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17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商标与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助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主体、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从企业需求端精准发力,加快盘活高价值存量专利 1. 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营机构等载体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研讨座谈等形式,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查活动,围绕产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挖掘创新需求,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更新机制。 2. 精准匹配推送专利技术。用活用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精准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促进高校院所高价值存量专利与潜在需求企业的靶向对接、高效匹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项目路演、拍卖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模式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结对安排,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服务对接帮扶活动,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高效提供转化落地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辅导和服务指导,按需匹配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等地方,面向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专场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多种途径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力度,助力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1. 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集中开展企业走访和集中宣讲公益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宣讲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培育经验,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结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面向相关企业,采用线上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提高企业代理服务评价管理能力和商标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商标品牌建设。 2. 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行动。组织商标审查员、地理标志专家深入县域乡村,以讲座沙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地理标志巡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创意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地标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推广、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1.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作用,组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场对接和系列交流活动,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及有关专家参与,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依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业资源优势,举办专利代理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活动,提升代理行业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省市,选取重点企业出口产品,对标国际竞品,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法律合规、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等服务试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跨境风险防控能力。围绕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广泛宣讲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和“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等,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出海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与应用。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支持开展专利、商标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政策宣传,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政策。支持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需求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广泛组织两地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经验交流。 2. 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专利情报挖掘和信息分析利用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和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方法,更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作用,结合《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公益培训,宣讲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利用方式、获取途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能力;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 推广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结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数据库试用服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重大研发机构采购自主可控数据库,支持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5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指导支持有关地方举办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专利信息服务和促进地理标志兴农富农等重点专场活动。针对各部门、各地区反馈的服务需求,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和相关服务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民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统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与“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等重要活动安排,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活动实效。 四、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地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各地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扎实有序组织活动。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系统(OA)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省局汇总。请各省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2.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为满足更多使用场景和公众需求,同时提供了静态海报和动态海报两个版本供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附件1: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静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2: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动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3: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版权及授权说明.pdf
关于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报名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三)报名程序 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2. 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五)选择考站 (六)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法律知识:7月5日9:00—11:30; 专利代理实务:7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平台将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访问地址:https://ggfw.cnipa.gov.cn/),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平台的推广使用,促进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知晓并实际使用。 同时,为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平台,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对更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见附件3),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报送相关业务协同需求。 附件:1.一张图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王亚鹏 010—62083689 外网邮箱:ggfws@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实践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报送案例总数创历年新高。为全面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聚焦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展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新实践、新成效,我局遴选出10个服务成效突出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十佳案例”以及15个服务方式新颖且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作为 “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案例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 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拟承接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5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沟通合作意向,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抚州市专利导航承接单位公示表.xlsx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赣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了解《专利法》、《商标法》及《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较为熟悉。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 4.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 5.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 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预警;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 8.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9.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单位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本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5.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6.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7.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 8.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需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应做到全覆盖。 (二)原则上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可直接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 (三)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片区承办,对已报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纳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 (四)对设立了知识产权专员的单位,在评选推荐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该情形产生之月起免除知识产权专员资格: 1.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从所在单位或团队中离职并申请撤销专员资格的。 (六)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维护管理,要及时更新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员信息档案,实现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大数据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宣传,抓紧落实,收集本地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各推荐单位的知识产权专员如有增加、删减或信息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登记部门汇总,每年度末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雷宁宁,0791-86355299 电子邮箱:76033726@qq.com 附件:附件1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2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将“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等5个产业类专利导航、“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等1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确定为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向项目公示名单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3日 抚州市产业专利导航拟确定名单 专利导航将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为产业运行决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路径参考。除生物医药产业外,对抚州“2+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建议如下。 1.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 2.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 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链 5. 