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司法协同联动 江西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了《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商业秘密氛围,现公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1.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销售部长陈某(同时为股东、监事)、总经理王某为拓展业务,由陈某在网吧成功登录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客户管理系统并成功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后续为提高效率,陈某指派两名公司员工用相同手段,多次非法获取权利人客户信息并将数据导入当事人客户管理系统用于当事人分派使用。陈某、王某分别于2020年11月先后入职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并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二人在职期间均曾担任销售部长,掌握权利人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22年4-6月二人因个人原因先后从权利人公司离职,于2022年6-7月陈某、王某先后入职当事人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王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是驱动企业研发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保护既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员工忠诚度、促进创新发展及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要求体现。该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综合研判适格主体,在采纳鉴定意见中避免简单、机械,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处罚结果的公正严明、过罚相当,也为今后类似行政处罚中适格主体、证据采纳、自由裁量方面提供了参考指引。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力度、添温度”的执法理念有效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良法善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2.江西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彭某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当事人彭某某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知晓该公司锂电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公司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事人离职后,按照离职竞业协议,公司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至4月,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向境外违规披露该公司碳酸锂产能、循环回收工艺等商业秘密,非法获利3000余元。国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了当事人与境外的违法行为,在秘密调查期间,当事人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了解到相关案例,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安部门将该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合计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对一些高新企业而言,商业秘密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旦受到侵害,将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前期由国安部门侦查,因非法获利较少,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等原因不构成刑事犯罪,遂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该案是该市查办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案件。 3.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生产代加工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商贸公司委托江西某公司加工“XX”标识瓶装定制水,江西某公司不得擅自将湖南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图案原文件及标签印刷品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给湖南某商贸公司之外第三方;并不得向湖南某商贸公司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湖南某商贸公司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并约定双方严守商业秘密及代加工价格、规格、运费等内容。2023年5月,江西某公司在未经湖南某商贸公司许可的情形下,直接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某能源公司发送800件XX标识瓶装定制水。湖南某商贸公司认为江西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向其客户发送定制水的行为,向其客户披露了该定制水的进货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请江西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发布书面道歉声明。 裁判结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江西某公司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客户直接发货的行为,向第三方某能源公司披露了该瓶装定制水的生产价,该价格属“商业秘密”范畴,其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直接导致了某能源公司终止与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合作,使湖南某商贸公司丧失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某商贸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诉请江西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应予支持。根据《生产代加工合同》中关于“不得向甲方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甲方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的约定,综合考量案涉送水行为的具体情节、双方间以往的业务往来、湖南某商贸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形,一审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江西某公司向第三方披露的出厂价,属于江西某公司与湖南某商贸公司间履行商事合同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销售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应当获得商业秘密保护。本案判决,明确了生产方利用商事交往,通过私自向第三方客户送货、变相披露销售方进货价格的方式抢夺交易机会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销售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以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审理,并结合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节、合同约定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廖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为案涉游戏的研发运营方及著作权人。案涉游戏自2023年4月开启全平台公测,在游戏玩家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7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及附件《保密协议》。后刘某私自将案涉游戏测试账号无偿出借给廖某某使用。2023年8月1日,廖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登录该游戏测试账号游玩,并擅自对上海某科技公司尚未公开发布的案涉游戏版本进行长时间直播,直播内容向公众披露了游戏未发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戏内容和画面。随后,案涉游戏未发布版本的保密信息通过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外溢,并在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传播。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刘某、廖某某的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廖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案涉信息为其未公开发布的游戏的内容,实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上海某科技公司对该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采取定期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均为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游戏信息,能够为上海某科技公司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且未对外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上海某科技公司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案涉游戏信息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刘某、廖某某共同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案涉商业秘密。综合两人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影响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权利人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遂判决刘某、廖某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企业互联网领域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部分设计精良、富有独创性的游戏内容因构建起游戏商业化的基础而蕴含巨大的市场价值。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数字游戏行业特征,对案涉具有商业价值的游戏内容和画面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依法认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网络游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保障作用。本案不仅保护了游戏权利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严厉打击了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行为,维护了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省市场监管局赴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到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精神。南昌保护中心汇报了自2023年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积极性不高、专业人才建设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南昌保护中心作为江西省首个获批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应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夯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和预警,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质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助力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助力科技企业“知产”变“资产” 江西发布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发布10个《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全省多个设区市及县域,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集中展现了我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显著成效。 首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将企业的“知产”变为“资产”、“专利”变为“红利”,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堵点提供了“江西方案”。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体系。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174.2亿元,同比增长29.5%,全国排名第八,中部六省第二。自2019年以来,年度贷款金额实现了从12亿元到174.2亿元的飞跃。 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改革创新,即动态优化支持政策,提升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南昌、赣州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证券化、混合质押、保险等多元化产品创新,完善风险分担处置机制;深化“政银企保”协同,加大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聚焦“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序号 案例简介 南昌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 2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与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九江银行创新构建“政银保”协同机制,为江西鹰潭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助其获取100万元贷款。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通过专利评估、运用保险增信,开创了保险撬动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模式,破解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境。案例表明“政银保”协同是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知产资本化。未来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将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扩大质押融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 2020年新冠疫情后,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为助企复工复产,帮助赣锋锂业公司以名下的商标和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融资1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并登上了“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2023年四季度,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旅局合力帮助赣锋锂业公司通过“商标+专利+版权”成功融资5.7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混合质押融资,让企业无形资产变为有形价值,为企业创新注入汩汩活力。 鹰潭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6 2023年,赣州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破解三大难题”,做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金融服务,助力稀土钨产业开辟融资新通道。一是专业化评估+专利池运营,破解单个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少、价值低”难题;二是市场化管理+国企融资担保,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系数高、担保难”难题;三是储架式发行+政府贴息,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本高、融资贵”难题。 工行宜丰支行与江西世纪新贵陶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实践 8 人行上饶市分行紧跟市政府政策指引,落实相关方案,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全流程贯通。上饶银行通过与企业一对一的优质服务,梳理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将知识产权价值落在实处,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为区域工业强市注入新的活力。 “知产”变“资产”,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 10 抚州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近三年实现知识产权融资超39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为10家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3年期融资款。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 邹丽媚
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方案》紧扣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围绕聚焦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汇聚统筹合力、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持续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加快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桥梁”作用。 下一步省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固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第25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我省获2银12优好成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我省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共获14项奖励,相较上届增长了75%。其中2项专利银奖(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废旧磷酸铁锂正极粉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及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及其清洁方法),11项专利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优秀奖。此次获奖的项目,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汽车等;二是凸显江西特色,有为绿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助力的全自动脐橙分抹装置,有江西瓷都的陶瓷外观设计;三是出现很多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专利授权557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41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72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同比增长27.3%。全省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64.63亿元,同比增长28.9%。全省专利转让2.0054万次,同比增长38.2%。 省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继续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江西高质量发展。 稿 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陈燕琼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印发了《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江西省情实际,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该计划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授权确权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系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协同、精准、高效、智慧保护,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下一步,省局将逐项落实《实施计划》中的建设目标及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陈婧
第三届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启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江西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为江西“1269”行动计划注入强劲动能!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深入调研,破解企业难题。围绕“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聚焦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每月一链 商业秘密保护行”,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突出诉求,梳理行业保护痛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分行业保护规则,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网络,打造保护生态。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保护基地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保障,加强政企常态化双向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和专家智库作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三是分层指导,精准施策服务。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分行业、分层级开展行政指导,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保护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注重培养保护意识、建立基础制度。针对有一定经验的中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 四是科技赋能,探索创新应用。指导企业采用标准、认证、在线存证等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护密维权水平。探索运用技术确权、质押融资、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效发挥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是严打侵权,加强协同保护。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依托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以及长江中游三省相关合作协议,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助力江西“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我省新增19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十号公告,我省赣南茶油、共青城板鸭、景德镇瓷器、南丰蜜桔、宜春野茶油、樟树黄栀子和樟树吴茱萸7个产品新增19家企业获批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标准化发展方面稳步前行。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助力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指导工作,助力企业理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和使用要求,推动申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景德镇瓷器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精美的造型驰名中外,更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持续扩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队伍,此次获批使用“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景德镇市元煦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邑山陶瓷智造有限公司、景德镇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象上陶瓷文化有限公司、景德镇铖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骞菡陶瓷有限公司,这是今年以来再次实现“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模化核准使用,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擦亮“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赣南茶油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闻名遐迩,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成员中再添江西老树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果实饱满、甜美多汁而著称的南丰蜜桔,在此次公告中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达6家;樟树黄栀子作为我省特色中药材,新增获批使用“樟树黄栀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首次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江西程斌食品有限公司、共青城市荷塘板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江西康万家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实现了“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零”的突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医药材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内区域特色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增企业获批为契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把乡村振兴“金钥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服务模式,让地理标志成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核心引擎,为扎实推进强省建设贡献知识产权智慧和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省质标院 通讯员:姚勇、胡志晨
