喜讯!国家级试点 抚州2地入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抚州2地入选:抚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崇仁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旨在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布局、动态管理,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抚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保障,始终保持担当奋进、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有力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西赣州:让知识产权的活力充分涌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赣州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再创新高 2月29日,赣州市召开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对接会,全市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碰撞思维。 “这是一堂‘热辣滚烫’的金融知识课,有助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条件。”江西亚美达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会为媒、牵线搭桥,用金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的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能力,推动金融活水对创新型企业高精尖技术研发进行精准滴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蕙说,“我们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全力向上争资争项,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用力干实事,让知识产权的运用工作结出硕果。2023年,赣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落地担保质押和质押贷款保证险,建立政银企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在上犹县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功在深交所发行“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赣州经开区10家企业完成首期2亿元融资,真正实现让科技“专利纸”变为企业“发展金”。数据显示,2023年赣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日前,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运用“远程线上调解+跨区域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专利侵权纠纷案,并进行跨区域司法确认。 这是赣州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在开展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这种保护甚至从省内延伸到省外,还扩大到了海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郭素华介绍。 据了解,2023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郴州市签订“红三角”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签订革命老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由服务一地产业布局,转向服务区域协同发展。2024年1月,赣州、吉安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吉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对“赣南脐橙”“赣南茶油”“泰和乌鸡”“永丰茶油”“狗牯脑茶”等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赣州市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解决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和维权能力弱问题,助力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护航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不仅如此。赣州市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更加多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赣州市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助企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 “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黄蕙介绍,该局通过开展一场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开展一场培训等方式,让服务更加便利、更加多元。 围绕“需求匹配、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办理、风险预警”等环节,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维权保险—上市辅导”全链条服务。 “平台非常实用,汇聚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面信息,并将知识产权和金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打破信息茧房和孤岛,实现信息快速交流互通。”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立发说。 此外,赣州市启动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项目,在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IPO问询回复等方面,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强化和保险机构合作,推出26类知识产权保险,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过程提供保险保障。(吴荣铭、钟燕燕) 来源:新华网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正式通过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内容紧紧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为切入点,条例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条例规定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同时条例明确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据悉,《“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2022年12月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修改阶段不断对条文进行修改,多次向社会特别是陶瓷生产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面对面的座谈会,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 薪火相传,瓷韵千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于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稿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王凯
景德镇市政府领导调研指导保护中心建设工作
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根卫,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高晓云对保护中心二期场地规划、功能布局、设施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中心升格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杨志悦就保护中心升格建设规划、场地、人员、资金等项目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 高晓云对中心升格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肯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升格建设工作中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表示赞扬,他指出,获批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保护中心要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记责任、勇于担当、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强调,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建设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整体布局、一体设计、分部实施”的总方针,做到一是要有决心、有信心、有底气,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昂扬斗志齐心协力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有标准、有规划、有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三是要讲技巧、讲科学、讲谋划,能干更要巧干,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有规矩、有程序、有分工,同时依法依规,做到程序规范。 下一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坚强带领下,以奋斗起笔,以实践序章,围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建设项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级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范馨怡
景德镇市局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市局相关科室,浮梁县市场监管局、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景德镇陶瓷大学、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同时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专利转化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转化的重要力量。梳理盘活有价值的专利成果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任务。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让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和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专利产业化落地生效。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徐玲