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2024年抚州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拟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 建昌帮药业有限公司 2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桥总成研制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 人工智能音视频技术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强力定眩胶囊中药品种保护专利导航 江西银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半导体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誉鸿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金溪斯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7 双喷式三段火调节柴油燃烧器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晋元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 硅胶型干燥剂的除湿性能质量性能提升及其应用研究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昂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 高性能(高抗)电解铜箔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涡轮增压器技术专利导航 工程 抚州发那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 电解质平衡药物专利导航 工程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西庄驰竹展平竹基代塑低碳餐厨快消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 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3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 江西省灿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2〕号推进我市专利专项计划实施,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抚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一、申报对象 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市“2416”链和各县区2.3三、支持标准 “事前支持、事后验收”方式给予支持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个产业规划类或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研发活动类类或其它类专利导航项目3万元支持。该项该批次资金最高支持不90。 验收要求 期满需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3.(包含:五、组织方式 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评审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申报。 3.纸质材料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件发至邮箱:联系人:何海娟,联系电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附件: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有关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一、考核评估程序 首批高校中心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评估材料,包括《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中央部属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并注明“XX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材料”。 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考核材料后,每家高校中心现场答辩时长15分钟,包括工作汇报(10分钟)和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两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请首批高校中心及地方高校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证明材料(模板) 3.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 2024年4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预审业务的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 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大赛承办单位按照参赛人员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大赛组委会确认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赛。初赛试题将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参赛人员于6月27日至6月2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并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复赛。8月上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18名,每个组别各6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知识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附件1: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郭 靖 侯金霞 电 话:010—62083617 6208385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敏 王 晶 丁 甜 电 话:025—83236256 83236257 邮 箱:991198@ jsipp.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运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聚集两支力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点和各类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力、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有力支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把握三个原则。注重点面结合,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支持各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坚持多方联动,既要充分调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务求实效,紧贴行业产业专利转化运用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服务四项重点。面向区域重大战略,助力优化提升区域产业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面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重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上述四项重点创新需求,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盘点出的高价值专利为供给,加强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 1. 宣讲宏观形势和政策。围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政策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等主题,进行宣讲解读和主旨演讲,帮助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了解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 推广专利转化运用典型案例。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广泛宣传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模式,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重点访谈等方式展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 3. 解读专利产业化态势发布。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解读专利产业化发展态势,发布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成果,帮助产业界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脉络、专利保护态势,准确把握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提升产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能力。 (二)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 1. 路演推介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支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梳理盘点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展路演活动,集中推介技术成熟度高、转化运用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 路演推介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深入调研专利技术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银企对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资路演活动,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 3. 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路演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专利导航、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孵化等服务产品,生动展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发展智慧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新产品新模式。 (三)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 1.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平台及产品的宣传普及,开展全流程、嵌入式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 2.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服务载体作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深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调研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提供“贴身定制”式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投融资等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专利质量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 对接专利审查服务。根据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需求,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现场审查等多元化审查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利审查员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1.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实务培训。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围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等开展实务技能操作培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管理能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导航等专业化实务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专利产业化综合服务能力。 2. 助力做优专利增量。组织专利审查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服务专家深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问题面对面开展工作辅导,为做优专利增量提供服务支撑。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在涉及专利指标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助力创新成果保护和价值实现。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聚焦相关部门和地方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进技术、面向区域重大战略——西部地区等3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并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化活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系统(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共同提升活动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积极协调局内参与部门单位支持各地方活动开展,做好服务资源梳理和调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细化完善活动方案,落实好服务对接和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地方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活动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2. 活动成效汇总表 3. 活动典型案例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17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商标与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助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主体、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从企业需求端精准发力,加快盘活高价值存量专利 1. 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营机构等载体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研讨座谈等形式,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查活动,围绕产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挖掘创新需求,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更新机制。 2. 精准匹配推送专利技术。用活用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精准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促进高校院所高价值存量专利与潜在需求企业的靶向对接、高效匹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项目路演、拍卖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模式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结对安排,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服务对接帮扶活动,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高效提供转化落地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辅导和服务指导,按需匹配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等地方,面向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专场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多种途径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力度,助力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1. 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集中开展企业走访和集中宣讲公益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宣讲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培育经验,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结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面向相关企业,采用线上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提高企业代理服务评价管理能力和商标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商标品牌建设。 