赣莲·广昌白莲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获得好评
9月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5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盛大开幕,赣莲·广昌白莲、水果莲及莲子汁等一系列产品现身展会。 前来巡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品尝了水果莲、莲子汁等产品后交口称赞。水果莲口感清新细腻,有着水果般的甜蜜,与传统莲蓬截然不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莲子的认知,是众人眼里的新奇宝贝。前来参观品鉴的人群络绎不绝,大家都对白莲及其周边展品都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广昌白莲”产自“中国白莲之乡”江西广昌,拥有逾1300年种植历史,素以粒大色白、味甘清香著称,兼具营养与药用价值。通过航天育种培育的“太空莲”系列显著提升了产量与品质。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品牌价值突出,并已形成通心白莲、莲汁、荷叶茶等深加工系列产品,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的特色产业。“赣莲”是江西省政府以“广昌白莲”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全省着力打造的白莲区域品牌,是生态农业的标志性名片之一。目前,广昌白莲拥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240余个(涵盖通芯白莲干货、莲子藕粉加工产品等10余个品类150余个品种)。广昌白莲品牌价值达30.2亿元。 供稿:广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黎川县成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第640号公告,认定黎川县5件农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黎川县全面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工作。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与黎川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协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工作。联合业内专家,全面、科学地梳理了保护要求,规范资料收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换认定工作落实。 此次公告认定的5件地理标志产品分别是黎川白茶、黎川草菇、黎川茶树菇、黎川黎米、黎川香榧,它们依托独特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形成的优质特质深受青睐。本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将进一步提升黎川地理标志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地理标志是质量的标志,是特定区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是对消费者的精品承诺。下一步,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守护和擦亮黎川地理标志“金字招牌”。 供稿:黎川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乐安
7月22日,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在乐安县正式落地。在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下,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乐安竹笋”提供风险保障,这标志着我市在科技金融助推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乐安竹笋”作为我市特色农业的亮丽名片,产自乐安县东南部山区的湿润红壤和黄壤林地,凭借优良品质享誉市场。2024年,该产业总产值达37.6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17%、全省40%,品牌价值高达15.03亿元。今年4月,“乐安竹笋”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侵权假冒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创新引入科技金融理念,由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具体推进,推出了这一针对性的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根据协议,当“乐安竹笋”地理标志遭遇侵权时,授权使用方因侵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及法律维权费用等,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有效解决了企业维权成本高、底气不足的难题。 此次保险的落地,不仅强化了“乐安竹笋”的品牌保护力度,更为产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农兴农作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探索“地理标志+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路径,不断为产业升级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提升“抚州品牌”“抚州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希祥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40号公告,抚州市28个特色产品成功入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中新增获批产品23个,替代性重新公告原有产品5个,创下全市单次新增数量历史新高,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33个。 近年来,抚州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显著的农产品地标特征,孕育出众多独具地理标志禀赋的名优特产,并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精准施策。首先,夯实基础,建立潜在地标产品数据库。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评估其地理标志潜力和价值,科学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计划,为精准筛选和梯队培育提供核心数据支撑。其次,靶向培育,实施“一县一品”价值提升工程。紧扣“全产业链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聚焦县域最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量身定制培育方案,激活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能,持续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了一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金名片”。再次,协同发力,构建高效申报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评审要求,强化申报全流程业务指导,统一材料规范,严把申报质量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精心组织材料,主动作为,积极动员主体参与。 此次23个特色产品成功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通过替代性重新公告,对5个原有产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精准优化与升级,显著提升了保护效力,为相关产业后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获批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品牌维护。一方面,筑牢保护屏障,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严打侵权假冒行为,守护“抚州味道”品牌声誉;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运营,推广“地标+精深加工”新路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让更多承载乡土记忆的“抚州味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熊梦雯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宜黄县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法规宣培会
为提升宜黄县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认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6月19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政协经济委联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业务和法规政策宣培会。 会上,授课老师为大家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讲解,让参会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最后,老师就各企业提出的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与商标、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企业解惑,有益于企业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授课结束后,县政协经济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与会人员散发了《专利知识问答》《应知应会200条》宣传册,进一步加强宣传. 作者:吴小兰 供稿: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东乡区局赴乐安调研“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
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规范使用,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6月12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饶国平、知识产权监管股(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深入乐安县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关于“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察学习。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邱志垒、商标广告股及知识产权股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深入探究“乐安竹笋”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技术、生产环境、加工工艺、品牌建设以及地理标志申报的现状,以进一步提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东乡区局一行前往竹笋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了竹笋的种植技术、产量、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此外,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局将聚焦东乡雷竹笋特色农产品,持续强化地理标志专项指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东乡雷竹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东乡雷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周夏文峰、李思艺 供稿: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获评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委江西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首批十大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抚州市“创新金融模式、推出金融产品知抚贷”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近年来,抚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效益显著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超30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积极推进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将为10家左右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1-3年期融资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强化部门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推动证券化试点工作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作者:何海娟 供稿:知识产权创造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行政司法协同联动 江西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了《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商业秘密氛围,现公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1.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销售部长陈某(同时为股东、监事)、总经理王某为拓展业务,由陈某在网吧成功登录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客户管理系统并成功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后续为提高效率,陈某指派两名公司员工用相同手段,多次非法获取权利人客户信息并将数据导入当事人客户管理系统用于当事人分派使用。陈某、王某分别于2020年11月先后入职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并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二人在职期间均曾担任销售部长,掌握权利人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22年4-6月二人因个人原因先后从权利人公司离职,于2022年6-7月陈某、王某先后入职当事人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王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是驱动企业研发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保护既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员工忠诚度、促进创新发展及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要求体现。该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综合研判适格主体,在采纳鉴定意见中避免简单、机械,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处罚结果的公正严明、过罚相当,也为今后类似行政处罚中适格主体、证据采纳、自由裁量方面提供了参考指引。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力度、添温度”的执法理念有效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良法善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2.江西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彭某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当事人彭某某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知晓该公司锂电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公司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事人离职后,按照离职竞业协议,公司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至4月,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向境外违规披露该公司碳酸锂产能、循环回收工艺等商业秘密,非法获利3000余元。国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了当事人与境外的违法行为,在秘密调查期间,当事人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了解到相关案例,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安部门将该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合计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对一些高新企业而言,商业秘密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旦受到侵害,将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前期由国安部门侦查,因非法获利较少,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等原因不构成刑事犯罪,遂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该案是该市查办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案件。 3.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生产代加工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商贸公司委托江西某公司加工“XX”标识瓶装定制水,江西某公司不得擅自将湖南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图案原文件及标签印刷品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给湖南某商贸公司之外第三方;并不得向湖南某商贸公司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湖南某商贸公司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并约定双方严守商业秘密及代加工价格、规格、运费等内容。2023年5月,江西某公司在未经湖南某商贸公司许可的情形下,直接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某能源公司发送800件XX标识瓶装定制水。湖南某商贸公司认为江西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向其客户发送定制水的行为,向其客户披露了该定制水的进货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请江西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发布书面道歉声明。 裁判结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江西某公司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客户直接发货的行为,向第三方某能源公司披露了该瓶装定制水的生产价,该价格属“商业秘密”范畴,其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直接导致了某能源公司终止与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合作,使湖南某商贸公司丧失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某商贸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诉请江西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应予支持。根据《生产代加工合同》中关于“不得向甲方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甲方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的约定,综合考量案涉送水行为的具体情节、双方间以往的业务往来、湖南某商贸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形,一审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江西某公司向第三方披露的出厂价,属于江西某公司与湖南某商贸公司间履行商事合同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销售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应当获得商业秘密保护。本案判决,明确了生产方利用商事交往,通过私自向第三方客户送货、变相披露销售方进货价格的方式抢夺交易机会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销售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以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审理,并结合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节、合同约定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廖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为案涉游戏的研发运营方及著作权人。案涉游戏自2023年4月开启全平台公测,在游戏玩家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7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及附件《保密协议》。后刘某私自将案涉游戏测试账号无偿出借给廖某某使用。2023年8月1日,廖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登录该游戏测试账号游玩,并擅自对上海某科技公司尚未公开发布的案涉游戏版本进行长时间直播,直播内容向公众披露了游戏未发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戏内容和画面。随后,案涉游戏未发布版本的保密信息通过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外溢,并在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传播。