吉安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3月20日,由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安县君山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老师通过PPT课件,结合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等基本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有关知识产权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现场提问和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欢乐的课堂中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魅力,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创新、创造的浓厚兴趣,进一步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相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能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创新的种子。 今后,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稿 源:吉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易 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喜讯!国家级试点 抚州2地入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抚州2地入选:抚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崇仁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旨在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布局、动态管理,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抚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保障,始终保持担当奋进、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有力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西赣州:让知识产权的活力充分涌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赣州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再创新高 2月29日,赣州市召开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对接会,全市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碰撞思维。 “这是一堂‘热辣滚烫’的金融知识课,有助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条件。”江西亚美达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会为媒、牵线搭桥,用金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的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能力,推动金融活水对创新型企业高精尖技术研发进行精准滴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蕙说,“我们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全力向上争资争项,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用力干实事,让知识产权的运用工作结出硕果。2023年,赣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落地担保质押和质押贷款保证险,建立政银企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在上犹县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功在深交所发行“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赣州经开区10家企业完成首期2亿元融资,真正实现让科技“专利纸”变为企业“发展金”。数据显示,2023年赣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日前,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运用“远程线上调解+跨区域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专利侵权纠纷案,并进行跨区域司法确认。 这是赣州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在开展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这种保护甚至从省内延伸到省外,还扩大到了海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郭素华介绍。 据了解,2023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郴州市签订“红三角”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签订革命老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由服务一地产业布局,转向服务区域协同发展。2024年1月,赣州、吉安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吉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对“赣南脐橙”“赣南茶油”“泰和乌鸡”“永丰茶油”“狗牯脑茶”等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赣州市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解决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和维权能力弱问题,助力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护航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不仅如此。赣州市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更加多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赣州市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助企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 “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黄蕙介绍,该局通过开展一场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开展一场培训等方式,让服务更加便利、更加多元。 围绕“需求匹配、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办理、风险预警”等环节,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维权保险—上市辅导”全链条服务。 “平台非常实用,汇聚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面信息,并将知识产权和金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打破信息茧房和孤岛,实现信息快速交流互通。”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立发说。 此外,赣州市启动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项目,在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IPO问询回复等方面,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强化和保险机构合作,推出26类知识产权保险,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过程提供保险保障。(吴荣铭、钟燕燕) 来源:新华网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正式通过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内容紧紧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为切入点,条例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条例规定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同时条例明确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据悉,《“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2022年12月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修改阶段不断对条文进行修改,多次向社会特别是陶瓷生产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面对面的座谈会,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 薪火相传,瓷韵千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于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稿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王凯
景德镇市政府领导调研指导保护中心建设工作
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根卫,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高晓云对保护中心二期场地规划、功能布局、设施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中心升格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杨志悦就保护中心升格建设规划、场地、人员、资金等项目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 高晓云对中心升格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肯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升格建设工作中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表示赞扬,他指出,获批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保护中心要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记责任、勇于担当、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强调,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建设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整体布局、一体设计、分部实施”的总方针,做到一是要有决心、有信心、有底气,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昂扬斗志齐心协力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有标准、有规划、有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三是要讲技巧、讲科学、讲谋划,能干更要巧干,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有规矩、有程序、有分工,同时依法依规,做到程序规范。 下一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坚强带领下,以奋斗起笔,以实践序章,围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建设项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级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范馨怡
景德镇市局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市局相关科室,浮梁县市场监管局、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景德镇陶瓷大学、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同时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专利转化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转化的重要力量。梳理盘活有价值的专利成果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任务。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让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和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专利产业化落地生效。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徐玲