2. 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行动。组织商标审查员、地理标志专家深入县域乡村,以讲座沙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地理标志巡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创意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地标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推广、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1.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作用,组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场对接和系列交流活动,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及有关专家参与,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依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业资源优势,举办专利代理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活动,提升代理行业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省市,选取重点企业出口产品,对标国际竞品,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法律合规、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等服务试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跨境风险防控能力。围绕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广泛宣讲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和“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等,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出海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与应用。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支持开展专利、商标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政策宣传,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政策。支持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需求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广泛组织两地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经验交流。 2. 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专利情报挖掘和信息分析利用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和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方法,更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作用,结合《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公益培训,宣讲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利用方式、获取途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能力;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 推广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结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数据库试用服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重大研发机构采购自主可控数据库,支持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5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指导支持有关地方举办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专利信息服务和促进地理标志兴农富农等重点专场活动。针对各部门、各地区反馈的服务需求,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和相关服务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民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统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与“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等重要活动安排,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活动实效。 四、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地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各地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扎实有序组织活动。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系统(OA)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省局汇总。请各省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2.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为满足更多使用场景和公众需求,同时提供了静态海报和动态海报两个版本供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附件1: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静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2: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动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3: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版权及授权说明.pdf
关于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报名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三)报名程序 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2. 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五)选择考站 (六)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法律知识:7月5日9:00—11:30; 专利代理实务:7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平台将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访问地址:https://ggfw.cnipa.gov.cn/),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平台的推广使用,促进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知晓并实际使用。 同时,为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平台,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对更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见附件3),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报送相关业务协同需求。 附件:1.一张图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王亚鹏 010—62083689 外网邮箱:ggfws@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实践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报送案例总数创历年新高。为全面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聚焦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展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新实践、新成效,我局遴选出10个服务成效突出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十佳案例”以及15个服务方式新颖且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作为 “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案例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 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拟承接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5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沟通合作意向,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抚州市专利导航承接单位公示表.xlsx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赣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了解《专利法》、《商标法》及《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较为熟悉。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 4.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 5.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 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预警;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 8.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9.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单位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本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5.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6.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7.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 8.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需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应做到全覆盖。 (二)原则上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可直接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 (三)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片区承办,对已报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纳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 (四)对设立了知识产权专员的单位,在评选推荐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该情形产生之月起免除知识产权专员资格: 1.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从所在单位或团队中离职并申请撤销专员资格的。 (六)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维护管理,要及时更新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员信息档案,实现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大数据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宣传,抓紧落实,收集本地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各推荐单位的知识产权专员如有增加、删减或信息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登记部门汇总,每年度末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雷宁宁,0791-86355299 电子邮箱:76033726@qq.com 附件:附件1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2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将“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等5个产业类专利导航、“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等1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确定为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向项目公示名单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3日 抚州市产业专利导航拟确定名单 专利导航将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为产业运行决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路径参考。除生物医药产业外,对抚州“2+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建议如下。 1.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 2.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 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链 5. 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2024年抚州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拟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 建昌帮药业有限公司 2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桥总成研制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 人工智能音视频技术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强力定眩胶囊中药品种保护专利导航 江西银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半导体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誉鸿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金溪斯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7 双喷式三段火调节柴油燃烧器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晋元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 硅胶型干燥剂的除湿性能质量性能提升及其应用研究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昂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 高性能(高抗)电解铜箔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涡轮增压器技术专利导航 工程 抚州发那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 电解质平衡药物专利导航 工程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西庄驰竹展平竹基代塑低碳餐厨快消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 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3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 江西省灿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2〕号推进我市专利专项计划实施,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抚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一、申报对象 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市“2416”链和各县区2.3三、支持标准 “事前支持、事后验收”方式给予支持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个产业规划类或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研发活动类类或其它类专利导航项目3万元支持。该项该批次资金最高支持不90。 验收要求 期满需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3.(包含:五、组织方式 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评审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申报。 3.