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零容忍”态度。 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全链条保护深度 省局将系统总结系列展会护航经验,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全链条保护”模式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展会场景向全域场景延伸,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坚实保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展会为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通报,对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殊荣,展现出江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扎实成效。 在本次通报中,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协同保护、专利纠纷裁决等方面表现突出,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在执法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共同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个人方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吴荣铭与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赖晋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强化展会全链条保护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11月27日至30日,以“数智赋能绿色发展,开放江西链接全球”为主题的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在南昌成功举办。展会汇聚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集中展示绿色创新成果。省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守护展会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为强化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应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组委会邀请,省局指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参展各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投诉受理和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 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积极开展咨询解答、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各参展企业展位,向企业发放《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一张图看懂专利审批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登记须知》等宣传资料,并面向参展群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记录需求,并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展会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起。 此次护航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是省局践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局将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能力,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宋晓璐
WIPO报告详述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变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发布了其第二期《WIPO Pulse》综合调查报告,标题为《WIPO Pulse 2025年全球知识产权认知调查》。基于2025年2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对全球74个国家及地区(覆盖全球约80%的18岁至65岁目标人口)3.55万名受访者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报告考察了公众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五大基本知识产权类型的认知与看法,从而更全面地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人群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经济与社会影响的理解程度。 认知演变与地区差异 根据调查,自2023年以来,公众对五大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均显著提升,其中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增长最为明显。 报告图2显示,版权认知度达到最高水平,为44%,较2023年的38%有所上升;商标认知度从30%上升至36%。 亚太地区青年和女性群体对各类知识产权的认知均有所提高; 西欧及其他国家青年认知度有所提升,而东欧国家出现下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数据呈现分化:青年对专利和商标的熟悉度下降,但女性群体保持稳定; 在非洲国家,青年和女性的认知度出现下滑,尤其在外观设计和版权方面。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认知的变迁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已逐渐涵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此外,非洲国家日益认识到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价值。 在亚太地区,整体观念发生了更广泛的转变,数据显示该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呈现下降趋势。调查同时发现,该地区消费者认为数字通信创新尤为有益。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东欧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认知度出现中度下滑。相比之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观点分化:对专利产品高度认可,但对外观设计产品价值的认同度有所下降。 根据调查数据,西欧及其他国家对商标和版权持更积极态度,但对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怀疑态度日益增强。 对知识产权经济作用的信心 全球各地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积极经济作用保持高度信心,同时对其负面影响的认知有所减弱,尤其是在西欧和亚太国家。 尽管西欧及其他国家的信心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优势的信心依然强劲。亚太地区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经济益处的信任度达到最高水平。 尽管整体信心持续存在,但根据报告,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与2023年相比,2025年日本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积极经济影响的信心有所提升。 人口统计洞察:女性与青年群体 调查显示,对女性与青年群体的分析揭示了知识产权参中的机遇与挑战。尽管亚太地区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认知的整体提升,但数据表明该地区的青年和女性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也有所增长。 此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欧国家的女性在专利、版权和地理标志方面的认知指数最高,尽管这一群体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度有所下降;然而,东欧国家青年对知识产权的熟悉度呈现下降趋势。 在非洲国家,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和青年群体对外观设计和版权的认知评分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非洲国家的女性和青年对专利产品展现出日益乐观的态度,而亚太地区女性对此的认知度则呈下降趋势。 对专利产品信心最低的群体仍集中在西欧及其他国家的女性和青年,以及东欧国家的女性与青年。 创新效益与挑战 报告还指出,“全球五大区域的消费者普遍认为,‘数字通信’领域的创新带来的效益最为显著,其次是‘食品与营养’、‘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欧国家及其他地区,消费者报告称,在所有被调查领域中,对创新效益的认知水平均有所下降,这一趋势主要是由美国消费者推动的。 尽管消费者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对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这可能为中小企业带来障碍以及对垄断的担忧。自2023年以来,西欧及其他国家认为知识产权相关障碍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的观点有所减少,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消费者的态度转变。 与上一次调查相比,非洲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担忧有所增加,这是由于埃及、莫桑比克和安哥拉消费者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报告总结称,尽管消费者总体上仍相信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效益,但不同地区的认知存在差异,其中美国消费者和西欧国家的认同度出现显著下降。(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欧洲专利局专利和技术观察站发布2026年—2027年新工作计划
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其专利和技术观察站(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观察站”)2026年—2027年新一期两年工作计划,列出了未来两年的重点议题与活动安排。该计划以第一个工作周期的成果为基础,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展开:通过消除创新生态壁垒提升欧洲竞争力、以技术塑造更优未来以及为创新参与者赋能。 这份在公众意见征询后制定的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反映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它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愿景,该愿景植根于欧洲整体转型议程,并与欧盟的主要战略密切相关,包括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的报告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欧盟竞争力指南》和《欧盟初创企业与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此外,EPO观察站仍致力于应对全球挑战,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每一项专利都是一个信号,揭示了创新动向、地域分布、主体归属及潜在影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情报可以帮助欧洲更敏捷、更高效地行动。他强调,该观察站不仅将跟踪创新,还将帮助引导创新——这意味着让小企业了解创新发生的地方以及如何参与其中,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场之前发现高潜力的企业。并为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共识的全局性认知。 持续成功,推出新举措 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在连续性和新举措之间取得了平衡。第一个工作周期的几个成功项目(包括创新融资、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专利制度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等)将继续进行,同时新增项目已经被引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挑战和机遇。 在最近一轮公众意见征询中,双重技术和人工智能等议题的重要性得到了强调。作为回应,该观察站将启动新项目,探讨AI如何重塑医疗健康未来、欧洲能否在全球智能自主无人机系统竞赛中保持竞争力等关键问题。这些项目旨在增进利益相关者对这些领域最新变革性进展的理解。其他新举措将探讨诸如对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趋势、电池废弃物管控与关键资源循环利用等前沿议题。 强化包容性与数字化参与 2026年春季,该观察站将启动一项关于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职业发展的倡议,提供来自欧洲各地的关于学术界和工业界代表性和性别平等的见解。2027年,一项关于欧洲培养下一代发明人和创新者能力的新研究将系统梳理创新与创业教育在课程体系中的渗透情况。 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技术投资者评分体系(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和专利标准探索器(Patent Standard Explorer)将进一步升级,同时该观察站将推出一个新的数字图书馆和数据工作台,以提升其资源可及性。EPO用于专利数据高级分析的数据库PATSTAT将在该机构新的技术情报平台(TIP)内重新定位,为研究人员和程序员提供更灵活的全球专利数据见解。这些工具旨在加强公众参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加强欧洲各地的合作 伙伴关系仍然是该观察站工作的核心。EPO将持续深化与其成员国合作,在迄今为止36个国家专利局共同参与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这一合作模式将延续2026年—2027年的工作周期,并邀请各国专利机构参与研究并支持观察站成果产出。该观察站还将加强与欧洲机构的合作,包括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局(DG RTD)、欧洲创新委员会及中小企业执行署(EISMEA)、欧盟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T),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权威机构。合作内容将包括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整合各方专业资源与网络优势,以提升成果影响力与研究质量。。 从启动到取得成效:2023年-2025年工作亮点回顾 自2023年启动至2025年底,EPO观察站将总计提供5份技术洞察报告和12项经济研究,迄今为止相关文件下载量已突破10万次。深度技术检索器已在网页端与移动端同步退出,目前拥有1万多家初创企业、850所大学和1.2万名投资者。该观察站发布了5个新技术平台和3次版本更新累计获得15万次访问,而9场公共活动共吸引了4万次参与。通过播客、社交媒体帖子和广泛的新闻报道,该观察站的外联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200万人。该观察站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工具也在欧盟政策报告和行业分析中被广泛引用,突显了其在支持欧洲创新生态系统方面日益重要的作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以加快专利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该计划旨在通过评估限定数量的权利要求对专利审查周期及审查质量的影响,从而加快专利审查流程。 USPTO表示,“通过将审查资源集中投向已提交但尚未审查、且采用简化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有望进一步减少积压案件并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入选该计划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查资格(即享有特殊审查地位),直至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首次审查意见发出后,该申请在后续审查中将不再享有特殊待遇。 试点计划要求 该试点计划适用于特定待审的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但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 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联邦公报通知发布日期之前及时提交一份针对原始非再颁、非延续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条a款提交)的特殊审查请愿书(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此外,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71条提交的国家阶段申请不具备参与试点计划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利要求限制为:申请文件须包含不超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总数,且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此外,除独立权利要求外的其他权利要求均须符合特定从属格式要求。USPTO规定,权利要求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2条d款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形式,即必须援引在先权利要求,完整包含被援引权利要求的全部限定特征,并进一步限定在先权利要求的客体。 为满足试点计划的从属格式要求,"对在先权利要求的引用必须出现在前序部分,且权利要求须与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相同的法定发明类别"。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试点计划下提交初步修正案(在或之前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来满足这些权利要求要求。 特殊审查请愿书必须在第一次审查意见(包括书面限制要求)发出之前,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17(h)条与请愿费一并提交。如果申请在请愿书受理时已分配至特定技术中心的审查员,USPTO通常会驳回请愿书。 此外,同时,若"申请人或共同发明人未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出现在超过3件其他非临时专利申请中(且该申请已依据试点计划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则申请人可以提交参与试点计划的请求。 