吉安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3月20日,由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安县君山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老师通过PPT课件,结合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等基本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有关知识产权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现场提问和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欢乐的课堂中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魅力,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创新、创造的浓厚兴趣,进一步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相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能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创新的种子。 今后,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稿 源:吉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易 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喜讯!国家级试点 抚州2地入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抚州2地入选:抚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崇仁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旨在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布局、动态管理,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抚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保障,始终保持担当奋进、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有力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西赣州:让知识产权的活力充分涌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赣州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再创新高 2月29日,赣州市召开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对接会,全市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碰撞思维。 “这是一堂‘热辣滚烫’的金融知识课,有助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条件。”江西亚美达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会为媒、牵线搭桥,用金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的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能力,推动金融活水对创新型企业高精尖技术研发进行精准滴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蕙说,“我们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全力向上争资争项,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用力干实事,让知识产权的运用工作结出硕果。2023年,赣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落地担保质押和质押贷款保证险,建立政银企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在上犹县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功在深交所发行“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赣州经开区10家企业完成首期2亿元融资,真正实现让科技“专利纸”变为企业“发展金”。数据显示,2023年赣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日前,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运用“远程线上调解+跨区域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专利侵权纠纷案,并进行跨区域司法确认。 这是赣州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在开展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这种保护甚至从省内延伸到省外,还扩大到了海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郭素华介绍。 据了解,2023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郴州市签订“红三角”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签订革命老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由服务一地产业布局,转向服务区域协同发展。2024年1月,赣州、吉安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吉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对“赣南脐橙”“赣南茶油”“泰和乌鸡”“永丰茶油”“狗牯脑茶”等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赣州市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解决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和维权能力弱问题,助力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护航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不仅如此。赣州市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更加多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赣州市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助企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 “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黄蕙介绍,该局通过开展一场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开展一场培训等方式,让服务更加便利、更加多元。 围绕“需求匹配、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办理、风险预警”等环节,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维权保险—上市辅导”全链条服务。 “平台非常实用,汇聚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面信息,并将知识产权和金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打破信息茧房和孤岛,实现信息快速交流互通。”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立发说。 此外,赣州市启动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项目,在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IPO问询回复等方面,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强化和保险机构合作,推出26类知识产权保险,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过程提供保险保障。(吴荣铭、钟燕燕) 来源:新华网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正式通过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内容紧紧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为切入点,条例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条例规定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同时条例明确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据悉,《“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2022年12月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修改阶段不断对条文进行修改,多次向社会特别是陶瓷生产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面对面的座谈会,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 薪火相传,瓷韵千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于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稿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王凯
景德镇市政府领导调研指导保护中心建设工作
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根卫,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高晓云对保护中心二期场地规划、功能布局、设施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中心升格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杨志悦就保护中心升格建设规划、场地、人员、资金等项目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 高晓云对中心升格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肯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升格建设工作中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表示赞扬,他指出,获批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保护中心要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记责任、勇于担当、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强调,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建设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整体布局、一体设计、分部实施”的总方针,做到一是要有决心、有信心、有底气,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昂扬斗志齐心协力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有标准、有规划、有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三是要讲技巧、讲科学、讲谋划,能干更要巧干,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有规矩、有程序、有分工,同时依法依规,做到程序规范。 下一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坚强带领下,以奋斗起笔,以实践序章,围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建设项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级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范馨怡
景德镇市局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市局相关科室,浮梁县市场监管局、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景德镇陶瓷大学、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同时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专利转化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转化的重要力量。梳理盘活有价值的专利成果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任务。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让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和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专利产业化落地生效。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徐玲