纸质材料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件发至邮箱:联系人:何海娟,联系电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附件: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有关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一、考核评估程序 首批高校中心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评估材料,包括《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中央部属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并注明“XX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材料”。 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考核材料后,每家高校中心现场答辩时长15分钟,包括工作汇报(10分钟)和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两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请首批高校中心及地方高校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证明材料(模板) 3.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 2024年4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预审业务的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 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大赛承办单位按照参赛人员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大赛组委会确认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赛。初赛试题将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参赛人员于6月27日至6月2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并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复赛。8月上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18名,每个组别各6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知识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附件1: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郭 靖 侯金霞 电 话:010—62083617 6208385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敏 王 晶 丁 甜 电 话:025—83236256 83236257 邮 箱:991198@ jsipp.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运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聚集两支力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点和各类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力、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有力支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把握三个原则。注重点面结合,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支持各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坚持多方联动,既要充分调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务求实效,紧贴行业产业专利转化运用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服务四项重点。面向区域重大战略,助力优化提升区域产业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面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重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上述四项重点创新需求,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盘点出的高价值专利为供给,加强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 1. 宣讲宏观形势和政策。围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政策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等主题,进行宣讲解读和主旨演讲,帮助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了解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 推广专利转化运用典型案例。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广泛宣传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模式,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重点访谈等方式展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 3. 解读专利产业化态势发布。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解读专利产业化发展态势,发布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成果,帮助产业界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脉络、专利保护态势,准确把握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提升产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能力。 (二)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 1. 路演推介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支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梳理盘点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展路演活动,集中推介技术成熟度高、转化运用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 路演推介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深入调研专利技术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银企对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资路演活动,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 3. 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路演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专利导航、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孵化等服务产品,生动展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发展智慧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新产品新模式。 (三)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 1.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平台及产品的宣传普及,开展全流程、嵌入式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 2.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服务载体作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深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调研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提供“贴身定制”式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投融资等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专利质量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 对接专利审查服务。根据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需求,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现场审查等多元化审查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利审查员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1.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实务培训。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围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等开展实务技能操作培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管理能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导航等专业化实务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专利产业化综合服务能力。 2. 助力做优专利增量。组织专利审查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服务专家深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问题面对面开展工作辅导,为做优专利增量提供服务支撑。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在涉及专利指标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助力创新成果保护和价值实现。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聚焦相关部门和地方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进技术、面向区域重大战略——西部地区等3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并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化活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系统(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共同提升活动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积极协调局内参与部门单位支持各地方活动开展,做好服务资源梳理和调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细化完善活动方案,落实好服务对接和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地方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活动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2. 活动成效汇总表 3. 活动典型案例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17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商标与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助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主体、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从企业需求端精准发力,加快盘活高价值存量专利 1. 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营机构等载体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研讨座谈等形式,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查活动,围绕产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挖掘创新需求,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更新机制。 2. 精准匹配推送专利技术。用活用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精准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促进高校院所高价值存量专利与潜在需求企业的靶向对接、高效匹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项目路演、拍卖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模式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结对安排,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服务对接帮扶活动,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高效提供转化落地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辅导和服务指导,按需匹配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等地方,面向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专场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多种途径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力度,助力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1. 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集中开展企业走访和集中宣讲公益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宣讲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培育经验,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结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面向相关企业,采用线上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提高企业代理服务评价管理能力和商标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商标品牌建设。 2. 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行动。组织商标审查员、地理标志专家深入县域乡村,以讲座沙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地理标志巡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创意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地标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推广、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1.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作用,组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场对接和系列交流活动,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及有关专家参与,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依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业资源优势,举办专利代理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活动,提升代理行业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省市,选取重点企业出口产品,对标国际竞品,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法律合规、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等服务试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跨境风险防控能力。围绕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广泛宣讲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和“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等,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出海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与应用。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支持开展专利、商标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政策宣传,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政策。支持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需求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广泛组织两地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经验交流。 2. 