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刘某、廖某某的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廖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案涉信息为其未公开发布的游戏的内容,实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上海某科技公司对该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采取定期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均为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游戏信息,能够为上海某科技公司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且未对外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上海某科技公司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案涉游戏信息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刘某、廖某某共同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案涉商业秘密。综合两人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影响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权利人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遂判决刘某、廖某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企业互联网领域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部分设计精良、富有独创性的游戏内容因构建起游戏商业化的基础而蕴含巨大的市场价值。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数字游戏行业特征,对案涉具有商业价值的游戏内容和画面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依法认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网络游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保障作用。本案不仅保护了游戏权利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严厉打击了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行为,维护了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省市场监管局赴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到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精神。南昌保护中心汇报了自2023年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积极性不高、专业人才建设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南昌保护中心作为江西省首个获批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应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夯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和预警,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质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助力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助力科技企业“知产”变“资产” 江西发布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发布10个《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全省多个设区市及县域,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集中展现了我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显著成效。 首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将企业的“知产”变为“资产”、“专利”变为“红利”,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堵点提供了“江西方案”。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体系。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174.2亿元,同比增长29.5%,全国排名第八,中部六省第二。自2019年以来,年度贷款金额实现了从12亿元到174.2亿元的飞跃。 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改革创新,即动态优化支持政策,提升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南昌、赣州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证券化、混合质押、保险等多元化产品创新,完善风险分担处置机制;深化“政银企保”协同,加大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聚焦“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序号 案例简介 南昌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 2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与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九江银行创新构建“政银保”协同机制,为江西鹰潭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助其获取100万元贷款。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通过专利评估、运用保险增信,开创了保险撬动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模式,破解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境。案例表明“政银保”协同是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知产资本化。未来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将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扩大质押融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 2020年新冠疫情后,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为助企复工复产,帮助赣锋锂业公司以名下的商标和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融资1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并登上了“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2023年四季度,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旅局合力帮助赣锋锂业公司通过“商标+专利+版权”成功融资5.7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混合质押融资,让企业无形资产变为有形价值,为企业创新注入汩汩活力。 鹰潭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6 2023年,赣州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破解三大难题”,做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金融服务,助力稀土钨产业开辟融资新通道。一是专业化评估+专利池运营,破解单个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少、价值低”难题;二是市场化管理+国企融资担保,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系数高、担保难”难题;三是储架式发行+政府贴息,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本高、融资贵”难题。 工行宜丰支行与江西世纪新贵陶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实践 8 人行上饶市分行紧跟市政府政策指引,落实相关方案,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全流程贯通。上饶银行通过与企业一对一的优质服务,梳理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将知识产权价值落在实处,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为区域工业强市注入新的活力。 “知产”变“资产”,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 10 抚州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近三年实现知识产权融资超39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为10家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3年期融资款。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 邹丽媚
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方案》紧扣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围绕聚焦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汇聚统筹合力、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持续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加快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桥梁”作用。 下一步省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固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第25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我省获2银12优好成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我省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共获14项奖励,相较上届增长了75%。其中2项专利银奖(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废旧磷酸铁锂正极粉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及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及其清洁方法),11项专利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优秀奖。此次获奖的项目,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汽车等;二是凸显江西特色,有为绿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助力的全自动脐橙分抹装置,有江西瓷都的陶瓷外观设计;三是出现很多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专利授权557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41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72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同比增长27.3%。全省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64.63亿元,同比增长28.9%。全省专利转让2.0054万次,同比增长38.2%。 省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继续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江西高质量发展。 稿 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陈燕琼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印发了《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江西省情实际,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该计划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授权确权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系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协同、精准、高效、智慧保护,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下一步,省局将逐项落实《实施计划》中的建设目标及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陈婧
第三届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启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江西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为江西“1269”行动计划注入强劲动能!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深入调研,破解企业难题。围绕“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聚焦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每月一链 商业秘密保护行”,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突出诉求,梳理行业保护痛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分行业保护规则,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网络,打造保护生态。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保护基地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保障,加强政企常态化双向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和专家智库作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三是分层指导,精准施策服务。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分行业、分层级开展行政指导,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保护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注重培养保护意识、建立基础制度。针对有一定经验的中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 四是科技赋能,探索创新应用。指导企业采用标准、认证、在线存证等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护密维权水平。探索运用技术确权、质押融资、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效发挥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是严打侵权,加强协同保护。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依托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以及长江中游三省相关合作协议,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助力江西“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我省新增19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十号公告,我省赣南茶油、共青城板鸭、景德镇瓷器、南丰蜜桔、宜春野茶油、樟树黄栀子和樟树吴茱萸7个产品新增19家企业获批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标准化发展方面稳步前行。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助力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指导工作,助力企业理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和使用要求,推动申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景德镇瓷器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精美的造型驰名中外,更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持续扩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队伍,此次获批使用“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景德镇市元煦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邑山陶瓷智造有限公司、景德镇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象上陶瓷文化有限公司、景德镇铖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骞菡陶瓷有限公司,这是今年以来再次实现“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模化核准使用,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擦亮“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赣南茶油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闻名遐迩,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成员中再添江西老树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果实饱满、甜美多汁而著称的南丰蜜桔,在此次公告中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达6家;樟树黄栀子作为我省特色中药材,新增获批使用“樟树黄栀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首次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江西程斌食品有限公司、共青城市荷塘板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江西康万家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实现了“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零”的突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医药材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内区域特色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增企业获批为契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把乡村振兴“金钥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服务模式,让地理标志成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核心引擎,为扎实推进强省建设贡献知识产权智慧和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省质标院 通讯员:姚勇、胡志晨
赣莲·广昌白莲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获得好评
9月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5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盛大开幕,赣莲·广昌白莲、水果莲及莲子汁等一系列产品现身展会。 前来巡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品尝了水果莲、莲子汁等产品后交口称赞。水果莲口感清新细腻,有着水果般的甜蜜,与传统莲蓬截然不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莲子的认知,是众人眼里的新奇宝贝。前来参观品鉴的人群络绎不绝,大家都对白莲及其周边展品都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广昌白莲”产自“中国白莲之乡”江西广昌,拥有逾1300年种植历史,素以粒大色白、味甘清香著称,兼具营养与药用价值。通过航天育种培育的“太空莲”系列显著提升了产量与品质。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品牌价值突出,并已形成通心白莲、莲汁、荷叶茶等深加工系列产品,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的特色产业。“赣莲”是江西省政府以“广昌白莲”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全省着力打造的白莲区域品牌,是生态农业的标志性名片之一。目前,广昌白莲拥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240余个(涵盖通芯白莲干货、莲子藕粉加工产品等10余个品类150余个品种)。广昌白莲品牌价值达30.2亿元。 供稿:广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黎川县成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第640号公告,认定黎川县5件农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黎川县全面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工作。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与黎川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协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工作。联合业内专家,全面、科学地梳理了保护要求,规范资料收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换认定工作落实。 此次公告认定的5件地理标志产品分别是黎川白茶、黎川草菇、黎川茶树菇、黎川黎米、黎川香榧,它们依托独特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形成的优质特质深受青睐。本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将进一步提升黎川地理标志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地理标志是质量的标志,是特定区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是对消费者的精品承诺。下一步,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守护和擦亮黎川地理标志“金字招牌”。 供稿:黎川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乐安
7月22日,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在乐安县正式落地。在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下,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乐安竹笋”提供风险保障,这标志着我市在科技金融助推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乐安竹笋”作为我市特色农业的亮丽名片,产自乐安县东南部山区的湿润红壤和黄壤林地,凭借优良品质享誉市场。2024年,该产业总产值达37.6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17%、全省40%,品牌价值高达15.03亿元。今年4月,“乐安竹笋”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侵权假冒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创新引入科技金融理念,由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具体推进,推出了这一针对性的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根据协议,当“乐安竹笋”地理标志遭遇侵权时,授权使用方因侵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及法律维权费用等,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有效解决了企业维权成本高、底气不足的难题。 此次保险的落地,不仅强化了“乐安竹笋”的品牌保护力度,更为产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农兴农作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探索“地理标志+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路径,不断为产业升级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提升“抚州品牌”“抚州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希祥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40号公告,抚州市28个特色产品成功入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中新增获批产品23个,替代性重新公告原有产品5个,创下全市单次新增数量历史新高,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33个。 近年来,抚州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显著的农产品地标特征,孕育出众多独具地理标志禀赋的名优特产,并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精准施策。首先,夯实基础,建立潜在地标产品数据库。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评估其地理标志潜力和价值,科学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计划,为精准筛选和梯队培育提供核心数据支撑。其次,靶向培育,实施“一县一品”价值提升工程。紧扣“全产业链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聚焦县域最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量身定制培育方案,激活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能,持续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了一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金名片”。再次,协同发力,构建高效申报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评审要求,强化申报全流程业务指导,统一材料规范,严把申报质量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精心组织材料,主动作为,积极动员主体参与。 此次23个特色产品成功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通过替代性重新公告,对5个原有产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精准优化与升级,显著提升了保护效力,为相关产业后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获批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品牌维护。一方面,筑牢保护屏障,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严打侵权假冒行为,守护“抚州味道”品牌声誉;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运营,推广“地标+精深加工”新路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让更多承载乡土记忆的“抚州味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熊梦雯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宜黄县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法规宣培会