吉安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3月20日,由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安县君山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老师通过PPT课件,结合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等基本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有关知识产权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现场提问和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欢乐的课堂中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魅力,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创新、创造的浓厚兴趣,进一步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相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能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创新的种子。 今后,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稿 源:吉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易 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喜讯!国家级试点 抚州2地入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抚州2地入选:抚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崇仁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旨在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布局、动态管理,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抚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保障,始终保持担当奋进、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有力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西赣州:让知识产权的活力充分涌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赣州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再创新高 2月29日,赣州市召开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对接会,全市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碰撞思维。 “这是一堂‘热辣滚烫’的金融知识课,有助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条件。”江西亚美达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会为媒、牵线搭桥,用金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的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能力,推动金融活水对创新型企业高精尖技术研发进行精准滴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蕙说,“我们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全力向上争资争项,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用力干实事,让知识产权的运用工作结出硕果。2023年,赣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落地担保质押和质押贷款保证险,建立政银企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在上犹县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功在深交所发行“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赣州经开区10家企业完成首期2亿元融资,真正实现让科技“专利纸”变为企业“发展金”。数据显示,2023年赣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日前,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运用“远程线上调解+跨区域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专利侵权纠纷案,并进行跨区域司法确认。 这是赣州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在开展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这种保护甚至从省内延伸到省外,还扩大到了海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郭素华介绍。 据了解,2023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郴州市签订“红三角”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签订革命老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由服务一地产业布局,转向服务区域协同发展。2024年1月,赣州、吉安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吉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对“赣南脐橙”“赣南茶油”“泰和乌鸡”“永丰茶油”“狗牯脑茶”等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赣州市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解决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和维权能力弱问题,助力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护航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不仅如此。赣州市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更加多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赣州市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助企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 “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黄蕙介绍,该局通过开展一场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开展一场培训等方式,让服务更加便利、更加多元。 围绕“需求匹配、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办理、风险预警”等环节,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维权保险—上市辅导”全链条服务。 “平台非常实用,汇聚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面信息,并将知识产权和金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打破信息茧房和孤岛,实现信息快速交流互通。”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立发说。 此外,赣州市启动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项目,在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IPO问询回复等方面,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强化和保险机构合作,推出26类知识产权保险,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过程提供保险保障。(吴荣铭、钟燕燕) 来源:新华网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正式通过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内容紧紧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为切入点,条例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条例规定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同时条例明确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据悉,《“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2022年12月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修改阶段不断对条文进行修改,多次向社会特别是陶瓷生产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面对面的座谈会,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 薪火相传,瓷韵千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于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稿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王凯
景德镇市政府领导调研指导保护中心建设工作
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根卫,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高晓云对保护中心二期场地规划、功能布局、设施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中心升格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杨志悦就保护中心升格建设规划、场地、人员、资金等项目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 高晓云对中心升格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肯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升格建设工作中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表示赞扬,他指出,获批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保护中心要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记责任、勇于担当、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强调,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建设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整体布局、一体设计、分部实施”的总方针,做到一是要有决心、有信心、有底气,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昂扬斗志齐心协力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有标准、有规划、有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三是要讲技巧、讲科学、讲谋划,能干更要巧干,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有规矩、有程序、有分工,同时依法依规,做到程序规范。 下一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坚强带领下,以奋斗起笔,以实践序章,围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建设项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级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范馨怡