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专利情报挖掘和信息分析利用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和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方法,更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作用,结合《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公益培训,宣讲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利用方式、获取途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能力;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 推广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结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数据库试用服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重大研发机构采购自主可控数据库,支持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5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指导支持有关地方举办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专利信息服务和促进地理标志兴农富农等重点专场活动。针对各部门、各地区反馈的服务需求,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和相关服务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民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统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与“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等重要活动安排,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活动实效。 四、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地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各地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扎实有序组织活动。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系统(OA)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省局汇总。请各省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2.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为满足更多使用场景和公众需求,同时提供了静态海报和动态海报两个版本供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附件1: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静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2: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动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3: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版权及授权说明.pdf
关于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报名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三)报名程序 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2. 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五)选择考站 (六)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法律知识:7月5日9:00—11:30; 专利代理实务:7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平台将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访问地址:https://ggfw.cnipa.gov.cn/),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平台的推广使用,促进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知晓并实际使用。 同时,为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平台,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对更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见附件3),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报送相关业务协同需求。 附件:1.一张图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王亚鹏 010—62083689 外网邮箱:ggfws@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实践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报送案例总数创历年新高。为全面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聚焦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展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新实践、新成效,我局遴选出10个服务成效突出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十佳案例”以及15个服务方式新颖且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作为 “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案例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 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拟承接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5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沟通合作意向,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抚州市专利导航承接单位公示表.xlsx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赣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了解《专利法》、《商标法》及《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较为熟悉。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 4.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 5.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 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预警;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 8.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9.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单位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本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5.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6.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7.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 8.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需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应做到全覆盖。 (二)原则上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可直接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 (三)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片区承办,对已报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纳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 (四)对设立了知识产权专员的单位,在评选推荐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该情形产生之月起免除知识产权专员资格: 1.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从所在单位或团队中离职并申请撤销专员资格的。 (六)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维护管理,要及时更新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员信息档案,实现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大数据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宣传,抓紧落实,收集本地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各推荐单位的知识产权专员如有增加、删减或信息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登记部门汇总,每年度末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雷宁宁,0791-86355299 电子邮箱:76033726@qq.com 附件:附件1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2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将“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等5个产业类专利导航、“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等1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确定为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向项目公示名单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3日 抚州市产业专利导航拟确定名单 专利导航将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为产业运行决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路径参考。除生物医药产业外,对抚州“2+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建议如下。 1.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 2.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 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链 5. 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2024年抚州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拟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 建昌帮药业有限公司 2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桥总成研制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 人工智能音视频技术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强力定眩胶囊中药品种保护专利导航 江西银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半导体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誉鸿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金溪斯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7 双喷式三段火调节柴油燃烧器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晋元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 硅胶型干燥剂的除湿性能质量性能提升及其应用研究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昂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 高性能(高抗)电解铜箔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涡轮增压器技术专利导航 工程 抚州发那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 电解质平衡药物专利导航 工程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西庄驰竹展平竹基代塑低碳餐厨快消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 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3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 江西省灿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2〕号推进我市专利专项计划实施,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抚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一、申报对象 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市“2416”链和各县区2.3三、支持标准 “事前支持、事后验收”方式给予支持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个产业规划类或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研发活动类类或其它类专利导航项目3万元支持。该项该批次资金最高支持不90。 验收要求 期满需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3.(包含:五、组织方式 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评审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申报。 3.纸质材料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件发至邮箱:联系人:何海娟,联系电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附件: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有关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一、考核评估程序 首批高校中心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评估材料,包括《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中央部属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并注明“XX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材料”。 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考核材料后,每家高校中心现场答辩时长15分钟,包括工作汇报(10分钟)和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两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请首批高校中心及地方高校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证明材料(模板) 3.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 2024年4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预审业务的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 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大赛承办单位按照参赛人员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大赛组委会确认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赛。初赛试题将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参赛人员于6月27日至6月2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并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复赛。8月上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18名,每个组别各6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知识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附件1: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郭 靖 侯金霞 电 话:010—62083617 6208385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敏 王 晶 丁 甜 电 话:025—83236256 83236257 邮 箱:991198@ jsipp.