为提升宜黄县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认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6月19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政协经济委联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业务和法规政策宣培会。 会上,授课老师为大家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讲解,让参会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最后,老师就各企业提出的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与商标、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企业解惑,有益于企业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授课结束后,县政协经济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与会人员散发了《专利知识问答》《应知应会200条》宣传册,进一步加强宣传. 作者:吴小兰 供稿: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东乡区局赴乐安调研“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
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规范使用,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6月12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饶国平、知识产权监管股(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深入乐安县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关于“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察学习。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邱志垒、商标广告股及知识产权股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深入探究“乐安竹笋”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技术、生产环境、加工工艺、品牌建设以及地理标志申报的现状,以进一步提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东乡区局一行前往竹笋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了竹笋的种植技术、产量、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此外,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局将聚焦东乡雷竹笋特色农产品,持续强化地理标志专项指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东乡雷竹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东乡雷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周夏文峰、李思艺 供稿: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获评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委江西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首批十大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抚州市“创新金融模式、推出金融产品知抚贷”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近年来,抚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效益显著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超30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积极推进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将为10家左右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1-3年期融资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强化部门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推动证券化试点工作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作者:何海娟 供稿:知识产权创造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行政司法协同联动 江西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了《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商业秘密氛围,现公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1.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销售部长陈某(同时为股东、监事)、总经理王某为拓展业务,由陈某在网吧成功登录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客户管理系统并成功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后续为提高效率,陈某指派两名公司员工用相同手段,多次非法获取权利人客户信息并将数据导入当事人客户管理系统用于当事人分派使用。陈某、王某分别于2020年11月先后入职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并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二人在职期间均曾担任销售部长,掌握权利人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22年4-6月二人因个人原因先后从权利人公司离职,于2022年6-7月陈某、王某先后入职当事人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王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是驱动企业研发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保护既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员工忠诚度、促进创新发展及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要求体现。该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综合研判适格主体,在采纳鉴定意见中避免简单、机械,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处罚结果的公正严明、过罚相当,也为今后类似行政处罚中适格主体、证据采纳、自由裁量方面提供了参考指引。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力度、添温度”的执法理念有效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良法善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2.江西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彭某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当事人彭某某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知晓该公司锂电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公司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事人离职后,按照离职竞业协议,公司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至4月,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向境外违规披露该公司碳酸锂产能、循环回收工艺等商业秘密,非法获利3000余元。国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了当事人与境外的违法行为,在秘密调查期间,当事人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了解到相关案例,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安部门将该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合计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对一些高新企业而言,商业秘密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旦受到侵害,将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前期由国安部门侦查,因非法获利较少,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等原因不构成刑事犯罪,遂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该案是该市查办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案件。 3.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生产代加工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商贸公司委托江西某公司加工“XX”标识瓶装定制水,江西某公司不得擅自将湖南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图案原文件及标签印刷品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给湖南某商贸公司之外第三方;并不得向湖南某商贸公司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湖南某商贸公司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并约定双方严守商业秘密及代加工价格、规格、运费等内容。2023年5月,江西某公司在未经湖南某商贸公司许可的情形下,直接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某能源公司发送800件XX标识瓶装定制水。湖南某商贸公司认为江西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向其客户发送定制水的行为,向其客户披露了该定制水的进货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请江西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发布书面道歉声明。 裁判结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江西某公司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客户直接发货的行为,向第三方某能源公司披露了该瓶装定制水的生产价,该价格属“商业秘密”范畴,其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直接导致了某能源公司终止与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合作,使湖南某商贸公司丧失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某商贸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诉请江西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应予支持。根据《生产代加工合同》中关于“不得向甲方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甲方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的约定,综合考量案涉送水行为的具体情节、双方间以往的业务往来、湖南某商贸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形,一审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江西某公司向第三方披露的出厂价,属于江西某公司与湖南某商贸公司间履行商事合同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销售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应当获得商业秘密保护。本案判决,明确了生产方利用商事交往,通过私自向第三方客户送货、变相披露销售方进货价格的方式抢夺交易机会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销售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以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审理,并结合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节、合同约定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廖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为案涉游戏的研发运营方及著作权人。案涉游戏自2023年4月开启全平台公测,在游戏玩家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7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及附件《保密协议》。后刘某私自将案涉游戏测试账号无偿出借给廖某某使用。2023年8月1日,廖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登录该游戏测试账号游玩,并擅自对上海某科技公司尚未公开发布的案涉游戏版本进行长时间直播,直播内容向公众披露了游戏未发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戏内容和画面。随后,案涉游戏未发布版本的保密信息通过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外溢,并在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传播。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刘某、廖某某的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廖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案涉信息为其未公开发布的游戏的内容,实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上海某科技公司对该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采取定期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均为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游戏信息,能够为上海某科技公司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且未对外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上海某科技公司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案涉游戏信息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刘某、廖某某共同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案涉商业秘密。综合两人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影响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权利人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遂判决刘某、廖某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企业互联网领域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部分设计精良、富有独创性的游戏内容因构建起游戏商业化的基础而蕴含巨大的市场价值。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数字游戏行业特征,对案涉具有商业价值的游戏内容和画面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依法认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网络游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保障作用。本案不仅保护了游戏权利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严厉打击了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行为,维护了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省市场监管局赴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到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精神。南昌保护中心汇报了自2023年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积极性不高、专业人才建设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南昌保护中心作为江西省首个获批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应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夯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和预警,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质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助力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助力科技企业“知产”变“资产” 江西发布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发布10个《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全省多个设区市及县域,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集中展现了我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显著成效。 首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将企业的“知产”变为“资产”、“专利”变为“红利”,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堵点提供了“江西方案”。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体系。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174.2亿元,同比增长29.5%,全国排名第八,中部六省第二。自2019年以来,年度贷款金额实现了从12亿元到174.2亿元的飞跃。 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改革创新,即动态优化支持政策,提升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南昌、赣州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证券化、混合质押、保险等多元化产品创新,完善风险分担处置机制;深化“政银企保”协同,加大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聚焦“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序号 案例简介 南昌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 2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与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九江银行创新构建“政银保”协同机制,为江西鹰潭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助其获取100万元贷款。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通过专利评估、运用保险增信,开创了保险撬动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模式,破解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境。案例表明“政银保”协同是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知产资本化。未来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将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扩大质押融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 2020年新冠疫情后,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为助企复工复产,帮助赣锋锂业公司以名下的商标和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融资1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并登上了“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2023年四季度,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旅局合力帮助赣锋锂业公司通过“商标+专利+版权”成功融资5.7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混合质押融资,让企业无形资产变为有形价值,为企业创新注入汩汩活力。 鹰潭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6 2023年,赣州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破解三大难题”,做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金融服务,助力稀土钨产业开辟融资新通道。一是专业化评估+专利池运营,破解单个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少、价值低”难题;二是市场化管理+国企融资担保,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系数高、担保难”难题;三是储架式发行+政府贴息,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本高、融资贵”难题。 工行宜丰支行与江西世纪新贵陶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实践 8 人行上饶市分行紧跟市政府政策指引,落实相关方案,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全流程贯通。上饶银行通过与企业一对一的优质服务,梳理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将知识产权价值落在实处,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为区域工业强市注入新的活力。 “知产”变“资产”,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 10 抚州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近三年实现知识产权融资超39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为10家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3年期融资款。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 邹丽媚