其他要求 请愿书必须使用表格PTO/SB/472(标题为《根据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提交的认证及特殊审查请愿书》)提交; 请愿书必须通过USPTO的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电子提交; 申请必须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目前被称为“专利中心”)提交;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必须符合在申请提交时USPTO对DOCX格式提交的要求; 若申请中包含不公开请求,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的同时或之前撤回该不公开请求。 试点计划期限及终止: 试点计划接受请愿书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或每个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至少受理约200份试点计划申请(以先发生者为准)。 根据计划通知,若技术中心参与度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某技术中心试点计划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触发提前终止。若试点计划终止,USPTO将发布公开通知。 为确保透明度,USPTO将在官网公布每个技术中心提交的请愿书总数及试点计划接受的申请数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 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 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 (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 (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 (二)申报单位初评 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复审 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答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 (六)结果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 2.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3.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 4.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 5.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6.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 7.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 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五、有关事项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联系人:梁子钦 李 天 电 话:010-62083419 620870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孟 睿 张健佳 电 话:010-61073483 6107346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 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委托评审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2025年12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专利局专利文献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报名,参赛选手认真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根据大赛组委会审定结果,现将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完成修订 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旅游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立足我省实际,对原《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修订内容突出质量导向,将创新主体的认定考核标准从“专利数量”优化为“专利质量”,引导创新资源聚焦实效;同时鼓励全省各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条例》新增关于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条款,明确在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关键环节需履行核验义务,依法将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端口前移,便于事前监管,预防纠纷发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知识产权执法相关职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邹丽媚、魏月楠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抚调研 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12月10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抚州,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在抚州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上,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维权服务等核心诉求深入交流,积极推进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随后,召开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布局、海外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需求。省保护中心详细介绍了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两条“绿色通道”在大幅缩短审查周期上的优势,今后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优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服务支撑。审协福建分中心对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审查程序、复审无效、专利国际申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针对专利布局和协同保护方面的需求,省保护中心将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此次调研旨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抚州市政府专题会商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布局、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诉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实现诉求与服务的精准匹配。依托“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至产业一线。 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抚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亟需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期待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精准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省市协同、局地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省保护中心将梳理汇总企业需求,细化服务举措,通过全流程精准服务、多维度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助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邹龙强、王杰
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获全国通报表扬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通报,对2025年度全国51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予以表扬,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江西业务窗口”)作为本年度江西省唯一入选单位,荣列其中。 近年来,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对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加强对窗口的监督与管理,在推动商标业务受理服务提质增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有效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业务受理窗口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一窗通办”,以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破解服务难点、筑牢风险防线、赋能产业发展。 在服务提质增效方面,通过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咨询专线、微信预审、扫码缴费等便民举措,实现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全类型业务“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商标业务1525件,贴心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认可,先后获赠群众感谢锦旗4面。 在规范注册秩序方面,窗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落实国家商标注册秩序规范要求,运用审查禁用词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拦截恶意囤积、抢注等违规申请,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切实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有力净化本地商标注册环境。 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窗口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推广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23件,涉及质押融资金额达3.26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省级商标窗口示范引领作用,为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新设窗口提供全流程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助力全省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次通报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江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窗口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窗口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与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闵冬
江西地标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江西省“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凭借其卓越品质和显著产业影响力成功入选,标志着江西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狗牯脑茶产自吉安市遂川县,以其“条索紧细、香气高雅、滋味鲜爽”的独特品质享誉全国;广昌白莲源自抚州市广昌县,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产品粒大饱满、营养丰富,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区,将为两地标产品带来更加严格的保护机制、更加系统的管理体系以及更广阔的品牌发展空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9月组织对两地标示范区筹建情况开展验收,经国家层面多轮评审与社会公示,最终成功获批。这不仅是对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遵循“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和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每周一品”等宣传模式,强化品牌推广与产业协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江西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姚 勇
江西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 ——南昌市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预审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同意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领域。至此,南昌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已覆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四大优势重点产业,成功跻身全国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方阵”,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南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预审服务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南昌保护中心已备案创新主体超过1700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超1.5万件,经预审合格提交的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3个月,较普通渠道缩短80%以上,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航空航天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重点产业,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此次南昌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是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进展,不仅填补了我省该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预审服务的空白,更将助力我省抢占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环节,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硬核”知识产权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南昌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支持与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南昌保护中心尽快通过核准验收并正式开展相关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知识产权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 王璐
博士服务团走进上饶 知识产权护航“赣企出海”
为助力上饶企业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速融入全球市场,12月4日至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以下简称“博士服务团”)赴上饶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走进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出海发展之道。 博士服务团首先奔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情况。座谈会上,博士服务团领队详细介绍了此次服务活动的背景与初衷,旨在搭建专家与企业的对接桥梁,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工作职能,未来将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针对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专利布局、侵权应对等疑问,博士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逐一答疑解惑,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随后,博士服务团一行前往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展开深度交流。晶科能源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分享了企业在全球化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博士服务团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专利风险防控、海外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次“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巡回服务上饶站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政府、专家与企业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 苏
江西组织优质企业参展全国专利转化对接活动 环保核心技术亮眼