景德镇市局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市局相关科室,浮梁县市场监管局、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景德镇陶瓷大学、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同时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专利转化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转化的重要力量。梳理盘活有价值的专利成果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任务。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让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和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专利产业化落地生效。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徐玲
吉安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3月20日,由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安县君山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老师通过PPT课件,结合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等基本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有关知识产权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现场提问和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欢乐的课堂中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魅力,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创新、创造的浓厚兴趣,进一步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相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能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创新的种子。 今后,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稿 源:吉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易 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喜讯!国家级试点 抚州2地入选
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布《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确定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示范城市、强县建设试点示范县的通知》,抚州2地入选:抚州市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名单、崇仁县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强县建设试点县名单。 开展知识产权强国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旨在以试点促普及推广,以示范促深化发展,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质量、运用效益、保护效果、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坚持质量优先、改革创新、统筹布局、动态管理,打造一批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示范样板,为加快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提供有力支撑。 近年来,抚州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以实施知识产权强市战略为主线,以优化知识产权营商环境为保障,始终保持担当奋进、勇争一流的精神状态和工作激情,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和服务水平,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试点期间,我市将不断加大工作投入,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印发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建立健全工作领导和统筹协调机制,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在创新驱动发展和经济提质增效的作用,有力推动抚州高质量发展。
关于印发《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
国知发运字〔2024〕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中国人民银行各分行,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各银行业金融机构: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和国务院印发的《“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部署,推进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有关专项任务,决定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现将《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请各地方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相关企业登录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系统(网址:smes.patentnavi.org.cn)进行申报,并于2024年6月15日前在系统内完成企业推荐工作。 特此通知。 国家知识产权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人民银行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2024年2月27日
江西赣州:让知识产权的活力充分涌流
创新是引领发展的第一动力,保护知识产权就是保护创新。 近年来,赣州市围绕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积极推进知识产权强市建设,高标准通过国家知识产权试点城市验收,入选首批国家知识产权强市建设试点城市。 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再创新高 2月29日,赣州市召开知识产权金融工作能力提升培训班及专利技术运用转化对接会,全市金融机构、企业相关人员和各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管理人员齐聚一堂,碰撞思维。 “这是一堂‘热辣滚烫’的金融知识课,有助于我们了解知识产权金融相关政策、法律法规,了解知识产权金融产品的申请和条件。”江西亚美达环保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说。 “以会为媒、牵线搭桥,用金融手段促进知识产权的创造和运用,为的是不断提高知识产权转化为资本的能力,推动金融活水对创新型企业高精尖技术研发进行精准滴灌。”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黄蕙说,“我们围绕赣州市‘1+5+N’产业集群,全力向上争资争项,用好用活政策,助力企业高质量发展。” 用心用情用力干实事,让知识产权的运用工作结出硕果。2023年,赣州深入推进知识产权金融创新,落地担保质押和质押贷款保证险,建立政银企风险共担的信贷风险补偿机制,并在上犹县落地知识产权质押融资风险补偿基金。成功在深交所发行“赣州经开区稀土钨产业链专精特新知识产权1-5期资产支持专项计划”知识产权证券化产品,为赣州经开区10家企业完成首期2亿元融资,真正实现让科技“专利纸”变为企业“发展金”。数据显示,2023年赣州市专利权质押融资额达23亿元。 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持续加大 日前,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福建省漳州市南靖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首次运用“远程线上调解+跨区域司法确认”方式,成功调解一起跨省专利侵权纠纷案,并进行跨区域司法确认。 这是赣州市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的一个缩影。“我们在开展跨区域合作的同时,还进行跨区域联合执法,这种保护甚至从省内延伸到省外,还扩大到了海外。”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二级调研员郭素华介绍。 据了解,2023年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会同广东省韶关市、湖南省郴州市签订“红三角”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同福建省龙岩市、广东省梅州市签订革命老区知识产权跨区域保护合作框架协议,推动知识产权由服务一地产业布局,转向服务区域协同发展。2024年1月,赣州、吉安两地市场监管部门组成跨区域联合执法组,在吉安开展地理标志保护联合检查专项行动,着力查处对“赣南脐橙”“赣南茶油”“泰和乌鸡”“永丰茶油”“狗牯脑茶”等产品的侵权假冒行为。 同时,赣州市建立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机制,解决企业出海面临的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弱和维权能力弱问题,助力企业提高应对纠纷的能力,护航创新型企业参与国际竞争。 不仅如此。赣州市还通过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总结推广知识产权保护案例,推进地理标志保护示范区建设,积极开展赣南脐橙等地理标志产品打假维权,扎实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工作机制,入选国家知识产权局第二批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地区,“加快构建知识产权全链条工作体系项目”入选全省法治政府建设示范项目。 知识产权服务方式更加多元 日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布2023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优秀案例,“赣州市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创新知识产权金融模式助企高质量发展”案例入选。 “做好知识产权服务工作,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关键举措,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支撑,是优化营商环境的现实需要。”黄蕙介绍,该局通过开展一场活动、搭建一个平台、开展一场培训等方式,让服务更加便利、更加多元。 围绕“需求匹配、技术咨询、知识产权评估、质押登记办理、风险预警”等环节,赣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搭建知识产权金融公共服务平台,为科创型企业提供“投资基金—质押融资—证券化—维权保险—上市辅导”全链条服务。 “平台非常实用,汇聚了政府、金融机构、企业各方面信息,并将知识产权和金融信息进行有效整合,打破信息茧房和孤岛,实现信息快速交流互通。”龙南骏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项目总监何立发说。 此外,赣州市启动企业上市知识产权加速器项目,在专利布局、知识产权风险防控、IPO问询回复等方面,为拟上市企业提供知识产权方面的全方位服务。同时,强化和保险机构合作,推出26类知识产权保险,为企业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全过程提供保险保障。(吴荣铭、钟燕燕) 来源:新华网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正式通过