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运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聚集两支力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点和各类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力、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有力支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把握三个原则。注重点面结合,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支持各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坚持多方联动,既要充分调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务求实效,紧贴行业产业专利转化运用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服务四项重点。面向区域重大战略,助力优化提升区域产业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面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重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上述四项重点创新需求,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盘点出的高价值专利为供给,加强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 1. 宣讲宏观形势和政策。围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政策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等主题,进行宣讲解读和主旨演讲,帮助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了解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 推广专利转化运用典型案例。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广泛宣传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模式,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重点访谈等方式展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 3. 解读专利产业化态势发布。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解读专利产业化发展态势,发布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成果,帮助产业界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脉络、专利保护态势,准确把握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提升产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能力。 (二)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 1. 路演推介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支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梳理盘点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展路演活动,集中推介技术成熟度高、转化运用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 路演推介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深入调研专利技术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银企对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资路演活动,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 3. 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路演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专利导航、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孵化等服务产品,生动展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发展智慧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新产品新模式。 (三)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 1.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平台及产品的宣传普及,开展全流程、嵌入式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 2.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服务载体作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深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调研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提供“贴身定制”式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投融资等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专利质量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 对接专利审查服务。根据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需求,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现场审查等多元化审查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利审查员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1.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实务培训。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围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等开展实务技能操作培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管理能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导航等专业化实务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专利产业化综合服务能力。 2. 助力做优专利增量。组织专利审查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服务专家深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问题面对面开展工作辅导,为做优专利增量提供服务支撑。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在涉及专利指标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助力创新成果保护和价值实现。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聚焦相关部门和地方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进技术、面向区域重大战略——西部地区等3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并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化活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系统(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共同提升活动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积极协调局内参与部门单位支持各地方活动开展,做好服务资源梳理和调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细化完善活动方案,落实好服务对接和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地方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活动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2. 活动成效汇总表 3. 活动典型案例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17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商标与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助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主体、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从企业需求端精准发力,加快盘活高价值存量专利 1. 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营机构等载体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研讨座谈等形式,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查活动,围绕产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挖掘创新需求,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更新机制。 2. 精准匹配推送专利技术。用活用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精准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促进高校院所高价值存量专利与潜在需求企业的靶向对接、高效匹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项目路演、拍卖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模式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结对安排,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服务对接帮扶活动,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高效提供转化落地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辅导和服务指导,按需匹配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等地方,面向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专场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多种途径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力度,助力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1. 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集中开展企业走访和集中宣讲公益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宣讲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培育经验,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结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面向相关企业,采用线上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提高企业代理服务评价管理能力和商标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商标品牌建设。 2. 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行动。组织商标审查员、地理标志专家深入县域乡村,以讲座沙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地理标志巡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创意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地标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推广、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1.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作用,组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场对接和系列交流活动,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及有关专家参与,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依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业资源优势,举办专利代理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活动,提升代理行业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省市,选取重点企业出口产品,对标国际竞品,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法律合规、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等服务试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跨境风险防控能力。围绕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广泛宣讲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和“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等,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出海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与应用。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支持开展专利、商标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政策宣传,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政策。支持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需求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广泛组织两地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经验交流。 2. 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专利情报挖掘和信息分析利用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和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方法,更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作用,结合《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公益培训,宣讲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利用方式、获取途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能力;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 推广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结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数据库试用服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重大研发机构采购自主可控数据库,支持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5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指导支持有关地方举办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专利信息服务和促进地理标志兴农富农等重点专场活动。针对各部门、各地区反馈的服务需求,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和相关服务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民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统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与“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等重要活动安排,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活动实效。 四、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地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各地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扎实有序组织活动。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系统(OA)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省局汇总。请各省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2.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为满足更多使用场景和公众需求,同时提供了静态海报和动态海报两个版本供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附件1: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静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2: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动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3: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版权及授权说明.pdf