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方案》紧扣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围绕聚焦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汇聚统筹合力、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持续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加快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桥梁”作用。 下一步省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固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第25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我省获2银12优好成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我省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共获14项奖励,相较上届增长了75%。其中2项专利银奖(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废旧磷酸铁锂正极粉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及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及其清洁方法),11项专利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优秀奖。此次获奖的项目,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汽车等;二是凸显江西特色,有为绿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助力的全自动脐橙分抹装置,有江西瓷都的陶瓷外观设计;三是出现很多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专利授权557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41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72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同比增长27.3%。全省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64.63亿元,同比增长28.9%。全省专利转让2.0054万次,同比增长38.2%。 省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继续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江西高质量发展。 稿 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陈燕琼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印发了《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江西省情实际,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该计划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授权确权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系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协同、精准、高效、智慧保护,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下一步,省局将逐项落实《实施计划》中的建设目标及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陈婧
第三届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启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江西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为江西“1269”行动计划注入强劲动能!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深入调研,破解企业难题。围绕“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聚焦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每月一链 商业秘密保护行”,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突出诉求,梳理行业保护痛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分行业保护规则,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网络,打造保护生态。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保护基地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保障,加强政企常态化双向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和专家智库作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三是分层指导,精准施策服务。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分行业、分层级开展行政指导,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保护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注重培养保护意识、建立基础制度。针对有一定经验的中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 四是科技赋能,探索创新应用。指导企业采用标准、认证、在线存证等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护密维权水平。探索运用技术确权、质押融资、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效发挥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是严打侵权,加强协同保护。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依托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以及长江中游三省相关合作协议,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助力江西“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我省新增19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十号公告,我省赣南茶油、共青城板鸭、景德镇瓷器、南丰蜜桔、宜春野茶油、樟树黄栀子和樟树吴茱萸7个产品新增19家企业获批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标准化发展方面稳步前行。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助力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指导工作,助力企业理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和使用要求,推动申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景德镇瓷器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精美的造型驰名中外,更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持续扩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队伍,此次获批使用“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景德镇市元煦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邑山陶瓷智造有限公司、景德镇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象上陶瓷文化有限公司、景德镇铖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骞菡陶瓷有限公司,这是今年以来再次实现“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模化核准使用,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擦亮“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赣南茶油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闻名遐迩,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成员中再添江西老树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果实饱满、甜美多汁而著称的南丰蜜桔,在此次公告中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达6家;樟树黄栀子作为我省特色中药材,新增获批使用“樟树黄栀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首次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江西程斌食品有限公司、共青城市荷塘板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江西康万家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实现了“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零”的突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医药材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内区域特色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增企业获批为契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把乡村振兴“金钥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服务模式,让地理标志成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核心引擎,为扎实推进强省建设贡献知识产权智慧和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省质标院 通讯员:姚勇、胡志晨
赣莲·广昌白莲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获得好评
9月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5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盛大开幕,赣莲·广昌白莲、水果莲及莲子汁等一系列产品现身展会。 前来巡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品尝了水果莲、莲子汁等产品后交口称赞。水果莲口感清新细腻,有着水果般的甜蜜,与传统莲蓬截然不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莲子的认知,是众人眼里的新奇宝贝。前来参观品鉴的人群络绎不绝,大家都对白莲及其周边展品都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广昌白莲”产自“中国白莲之乡”江西广昌,拥有逾1300年种植历史,素以粒大色白、味甘清香著称,兼具营养与药用价值。通过航天育种培育的“太空莲”系列显著提升了产量与品质。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品牌价值突出,并已形成通心白莲、莲汁、荷叶茶等深加工系列产品,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的特色产业。“赣莲”是江西省政府以“广昌白莲”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全省着力打造的白莲区域品牌,是生态农业的标志性名片之一。目前,广昌白莲拥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240余个(涵盖通芯白莲干货、莲子藕粉加工产品等10余个品类150余个品种)。广昌白莲品牌价值达30.2亿元。 供稿:广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黎川县成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第640号公告,认定黎川县5件农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黎川县全面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工作。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与黎川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协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工作。联合业内专家,全面、科学地梳理了保护要求,规范资料收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换认定工作落实。 此次公告认定的5件地理标志产品分别是黎川白茶、黎川草菇、黎川茶树菇、黎川黎米、黎川香榧,它们依托独特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形成的优质特质深受青睐。本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将进一步提升黎川地理标志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地理标志是质量的标志,是特定区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是对消费者的精品承诺。下一步,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守护和擦亮黎川地理标志“金字招牌”。 供稿:黎川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乐安
7月22日,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在乐安县正式落地。在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下,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乐安竹笋”提供风险保障,这标志着我市在科技金融助推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乐安竹笋”作为我市特色农业的亮丽名片,产自乐安县东南部山区的湿润红壤和黄壤林地,凭借优良品质享誉市场。2024年,该产业总产值达37.6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17%、全省40%,品牌价值高达15.03亿元。今年4月,“乐安竹笋”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侵权假冒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创新引入科技金融理念,由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具体推进,推出了这一针对性的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根据协议,当“乐安竹笋”地理标志遭遇侵权时,授权使用方因侵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及法律维权费用等,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有效解决了企业维权成本高、底气不足的难题。 此次保险的落地,不仅强化了“乐安竹笋”的品牌保护力度,更为产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农兴农作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探索“地理标志+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路径,不断为产业升级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提升“抚州品牌”“抚州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希祥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40号公告,抚州市28个特色产品成功入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中新增获批产品23个,替代性重新公告原有产品5个,创下全市单次新增数量历史新高,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33个。 近年来,抚州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显著的农产品地标特征,孕育出众多独具地理标志禀赋的名优特产,并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精准施策。首先,夯实基础,建立潜在地标产品数据库。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评估其地理标志潜力和价值,科学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计划,为精准筛选和梯队培育提供核心数据支撑。其次,靶向培育,实施“一县一品”价值提升工程。紧扣“全产业链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聚焦县域最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量身定制培育方案,激活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能,持续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了一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金名片”。再次,协同发力,构建高效申报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评审要求,强化申报全流程业务指导,统一材料规范,严把申报质量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精心组织材料,主动作为,积极动员主体参与。 此次23个特色产品成功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通过替代性重新公告,对5个原有产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精准优化与升级,显著提升了保护效力,为相关产业后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获批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品牌维护。一方面,筑牢保护屏障,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严打侵权假冒行为,守护“抚州味道”品牌声誉;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运营,推广“地标+精深加工”新路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让更多承载乡土记忆的“抚州味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熊梦雯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宜黄县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法规宣培会
为提升宜黄县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认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6月19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政协经济委联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业务和法规政策宣培会。 会上,授课老师为大家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讲解,让参会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最后,老师就各企业提出的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与商标、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企业解惑,有益于企业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授课结束后,县政协经济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与会人员散发了《专利知识问答》《应知应会200条》宣传册,进一步加强宣传. 作者:吴小兰 供稿: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东乡区局赴乐安调研“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
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规范使用,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6月12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饶国平、知识产权监管股(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深入乐安县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关于“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察学习。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邱志垒、商标广告股及知识产权股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深入探究“乐安竹笋”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技术、生产环境、加工工艺、品牌建设以及地理标志申报的现状,以进一步提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东乡区局一行前往竹笋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了竹笋的种植技术、产量、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此外,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局将聚焦东乡雷竹笋特色农产品,持续强化地理标志专项指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东乡雷竹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东乡雷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周夏文峰、李思艺 供稿: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获评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委江西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首批十大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抚州市“创新金融模式、推出金融产品知抚贷”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近年来,抚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效益显著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超30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积极推进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将为10家左右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1-3年期融资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强化部门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推动证券化试点工作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作者:何海娟 供稿:知识产权创造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行政司法协同联动 江西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了《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商业秘密氛围,现公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1.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销售部长陈某(同时为股东、监事)、总经理王某为拓展业务,由陈某在网吧成功登录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客户管理系统并成功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后续为提高效率,陈某指派两名公司员工用相同手段,多次非法获取权利人客户信息并将数据导入当事人客户管理系统用于当事人分派使用。陈某、王某分别于2020年11月先后入职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并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二人在职期间均曾担任销售部长,掌握权利人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22年4-6月二人因个人原因先后从权利人公司离职,于2022年6-7月陈某、王某先后入职当事人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王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是驱动企业研发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保护既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员工忠诚度、促进创新发展及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要求体现。该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综合研判适格主体,在采纳鉴定意见中避免简单、机械,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处罚结果的公正严明、过罚相当,也为今后类似行政处罚中适格主体、证据采纳、自由裁量方面提供了参考指引。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力度、添温度”的执法理念有效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良法善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2.