《“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已由江西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24年3月26日通过,自2024年5月1日起施行。 条例共六章二十七条,分为总则、标准建设、使用规范、监督管理、法律责任、附则。内容紧紧围绕过去“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被侵权、被伪造、被冒用现象严重,纠纷不断,维权难度大等存在的问题,以“标准建设”、“规范管理”和“严格监管”为切入点,条例明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和相关协会的标准设立义务,采用“地标”+“团标”的模式,对“景德镇制”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的使用设立标准门槛;条例规定商标权利人对于商标授权使用的原则和路径,要求商标权利人建立“景德镇制”陶瓷数字化管理系统和陶瓷专用标识,以此达成对“景德镇制”陶瓷产品防伪溯源的实现;同时条例明确相关的侵权违法情形,为规范“景德镇制”陶瓷市场秩序、保证“景德镇制”陶瓷产品质量提供切实可行的依据和保证。 据悉,《“景德镇制”陶瓷保护条例》自2022年12月被列入立法计划以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作为起草部门和市人大常委会在起草、审议修改阶段不断对条文进行修改,多次向社会特别是陶瓷生产市场主体征求意见建议,召开面对面的座谈会,拓宽公民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把全过程人民民主理念贯穿立法工作的各个环节。省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也对立法工作进行了指导。 薪火相传,瓷韵千年。这部地方性法规的制定出台,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景德镇考察期间的重要指示精神,对重塑“景德镇制”陶瓷品牌,规范陶瓷市场,进一步把陶瓷产业做大做强,助力于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名片擦得更亮有着积极的意义。 稿源: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王凯
景德镇市政府领导调研指导保护中心建设工作
近日,景德镇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高晓云以“四不两直”的方式到该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对景德镇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建设工作进行专题调研。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陈根卫,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陪同调研。 调研现场,高晓云对保护中心二期场地规划、功能布局、设施环境等进行实地考察,详细了解中心升格建设项目进展情况。杨志悦就保护中心升格建设规划、场地、人员、资金等项目进展及下一步工作计划进行专题汇报。 高晓云对中心升格前期工作进展情况表示肯定,对市市场监管局在中心升格建设工作中的高度重视、统筹谋划表示赞扬,他指出,获批建设国家级保护中心只是万里长征的第一步,保护中心要在市市场监管局的领导下,牢记责任、勇于担当、高效高质、按时完成中心建设任务。同时强调,中心建设要严格按照国家级建设标准要求,紧紧围绕“整体布局、一体设计、分部实施”的总方针,做到一是要有决心、有信心、有底气,以撸起袖子加油干的昂扬斗志齐心协力做好建设工作;二是要有标准、有规划、有节点,对标对表,倒排工期;三是要讲技巧、讲科学、讲谋划,能干更要巧干,做到事半功倍;四是要有规矩、有程序、有分工,同时依法依规,做到程序规范。 下一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将在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市市场监管局党组的坚强带领下,以奋斗起笔,以实践序章,围绕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升格建设项目,以更加坚定的信念、更加坚决的行动、更加有力的举措,扎实做好各项建设工作,确保国家级保护中心顺利通过验收。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范馨怡
景德镇市局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 大力推动专利产业化,更好服务实体经济发展,近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组织召开全市高校和科研机构专利转化工作会议。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四级调研员王勇,市局相关科室,浮梁县市场监管局、珠山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工作负责人,景德镇陶瓷大学、中国直升机设计研究所等高校和科研机构知识产权工作分管领导及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会议学习国务院办公厅《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和国家知识产权局等8部委联合印发的《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工作方案》,同时各高校和科研机构就专利转化工作进行交流发言。 会议强调,高校和科研机构是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创新体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专利转化的重要力量。梳理盘活有价值的专利成果是推进专利转化运用的重要任务。各高校和科研院所要牢固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综合考量转化潜力、商业价值和维护成本等,让更多优秀科技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成为创新驱动发展的重要力量,为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打下坚实基础。 下一步,景德镇市市场监管局将会同相关部门全面推进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推动产学研用深度融合发展,通过专利开放许可和先使用后付费等方式,支持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营造良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推动专利产业化落地生效。 稿源:景德镇市局 通讯员:徐玲
吉安县组织开展知识产权进校园活动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论述,充分发挥中小学知识产权教育的辐射带动作用,形成“教育一个学生,影响一个家庭,带动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增强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3月20日,由吉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主办,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协办的“知识产权进校园”宣讲活动在吉安县君山小学举行。 活动现场,老师通过PPT课件,结合生活实际,深入浅出地向同学们讲解“什么是知识产权”“侵犯知识产权的后果”等基本知识,并结合工作和生活中有关知识产权案例,让同学们更直观、更全面地了解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让学生们深刻认识到知识产权创新、创造与保护的重要意义。 在现场提问和互动环节,同学们积极参与,踊跃发言,活动现场气氛热烈,大家在欢乐的课堂中感受到科技创新的魅力,在吸收知识的同时激发同学们对创新、创造的浓厚兴趣,进一步开拓学生的思维,提高对知识产权的理解。相信通过丰富多彩的活动和寓教于乐的教学方式,能在同学们心中种下一颗创新的种子。 今后,吉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将持续开展形式多样的知识产权宣传活动,进一步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保护知识产权的社会氛围。 稿 源:吉安县市场监管局 通讯员:易 博
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赴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
近日,景德镇市知识产权保护中心主任杨志悦带队赴景德镇市中级人民法院景德镇知识产权法庭调研交流,针对2024年知识产权保护重点工作、司法衔接过程中具体业务、技术人才储备等问题,进行深入交流探讨。景德镇中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吴海平,副庭长胡志勇、副庭长林伟,中心协同保护部负责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吴海平介绍了知识产权法庭近年来知识产权案件受理和审理情况,并对中心一直以来对审判工作给予的技术支撑以及专业、高效的调解服务表示感谢。指出,陶瓷是景德镇最深厚的文化底蕴,保护好景德镇陶瓷知识产权,就是守护文明根脉、护航文化传承。希望双方能形成合力,推动陶瓷文化保护与营商环境服务的良性互动,加强技术支持,营造良好陶瓷知识产权保护生态,进一步把“千年瓷都”这张靓丽的名片擦得更亮。 杨志悦强调,景德镇刚刚获批建设国家级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工作,工作任重而道远。保护中心将以本次调研为契机,充分发挥高素质人才队伍优势,持续与各级法院就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建立紧密的合作,进一步提升技术支撑能力,完善侵权判定咨询、委托调解、司法确认等衔接机制,深入推进知识产权纠纷快速处理试点工作,持续加强知识产权协同保护力度,为全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贡献知识产权力量。
工业和信息化部等18部门办公厅(室)关于开展2024年“一起益企”中小微企业服务行动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企业、发展改革、司法、财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商务、文化和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市场监管、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总工会、工商联、贸促会,海关总署各直属海关,国家税务总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驻各地特派员办事处,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各监管局、中国证监会各监管局: 一、行动主题 二、行动内容 (一)疏通政策落实堵点。聚焦中小微企业对政策“不知道、看不懂、不会用”问题,广泛开展政策宣贯、推送及评估,帮助中小微企业知晓政策、理解政策、享受政策。多渠道、多形式宣传各地区各部门的各类惠企政策,深入开展咨询解读。发挥政策互联网平台作用,不断提升政策汇聚发布、梳理提炼、解读解答、精准推送、申报兑现等功能,优化政策传导路径,强化政策“精准滴灌”。提升政策服务窗口服务水平,优化政策办理程序,开展政策实施情况评估,完善政策反馈和响应机制,打通政策落实“最后一公里”。 (三)提高发展质量效益。聚焦促进中小企业专精特新发展导向,深入实施“科技成果赋智、质量标准品牌赋值、数字化赋能”中小企业专项行动。强化科技成果有效供给,畅通技术供需对接渠道,推动形成协同创新合力,提升中小微企业技术实力。强化质量提升、计量支撑、标准引领、品牌建设,推进中小微企业管理、产品和模式创新,增强企业竞争力。强化新一代信息技术及应用支撑,开发集成“小快轻准”的数字化解决方案和产品,复制推广细分行业的实践经验,引导和推动广大中小微企业加快数字化转型。 (一)加强领导,统筹推进。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发挥牵头作用,加强与相关部门协作,制定服务行动实施方案,细化服务活动,明确任务分工。各地相关部门要以本部门确定的服务行动清单内容为基础,结合地方实际开展具有行业特点和地域特色的服务活动。 (三)跟踪总结,评估问效。各地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要指定专人负责该项工作,及时总结服务成效和典型案例,组织本地区服务机构每月10日前通过中小企业服务跟踪平台(https://baosong.miit.gov.cn/fuwu,报送内容见附件2)报送上月服务情况,建立完善服务激励和效果评价机制。 附件:1. 2.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司法部办公厅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退役军人事务部办公厅 税务总局办公厅 金融监管总局办公厅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全国工商联办公厅 2024年3月5日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名及考试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市、县(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各有关单位及个人: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局《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告》(第567号),南昌市继续设立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考点,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将于 7 月 6日、 7 日举行。为做好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报考及考试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名环节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负责南昌考点报名事宜。 1.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三)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3.