近日,2025年全国“双五星”发明专利转化对接暨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省内优秀企业携核心技术参展,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助力企业核心专利加速转化落地。 在专利转化成果展上,江西企业凭借污水处理原始创新核心技术与产品成为环保领域焦点。该技术针对传统活性污泥法控制复杂、运营难度大、污泥产量高、环保性不足等行业痛点,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等关键技术,研发出我国原创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FMBR),累计获得中、美、欧等国授权专利50余项。依托该核心技术,该企业构建全链条产业体系,开发多场景应用产品,累计创收超70亿元,2021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主动搭建桥梁纽带,组织更多优质企业携核心技术参与各类转化对接活动,加速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人:石斌、余光华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江西护航展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展会经济为重要抓手,围绕脐橙、纺织服装、家具、绿色产业等特色领域,通过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全链条保护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多元展会协同护航,构建全域保护新格局 针对第四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省局统筹协调,建立灵活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文化、公证等部门,为展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的全周期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提供咨询、投诉、调解“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3200份,受理各类咨询200余次,服务覆盖农业、制造业、绿色科技等多元产业领域。 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破解创新主体难点 针对参展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省局指导各展会工作组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为辽宁某生产企业推介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为北京跨境电商解析海外商标抢注应对策略;为南康家具企业规范专利标识标注。通过“服务前置、精准施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控转变,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执法震慑效能 在高效服务的同时,各展会工作组严格执法,依托快速维权机制,对侵权行为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处理。在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期间实现侵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比对、当日下架”,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成功调解多起侵权纠纷并建立展后跟踪机制。此举不仅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更彰显了江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零容忍”态度。 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全链条保护深度 省局将系统总结系列展会护航经验,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全链条保护”模式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展会场景向全域场景延伸,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坚实保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展会为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通报,对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殊荣,展现出江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扎实成效。 在本次通报中,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协同保护、专利纠纷裁决等方面表现突出,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在执法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共同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个人方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吴荣铭与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赖晋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强化展会全链条保护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11月27日至30日,以“数智赋能绿色发展,开放江西链接全球”为主题的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在南昌成功举办。展会汇聚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集中展示绿色创新成果。省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守护展会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为强化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应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组委会邀请,省局指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参展各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投诉受理和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 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积极开展咨询解答、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各参展企业展位,向企业发放《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一张图看懂专利审批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登记须知》等宣传资料,并面向参展群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记录需求,并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展会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起。 此次护航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是省局践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局将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能力,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宋晓璐
WIPO报告详述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变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发布了其第二期《WIPO Pulse》综合调查报告,标题为《WIPO Pulse 2025年全球知识产权认知调查》。基于2025年2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对全球74个国家及地区(覆盖全球约80%的18岁至65岁目标人口)3.55万名受访者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报告考察了公众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五大基本知识产权类型的认知与看法,从而更全面地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人群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经济与社会影响的理解程度。 认知演变与地区差异 根据调查,自2023年以来,公众对五大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均显著提升,其中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增长最为明显。 报告图2显示,版权认知度达到最高水平,为44%,较2023年的38%有所上升;商标认知度从30%上升至36%。 亚太地区青年和女性群体对各类知识产权的认知均有所提高; 西欧及其他国家青年认知度有所提升,而东欧国家出现下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数据呈现分化:青年对专利和商标的熟悉度下降,但女性群体保持稳定; 在非洲国家,青年和女性的认知度出现下滑,尤其在外观设计和版权方面。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认知的变迁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已逐渐涵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此外,非洲国家日益认识到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价值。 在亚太地区,整体观念发生了更广泛的转变,数据显示该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呈现下降趋势。调查同时发现,该地区消费者认为数字通信创新尤为有益。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东欧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认知度出现中度下滑。相比之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观点分化:对专利产品高度认可,但对外观设计产品价值的认同度有所下降。 根据调查数据,西欧及其他国家对商标和版权持更积极态度,但对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怀疑态度日益增强。 对知识产权经济作用的信心 全球各地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积极经济作用保持高度信心,同时对其负面影响的认知有所减弱,尤其是在西欧和亚太国家。 尽管西欧及其他国家的信心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优势的信心依然强劲。亚太地区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经济益处的信任度达到最高水平。 尽管整体信心持续存在,但根据报告,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与2023年相比,2025年日本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积极经济影响的信心有所提升。 人口统计洞察:女性与青年群体 调查显示,对女性与青年群体的分析揭示了知识产权参中的机遇与挑战。尽管亚太地区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认知的整体提升,但数据表明该地区的青年和女性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也有所增长。 此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欧国家的女性在专利、版权和地理标志方面的认知指数最高,尽管这一群体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度有所下降;然而,东欧国家青年对知识产权的熟悉度呈现下降趋势。 在非洲国家,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和青年群体对外观设计和版权的认知评分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非洲国家的女性和青年对专利产品展现出日益乐观的态度,而亚太地区女性对此的认知度则呈下降趋势。 对专利产品信心最低的群体仍集中在西欧及其他国家的女性和青年,以及东欧国家的女性与青年。 创新效益与挑战 报告还指出,“全球五大区域的消费者普遍认为,‘数字通信’领域的创新带来的效益最为显著,其次是‘食品与营养’、‘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欧国家及其他地区,消费者报告称,在所有被调查领域中,对创新效益的认知水平均有所下降,这一趋势主要是由美国消费者推动的。 尽管消费者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对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这可能为中小企业带来障碍以及对垄断的担忧。自2023年以来,西欧及其他国家认为知识产权相关障碍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的观点有所减少,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消费者的态度转变。 与上一次调查相比,非洲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担忧有所增加,这是由于埃及、莫桑比克和安哥拉消费者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报告总结称,尽管消费者总体上仍相信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效益,但不同地区的认知存在差异,其中美国消费者和西欧国家的认同度出现显著下降。(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欧洲专利局专利和技术观察站发布2026年—2027年新工作计划
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其专利和技术观察站(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观察站”)2026年—2027年新一期两年工作计划,列出了未来两年的重点议题与活动安排。该计划以第一个工作周期的成果为基础,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展开:通过消除创新生态壁垒提升欧洲竞争力、以技术塑造更优未来以及为创新参与者赋能。 这份在公众意见征询后制定的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反映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它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愿景,该愿景植根于欧洲整体转型议程,并与欧盟的主要战略密切相关,包括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的报告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欧盟竞争力指南》和《欧盟初创企业与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此外,EPO观察站仍致力于应对全球挑战,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每一项专利都是一个信号,揭示了创新动向、地域分布、主体归属及潜在影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情报可以帮助欧洲更敏捷、更高效地行动。他强调,该观察站不仅将跟踪创新,还将帮助引导创新——这意味着让小企业了解创新发生的地方以及如何参与其中,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场之前发现高潜力的企业。并为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共识的全局性认知。 持续成功,推出新举措 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在连续性和新举措之间取得了平衡。第一个工作周期的几个成功项目(包括创新融资、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专利制度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等)将继续进行,同时新增项目已经被引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挑战和机遇。 在最近一轮公众意见征询中,双重技术和人工智能等议题的重要性得到了强调。作为回应,该观察站将启动新项目,探讨AI如何重塑医疗健康未来、欧洲能否在全球智能自主无人机系统竞赛中保持竞争力等关键问题。这些项目旨在增进利益相关者对这些领域最新变革性进展的理解。其他新举措将探讨诸如对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趋势、电池废弃物管控与关键资源循环利用等前沿议题。 强化包容性与数字化参与 2026年春季,该观察站将启动一项关于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职业发展的倡议,提供来自欧洲各地的关于学术界和工业界代表性和性别平等的见解。2027年,一项关于欧洲培养下一代发明人和创新者能力的新研究将系统梳理创新与创业教育在课程体系中的渗透情况。 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技术投资者评分体系(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和专利标准探索器(Patent Standard Explorer)将进一步升级,同时该观察站将推出一个新的数字图书馆和数据工作台,以提升其资源可及性。EPO用于专利数据高级分析的数据库PATSTAT将在该机构新的技术情报平台(TIP)内重新定位,为研究人员和程序员提供更灵活的全球专利数据见解。这些工具旨在加强公众参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加强欧洲各地的合作 伙伴关系仍然是该观察站工作的核心。EPO将持续深化与其成员国合作,在迄今为止36个国家专利局共同参与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这一合作模式将延续2026年—2027年的工作周期,并邀请各国专利机构参与研究并支持观察站成果产出。该观察站还将加强与欧洲机构的合作,包括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局(DG RTD)、欧洲创新委员会及中小企业执行署(EISMEA)、欧盟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T),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权威机构。合作内容将包括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整合各方专业资源与网络优势,以提升成果影响力与研究质量。。 从启动到取得成效:2023年-2025年工作亮点回顾 自2023年启动至2025年底,EPO观察站将总计提供5份技术洞察报告和12项经济研究,迄今为止相关文件下载量已突破10万次。深度技术检索器已在网页端与移动端同步退出,目前拥有1万多家初创企业、850所大学和1.2万名投资者。该观察站发布了5个新技术平台和3次版本更新累计获得15万次访问,而9场公共活动共吸引了4万次参与。通过播客、社交媒体帖子和广泛的新闻报道,该观察站的外联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200万人。该观察站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工具也在欧盟政策报告和行业分析中被广泛引用,突显了其在支持欧洲创新生态系统方面日益重要的作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以加快专利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该计划旨在通过评估限定数量的权利要求对专利审查周期及审查质量的影响,从而加快专利审查流程。 USPTO表示,“通过将审查资源集中投向已提交但尚未审查、且采用简化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有望进一步减少积压案件并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入选该计划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查资格(即享有特殊审查地位),直至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首次审查意见发出后,该申请在后续审查中将不再享有特殊待遇。 