江西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彭某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当事人彭某某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知晓该公司锂电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公司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事人离职后,按照离职竞业协议,公司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至4月,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向境外违规披露该公司碳酸锂产能、循环回收工艺等商业秘密,非法获利3000余元。国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了当事人与境外的违法行为,在秘密调查期间,当事人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了解到相关案例,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安部门将该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合计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对一些高新企业而言,商业秘密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旦受到侵害,将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前期由国安部门侦查,因非法获利较少,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等原因不构成刑事犯罪,遂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该案是该市查办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案件。 3.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生产代加工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商贸公司委托江西某公司加工“XX”标识瓶装定制水,江西某公司不得擅自将湖南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图案原文件及标签印刷品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给湖南某商贸公司之外第三方;并不得向湖南某商贸公司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湖南某商贸公司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并约定双方严守商业秘密及代加工价格、规格、运费等内容。2023年5月,江西某公司在未经湖南某商贸公司许可的情形下,直接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某能源公司发送800件XX标识瓶装定制水。湖南某商贸公司认为江西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向其客户发送定制水的行为,向其客户披露了该定制水的进货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请江西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发布书面道歉声明。 裁判结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江西某公司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客户直接发货的行为,向第三方某能源公司披露了该瓶装定制水的生产价,该价格属“商业秘密”范畴,其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直接导致了某能源公司终止与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合作,使湖南某商贸公司丧失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某商贸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诉请江西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应予支持。根据《生产代加工合同》中关于“不得向甲方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甲方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的约定,综合考量案涉送水行为的具体情节、双方间以往的业务往来、湖南某商贸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形,一审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江西某公司向第三方披露的出厂价,属于江西某公司与湖南某商贸公司间履行商事合同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销售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应当获得商业秘密保护。本案判决,明确了生产方利用商事交往,通过私自向第三方客户送货、变相披露销售方进货价格的方式抢夺交易机会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销售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以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审理,并结合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节、合同约定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廖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为案涉游戏的研发运营方及著作权人。案涉游戏自2023年4月开启全平台公测,在游戏玩家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7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及附件《保密协议》。后刘某私自将案涉游戏测试账号无偿出借给廖某某使用。2023年8月1日,廖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登录该游戏测试账号游玩,并擅自对上海某科技公司尚未公开发布的案涉游戏版本进行长时间直播,直播内容向公众披露了游戏未发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戏内容和画面。随后,案涉游戏未发布版本的保密信息通过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外溢,并在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传播。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刘某、廖某某的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廖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案涉信息为其未公开发布的游戏的内容,实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上海某科技公司对该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采取定期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均为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游戏信息,能够为上海某科技公司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且未对外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上海某科技公司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案涉游戏信息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刘某、廖某某共同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案涉商业秘密。综合两人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影响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权利人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遂判决刘某、廖某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企业互联网领域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部分设计精良、富有独创性的游戏内容因构建起游戏商业化的基础而蕴含巨大的市场价值。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数字游戏行业特征,对案涉具有商业价值的游戏内容和画面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依法认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网络游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保障作用。本案不仅保护了游戏权利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严厉打击了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行为,维护了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省市场监管局赴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到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精神。南昌保护中心汇报了自2023年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积极性不高、专业人才建设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南昌保护中心作为江西省首个获批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应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夯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和预警,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质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助力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助力科技企业“知产”变“资产” 江西发布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发布10个《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全省多个设区市及县域,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集中展现了我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显著成效。 首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将企业的“知产”变为“资产”、“专利”变为“红利”,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堵点提供了“江西方案”。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体系。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174.2亿元,同比增长29.5%,全国排名第八,中部六省第二。自2019年以来,年度贷款金额实现了从12亿元到174.2亿元的飞跃。 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改革创新,即动态优化支持政策,提升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南昌、赣州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证券化、混合质押、保险等多元化产品创新,完善风险分担处置机制;深化“政银企保”协同,加大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聚焦“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序号 案例简介 南昌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 2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与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九江银行创新构建“政银保”协同机制,为江西鹰潭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助其获取100万元贷款。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通过专利评估、运用保险增信,开创了保险撬动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模式,破解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境。案例表明“政银保”协同是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知产资本化。未来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将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扩大质押融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 2020年新冠疫情后,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为助企复工复产,帮助赣锋锂业公司以名下的商标和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融资1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并登上了“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2023年四季度,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旅局合力帮助赣锋锂业公司通过“商标+专利+版权”成功融资5.7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混合质押融资,让企业无形资产变为有形价值,为企业创新注入汩汩活力。 鹰潭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6 2023年,赣州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破解三大难题”,做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金融服务,助力稀土钨产业开辟融资新通道。一是专业化评估+专利池运营,破解单个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少、价值低”难题;二是市场化管理+国企融资担保,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系数高、担保难”难题;三是储架式发行+政府贴息,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本高、融资贵”难题。 工行宜丰支行与江西世纪新贵陶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实践 8 人行上饶市分行紧跟市政府政策指引,落实相关方案,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全流程贯通。上饶银行通过与企业一对一的优质服务,梳理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将知识产权价值落在实处,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为区域工业强市注入新的活力。 “知产”变“资产”,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 10 抚州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近三年实现知识产权融资超39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为10家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3年期融资款。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 邹丽媚
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方案》紧扣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围绕聚焦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汇聚统筹合力、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持续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加快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桥梁”作用。 下一步省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固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第25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我省获2银12优好成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我省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共获14项奖励,相较上届增长了75%。其中2项专利银奖(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废旧磷酸铁锂正极粉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及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及其清洁方法),11项专利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优秀奖。此次获奖的项目,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汽车等;二是凸显江西特色,有为绿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助力的全自动脐橙分抹装置,有江西瓷都的陶瓷外观设计;三是出现很多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专利授权557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41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72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同比增长27.3%。全省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64.63亿元,同比增长28.9%。全省专利转让2.0054万次,同比增长38.2%。 省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继续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江西高质量发展。 稿 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陈燕琼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印发了《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江西省情实际,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该计划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授权确权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系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协同、精准、高效、智慧保护,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下一步,省局将逐项落实《实施计划》中的建设目标及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陈婧
第三届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启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江西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为江西“1269”行动计划注入强劲动能!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深入调研,破解企业难题。围绕“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聚焦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每月一链 商业秘密保护行”,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突出诉求,梳理行业保护痛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分行业保护规则,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网络,打造保护生态。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保护基地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保障,加强政企常态化双向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和专家智库作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三是分层指导,精准施策服务。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分行业、分层级开展行政指导,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保护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注重培养保护意识、建立基础制度。针对有一定经验的中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 四是科技赋能,探索创新应用。指导企业采用标准、认证、在线存证等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护密维权水平。探索运用技术确权、质押融资、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效发挥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是严打侵权,加强协同保护。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依托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以及长江中游三省相关合作协议,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助力江西“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我省新增19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十号公告,我省赣南茶油、共青城板鸭、景德镇瓷器、南丰蜜桔、宜春野茶油、樟树黄栀子和樟树吴茱萸7个产品新增19家企业获批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标准化发展方面稳步前行。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助力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指导工作,助力企业理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和使用要求,推动申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景德镇瓷器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精美的造型驰名中外,更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持续扩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队伍,此次获批使用“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景德镇市元煦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邑山陶瓷智造有限公司、景德镇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象上陶瓷文化有限公司、景德镇铖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骞菡陶瓷有限公司,这是今年以来再次实现“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模化核准使用,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擦亮“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赣南茶油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闻名遐迩,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成员中再添江西老树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果实饱满、甜美多汁而著称的南丰蜜桔,在此次公告中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达6家;樟树黄栀子作为我省特色中药材,新增获批使用“樟树黄栀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首次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江西程斌食品有限公司、共青城市荷塘板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江西康万家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实现了“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零”的突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医药材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内区域特色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增企业获批为契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把乡村振兴“金钥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服务模式,让地理标志成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核心引擎,为扎实推进强省建设贡献知识产权智慧和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省质标院 通讯员:姚勇、胡志晨