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四)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南昌考点定于7月6日、7日在华东交通大学进行。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新建区双港东大街808号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 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由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江西省知识产权局)发放。 四、其他事项 (一)各市、县(区)市场监管局、各专利代理机构及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专利代理师考试的组织报名工作,认真组织、广泛发动。鼓励本地、本单位符合条件人员积极报名,并做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鼓励企事业单位知识产权工作人员、高等院校教学研究人员、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专利代理机构从业人员和知识产权系统管理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社会各界人士报名参加2024年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 联 系 人:王杰、许艳 联系电话:0791-88858712、86208199 通讯地址:江西省南昌市京东大道1139号(330029) 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24年3月19日 (此件主动公开)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第567号)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告 第五六七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代理条例》等有关规定,现将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名 (一)报名条件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 已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 3. 2024年7月31日之前可取得国家承认的理工科大专以上学历,并获得毕业文凭或者学位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二)考点设置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报名人员在报名时根据自身情况选择一个考点参加考试。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香港特别行政区、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报名人员可以选择在北京市、上海市、广州市、深圳市、福州市考点参加考试。 (三)报名程序 参加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报名人员,应当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https://www.cnipa.gov.cn)“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栏内的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报名分为预报名、资格审核、缴费确认三个步骤。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1. 预报名。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4月8日8∶00至4月29日17∶00通过报名系统预报名,逾期不予补报。申请免予专利代理实务科目考试的报名人员也应当在上述时间内提出申请。按照报名系统的指引如实、准确填写报名信息,上传相关材料,并承诺对其真实性负责。 2. 资格审核。预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4年4月8日8∶00至5月10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3. 缴费确认。资格审核合格的报名人员应当根据报名系统提示,向所选考点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缴纳考试报名费。在线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5∶00。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3日17∶00。 报名人员只有按时足额缴纳考试报名费后才确认完成报名程序。逾期或者未足额缴纳报名费的,视为未完成报名。报名费一经缴纳不予退还。缴费确认后,报名人员不得更改考点。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 (四)报名材料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1.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报名表暨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表。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居民身份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的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澳门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澳门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3. 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预报名期间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应在报名阶段提交当年即将毕业的在校证明及专业证明(加盖院校公章),并于2024年7月31日之前上传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到期未按时提交毕业证和学位证或证书未通过审核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4. 本人近三个月彩色蓝底正面免冠证件照片的电子件。具体要求如下: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2)电子件要求:JPG格式,文件大小介于30k—120k之间,分辨率300dpi,宽:390像素,高:567像素。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5. 《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扫描件。报名人员应于报名系统下载《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承诺书》电子件,本人签字后上传其扫描件。 (五)选择考站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6日8∶00至6月10日17∶00,登录报名系统选择考站。考站以考位数量为准,按照选择完成的先后,排满即为不可选状态。 (六)准考证 报名人员应当于2024年6月28日8∶00至7月7日13∶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包含报名人员的个人信息和考试时间、科目、地点等内容。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定于7月6日、7日在所有考点城市同时进行。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命题范围以《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大纲》为准。大纲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发布。 考试分为三门科目,各科目名称和考试时间安排如下: 专利法律知识:7月6日9∶00—11∶30; 相关法律知识:7月6日14∶00—16∶00; 专利代理实务:7月7日9∶00—13∶00。 (三)考试题型和考试方式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采用计算机化考试方式,指应试人员在计算机终端获取专利法律知识、相关法律知识和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试题,在计算机终端作答全部科目并提交答题结果的方式。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四)考试成绩公布、复查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通过报名系统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应试人员认为其考试成绩有明显异常的,可以在考试成绩公布后的指定期限内提出复查分数的申请。考试成绩复查仅限于重新核对各题得分之和相加是否有误。应试人员不得查阅其试卷原始数据。成绩复查结果由专利代理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通过报名系统通知提出成绩复查申请的应试人员。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一)合格分数线 自2023年度起,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固定合格分数线,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即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根据有关规定或者遇特殊情况,需要变更调整考试合格分数线的,另行公告。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自考试成绩公布、复查结束后,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经核查所述人员报名资料后,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参加内地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发放。 参加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考试的考生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四、考试其他事宜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2024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公众咨询电话、各考点以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知识产权署和澳门特别行政区政府经济及科技发展局的联系方式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局政府网站公布。 特此公告。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3月13日
关于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办字〔2024〕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党委宣传部,法院,检察院,外事办公室,发展改革委,教育厅(委、局),科技厅(委、局),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公安厅(局),司法厅(局),农业农村厅(委),商务主管部门,文化和旅游厅(局),卫生健康委,国资委(局),海关总署广东分署、各直属海关,市场监管局(厅、委),知识产权局,林业和草原主管部门,科协,各地方和行业贸促会: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精神,全面加快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在第24个世界知识产权日来临之际,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决定组织开展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宣传教育,全面提升社会公众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牢牢把握新时代新的文化使命,紧扣《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以下简称《纲要》)和《“十四五”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规划》(以下简称《规划》)推进实施,传播知识产权文化理念,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促进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为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二、活动时间 2024年4月20日至26日。 三、活动主题 知识产权转化运用促进高质量发展。 