试点计划要求 该试点计划适用于特定待审的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但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 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联邦公报通知发布日期之前及时提交一份针对原始非再颁、非延续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条a款提交)的特殊审查请愿书(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此外,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71条提交的国家阶段申请不具备参与试点计划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利要求限制为:申请文件须包含不超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总数,且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此外,除独立权利要求外的其他权利要求均须符合特定从属格式要求。USPTO规定,权利要求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2条d款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形式,即必须援引在先权利要求,完整包含被援引权利要求的全部限定特征,并进一步限定在先权利要求的客体。 为满足试点计划的从属格式要求,"对在先权利要求的引用必须出现在前序部分,且权利要求须与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相同的法定发明类别"。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试点计划下提交初步修正案(在或之前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来满足这些权利要求要求。 特殊审查请愿书必须在第一次审查意见(包括书面限制要求)发出之前,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17(h)条与请愿费一并提交。如果申请在请愿书受理时已分配至特定技术中心的审查员,USPTO通常会驳回请愿书。 此外,同时,若"申请人或共同发明人未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出现在超过3件其他非临时专利申请中(且该申请已依据试点计划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则申请人可以提交参与试点计划的请求。 其他要求 请愿书必须使用表格PTO/SB/472(标题为《根据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提交的认证及特殊审查请愿书》)提交; 请愿书必须通过USPTO的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电子提交; 申请必须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目前被称为“专利中心”)提交;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必须符合在申请提交时USPTO对DOCX格式提交的要求; 若申请中包含不公开请求,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的同时或之前撤回该不公开请求。 试点计划期限及终止: 试点计划接受请愿书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或每个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至少受理约200份试点计划申请(以先发生者为准)。 根据计划通知,若技术中心参与度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某技术中心试点计划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触发提前终止。若试点计划终止,USPTO将发布公开通知。 为确保透明度,USPTO将在官网公布每个技术中心提交的请愿书总数及试点计划接受的申请数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 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 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 (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 (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 (二)申报单位初评 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复审 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答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 (六)结果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 2.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3.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 4.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 5.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6.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 7.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 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五、有关事项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联系人:梁子钦 李 天 电 话:010-62083419 620870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孟 睿 张健佳 电 话:010-61073483 6107346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 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委托评审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2025年12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专利局专利文献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报名,参赛选手认真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根据大赛组委会审定结果,现将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完成修订 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旅游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立足我省实际,对原《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修订内容突出质量导向,将创新主体的认定考核标准从“专利数量”优化为“专利质量”,引导创新资源聚焦实效;同时鼓励全省各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条例》新增关于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条款,明确在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关键环节需履行核验义务,依法将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端口前移,便于事前监管,预防纠纷发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知识产权执法相关职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邹丽媚、魏月楠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抚调研 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12月10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抚州,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在抚州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上,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维权服务等核心诉求深入交流,积极推进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随后,召开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布局、海外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需求。省保护中心详细介绍了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两条“绿色通道”在大幅缩短审查周期上的优势,今后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优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服务支撑。审协福建分中心对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审查程序、复审无效、专利国际申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针对专利布局和协同保护方面的需求,省保护中心将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此次调研旨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抚州市政府专题会商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布局、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诉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实现诉求与服务的精准匹配。依托“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至产业一线。 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抚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亟需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期待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精准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省市协同、局地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省保护中心将梳理汇总企业需求,细化服务举措,通过全流程精准服务、多维度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助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邹龙强、王杰
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获全国通报表扬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通报,对2025年度全国51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予以表扬,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江西业务窗口”)作为本年度江西省唯一入选单位,荣列其中。 近年来,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对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加强对窗口的监督与管理,在推动商标业务受理服务提质增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有效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业务受理窗口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一窗通办”,以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破解服务难点、筑牢风险防线、赋能产业发展。 在服务提质增效方面,通过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咨询专线、微信预审、扫码缴费等便民举措,实现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全类型业务“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商标业务1525件,贴心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认可,先后获赠群众感谢锦旗4面。 在规范注册秩序方面,窗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落实国家商标注册秩序规范要求,运用审查禁用词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拦截恶意囤积、抢注等违规申请,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切实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有力净化本地商标注册环境。 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窗口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推广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23件,涉及质押融资金额达3.26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省级商标窗口示范引领作用,为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新设窗口提供全流程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助力全省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次通报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江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窗口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窗口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与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闵冬
江西地标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江西省“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凭借其卓越品质和显著产业影响力成功入选,标志着江西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狗牯脑茶产自吉安市遂川县,以其“条索紧细、香气高雅、滋味鲜爽”的独特品质享誉全国;广昌白莲源自抚州市广昌县,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产品粒大饱满、营养丰富,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区,将为两地标产品带来更加严格的保护机制、更加系统的管理体系以及更广阔的品牌发展空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9月组织对两地标示范区筹建情况开展验收,经国家层面多轮评审与社会公示,最终成功获批。这不仅是对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遵循“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和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每周一品”等宣传模式,强化品牌推广与产业协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江西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姚 勇
江西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 ——南昌市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预审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同意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领域。至此,南昌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已覆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四大优势重点产业,成功跻身全国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方阵”,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南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预审服务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南昌保护中心已备案创新主体超过1700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超1.5万件,经预审合格提交的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3个月,较普通渠道缩短80%以上,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航空航天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重点产业,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此次南昌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是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进展,不仅填补了我省该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预审服务的空白,更将助力我省抢占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环节,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硬核”知识产权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南昌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支持与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南昌保护中心尽快通过核准验收并正式开展相关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知识产权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 王璐
博士服务团走进上饶 知识产权护航“赣企出海”