赣莲·广昌白莲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获得好评
9月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5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盛大开幕,赣莲·广昌白莲、水果莲及莲子汁等一系列产品现身展会。 前来巡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品尝了水果莲、莲子汁等产品后交口称赞。水果莲口感清新细腻,有着水果般的甜蜜,与传统莲蓬截然不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莲子的认知,是众人眼里的新奇宝贝。前来参观品鉴的人群络绎不绝,大家都对白莲及其周边展品都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广昌白莲”产自“中国白莲之乡”江西广昌,拥有逾1300年种植历史,素以粒大色白、味甘清香著称,兼具营养与药用价值。通过航天育种培育的“太空莲”系列显著提升了产量与品质。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品牌价值突出,并已形成通心白莲、莲汁、荷叶茶等深加工系列产品,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的特色产业。“赣莲”是江西省政府以“广昌白莲”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全省着力打造的白莲区域品牌,是生态农业的标志性名片之一。目前,广昌白莲拥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240余个(涵盖通芯白莲干货、莲子藕粉加工产品等10余个品类150余个品种)。广昌白莲品牌价值达30.2亿元。 供稿:广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黎川县成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第640号公告,认定黎川县5件农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黎川县全面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工作。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与黎川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协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工作。联合业内专家,全面、科学地梳理了保护要求,规范资料收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换认定工作落实。 此次公告认定的5件地理标志产品分别是黎川白茶、黎川草菇、黎川茶树菇、黎川黎米、黎川香榧,它们依托独特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形成的优质特质深受青睐。本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将进一步提升黎川地理标志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地理标志是质量的标志,是特定区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是对消费者的精品承诺。下一步,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守护和擦亮黎川地理标志“金字招牌”。 供稿:黎川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乐安
7月22日,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在乐安县正式落地。在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下,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乐安竹笋”提供风险保障,这标志着我市在科技金融助推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乐安竹笋”作为我市特色农业的亮丽名片,产自乐安县东南部山区的湿润红壤和黄壤林地,凭借优良品质享誉市场。2024年,该产业总产值达37.6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17%、全省40%,品牌价值高达15.03亿元。今年4月,“乐安竹笋”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侵权假冒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创新引入科技金融理念,由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具体推进,推出了这一针对性的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根据协议,当“乐安竹笋”地理标志遭遇侵权时,授权使用方因侵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及法律维权费用等,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有效解决了企业维权成本高、底气不足的难题。 此次保险的落地,不仅强化了“乐安竹笋”的品牌保护力度,更为产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农兴农作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探索“地理标志+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路径,不断为产业升级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提升“抚州品牌”“抚州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希祥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40号公告,抚州市28个特色产品成功入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中新增获批产品23个,替代性重新公告原有产品5个,创下全市单次新增数量历史新高,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33个。 近年来,抚州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显著的农产品地标特征,孕育出众多独具地理标志禀赋的名优特产,并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精准施策。首先,夯实基础,建立潜在地标产品数据库。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评估其地理标志潜力和价值,科学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计划,为精准筛选和梯队培育提供核心数据支撑。其次,靶向培育,实施“一县一品”价值提升工程。紧扣“全产业链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聚焦县域最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量身定制培育方案,激活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能,持续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了一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金名片”。再次,协同发力,构建高效申报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评审要求,强化申报全流程业务指导,统一材料规范,严把申报质量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精心组织材料,主动作为,积极动员主体参与。 此次23个特色产品成功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通过替代性重新公告,对5个原有产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精准优化与升级,显著提升了保护效力,为相关产业后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获批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品牌维护。一方面,筑牢保护屏障,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严打侵权假冒行为,守护“抚州味道”品牌声誉;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运营,推广“地标+精深加工”新路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让更多承载乡土记忆的“抚州味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熊梦雯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宜黄县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法规宣培会
为提升宜黄县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认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6月19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政协经济委联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业务和法规政策宣培会。 会上,授课老师为大家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讲解,让参会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最后,老师就各企业提出的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与商标、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企业解惑,有益于企业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授课结束后,县政协经济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与会人员散发了《专利知识问答》《应知应会200条》宣传册,进一步加强宣传. 作者:吴小兰 供稿: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东乡区局赴乐安调研“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
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规范使用,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6月12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饶国平、知识产权监管股(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深入乐安县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关于“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察学习。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邱志垒、商标广告股及知识产权股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深入探究“乐安竹笋”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技术、生产环境、加工工艺、品牌建设以及地理标志申报的现状,以进一步提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东乡区局一行前往竹笋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了竹笋的种植技术、产量、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此外,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局将聚焦东乡雷竹笋特色农产品,持续强化地理标志专项指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东乡雷竹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东乡雷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周夏文峰、李思艺 供稿: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获评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委江西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首批十大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抚州市“创新金融模式、推出金融产品知抚贷”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近年来,抚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效益显著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超30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积极推进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将为10家左右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1-3年期融资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强化部门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推动证券化试点工作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作者:何海娟 供稿:知识产权创造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行政司法协同联动 江西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2025年3月,省市场监管局会同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联合建立了《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努力推动商业秘密行政与司法全链条保护,依法打击侵犯商业秘密违法犯罪行为。 为有效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增强经营主体诚信守法、合规经营意识,在全社会营造尊重、保护商业秘密氛围,现公开发布一批商业秘密保护典型案例。 1.江西赣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的销售部长陈某(同时为股东、监事)、总经理王某为拓展业务,由陈某在网吧成功登录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客户管理系统并成功非法获取客户信息数据等商业秘密。后续为提高效率,陈某指派两名公司员工用相同手段,多次非法获取权利人客户信息并将数据导入当事人客户管理系统用于当事人分派使用。陈某、王某分别于2020年11月先后入职江西某充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权利人),并签订《员工保密协议》约定应履行的保密义务和法律责任,明确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权利人的客户信息。二人在职期间均曾担任销售部长,掌握权利人客户信息等商业秘密。2022年4-6月二人因个人原因先后从权利人公司离职,于2022年6-7月陈某、王某先后入职当事人公司。 法律依据及处罚:根据本案情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陈某、王某二人的违法行为属于职务行为,当事人应当承担法律责任。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依据该法第二十一条,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结合行政处罚裁量意见对当事人作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是驱动企业研发创新进而获取竞争优势的重要法宝,商业秘密保护既是保持企业竞争优势的关键要素,也是维护企业利益、增强员工忠诚度、促进创新发展及法律法规合规性的要求体现。该案查处过程中,市场监管部门在查明违法事实的基础上,综合研判适格主体,在采纳鉴定意见中避免简单、机械,充分保障了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既保障了处罚结果的公正严明、过罚相当,也为今后类似行政处罚中适格主体、证据采纳、自由裁量方面提供了参考指引。行政执法部门应将“有力度、添温度”的执法理念有效贯彻于行政执法全过程,通过良法善治,坚持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充分营造尊重知识产权、保护商业秘密、遵守商业道德的良好社会氛围,作为当前深刻转变政府职能,持续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支撑。 2.江西新余市市场监管局查办彭某文涉嫌侵犯商业秘密案 案情介绍:2018年5月至2019年8月,当事人彭某某在江西某科技有限公司担任技术工程师,知晓该公司锂电相关商业秘密信息,公司与其签订了保密协议。当事人离职后,按照离职竞业协议,公司依法支付了竞业限制补偿金,2023年1月至4月,当事人违反保密协议,通过线上咨询的方式向境外违规披露该公司碳酸锂产能、循环回收工艺等商业秘密,非法获利3000余元。国安部门通过技术手段监测了当事人与境外的违法行为,在秘密调查期间,当事人通过焦点访谈栏目了解到相关案例,意识到自身的行为属于违法,遂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因不构成刑事犯罪,国安部门将该案移交市场监管部门处理。 法律依据及处罚: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二款的规定,考虑当事人积极配合案件调查,并主动提供相关证据材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一条之规定,结合《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则》,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作出罚款没收合计1.01万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商业秘密作为知识产权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重要的无形资产,关乎企业核心竞争力,尤其是对一些高新企业而言,商业秘密重要性更是不言而喻,一旦受到侵害,将对企业的发展造成严重影响。该案前期由国安部门侦查,因非法获利较少,当事人主动停止违法行为等原因不构成刑事犯罪,遂移交市场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该案是该市查办的首例侵犯商业秘密行刑衔接案件。 3.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不正当竞争纠纷案 基本案情:2021年4月,湖南某商贸公司与江西某公司签订《生产代加工合同》,约定由湖南某商贸公司委托江西某公司加工“XX”标识瓶装定制水,江西某公司不得擅自将湖南某商贸公司提供的图案原文件及标签印刷品所生产的产品提供给湖南某商贸公司之外第三方;并不得向湖南某商贸公司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湖南某商贸公司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并约定双方严守商业秘密及代加工价格、规格、运费等内容。2023年5月,江西某公司在未经湖南某商贸公司许可的情形下,直接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长期合作客户某能源公司发送800件XX标识瓶装定制水。湖南某商贸公司认为江西某公司未经其同意向其客户发送定制水的行为,向其客户披露了该定制水的进货价格,属于不正当竞争行为,遂诉请江西某公司停止不正当竞争行为、赔偿经济损失及维权合理开支并发布书面道歉声明。 裁判结果:萍乡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认为,江西某公司向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客户直接发货的行为,向第三方某能源公司披露了该瓶装定制水的生产价,该价格属“商业秘密”范畴,其行为具有明显不正当性,直接导致了某能源公司终止与湖南某商贸公司的合作,使湖南某商贸公司丧失商业机会,构成不正当竞争行为,湖南某商贸公司以不正当竞争诉请江西某公司承担相应责任,应予支持。根据《生产代加工合同》中关于“不得向甲方已签订的客户直接发货,否则承担甲方总销售量两倍销售额赔偿”的约定,综合考量案涉送水行为的具体情节、双方间以往的业务往来、湖南某商贸公司为维权所支付的合理开支等情形,一审法院酌定赔偿数额为10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典型意义: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本案中江西某公司向第三方披露的出厂价,属于江西某公司与湖南某商贸公司间履行商事合同中与经营活动有关的销售信息,符合商业秘密中“经营信息”的基本法律特征,应当获得商业秘密保护。本案判决,明确了生产方利用商事交往,通过私自向第三方客户送货、变相披露销售方进货价格的方式抢夺交易机会的行为,既构成违约亦构成不正当竞争,销售方明确以不正当竞争提起诉讼的,法院应以不正当竞争纠纷进行审理,并结合不正当竞争行为具体情节、合同约定等合理确定赔偿数额。 4.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廖某某侵害商业秘密纠纷案 基本案情:上海某科技公司为案涉游戏的研发运营方及著作权人。案涉游戏自2023年4月开启全平台公测,在游戏玩家中享有一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2023年7月17日,上海某科技公司与刘某签订《委托测试服务协议》及附件《保密协议》。后刘某私自将案涉游戏测试账号无偿出借给廖某某使用。2023年8月1日,廖某某在快手平台直播过程中登录该游戏测试账号游玩,并擅自对上海某科技公司尚未公开发布的案涉游戏版本进行长时间直播,直播内容向公众披露了游戏未发布信息及版本更新等游戏内容和画面。随后,案涉游戏未发布版本的保密信息通过短视频、图片等方式外溢,并在抖音、快手、B站等平台传播。上海某科技公司认为刘某、廖某某的行为侵害其商业秘密,遂诉至法院,请求判令刘某、廖某某停止侵权并赔偿损失。 裁判结果:赣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认为,上海某科技公司主张的案涉信息为其未公开发布的游戏的内容,实质上与“经营信息”属于同类信息。上海某科技公司对该游戏进行了大量宣传推广,采取定期更新迭代的经营模式以持续提升该游戏的热度和关注度,每一次游戏版本的更新内容均为该种商业模式持续运转的核心组成部分,因此尚未公开的更新版本游戏信息,能够为上海某科技公司带来现实和潜在的商业价值,且未对外公开、不为公众所知悉,上海某科技公司亦采取了相应保密措施,案涉游戏信息构成我国反不正当竞争法所保护的商业秘密。根据已查明的事实,可以认定刘某、廖某某共同实施了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权利人商业秘密以及披露该商业秘密的行为,侵害了上海某科技公司的案涉商业秘密。综合两人侵权行为性质、侵权影响范围、侵权行为持续时间,以及权利人合理维权开支等因素,遂判决刘某、廖某某向上海某科技公司赔偿经济损失及合理开支共计10万元。一审判决后,各方当事人均未上诉。 典型意义:本案系人民法院以司法裁判有力保护企业互联网领域商业秘密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网络游戏产业日益繁荣,部分设计精良、富有独创性的游戏内容因构建起游戏商业化的基础而蕴含巨大的市场价值。法院为了更好地保护自主知识产权,立足数字游戏行业特征,对案涉具有商业价值的游戏内容和画面采取“商业秘密”的保护模式,依法认定未公开发布的游戏内容符合商业秘密的构成要件,对网络游戏产业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具有示范保障作用。本案不仅保护了游戏权利方的合法权益,而且严厉打击了侵害商业秘密的不法行为,进一步规范了网络游戏直播行业行为,维护了公平、安全、有序的网络市场秩序。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省市场监管局赴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
为强化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近日,省市场监管局到南昌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调研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并召开座谈会。 座谈会上,调研组传达了全国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会议精神。南昌保护中心汇报了自2023年获批国家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以来开展的相关工作情况。会议深入讨论了工作开展中遇到的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薄弱、维权积极性不高、专业人才建设不足等问题。 调研组要求,南昌保护中心作为江西省首个获批的海外纠纷应对指导中心地方分中心,应积极发挥省会城市引领作用,持续夯实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基础,加强重点领域的知识产权纠纷监测和预警,提高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能力,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宣传和培训,提升海外知识产权维权工作质效,为企业出海“保驾护航”,助力全省海外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进一步提升。