四、宣传重点 (一)宣传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重点宣传各地区各部门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要指示论述,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知识产权工作的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取得的重要进展,不断开创知识产权领域宣传思想文化工作新局面,为加快推进知识产权事业高质量发展和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凝心聚力。 (二)宣传新中国成立75周年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成就。重点围绕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知识产权事业发展壮大取得的突破性进展,通过学习体验、主题宣讲、公益科普、案例解读、网上宣传、群众性文化活动等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主题活动,激发爱国之情、砥砺强国之志、实践爱国之行,营造庆祝新中国成立75周年的浓厚社会氛围。 (三)宣传知识产权领域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对知识产权工作总体部署取得的成绩。围绕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管理、服务和国际合作等各方面工作,及时做好政策解读和宣传报道,集中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纲要》和《规划》一体推进落实、知识产权领域机构改革不断深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深入实施、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建设高质量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更加优化、知识产权国际合作水平全面提高等重点工作进展成效。 (四)宣传知识产权制度在服务国家发展大局中的重要作用。紧紧围绕知识产权支持全面创新、促进产业转型升级、服务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畅通国内国际双循环的积极作用,坚持贴近生活、服务大众的宣传主旨,以“专精特新”、“国货潮牌”、文化精品、地标名品、数字经济等人民群众关注和熟知的知识产权元素为载体,展现知识产权制度在发展新质生产力、增强品牌竞争力、提升文化软实力、激活区域新动力、增添经济新活力等方面的重要作用。 (五)宣传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围绕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大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司法解释和基本知识的普法宣传力度,挖掘典型案例、创新传播方式,生动展现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对内对外讲好中国知识产权故事,增强全社会尊重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大力营造“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公平竞争”的知识产权文化氛围。 五、组织保障 各地区各部门要根据活动安排,结合实际,面向创新主体、政府人员、青少年及社会公众等不同群体,通过多种方式广泛开展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活动,增强宣传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加强与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的沟通联系,充分利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平台,不断扩大宣传周活动在全国范围内的影响力、覆盖面、参与度。各地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宣传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要积极主动发挥引领带动作用,加强沟通协调,创新活动形式,扩大宣传声势,形成全国集中开展宣传周活动的良好态势。宣传周活动期间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改进工作作风,注重活动内容,杜绝形式主义,厉行勤俭节约。要注重对媒体宣传、论坛活动等宣传阵地的规范管理,确保导向正确。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情况、突出特色亮点、总结优秀经验,于宣传周活动结束后7个工作日内将相关总结材料报送至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 特此通知。 附件: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主任单位 国家知识产权局 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2024年3月21日 附件 2024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成员单位 主任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中央宣传部 市场监管总局 成员单位: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 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科技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司法部 农业农村部、商务部、文化和旅游部 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务院国资委 海关总署、国家林草局 中国科协、中国贸促会 组委会在国家知识产权局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宣传周活动期间各项工作。
申长雨在两会“部长通道”答记者问
3月11日,第十四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第三场“部长通道”集中采访活动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申长雨就保护各类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有关工作进展和重点工作举措等方面热点问题回答媒体记者提问。 中国企业报记者: 申局长您好,政府工作报告指出,要为各类所有制企业创造公平竞争、竞相发展的良好环境,可否请您为我们介绍一下,在保护各类企业,包括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助力营造良好发展环境方面的情况和有关考虑?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我也借这个机会感谢新闻媒体的各位朋友多年来对知识产权工作的关心、重视和支持。刚才这位记者提的问题确实企业都非常关注。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塑造良好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的重要方面,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习近平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是完善产权保护制度最重要的内容,也是提高中国经济竞争力最大的激励。国务院也多次作出明确的部署。特别是去年中央推进了新一轮知识产权的机构改革,审议出台了专利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法规,打出了一套知识产权领域的“组合拳”,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我这里有一组数据:一是去年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的社会满意度提高到了82分,创历史新高。二是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突破了90万件,同比增长4.9%,接近5%。去年国外申请人在我们国家有效商标注册量突破了210万件,同比增长3.4%。这充分说明外国企业对我们国家市场的高度重视,对我们国家知识产权保护充满信心。三是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在《全球创新指数报告》中显示,我们国家进入全球百强科技集群的数量达到了24个,首次跃居全球的第一位。同时,在去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开展的全球创新奖评选中,全世界一共有7个企业获奖,我们中国占了两家,也是跃居全球各国之首。而且这两家都是民营科技型企业,充分彰显了我们国家企业蓬勃的创新活力。 今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要求,进一步加大知识产权保护的力度,将建立起与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常态化的沟通机制,定期听取民营企业、外资企业在知识产权方面的意见建议和具体诉求,帮助他们及时解决知识产权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将坚持做到对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和外资企业的知识产权一视同仁、同等保护。 今年我们将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出台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工程实施方案,强化知识产权全链条保护,构建知识产权大保护工作格局,提高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效能。二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的法律法规。全面实施新修改的专利法实施细则,加快推动商标法的新一轮修改,同时还要探索建立数据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加强知识产权的法治保障。三是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的源头保护。就是要持续提高知识产权审查质量和审查效率,创新审查模式、优化审查流程,帮助企业在专利、商标方面更好的获权,提高授权的及时性和权利的稳定性。四是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平台机制。要进一步优化知识产权保护中心的数量布局,高标准建设国家知识产权保护示范区,为企业提供更加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维权渠道,助力营造更好的创新环境和营商环境,促进企业更好的发展。谢谢。 四川广播电视台四川观察记者: 申局长您好,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已经印发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您能否介绍一下这方面的工作进展和有哪些重点推进的举措?谢谢。 国家知识产权局局长 申长雨: 谢谢您的提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对于发展新质生产力,促进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截至去年底,我们国家有效发明专利拥有量已经突破了400万件,对这些专利的转化运用中央高度重视,总书记作出重要指示,强调要加强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国务院常务会议也审议出台了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国家知识产权局会同有关部门认真抓好落实。 在部委层面,我们建立了部际间的推进机制,共同推动专利转化运用;在我们局内也成立了工作专班,全力推进这项工作;各个地方也都制定了相应的配套政策,可以说是多部门协同“高效办成一件事”,取得了积极成效。在今年总理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中也专门提到,去年我们国家技术合同成交额有较快增长,这里包含了不少的专利技术。 今年是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的关键一年,我们将按照政府工作报告的有关精神,着力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首先,要加快梳理盘活高校和科研机构的存量专利,形成可转化的专利库,通过分层分类管理,加强与企业的精准对接,做好精准推送。 第二,要实施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计划,切实破解高校和科研院所专利转化难,广大的中小企业技术获取难这两难问题,培育更多的依靠专利技术成长起来的专精特新中小企业。 第三,要全面实施专利开放许可制度,推进“一对多”的开放许可,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提高专利转化的效率。去年,我们开展的专利转化开放许可制度取得了很好的成效,达成许可17000多项,今年我们将全面实施这一制度,因为高校和科研机构对专利开放许可制度参与的积极性都非常高。 第四,要进一步提高专利的质量,我们将根据后端专利转化的效果来优化前端专利申请政策和专利的审查政策,建立一个工作闭环,形成一个反馈机制,不断夯实专利转化的质量基础。谢谢。 (来源:中国网、央视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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