为助力上饶企业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速融入全球市场,12月4日至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以下简称“博士服务团”)赴上饶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走进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出海发展之道。 博士服务团首先奔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情况。座谈会上,博士服务团领队详细介绍了此次服务活动的背景与初衷,旨在搭建专家与企业的对接桥梁,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工作职能,未来将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针对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专利布局、侵权应对等疑问,博士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逐一答疑解惑,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随后,博士服务团一行前往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展开深度交流。晶科能源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分享了企业在全球化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博士服务团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专利风险防控、海外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次“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巡回服务上饶站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政府、专家与企业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 苏
江西组织优质企业参展全国专利转化对接活动 环保核心技术亮眼
近日,2025年全国“双五星”发明专利转化对接暨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省内优秀企业携核心技术参展,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助力企业核心专利加速转化落地。 在专利转化成果展上,江西企业凭借污水处理原始创新核心技术与产品成为环保领域焦点。该技术针对传统活性污泥法控制复杂、运营难度大、污泥产量高、环保性不足等行业痛点,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等关键技术,研发出我国原创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FMBR),累计获得中、美、欧等国授权专利50余项。依托该核心技术,该企业构建全链条产业体系,开发多场景应用产品,累计创收超70亿元,2021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主动搭建桥梁纽带,组织更多优质企业携核心技术参与各类转化对接活动,加速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人:石斌、余光华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江西护航展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展会经济为重要抓手,围绕脐橙、纺织服装、家具、绿色产业等特色领域,通过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全链条保护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多元展会协同护航,构建全域保护新格局 针对第四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省局统筹协调,建立灵活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文化、公证等部门,为展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的全周期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提供咨询、投诉、调解“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3200份,受理各类咨询200余次,服务覆盖农业、制造业、绿色科技等多元产业领域。 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破解创新主体难点 针对参展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省局指导各展会工作组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为辽宁某生产企业推介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为北京跨境电商解析海外商标抢注应对策略;为南康家具企业规范专利标识标注。通过“服务前置、精准施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控转变,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执法震慑效能 在高效服务的同时,各展会工作组严格执法,依托快速维权机制,对侵权行为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处理。在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期间实现侵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比对、当日下架”,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成功调解多起侵权纠纷并建立展后跟踪机制。此举不仅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更彰显了江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零容忍”态度。 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全链条保护深度 省局将系统总结系列展会护航经验,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全链条保护”模式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展会场景向全域场景延伸,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坚实保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展会为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通报,对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殊荣,展现出江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扎实成效。 在本次通报中,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协同保护、专利纠纷裁决等方面表现突出,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在执法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共同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个人方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吴荣铭与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赖晋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强化展会全链条保护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11月27日至30日,以“数智赋能绿色发展,开放江西链接全球”为主题的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在南昌成功举办。展会汇聚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集中展示绿色创新成果。省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守护展会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为强化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应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组委会邀请,省局指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参展各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投诉受理和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 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积极开展咨询解答、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各参展企业展位,向企业发放《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一张图看懂专利审批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登记须知》等宣传资料,并面向参展群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记录需求,并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展会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起。 此次护航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是省局践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局将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能力,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宋晓璐
WIPO报告详述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变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发布了其第二期《WIPO Pulse》综合调查报告,标题为《WIPO Pulse 2025年全球知识产权认知调查》。基于2025年2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对全球74个国家及地区(覆盖全球约80%的18岁至65岁目标人口)3.55万名受访者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报告考察了公众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五大基本知识产权类型的认知与看法,从而更全面地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人群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经济与社会影响的理解程度。 认知演变与地区差异 根据调查,自2023年以来,公众对五大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均显著提升,其中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增长最为明显。 报告图2显示,版权认知度达到最高水平,为44%,较2023年的38%有所上升;商标认知度从30%上升至36%。 亚太地区青年和女性群体对各类知识产权的认知均有所提高; 西欧及其他国家青年认知度有所提升,而东欧国家出现下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数据呈现分化:青年对专利和商标的熟悉度下降,但女性群体保持稳定; 在非洲国家,青年和女性的认知度出现下滑,尤其在外观设计和版权方面。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认知的变迁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已逐渐涵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此外,非洲国家日益认识到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价值。 在亚太地区,整体观念发生了更广泛的转变,数据显示该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呈现下降趋势。调查同时发现,该地区消费者认为数字通信创新尤为有益。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东欧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认知度出现中度下滑。相比之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观点分化:对专利产品高度认可,但对外观设计产品价值的认同度有所下降。 根据调查数据,西欧及其他国家对商标和版权持更积极态度,但对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怀疑态度日益增强。 对知识产权经济作用的信心 全球各地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积极经济作用保持高度信心,同时对其负面影响的认知有所减弱,尤其是在西欧和亚太国家。 尽管西欧及其他国家的信心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优势的信心依然强劲。亚太地区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经济益处的信任度达到最高水平。 尽管整体信心持续存在,但根据报告,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与2023年相比,2025年日本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积极经济影响的信心有所提升。 人口统计洞察:女性与青年群体 调查显示,对女性与青年群体的分析揭示了知识产权参中的机遇与挑战。尽管亚太地区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认知的整体提升,但数据表明该地区的青年和女性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也有所增长。 此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欧国家的女性在专利、版权和地理标志方面的认知指数最高,尽管这一群体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度有所下降;然而,东欧国家青年对知识产权的熟悉度呈现下降趋势。 在非洲国家,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和青年群体对外观设计和版权的认知评分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非洲国家的女性和青年对专利产品展现出日益乐观的态度,而亚太地区女性对此的认知度则呈下降趋势。 对专利产品信心最低的群体仍集中在西欧及其他国家的女性和青年,以及东欧国家的女性与青年。 创新效益与挑战 报告还指出,“全球五大区域的消费者普遍认为,‘数字通信’领域的创新带来的效益最为显著,其次是‘食品与营养’、‘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欧国家及其他地区,消费者报告称,在所有被调查领域中,对创新效益的认知水平均有所下降,这一趋势主要是由美国消费者推动的。 尽管消费者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对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这可能为中小企业带来障碍以及对垄断的担忧。自2023年以来,西欧及其他国家认为知识产权相关障碍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的观点有所减少,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消费者的态度转变。 与上一次调查相比,非洲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担忧有所增加,这是由于埃及、莫桑比克和安哥拉消费者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报告总结称,尽管消费者总体上仍相信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效益,但不同地区的认知存在差异,其中美国消费者和西欧国家的认同度出现显著下降。(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欧洲专利局专利和技术观察站发布2026年—2027年新工作计划
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其专利和技术观察站(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观察站”)2026年—2027年新一期两年工作计划,列出了未来两年的重点议题与活动安排。该计划以第一个工作周期的成果为基础,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展开:通过消除创新生态壁垒提升欧洲竞争力、以技术塑造更优未来以及为创新参与者赋能。 这份在公众意见征询后制定的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反映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它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愿景,该愿景植根于欧洲整体转型议程,并与欧盟的主要战略密切相关,包括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的报告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欧盟竞争力指南》和《欧盟初创企业与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此外,EPO观察站仍致力于应对全球挑战,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每一项专利都是一个信号,揭示了创新动向、地域分布、主体归属及潜在影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情报可以帮助欧洲更敏捷、更高效地行动。他强调,该观察站不仅将跟踪创新,还将帮助引导创新——这意味着让小企业了解创新发生的地方以及如何参与其中,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场之前发现高潜力的企业。并为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共识的全局性认知。 持续成功,推出新举措 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在连续性和新举措之间取得了平衡。第一个工作周期的几个成功项目(包括创新融资、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专利制度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等)将继续进行,同时新增项目已经被引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挑战和机遇。 在最近一轮公众意见征询中,双重技术和人工智能等议题的重要性得到了强调。作为回应,该观察站将启动新项目,探讨AI如何重塑医疗健康未来、欧洲能否在全球智能自主无人机系统竞赛中保持竞争力等关键问题。这些项目旨在增进利益相关者对这些领域最新变革性进展的理解。其他新举措将探讨诸如对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趋势、电池废弃物管控与关键资源循环利用等前沿议题。 强化包容性与数字化参与 2026年春季,该观察站将启动一项关于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职业发展的倡议,提供来自欧洲各地的关于学术界和工业界代表性和性别平等的见解。2027年,一项关于欧洲培养下一代发明人和创新者能力的新研究将系统梳理创新与创业教育在课程体系中的渗透情况。 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技术投资者评分体系(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和专利标准探索器(Patent Standard Explorer)将进一步升级,同时该观察站将推出一个新的数字图书馆和数据工作台,以提升其资源可及性。EPO用于专利数据高级分析的数据库PATSTAT将在该机构新的技术情报平台(TIP)内重新定位,为研究人员和程序员提供更灵活的全球专利数据见解。这些工具旨在加强公众参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加强欧洲各地的合作 伙伴关系仍然是该观察站工作的核心。EPO将持续深化与其成员国合作,在迄今为止36个国家专利局共同参与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这一合作模式将延续2026年—2027年的工作周期,并邀请各国专利机构参与研究并支持观察站成果产出。