助力科技企业“知产”变“资产” 江西发布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十大典型案例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科技金融大文章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引领作用,近日,省市场监管局联合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江西金融监管局、江西证监局发布10个《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案例覆盖全省多个设区市及县域,涉及市场监管部门、金融机构、保险公司等多方主体,集中展现了我省在知识产权金融领域的创新探索和显著成效。 首批典型案例的发布,是对前期工作的总结,更是对未来发展的指引。生动诠释了如何通过金融创新,将企业的“知产”变为“资产”、“专利”变为“红利”,有效缓解了科技型中小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为打通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的堵点提供了“江西方案”。近年来,江西省高度重视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将其作为优化营商环境、赋能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的关键抓手,持续强化顶层设计、深化部门协同、推动产品创新、完善服务体系。2024年,全省知识产权质押登记金额达174.2亿元,同比增长29.5%,全国排名第八,中部六省第二。自2019年以来,年度贷款金额实现了从12亿元到174.2亿元的飞跃。 省局将持续深化知识产权金融改革创新,即动态优化支持政策,提升精准性有效性;扎实推进南昌、赣州知识产权金融综合试验区建设;鼓励证券化、混合质押、保险等多元化产品创新,完善风险分担处置机制;深化“政银企保”协同,加大典型案例推广力度;聚焦“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引导金融活水精准浇灌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为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构建具有江西特色的现代化产业体系提供更强有力的金融支撑。 附件:《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江西省首批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清单 序号 案例简介 南昌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资产支持票据 2 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与鹰潭市市场监管局、九江银行创新构建“政银保”协同机制,为江西鹰潭某新材料科技公司办理知识产权质押,助其获取100万元贷款。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通过专利评估、运用保险增信,开创了保险撬动资金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新模式,破解科技企业"轻资产融资难"困境。案例表明“政银保”协同是知识产权价值转化的有效路径,通过政策与市场双轮驱动加速知产资本化。未来太平洋产险江西分公司将持续深化金融创新,扩大质押融资覆盖面,推动中小企业"知产"变"资产",为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力。 人保财险景德镇市分公司助力打通科技成果转化“最后一公里” 4 2020年新冠疫情后,新余市市场监管局为助企复工复产,帮助赣锋锂业公司以名下的商标和专利混合质押,成功融资1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混合质押融资,并登上了“学习强国”江西学习平台。2023年四季度,新余市市场监管局、市金融办、市文广新旅局合力帮助赣锋锂业公司通过“商标+专利+版权”成功融资5.7亿元,系江西省首笔“商标+专利+版权”三合一混合质押融资,让企业无形资产变为有形价值,为企业创新注入汩汩活力。 鹰潭建立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白名单”双向推送机制 6 2023年,赣州市成功发行全省首单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通过“做好三个加法、破解三大难题”,做实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金融服务,助力稀土钨产业开辟融资新通道。一是专业化评估+专利池运营,破解单个企业知识产权“数量少、价值低”难题;二是市场化管理+国企融资担保,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风险系数高、担保难”难题;三是储架式发行+政府贴息,破解知识产权证券化“发行成本高、融资贵”难题。 工行宜丰支行与江西世纪新贵陶瓷有限公司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创新实践 8 人行上饶市分行紧跟市政府政策指引,落实相关方案,在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方面实现了企业知识产权“评估-质押-贷款”全流程贯通。上饶银行通过与企业一对一的优质服务,梳理科技企业知识产权价值,并引入专业评估机构,将知识产权价值落在实处,解决企业资金难题,从而推动企业持续创新,为区域工业强市注入新的活力。 “知产”变“资产”,吉水县市场监管局拓宽知识产权质押融资路径 10 抚州市持续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工作。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金融监管局等单位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近三年实现知识产权融资超39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积极推进,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为10家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3年期融资款。 稿 源:知识产权运用处 通讯员: 邹丽媚
江西省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等七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 协同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持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加快构建形成长效机制,推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助力培育新质生产力发展新动能。 《方案》紧扣江西省“1269”行动计划,围绕聚焦赋能产业创新、全面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聚力完善政策体系、加快构建专利转化运用长效机制,汇聚统筹合力、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等方面提出了18项具体措施,进一步强化促进专利产业化的政策导向,持续建立完善专利转化运用生态,加快推动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充分发挥专利转化运用促进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的“桥梁”作用。 下一步省局将聚焦“走在前、勇争先、善作为”目标要求,通过加强组织实施、固化经验做法、营造良好氛围等措施,建立专利转化运用的长效机制,协同助推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融合发展,为推进江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支撑。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王玉虎
第25届中国专利奖公布,我省获2银12优好成绩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了关于第二十五届中国专利奖授奖的决定。我省获奖数量创历史新高,共获14项奖励,相较上届增长了75%。其中2项专利银奖(九江天赐高新材料有限公司的专利——废旧磷酸铁锂正极粉料的回收利用方法及南昌中微半导体设备有限公司的专利——一种化学气相沉积装置及其清洁方法),11项专利优秀奖,1项外观设计优秀奖。此次获奖的项目,有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聚焦战略新兴产业,如新能源、新材料、环保、医药、汽车等;二是凸显江西特色,有为绿色农业地理标志产品助力的全自动脐橙分抹装置,有江西瓷都的陶瓷外观设计;三是出现很多中小微企业的项目。 近年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以知识产权强省建设助力全省经济高质量快速发展。2024年全省新增专利授权55760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48415件,每万人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10.72件,同比增长17.4%。全省每万人高价值发明专利拥有量达3.5件,同比增长27.3%。全省专利质押融资登记额164.63亿元,同比增长28.9%。全省专利转让2.0054万次,同比增长38.2%。 省局将以此次获奖为契机,加强获奖项目的宣传推广,强化江西省专利奖的价值导向和质量导向,加大对专利转化运用的支持,继续以“加强知识产权法治保障,形成支持全面创新的基础制度”为指引,聚焦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品质服务、高水平人才队伍和文化建设,以知识产权创新驱动江西高质量发展。 稿 源: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通讯员:陈燕琼
《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印发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决策部署,江西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联合中共江西省委宣传部、江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江西省公安厅、江西省司法厅、江西省商务厅、南昌海关印发了《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计划》(以下简称《实施计划》)。 《实施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为统领,全面对标国家知识产权局等九部门《关于印发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立足江西省情实际,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新格局。该计划聚焦知识产权保护的政策和标准体系、执法司法体系、授权确权体系、管理体系、社会共治体系、能力支撑体系等关键环节,制定了27条具体措施,系统推进全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努力实现严格、协同、精准、高效、智慧保护,为加快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提供有力支撑。要求各地区、各有关部门要把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按照职责分工和建设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积极主动作为,认真抓好方案落实。 下一步,省局将逐项落实《实施计划》中的建设目标及内容,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同联动,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不断完善江西省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省建设。 稿 源:知识产权保护处 通讯员:陈婧
第三届商业秘密保护服务月启动!助力企业创新发展,江西在行动
为进一步提高企业商业秘密保护意识和能力,营造尊重商业秘密、崇尚自主创新的良好氛围,根据工作部署,省市场监管局决定于2025年6月份开展第三届“企业商业秘密保护能力提升服务月”活动。本次活动以“构建保护制度,服务创新发展”为主题,聚焦企业需求,提供精准服务,为江西“1269”行动计划注入强劲动能! 商业秘密是重要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保护商业秘密对于保护知识产权,激发和鼓励企业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结合本地实际,主要围绕以下五个方面内容开展“服务月”活动。 一是深入调研,破解企业难题。围绕“1269”行动计划重点产业链,聚焦影响企业创新发展的商业秘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每月一链 商业秘密保护行”,全面了解相关行业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突出诉求,梳理行业保护痛点,着力解决企业急难愁盼问题,研究分行业保护规则,完善制度体系。 二是建设网络,打造保护生态。充分发挥商业秘密保护服务站点、保护基地作用,提供法律咨询、政策解读、技术指导、维权援助等服务保障,加强政企常态化双向交流。充分发挥行业协会、保护联盟和专家智库作用,推广标杆企业经验,搭建沟通交流平台,推动形成保护创新的良好生态。 三是分层指导,精准施策服务。加强商业秘密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宣传,分行业、分层级开展行政指导,提高帮扶的精准性和有效性。针对保护基础薄弱的小微企业,注重培养保护意识、建立基础制度。针对有一定经验的中大型企业,帮助企业查漏补缺,堵塞风险漏洞。 四是科技赋能,探索创新应用。指导企业采用标准、认证、在线存证等技术手段,提高企业科学管理、护密维权水平。探索运用技术确权、质押融资、商业保险等金融工具,有效发挥商业秘密潜在价值,助力企业经营发展。鼓励第三方机构为企业提供便捷专业的商业秘密保护服务。 五是严打侵权,加强协同保护。积极响应企业维权诉求,加大侵犯商业秘密执法办案力度,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违法行为。依托江西省商业秘密保护协同联动机制,以及长江中游三省相关合作协议,加强与司法部门、行业主管部门的协调配合,强化区域商业秘密协同保护。 全省市场监管部门将开展“服务月”活动作为助力江西“1269”行动计划的重要着力点,以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实际需求为导向,为企业解难题、办实事,让企业切实感受到“服务月”的实际效果,助推企业创新发展,服务我省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稿 源:价监竞争局 通讯员:蔡军辉
我省新增19家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六三十号公告,我省赣南茶油、共青城板鸭、景德镇瓷器、南丰蜜桔、宜春野茶油、樟树黄栀子和樟树吴茱萸7个产品新增19家企业获批在其生产的产品上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标志着我省在地理标志保护和标准化发展方面稳步前行。 省市场监管局高度重视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将其作为推动地方特色经济发展、提升产品市场竞争力的重要抓手。为助力企业获批使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省局积极行动,组织专业团队深入企业,开展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指导工作,助力企业理解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重要意义和使用要求,推动申报工作持续向好发展。景德镇瓷器以其精湛的工艺和精美的造型驰名中外,更以积极进取的态度持续扩充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申报使用队伍,此次获批使用“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景德镇市元煦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邑山陶瓷智造有限公司、景德镇耕道堂陶瓷有限公司、景德镇市象上陶瓷文化有限公司、景德镇铖瓷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和景德镇市骞菡陶瓷有限公司,这是今年以来再次实现“景德镇瓷器”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规模化核准使用,这将有助于提升企业地理标志保护意识,不断擦亮“景德镇瓷器”金字招牌;赣南茶油以其独特的风味和丰富的营养价值闻名遐迩,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成员中再添江西老树茶油有限责任公司;以果实饱满、甜美多汁而著称的南丰蜜桔,在此次公告中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达6家;樟树黄栀子作为我省特色中药材,新增获批使用“樟树黄栀子”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为江西致和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首次获批使用相应地理标志专用标志的企业有江西程斌食品有限公司、共青城市荷塘板鸭食品有限公司、江西青龙高科油脂有限公司、江西康庆堂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和江西康万家中药制药有限公司,实现了“共青城板鸭”、“宜春野茶油”、“樟树吴茱萸”地理标志专用标志核准使用“零”的突破,这将进一步提升我省农产品、加工产品、中医药材的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推动省内区域特色产品的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省市场监管局将以此次新增企业获批为契机,不断加大地理标志保护工作力度,持续用好地理标志保护这把乡村振兴“金钥匙”,不断完善制度建设、加强宣传培训、创新服务模式,让地理标志成为助力乡村产业振兴、文化传承和生态保护的核心引擎,为扎实推进强省建设贡献知识产权智慧和力量。 稿 源:省局知识产权保护协调处、省质标院 通讯员:姚勇、胡志晨
赣莲·广昌白莲在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获得好评
9月6日,第十五届中国国际商标品牌节2025中华品牌商标博览会盛大开幕,赣莲·广昌白莲、水果莲及莲子汁等一系列产品现身展会。 前来巡馆的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国商标协会等相关部门领导品尝了水果莲、莲子汁等产品后交口称赞。水果莲口感清新细腻,有着水果般的甜蜜,与传统莲蓬截然不同,颠覆了人们对传统莲子的认知,是众人眼里的新奇宝贝。前来参观品鉴的人群络绎不绝,大家都对白莲及其周边展品都表现出了极大兴趣。 “广昌白莲”产自“中国白莲之乡”江西广昌,拥有逾1300年种植历史,素以粒大色白、味甘清香著称,兼具营养与药用价值。通过航天育种培育的“太空莲”系列显著提升了产量与品质。作为国家地理标志产品,其品牌价值突出,并已形成通心白莲、莲汁、荷叶茶等深加工系列产品,成为支撑当地经济的特色产业。“赣莲”是江西省政府以“广昌白莲”为核心主产区辐射全省着力打造的白莲区域品牌,是生态农业的标志性名片之一。目前,广昌白莲拥有自主品牌注册商标240余个(涵盖通芯白莲干货、莲子藕粉加工产品等10余个品类150余个品种)。广昌白莲品牌价值达30.2亿元。 供稿:广昌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黎川县成功开展地理标志产品转化工作
国家知识产权局近日发布的第640号公告,认定黎川县5件农产品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标志着黎川县全面完成农产品地理标志转换工作。 为落实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地理标志统一认定有关工作部署,加快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化工作,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加强组织领导、统一部署,与黎川县农业农村局充分协作,组织做好辖区内地理标志产品保护转化工作。联合业内专家,全面、科学地梳理了保护要求,规范资料收集,严把申报材料质量关,有力推动了农产品地理标志向地理标志保护产品转换认定工作落实。 此次公告认定的5件地理标志产品分别是黎川白茶、黎川草菇、黎川茶树菇、黎川黎米、黎川香榧,它们依托独特生态环境和人文底蕴形成的优质特质深受青睐。本次获得地理标志产品认定,将进一步提升黎川地理标志区域特色产业品牌知名度与影响力,为相关产业高质量发展奠定基础。 地理标志是质量的标志,是特定区域优质产品的代名词,是对消费者的精品承诺。下一步,黎川县市场监管局将继续强化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工作,守护和擦亮黎川地理标志“金字招牌”。 供稿:黎川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落地乐安
7月22日,抚州市首单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在乐安县正式落地。在抚州市市场监管局推动下,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签订相关保险合同,为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乐安竹笋”提供风险保障,这标志着我市在科技金融助推特色农业知识产权保护领域取得突破性进展。 “乐安竹笋”作为我市特色农业的亮丽名片,产自乐安县东南部山区的湿润红壤和黄壤林地,凭借优良品质享誉市场。2024年,该产业总产值达37.6亿元,产品市场占有率占全国17%、全省40%,品牌价值高达15.03亿元。今年4月,“乐安竹笋”成功获批国家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品牌影响力持续攀升,但随之而来的侵权假冒风险也日益凸显。 为筑牢品牌保护防线,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人保财险抚州市分公司创新引入科技金融理念,由乐安县市场监管局与人保财险乐安支公司具体推进,推出了这一针对性的地理标志被侵权损失保险。根据协议,当“乐安竹笋”地理标志遭遇侵权时,授权使用方因侵权导致的直接经济损失、调查取证费用及法律维权费用等,均可获得保险公司的风险保障,有效解决了企业维权成本高、底气不足的难题。 此次保险的落地,不仅强化了“乐安竹笋”的品牌保护力度,更为产业健康发展注入了“强心剂”,对充分发挥地理标志富农兴农作用具有重要实践意义。 下一步,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将以此为契机,持续推动地理标志与特色产业深度融合,加快探索“地理标志+保险”等科技金融创新路径,不断为产业升级注入金融动能,进一步提升“抚州品牌”“抚州商标”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助力全市特色农业高质量发展。 作者:周希祥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新增地理标志保护产品23个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第640号公告,抚州市28个特色产品成功入选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名单,其中新增获批产品23个,替代性重新公告原有产品5个,创下全市单次新增数量历史新高,稳居全省前列。全市地理标志保护产品已有33个。 近年来,抚州市依托得天独厚的生态环境和显著的农产品地标特征,孕育出众多独具地理标志禀赋的名优特产,并围绕特色产业和优势农产品精准施策。首先,夯实基础,建立潜在地标产品数据库。全面摸排、系统梳理全市特色农产品资源,评估其地理标志潜力和价值,科学制定地理标志产品培育计划,为精准筛选和梯队培育提供核心数据支撑。其次,靶向培育,实施“一县一品”价值提升工程。紧扣“全产业链谋划、一体化推进”工作思路,聚焦县域最具特色的优势农产品,量身定制培育方案,激活地理标志产品的市场潜能,持续扩大区域公共品牌影响力,切实将资源优势转化为品牌优势和经济优势,打造了一批带动县域经济发展的“金名片”。再次,协同发力,构建高效申报联动机制。市市场监管局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精准把握政策导向与评审要求,强化申报全流程业务指导,统一材料规范,严把申报质量关。各县(区)市场监管局深入挖掘特色资源潜力,精心组织材料,主动作为,积极动员主体参与。 此次23个特色产品成功入列国家地理标志保护名录,标志着我市地理标志品牌培育工作取得历史性突破。与此同时,通过替代性重新公告,对5个原有产品的保护范围进行了精准优化与升级,显著提升了保护效力,为相关产业后续高质量发展筑牢了更为坚实的制度保障。 下一步,市市场监管局将着力推动获批产品的品质提升与品牌维护。一方面,筑牢保护屏障,开展地理标志专项执法,严打侵权假冒行为,守护“抚州味道”品牌声誉;另一方面,加强品牌宣传推广和市场运营,推广“地标+精深加工”新路径,延伸产业链条,推动特色产业向标准化、规模化、高端化发展,让更多承载乡土记忆的“抚州味道”走向全国、走向世界,为乡村产业振兴注入持久动力。 作者:熊梦雯 供稿:知识产权保护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宜黄县联合举办知识产权法规宣培会
为提升宜黄县企业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的认知,增强运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权益的能力,加强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提升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6月19日,宜黄县市场监管局与县政协经济委联举办了一场知识产权业务和法规政策宣培会。 会上,授课老师为大家解读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及相关业务知识。通过老师深入浅出、细致入微的讲解,让参会企业代表对知识产权创造和保护有了更全面、更深入的理解。最后,老师就各企业提出的在日常经营中遇到的与商标、知识产权相关的问题进行了一一解答,为企业解惑,有益于企业更好地做好知识产权方面的工作。 授课结束后,县政协经济委和县市场监管局工作人员还向与会人员散发了《专利知识问答》《应知应会200条》宣传册,进一步加强宣传. 作者:吴小兰 供稿:宜黄县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东乡区局赴乐安调研“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工作
为加强地理标志的保护与规范使用,提升特色农产品品牌价值,6月12日,东乡区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饶国平、知识产权监管股(工作站)工作人员以及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代表,深入乐安县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开展关于“乐安竹笋”地理标志农产品的考察学习。乐安县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分管领导邱志垒、商标广告股及知识产权股负责人陪同调研。 此次调研深入探究“乐安竹笋”这一地理标志农产品的种植技术、生产环境、加工工艺、品牌建设以及地理标志申报的现状,以进一步提升其品牌价值和市场竞争力。东乡区局一行前往竹笋种植基地进行实地考察,全面了解了竹笋的种植技术、产量、销售渠道及经济效益等关键信息。此外,江西竹海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与江西登仙桥食品有限公司就如何加强地理标志产品的保护、提高产品质量、拓展销售渠道等议题进行了深入的交流和探讨。 下一步,该局将聚焦东乡雷竹笋特色农产品,持续强化地理标志专项指导,加大对地理标志产品宣传推介力度,提高东乡雷竹笋品牌知名度和美誉度。同时,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东乡雷竹笋地理标志产品保护和发展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地方经济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作者:周夏文峰、李思艺 供稿:东乡区市场监管局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抚州市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获评全省首批典型案例
近日,江西省市场监管局、江西省地方金融管理局、中国人民银行江西省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江西监管局、中国证监委江西省监管局等五部门联合发布了江西省首批十大知识产权金融典型案例。抚州市“创新金融模式、推出金融产品知抚贷”案例获评典型案例。 近年来,抚州市深入推进科技金融工作,知识产权金融效益显著提升。市市场监管局联合市政府办、人民银行抚州市分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抚州监管分局等部门推出地方特色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知抚贷”,强化政策激励,引导设立风险补偿资金,实施融资贴息补助,近三年知识产权融资额超30亿元,年均增幅30%以上。落地专利保险4单,有效降低专利权人维权成本。积极推进全省首单县域知识产权证券化项目工作,已获深圳证券交易所《符合挂牌条件无意义函》,将为10家左右科创企业获得1亿元1-3年期融资款,切实解决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难题。 下一步,抚州市将持续深入开展知识产权金融入园惠企行动,强化部门合作,健全知识产权评估体系,创新科创企业融资模式,推动证券化试点工作落地,扩大知识产权融资规模和覆盖面,不断提升知识产权转化运用效益。 作者:何海娟 供稿:知识产权创造科 编辑:周羿佳 审核:丁会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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