该观察站还将加强与欧洲机构的合作,包括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局(DG RTD)、欧洲创新委员会及中小企业执行署(EISMEA)、欧盟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T),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权威机构。合作内容将包括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整合各方专业资源与网络优势,以提升成果影响力与研究质量。。 从启动到取得成效:2023年-2025年工作亮点回顾 自2023年启动至2025年底,EPO观察站将总计提供5份技术洞察报告和12项经济研究,迄今为止相关文件下载量已突破10万次。深度技术检索器已在网页端与移动端同步退出,目前拥有1万多家初创企业、850所大学和1.2万名投资者。该观察站发布了5个新技术平台和3次版本更新累计获得15万次访问,而9场公共活动共吸引了4万次参与。通过播客、社交媒体帖子和广泛的新闻报道,该观察站的外联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200万人。该观察站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工具也在欧盟政策报告和行业分析中被广泛引用,突显了其在支持欧洲创新生态系统方面日益重要的作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以加快专利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该计划旨在通过评估限定数量的权利要求对专利审查周期及审查质量的影响,从而加快专利审查流程。 USPTO表示,“通过将审查资源集中投向已提交但尚未审查、且采用简化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有望进一步减少积压案件并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入选该计划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查资格(即享有特殊审查地位),直至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首次审查意见发出后,该申请在后续审查中将不再享有特殊待遇。 试点计划要求 该试点计划适用于特定待审的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但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 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联邦公报通知发布日期之前及时提交一份针对原始非再颁、非延续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条a款提交)的特殊审查请愿书(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此外,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71条提交的国家阶段申请不具备参与试点计划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利要求限制为:申请文件须包含不超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总数,且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此外,除独立权利要求外的其他权利要求均须符合特定从属格式要求。USPTO规定,权利要求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2条d款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形式,即必须援引在先权利要求,完整包含被援引权利要求的全部限定特征,并进一步限定在先权利要求的客体。 为满足试点计划的从属格式要求,"对在先权利要求的引用必须出现在前序部分,且权利要求须与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相同的法定发明类别"。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试点计划下提交初步修正案(在或之前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来满足这些权利要求要求。 特殊审查请愿书必须在第一次审查意见(包括书面限制要求)发出之前,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17(h)条与请愿费一并提交。如果申请在请愿书受理时已分配至特定技术中心的审查员,USPTO通常会驳回请愿书。 此外,同时,若"申请人或共同发明人未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出现在超过3件其他非临时专利申请中(且该申请已依据试点计划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则申请人可以提交参与试点计划的请求。 其他要求 请愿书必须使用表格PTO/SB/472(标题为《根据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提交的认证及特殊审查请愿书》)提交; 请愿书必须通过USPTO的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电子提交; 申请必须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目前被称为“专利中心”)提交;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必须符合在申请提交时USPTO对DOCX格式提交的要求; 若申请中包含不公开请求,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的同时或之前撤回该不公开请求。 试点计划期限及终止: 试点计划接受请愿书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或每个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至少受理约200份试点计划申请(以先发生者为准)。 根据计划通知,若技术中心参与度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某技术中心试点计划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触发提前终止。若试点计划终止,USPTO将发布公开通知。 为确保透明度,USPTO将在官网公布每个技术中心提交的请愿书总数及试点计划接受的申请数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 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 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 (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 (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 (二)申报单位初评 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复审 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答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 (六)结果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 2.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3.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 4.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 5.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6.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 7.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 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五、有关事项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联系人:梁子钦 李 天 电 话:010-62083419 620870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孟 睿 张健佳 电 话:010-61073483 6107346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 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委托评审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2025年12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专利局专利文献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报名,参赛选手认真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根据大赛组委会审定结果,现将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完成修订 助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近日,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江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江西省旅游条例〉等6件地方性法规的决定》,其中对《江西省专利促进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进行了系统性修订。新修订的《条例》进一步优化了专利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全链条机制,为我省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于2025年12月1日起正式施行。 本次修订立足我省实际,对原《条例》进行了多方面的优化和完善。修订内容突出质量导向,将创新主体的认定考核标准从“专利数量”优化为“专利质量”,引导创新资源聚焦实效;同时鼓励全省各地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和维权援助机制,为企业“走出去”保驾护航。 《条例》新增关于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条款,明确在资产评估、质押融资等关键环节需履行核验义务,依法将提供专利权有效证明的端口前移,便于事前监管,预防纠纷发生。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新修订《条例》的精神实质和主要内容,切实履行好知识产权执法相关职责,推动形成尊重知识、保护创新的良好氛围。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邹丽媚、魏月楠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抚调研 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
12月10日,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以下简称“省保护中心”)与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审查协作北京中心福建分中心(以下简称“审协福建分中心”)组成调研组深入抚州,聚焦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开展专题调研。在抚州新能源汽车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上,当地新能源汽车产业链企业相关负责人齐聚一堂、畅所欲言,围绕专利申请、成果转化、维权服务等核心诉求深入交流,积极推进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 调研组实地参观了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园。随后,召开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知识产权服务需求调研座谈会,深入了解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建设情况以及企业在专利布局、海外维权、知识产权管理等方面的问题与需求。省保护中心详细介绍了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两条“绿色通道”在大幅缩短审查周期上的优势,今后将发挥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平台优势,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全链条、高效率的服务支撑。审协福建分中心对企业在专利申请过程中涉及的审查程序、复审无效、专利国际申请等具体问题,逐一进行专业解答。针对专利布局和协同保护方面的需求,省保护中心将组建服务小分队,深入企业提供精准指导,为新能源汽车核心技术研发提供高效知识产权保护支撑。 此次调研旨在落实省市场监管局与抚州市政府专题会商会议精神,精准对接新能源汽车产业集聚区发展需求,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针对企业提出的专利布局、成果转化、风险防控等诉求,通过面对面沟通,实现诉求与服务的精准匹配。依托“省中心-分中心-工作站”三级服务体系,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下沉至产业一线。 参会企业代表积极围绕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建设建言献策。大家普遍认为,新能源汽车产业作为抚州重点发展的优势产业,亟需高效的知识产权服务支撑核心技术研发与市场拓展,期待通过专利快速预审、快速维权等精准服务,加速创新成果落地转化,提升产业核心竞争力。 此次调研是省市协同、局地合作的具体实践,也是落实共建新能源汽车领域省保护中心抚州分中心和工作站的重要举措。接下来,省保护中心将梳理汇总企业需求,细化服务举措,通过全流程精准服务、多维度资源整合,推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为抚州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知识产权动力,助力打造区域产业创新发展新高地。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邹龙强、王杰
喜报!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获全国通报表扬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下发通报,对2025年度全国51个商标业务受理窗口予以表扬,其中,国家知识产权局江西业务受理窗口(以下简称“江西业务窗口”)作为本年度江西省唯一入选单位,荣列其中。 近年来,在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的指导下,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严格对照《商标业务受理窗口运行管理工作指引》,持续加强对窗口的监督与管理,在推动商标业务受理服务提质增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有效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助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取得扎实成效。 江西业务受理窗口始终坚持“便民、高效、规范”的服务理念,扎实推进“一窗通办”,以系列务实举措切实破解服务难点、筑牢风险防线、赋能产业发展。 在服务提质增效方面,通过深化“线上+线下”融合服务模式,优化业务流程、精简办理材料,提供咨询专线、微信预审、扫码缴费等便民举措,实现商标注册、变更、续展等全类型业务“只跑一次”甚至“一次不跑”。今年以来,已办理各类商标业务1525件,贴心服务赢得群众高度认可,先后获赠群众感谢锦旗4面。 在规范注册秩序方面,窗口强化源头治理,积极落实国家商标注册秩序规范要求,运用审查禁用词库、优化线索排查机制,精准拦截恶意囤积、抢注等违规申请,有效打击商标恶意注册行为,切实管控审查源头业务风险,有力净化本地商标注册环境。 在服务地方发展方面,窗口主动对接地方发展需求,一方面积极推广商标质押登记业务,拓宽企业融资渠道。今年以来,办理商标质押登记业务23件,涉及质押融资金额达3.26亿元;另一方面注重发挥省级商标窗口示范引领作用,为鹰潭、抚州、景德镇等地的新设窗口提供全流程业务培训与实操指导,助力全省窗口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 此次通报表扬,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对江西省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的肯定,也是对窗口未来工作的激励与鞭策。下一步,窗口将以此次通报表扬为新的起点,持续巩固服务优势,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以更高标准、更优服务,为优化我省营商环境与创新环境,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贡献力量。 稿 源: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闵冬
江西地标保护工作再添新绩 ——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入选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新一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名单,江西省“狗牯脑茶”“广昌白莲”凭借其卓越品质和显著产业影响力成功入选,标志着江西在地理标志保护与特色产业发展方面迈上新台阶。 此次入选的狗牯脑茶产自吉安市遂川县,以其“条索紧细、香气高雅、滋味鲜爽”的独特品质享誉全国;广昌白莲源自抚州市广昌县,素有“中国白莲之乡”美誉,产品粒大饱满、营养丰富,产业带动效应明显。此次获评国家级示范区,将为两地标产品带来更加严格的保护机制、更加系统的管理体系以及更广阔的品牌发展空间。 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一部署,于今年9月组织对两地标示范区筹建情况开展验收,经国家层面多轮评审与社会公示,最终成功获批。这不仅是对我省地理标志保护工作的充分肯定,也为进一步发挥地理标志在乡村振兴和区域经济发展中的引擎作用奠定了坚实基础。 下一步,江西将严格遵循“高水平保护、高标准管理、高质量发展”原则,持续完善地理标志保护制度和工作体系,加大执法和品牌保护力度。同时,将深化“每周一品”等宣传模式,强化品牌推广与产业协作,充分发挥示范区的辐射带动效应,推动地理标志品牌建设与江西特色经济高质量发展深度融合,为乡村振兴注入持续动能。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陶云红、姚 勇
江西知识产权服务再升级 ——南昌市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预审领域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正式复函,同意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领域。至此,南昌保护中心预审服务领域已覆盖生物医药、电子信息、汽车制造、航空航天四大优势重点产业,成功跻身全国保护中心预审服务覆盖面最广的“第一方阵”,标志着我省知识产权服务能力迈上新台阶,为全省培育新质生产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南昌保护中心自成立以来,在省市场监管局的指导推动下,稳步开展知识产权预审服务各项工作。截至目前,南昌保护中心已备案创新主体超过1700家,累计受理专利预审案件超1.5万件,经预审合格提交的发明专利,平均审查周期压缩至3个月,较普通渠道缩短80%以上,为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航空航天产业作为技术密集型高端制造重点产业,其核心技术知识产权保护直接关系产业高质量发展与核心竞争力提升。此次南昌保护中心新增航空航天产业专利预审服务,是我省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省的重要进展,不仅填补了我省该领域专业化知识产权预审服务的空白,更将助力我省抢占产业链、创新链高端环节,为全省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注入“硬核”知识产权支撑。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严格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工作要求,持续强化对南昌保护中心的业务指导,进一步加大能力建设支持与条件保障力度,确保南昌保护中心尽快通过核准验收并正式开展相关服务,为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更强知识产权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南昌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 王璐
博士服务团走进上饶 知识产权护航“赣企出海”
为助力上饶企业提升涉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加速融入全球市场,12月4日至5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组织“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以下简称“博士服务团”)赴上饶开展巡回服务活动,走进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等企业,共话知识产权保护与企业出海发展之道。 博士服务团首先奔赴江西耐普矿机股份有限公司,在企业相关负责人的陪同下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与技术研发情况。座谈会上,博士服务团领队详细介绍了此次服务活动的背景与初衷,旨在搭建专家与企业的对接桥梁,为企业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提供专业指导。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要负责同志介绍了保护中心的工作职能,未来将为企业提供快速授权、快速确权、快速维权等服务。针对企业在海外市场面临的专利布局、侵权应对等疑问,博士服务团成员结合自身专业知识与实践经验,逐一答疑解惑,提出了针对性强、可操作的解决方案。 随后,博士服务团一行前往晶科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与企业知识产权团队展开深度交流。晶科能源知识产权诉讼专家分享了企业在全球化布局中知识产权保护的实践经验与面临的挑战。博士服务团围绕国际知识产权诉讼应对、专利风险防控、海外品牌保护等热点问题,与企业代表进行了热烈讨论,为企业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提升核心竞争力提供了宝贵思路。 此次“赣企出海”知产护航博士服务团巡回服务上饶站活动的成功举办,搭建了政府、专家与企业之间的高效沟通平台,有效解决了企业在涉外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急难愁盼”问题,为企业提升核心竞争力、拓展海外市场注入了强劲动力。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黄 苏
江西组织优质企业参展全国专利转化对接活动 环保核心技术亮眼
近日,2025年全国“双五星”发明专利转化对接暨中部六省跨区域专利转化对接活动在郑州成功举办。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精心组织省内优秀企业携核心技术参展,通过搭建展示交流平台,助力企业核心专利加速转化落地。 在专利转化成果展上,江西企业凭借污水处理原始创新核心技术与产品成为环保领域焦点。该技术针对传统活性污泥法控制复杂、运营难度大、污泥产量高、环保性不足等行业痛点,攻克了碳氮磷同步深度去除等关键技术,研发出我国原创兼氧膜生物反应器工艺(FMBR),累计获得中、美、欧等国授权专利50余项。依托该核心技术,该企业构建全链条产业体系,开发多场景应用产品,累计创收超70亿元,2021年获评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称号。 下一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成效,主动搭建桥梁纽带,组织更多优质企业携核心技术参与各类转化对接活动,加速推动专利技术向现实生产力高效转化。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人:石斌、余光华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江西护航展会经济高质量发展
近期,江西省市场监管局以展会经济为重要抓手,围绕脐橙、纺织服装、家具、绿色产业等特色领域,通过省市联动、跨部门协同、全链条保护等创新举措,持续提升展会知识产权保护效能,为优化营商环境和促进产业创新注入强劲动力。 多元展会协同护航,构建全域保护新格局 针对第四届赣南脐橙国际博览会、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等大型展会,省局统筹协调,建立灵活高效的展会知识产权协同保护机制。由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联合当地市场监管、文化、公证等部门,为展会“量身定制”知识产权维权工作站,形成“事前预警-事中处置-事后治理”的全周期保护模式。通过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站,提供咨询、投诉、调解“一站式”服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超3200份,受理各类咨询200余次,服务覆盖农业、制造业、绿色科技等多元产业领域。 精准响应企业需求,破解创新主体难点 针对参展企业的差异化需求,省局指导各展会工作组开展“一对一”精准指导。为辽宁某生产企业推介专利快速预审服务,压缩审查周期;为北京跨境电商解析海外商标抢注应对策略;为南康家具企业规范专利标识标注。通过“服务前置、精准施策”,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被动维权向主动防控转变,助力企业抢占市场先机。 强化快速维权机制,提升执法震慑效能 在高效服务的同时,各展会工作组严格执法,依托快速维权机制,对侵权行为做到即时响应、快速处理。在第十二届家具产业博览会期间实现侵权案件“当日受理、当日比对、当日下架”,在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成功调解多起侵权纠纷并建立展后跟踪机制。此举不仅维护了公平竞争秩序,更彰显了江西对知识产权侵权的“零容忍”态度。 完善长效机制,拓展全链条保护深度 省局将系统总结系列展会护航经验,致力于将行之有效的“跨部门联动、全链条保护”模式制度化、标准化。通过完善法规政策体系、强化跨部门协作、提升执法专业化水平,推动知识产权保护从展会场景向全域场景延伸,为全省创新主体提供更坚实保障。 下一步,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以展会为重要窗口,全力打造尊重创新、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为全省经济高质量发展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为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我省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获国家级通报表扬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联合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司法部、市场监管总局六部门发布通报,对2024年度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中表现突出的集体与个人予以表扬。我省多个单位和个人荣获殊荣,展现出江西省在知识产权保护领域的扎实成效。 在本次通报中,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快速协同保护、专利纠纷裁决等方面表现突出,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在执法保护方面成效显著,共同荣获“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集体”称号。在个人方面,赣州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科吴荣铭与赣州市市场监管执法稽查局执法一支队赖晋获评“全国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成绩突出个人”。 下一步,全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将以此次表彰为动力,持续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为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谱写中国式现代化江西篇章提供更加有力的支撑。 稿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魏月楠
强化展会全链条保护 筑牢知识产权“防护墙”
11月27日至30日,以“数智赋能绿色发展,开放江西链接全球”为主题的2025年世界绿色发展投资贸易博览会暨中国绿色食品博览会(以下简称“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在南昌成功举办。展会汇聚了全球68个国家和地区的知名品牌企业,集中展示绿色创新成果。省局积极谋划、多措并举,守护展会创新成果、规范市场竞争秩序。 为强化展会期间知识产权保护工作,提供覆盖全程、高效便捷的知识产权服务保障,应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组委会邀请,省局指派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在展会期间设立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工作站,为参展各方提供知识产权咨询、侵权投诉受理和纠纷调解等专业服务。 展会期间,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站积极开展咨询解答、投诉受理、纠纷调解、普法宣传等工作。工作人员主动走访各参展企业展位,向企业发放《展会知识产权维权指引》《一张图看懂专利审批流程》《专利实施许可合同备案和专利权登记须知》等宣传资料,并面向参展群众开展知识产权普法宣讲,现场解答群众疑问、记录需求,并建立回访跟踪机制。展会期间累计发放宣传手册1200余份,接受咨询80余次,成功调解纠纷2起。 此次护航世界绿发会暨中国绿博会,是省局践行知识产权战略、服务全省绿色发展大局的生动实践。下一步,省局将立足职能,聚焦重点产业和重大活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服务能力,以更精准、更高效、更全面的知识产权服务,为打造国家生态文明建设高地提供有力的知识产权支撑。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通讯员:黄苏、宋晓璐
WIPO报告详述消费者对知识产权认知的变化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IPO)近日发布了其第二期《WIPO Pulse》综合调查报告,标题为《WIPO Pulse 2025年全球知识产权认知调查》。基于2025年2月20日至4月25日期间对全球74个国家及地区(覆盖全球约80%的18岁至65岁目标人口)3.55万名受访者的调研数据,深入分析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整体认知与态度。 报告考察了公众对专利、外观设计、商标、版权和地理标志五大基本知识产权类型的认知与看法,从而更全面地揭示了全球不同地区人群对知识产权制度及其经济与社会影响的理解程度。 认知演变与地区差异 根据调查,自2023年以来,公众对五大知识产权的认知度均显著提升,其中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增长最为明显。 报告图2显示,版权认知度达到最高水平,为44%,较2023年的38%有所上升;商标认知度从30%上升至36%。 亚太地区青年和女性群体对各类知识产权的认知均有所提高; 西欧及其他国家青年认知度有所提升,而东欧国家出现下降; 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的数据呈现分化:青年对专利和商标的熟悉度下降,但女性群体保持稳定; 在非洲国家,青年和女性的认知度出现下滑,尤其在外观设计和版权方面。 创新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认知的变迁 关于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已逐渐涵盖多元化的消费体验。此外,非洲国家日益认识到专利和地理标志等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价值。 在亚太地区,整体观念发生了更广泛的转变,数据显示该地区对知识产权保护产品的认知呈现下降趋势。调查同时发现,该地区消费者认为数字通信创新尤为有益。 此外,该报告还指出,东欧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消费者认知度出现中度下滑。相比之下,拉丁美洲和加勒比地区观点分化:对专利产品高度认可,但对外观设计产品价值的认同度有所下降。 根据调查数据,西欧及其他国家对商标和版权持更积极态度,但对外观设计保护产品的怀疑态度日益增强。 对知识产权经济作用的信心 全球各地区普遍对知识产权的积极经济作用保持高度信心,同时对其负面影响的认知有所减弱,尤其是在西欧和亚太国家。 尽管西欧及其他国家的信心水平出现明显下降,但全球范围内对知识产权优势的信心依然强劲。亚太地区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经济益处的信任度达到最高水平。 尽管整体信心持续存在,但根据报告,日本、新加坡和韩国等国家的认同度相对较低。值得注意的是,与2023年相比,2025年日本消费者对知识产权积极经济影响的信心有所提升。 人口统计洞察:女性与青年群体 调查显示,对女性与青年群体的分析揭示了知识产权参中的机遇与挑战。尽管亚太地区推动了全球知识产权认知的整体提升,但数据表明该地区的青年和女性群体关于知识产权的知识水平也有所增长。 此外,与其他地区相比,东欧国家的女性在专利、版权和地理标志方面的认知指数最高,尽管这一群体对商标和版权的认知度有所下降;然而,东欧国家青年对知识产权的熟悉度呈现下降趋势。 在非洲国家,调查结果显示女性和青年群体对外观设计和版权的认知评分有所下降。与此同时,非洲国家的女性和青年对专利产品展现出日益乐观的态度,而亚太地区女性对此的认知度则呈下降趋势。 对专利产品信心最低的群体仍集中在西欧及其他国家的女性和青年,以及东欧国家的女性与青年。 创新效益与挑战 报告还指出,“全球五大区域的消费者普遍认为,‘数字通信’领域的创新带来的效益最为显著,其次是‘食品与营养’、‘家用电器’和‘计算机技术’。”在西欧国家及其他地区,消费者报告称,在所有被调查领域中,对创新效益的认知水平均有所下降,这一趋势主要是由美国消费者推动的。 尽管消费者普遍认同知识产权对经济具有积极作用,但也认识到这可能为中小企业带来障碍以及对垄断的担忧。自2023年以来,西欧及其他国家认为知识产权相关障碍对本国经济造成影响的观点有所减少,这主要归因于美国消费者的态度转变。 与上一次调查相比,非洲国家对知识产权的担忧有所增加,这是由于埃及、莫桑比克和安哥拉消费者的认同度显著提升。 报告总结称,尽管消费者总体上仍相信知识产权具有经济效益,但不同地区的认知存在差异,其中美国消费者和西欧国家的认同度出现显著下降。(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欧洲专利局专利和技术观察站发布2026年—2027年新工作计划
欧洲专利局(EPO)发布了其专利和技术观察站(Observatory on Patents and Technology,“观察站”)2026年—2027年新一期两年工作计划,列出了未来两年的重点议题与活动安排。该计划以第一个工作周期的成果为基础,围绕三大核心主题展开:通过消除创新生态壁垒提升欧洲竞争力、以技术塑造更优未来以及为创新参与者赋能。 这份在公众意见征询后制定的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反映了整个创新生态系统利益相关者的多元诉求。它提出了一个前瞻性的愿景,该愿景植根于欧洲整体转型议程,并与欧盟的主要战略密切相关,包括欧洲央行前行长马里奥.德拉吉(MarioDraghi)的报告关于欧盟竞争力的报告《欧洲竞争力的未来》、《欧盟竞争力指南》和《欧盟初创企业与规模企业发展战略》。此外,EPO观察站仍致力于应对全球挑战,推进联合国可持续发展目标(SDGs)。 EPO局长安东尼奥.坎普诺斯(António Campinos)表示:“每一项专利都是一个信号,揭示了创新动向、地域分布、主体归属及潜在影响。如果使用得当,这些情报可以帮助欧洲更敏捷、更高效地行动。他强调,该观察站不仅将跟踪创新,还将帮助引导创新——这意味着让小企业了解创新发生的地方以及如何参与其中,使投资者能够在市场之前发现高潜力的企业。并为公共机构提供基于共识的全局性认知。 持续成功,推出新举措 2026年—2027年工作计划在连续性和新举措之间取得了平衡。第一个工作周期的几个成功项目(包括创新融资、对初创企业的支持以及专利制度在技术标准制定中的作用等)将继续进行,同时新增项目已经被引入以反映不断变化的挑战和机遇。 在最近一轮公众意见征询中,双重技术和人工智能等议题的重要性得到了强调。作为回应,该观察站将启动新项目,探讨AI如何重塑医疗健康未来、欧洲能否在全球智能自主无人机系统竞赛中保持竞争力等关键问题。这些项目旨在增进利益相关者对这些领域最新变革性进展的理解。其他新举措将探讨诸如对抗神经退行性疾病的创新趋势、电池废弃物管控与关键资源循环利用等前沿议题。 强化包容性与数字化参与 2026年春季,该观察站将启动一项关于女性在科学、技术、工程和数学(STEM)领域的职业发展的倡议,提供来自欧洲各地的关于学术界和工业界代表性和性别平等的见解。2027年,一项关于欧洲培养下一代发明人和创新者能力的新研究将系统梳理创新与创业教育在课程体系中的渗透情况。 数字化工具的应用将进一步深化。深度技术检索器(Deep Tech Finder)、技术投资者评分体系(Technology Investor Score)和专利标准探索器(Patent Standard Explorer)将进一步升级,同时该观察站将推出一个新的数字图书馆和数据工作台,以提升其资源可及性。EPO用于专利数据高级分析的数据库PATSTAT将在该机构新的技术情报平台(TIP)内重新定位,为研究人员和程序员提供更灵活的全球专利数据见解。这些工具旨在加强公众参与度,帮助利益相关者作出明智的决策。 加强欧洲各地的合作 伙伴关系仍然是该观察站工作的核心。EPO将持续深化与其成员国合作,在迄今为止36个国家专利局共同参与的良好基础上进一步推进相关工作。这一合作模式将延续2026年—2027年的工作周期,并邀请各国专利机构参与研究并支持观察站成果产出。该观察站还将加强与欧洲机构的合作,包括欧盟委员会研究与创新总局(DG RTD)、欧洲创新委员会及中小企业执行署(EISMEA)、欧盟创新与技术研究院(EIT),以及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国际能源署(IEA)等国际权威机构。合作内容将包括共同发表研究报告整合各方专业资源与网络优势,以提升成果影响力与研究质量。。 从启动到取得成效:2023年-2025年工作亮点回顾 自2023年启动至2025年底,EPO观察站将总计提供5份技术洞察报告和12项经济研究,迄今为止相关文件下载量已突破10万次。深度技术检索器已在网页端与移动端同步退出,目前拥有1万多家初创企业、850所大学和1.2万名投资者。该观察站发布了5个新技术平台和3次版本更新累计获得15万次访问,而9场公共活动共吸引了4万次参与。通过播客、社交媒体帖子和广泛的新闻报道,该观察站的外联范围进一步扩大,达到6200万人。该观察站的相关研究成果和工具也在欧盟政策报告和行业分析中被广泛引用,突显了其在支持欧洲创新生态系统方面日益重要的作用。(编译自www.epo.org)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美国专利商标局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以加快专利审查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日在《联邦公报》发布通知,启动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Streamlined Claim Set Pilot Program)。该计划旨在通过评估限定数量的权利要求对专利审查周期及审查质量的影响,从而加快专利审查流程。 USPTO表示,“通过将审查资源集中投向已提交但尚未审查、且采用简化权利要求的专利申请,有望进一步减少积压案件并缩短案件审查周期”。入选该计划的申请将"获得优先审查资格(即享有特殊审查地位),直至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在首次审查意见发出后,该申请在后续审查中将不再享有特殊待遇。 试点计划要求 该试点计划适用于特定待审的发明专利(utility patent)申请,但申请人需满足严格的资格要求。 要获得资格,申请人必须在联邦公报通知发布日期之前及时提交一份针对原始非再颁、非延续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1条a款提交)的特殊审查请愿书(petition to make special)。此外,根据《美国法典》第35卷第371条提交的国家阶段申请不具备参与试点计划的资格。 最重要的权利要求限制为:申请文件须包含不超过1项独立权利要求、不超过10项权利要求总数,且不得包含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此外,除独立权利要求外的其他权利要求均须符合特定从属格式要求。USPTO规定,权利要求必须符合《美国法典》第35卷第112条d款规定的从属权利要求形式,即必须援引在先权利要求,完整包含被援引权利要求的全部限定特征,并进一步限定在先权利要求的客体。 为满足试点计划的从属格式要求,"对在先权利要求的引用必须出现在前序部分,且权利要求须与独立权利要求属于相同的法定发明类别"。申请人可以通过在试点计划下提交初步修正案(在或之前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来满足这些权利要求要求。 特殊审查请愿书必须在第一次审查意见(包括书面限制要求)发出之前,根据《美国联邦法规》第37编第1.17(h)条与请愿费一并提交。如果申请在请愿书受理时已分配至特定技术中心的审查员,USPTO通常会驳回请愿书。 此外,同时,若"申请人或共同发明人未作为发明人或共同发明人出现在超过3件其他非临时专利申请中(且该申请已依据试点计划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则申请人可以提交参与试点计划的请求。 其他要求 请愿书必须使用表格PTO/SB/472(标题为《根据简化权利要求试点计划提交的认证及特殊审查请愿书》)提交; 请愿书必须通过USPTO的专利中心(Patent Center)电子提交; 申请必须通过USPTO专利电子提交系统(目前被称为“专利中心”)提交;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和摘要必须符合在申请提交时USPTO对DOCX格式提交的要求; 若申请中包含不公开请求,申请人必须在提交特殊审查请愿书的同时或之前撤回该不公开请求。 试点计划期限及终止: 试点计划接受请愿书的时间期限为2025年10月27日起的12个月内,或每个技术中心(Technology Center)至少受理约200份试点计划申请(以先发生者为准)。 根据计划通知,若技术中心参与度存在显著差异(例如某技术中心试点计划申请量显著超过200份),可能触发提前终止。若试点计划终止,USPTO将发布公开通知。 为确保透明度,USPTO将在官网公布每个技术中心提交的请愿书总数及试点计划接受的申请数量。(编译自www.ipwatchdog.com) 翻译:王丹 校对:吴娴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关于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在京中央和国家机关各部委、各人民团体、各中央企业人事(职改)部门: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深化经济专业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职称评审监管暂行办法》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人才队伍建设,国家知识产权局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决定开展2025年度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高级职称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人员范围 从事知识产权相关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地方上高级职称评审原则上实行属地管理,属地不具备评审能力的,可以委托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进行。 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 取得现职称以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申报: (一)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未结束或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组织处理影响期未满的; (二)近三年年度考核结果有基本合格、不合格等次的; (三)其他规定不得晋升职称的。 二、申报条件 (一)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以申报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博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中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中级职称〕后(下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2年;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5年;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知识产权师职称后,从事知识产权工作满10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副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通过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组织的《知识产权专业知识和实务》(高级)专业考试。 系统掌握知识产权工作专业理论、方法、技巧和相关政策法规;熟练掌握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与发展趋势;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以及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为专利申请人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推动本单位建立知识产权管理制度体系和运营规范,促进本单位创新成果流转,防范本单位知识产权风险。 ③系统掌握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较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本领域最新的市场竞争态势及品牌布局态势,准确把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要问题,能够为商标申请客户提供良好的代理服务,有效完成本单位商标的申请、维持、争诉等事宜。 ③系统掌握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熟练掌握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较高,为企事业单位较大项目、重要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系统掌握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一定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较为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负责人或主要人员、主要贡献者取得较大或较好科研成果,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申报副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3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1项: (1)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5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二)正高级知识产权师 1.基本标准 自觉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坚决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科学道德、敬业精神,恪守诚信,作风和学风端正。 热爱本职工作,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按照要求参加继续教育。 2.学历和专业工作经历要求 获得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位,符合下列条件可以申报正高级知识产权师评审: 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学士及以上学位,取得高级知识产权师职称〔或在2020年以前按照相关规定获得的知识产权领域相关副高级职称以及经济等相关系列(专业)副高级职称〕后,从事与高级知识产权师职责相关工作满5年。 3.专业能力要求 申报正高级职称,应具备以下专业能力: 具有系统、深厚的知识产权专业理论知识和实务经验,能够理解和正确执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通晓国内外知识产权行业现状、发展趋势与前沿研究,精通本专业国内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与政策;能够指导助理知识产权师、知识产权师、高级知识产权师等参与知识产权工作的各类从业人员合理合规地开展专业工作。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分类大典》以及正高级知识产权师从事专业领域特点,其专业能力评价标准为: (1)专利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专利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专利审查、专利运用与转化及专利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本领域技术发展态势及对专利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专利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专利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2)商标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实践经验,有极强的商标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商标审查及商标诉讼的发展态势,深入掌握国内外商业界对商标审查政策的诉求。 ②能够结合相关商标政策发展方向独立解决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实务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③精通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商标审查、代理或管理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3)知识产权信息分析类 ①具有极为丰富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实践经验,有极强的知识产权信息理论研究能力,通晓本领域最新的技术发展态势、专利布局态势与市场竞争态势。 ②作为主要负责人主持过新技术、新产品研发及市场营销风险分析,能力水平高,为企事业单位重大项目、关键技术提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并取得极为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③精通知识产权信息分析中的工具与方法,具有较强的竞争意识和开拓创新能力,具有较高的为完成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工作所需的协作能力。 4.工作业绩与成果要求 工作业绩突出,解决工作实际难题,对单位作出重大贡献;作为主持人或负责人取得重大的研究或推广成果。 申报正高级职称,须提供反映或代表申报人任现职以来最高水平的以下业绩成果总数5项以上且至少包含第(1)—(3)项中的2项: (1)作为核心研究人员,主持或参与国家或省(部)级基金项目、研究性课题并顺利结题; (2)结合本专业实践开展科研工作,并在公开出版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身份发表本专业学术论文,论文字数应不少于4000字; (3)出版过本专业学术、技术著作或译著,仅限独著、两人合著或三人合著,其中著作或译著本人撰写部分应在10万字以上; (4)解决本专业复杂问题形成的且经上级部门单位采纳或批示的调研报告、项目报告、决策咨询、建议方案等,例如专利转化运用优秀案例,优秀调查研究报告,专利导航项目成果,知识产权纠纷调解优秀案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典型案例以及协助开展海外布局、进行风险防控、解决海外纠纷等方面的业绩成果,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及保险典型案例,商标品牌建设优秀案例,全国专利侵权纠纷行政裁决建设典型经验做法等; (5)作为核心人员,参与研究、制定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或规范性文件,以及吸取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参与研究并形成的与本专业相关的技术规范或行业标准,参与研究并形成的新领域新业态的审查标准; (6)参与国家或省(部)级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技能比赛并获奖。 以上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任职、从事知识产权工作年限、工作业绩成果条件等时间计算截止日期为2025年10月31日。 三、申报程序 职称评审材料通过全国知识产权师高级职称评审系统网站(http://ipzc.cnips.org.cn:8091)在线填报,同时提交纸质版材料。 (一)个人申报 申报人员需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完成注册,注册时选择本人所在单位作为申报单位,填写《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附件1),并上传有关附件材料。 各申报单位须首先提交《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扫描发送到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审核通过后,将在评审系统设立申报单位账号,并向申报单位发放账号密码。各申报单位须于2025年12月19日前提交上述文件。 (二)申报单位初评 申报单位要按照“谁推荐、谁审核”的原则严把资格审核关,对本单位申报人员进行综合考评,要注重考核专业技术人员履行岗位职责的工作绩效、创新成果,突出评价专业技术人员的业绩水平和实际贡献,并对其学历学位、工作业绩成果、获奖等情况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进行确认。所有申报材料须在本单位进行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申报单位登录评审系统在线填写推荐意见,完成初评推荐工作。 京外地区或本单位不具备评审条件的,应按程序由具备相应职称评审权的人事(职改)部门出具委托评审函。 (三)资格复审 按照评审标准条件对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进行复核。审核通过的,申报单位通过评审系统下载打印《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一式三份)并签字盖章。 (四)评审答辩 国家知识产权局高评委组织召开评审会议,对申报人员进行评审。申报人员需进行答辩。 (五)结果公示 评审结果在国家知识产权局官方网站(http:// www.cnipa.gov.cn)公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间对通过举报、投诉等方式发现的问题线索,按程序调查核实。 (六)结果公布 经公示无异议的评审通过人员,评审结果通知申报单位。申报单位按要求领取证书,办理材料清退等手续。 四、申报材料 申报单位须提交如下材料: 1.申报单位《委托评审函》(附件3)和《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原件。 2.关于在本单位开展公示情况的说明,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3.评审系统下载打印的申报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签字盖章件,报送原件3份。 4.申报人员各类证明材料(包括学历学位证明、专业经历证明、职称考试合格证明、反映本人专业技术水平的业绩成果材料及相应证明文件、专业技术职务或资格证明、获奖证书等,可用复印件,需本单位审核后加盖公章),报送1份。 5.申报人员《业务自传》,2500字以内,应突出体现任现专业技术职务以来工作的主要贡献和创新点,材料应重点突出、条理清晰,需由本人签字。所在单位要对《业务自传》进行审核,在自传末尾注明是否属实,并加盖公章,报送原件1份。 6.反映或代表申报人员本人任现职以来最高专业技术水平、研究成果的论文、专著、成果作品、译稿、译著等1份(若报送复印件,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全文;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和相关内容;论文及专著应注明独著还是合著,合著应注明第几作者和在其中发挥的作用),以及申报所需其他论文、专著、课题成果等(论文要复印相应期刊封面、目录及论文首页;专著要复印专著封面、版权页、目录;课题要复印结题证书、课题报告首页和人员信息页)。 7.申报人员诚信承诺书1份,需由本人签字。 以上材料均用A4纸、仿宋三号字体打印。 请各申报单位将评审材料按上述顺序排好,每人分装一个口袋并附材料目录,通过EMS邮寄并于2026年1月19日前报送至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五、有关事项 (一)在线申报时间为2025年12月23日至12月31日;在线审核通过后报送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6年1月12日至19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申报人员应严格按照保密规定对申报材料中的涉密事项进行脱密处理,所提交的电子材料须清晰可见。因材料不清导致评审不通过的,由申报人员自行负责。 (三)申报人员应确保申报材料真实准确有效。如有弄虚作假或其他违反评审规定的情形,一经查实,取消本次申报评审资格,记入诚信档案,3年内不得再次申报。 (四)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联系人:梁子钦 李 天 电 话:010-62083419 62087056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蓟门桥西土城路6号中国知识产权研究会 联系人:孟 睿 张健佳 电 话:010-61073483 61073461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知春路1号学院国际大厦5层 电子邮箱:yjh@cnipa.gov.cn 附件:1.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 2.经济系列知识产权专业职称申报单位账号申请表 3.委托评审函 国家知识产权局人事司 2025年12月1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94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活动,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专利局专利文献部和江苏省知识产权局联合举办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 经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积极组织报名,参赛选手认真参与初赛、复赛和决赛,根据大赛组委会审定结果,现将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予以公布。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充分发挥好知识产权信息利用技能人才作用,不断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 附件: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信息检索分析技能大赛获奖名单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11月24日
- 关于就《专利优先审查管理办法修改草案(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通知2026-02-26
-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申报2026年度课题研究项目的通知2026-02-13
- 深化协同联动 凝聚保护合力——省市场监管局与省检察院共商知识产权保护工作2026-02-27
- “凝聚协同合力 护航创新发展”——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开年第一课”精彩开讲2026-02-27
-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2026年一季度工作推进会2026-02-25
-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2026年工作务虚会2026-02-10
- 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召开2025年度工作会2026-02-10
- 淬炼知产尖兵 护航赣鄱创新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第三批预审培训人员圆满结业2026-02-10
- 赣沪交流,共话知识产权协同保护2026-02-10
- 聚智汇力,优化赋能——共促知产服务新跃升2026-0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