关于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报名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三)报名程序 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2. 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五)选择考站 (六)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法律知识:7月5日9:00—11:30; 专利代理实务:7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平台将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访问地址:https://ggfw.cnipa.gov.cn/),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平台的推广使用,促进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知晓并实际使用。 同时,为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平台,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对更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见附件3),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报送相关业务协同需求。 附件:1.一张图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王亚鹏 010—62083689 外网邮箱:ggfws@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实践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报送案例总数创历年新高。为全面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聚焦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展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新实践、新成效,我局遴选出10个服务成效突出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十佳案例”以及15个服务方式新颖且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作为 “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案例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 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拟承接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5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沟通合作意向,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抚州市专利导航承接单位公示表.xlsx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赣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了解《专利法》、《商标法》及《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较为熟悉。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 4.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 5.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 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预警;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 8.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9.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单位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本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5.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6.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7.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 8.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需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应做到全覆盖。 (二)原则上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可直接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 (三)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片区承办,对已报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纳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 (四)对设立了知识产权专员的单位,在评选推荐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该情形产生之月起免除知识产权专员资格: 1.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从所在单位或团队中离职并申请撤销专员资格的。 (六)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维护管理,要及时更新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员信息档案,实现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大数据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宣传,抓紧落实,收集本地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各推荐单位的知识产权专员如有增加、删减或信息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登记部门汇总,每年度末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雷宁宁,0791-86355299 电子邮箱:76033726@qq.com 附件:附件1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2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将“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等5个产业类专利导航、“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等1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确定为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向项目公示名单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3日 抚州市产业专利导航拟确定名单 专利导航将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为产业运行决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路径参考。除生物医药产业外,对抚州“2+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建议如下。 1.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 2.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 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链 5. 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2024年抚州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拟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 建昌帮药业有限公司 2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桥总成研制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 人工智能音视频技术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强力定眩胶囊中药品种保护专利导航 江西银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半导体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誉鸿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金溪斯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7 双喷式三段火调节柴油燃烧器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晋元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 硅胶型干燥剂的除湿性能质量性能提升及其应用研究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昂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 高性能(高抗)电解铜箔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涡轮增压器技术专利导航 工程 抚州发那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 电解质平衡药物专利导航 工程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西庄驰竹展平竹基代塑低碳餐厨快消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 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3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 江西省灿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2〕号推进我市专利专项计划实施,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抚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一、申报对象 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市“2416”链和各县区2.3三、支持标准 “事前支持、事后验收”方式给予支持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个产业规划类或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研发活动类类或其它类专利导航项目3万元支持。该项该批次资金最高支持不90。 验收要求 期满需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3.(包含:五、组织方式 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评审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申报。 3.纸质材料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件发至邮箱:联系人:何海娟,联系电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附件: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有关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一、考核评估程序 首批高校中心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评估材料,包括《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中央部属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并注明“XX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材料”。 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考核材料后,每家高校中心现场答辩时长15分钟,包括工作汇报(10分钟)和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两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请首批高校中心及地方高校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证明材料(模板) 3.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 2024年4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预审业务的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 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大赛承办单位按照参赛人员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大赛组委会确认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赛。初赛试题将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参赛人员于6月27日至6月2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并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复赛。8月上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18名,每个组别各6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知识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附件1: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郭 靖 侯金霞 电 话:010—62083617 6208385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敏 王 晶 丁 甜 电 话:025—83236256 83236257 邮 箱:991198@ jsipp.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运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聚集两支力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点和各类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力、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有力支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把握三个原则。注重点面结合,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支持各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坚持多方联动,既要充分调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务求实效,紧贴行业产业专利转化运用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服务四项重点。面向区域重大战略,助力优化提升区域产业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面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重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上述四项重点创新需求,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盘点出的高价值专利为供给,加强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 1. 宣讲宏观形势和政策。围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政策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等主题,进行宣讲解读和主旨演讲,帮助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了解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 推广专利转化运用典型案例。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广泛宣传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模式,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重点访谈等方式展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 3. 解读专利产业化态势发布。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解读专利产业化发展态势,发布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成果,帮助产业界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脉络、专利保护态势,准确把握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提升产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能力。 (二)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 1. 路演推介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支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梳理盘点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展路演活动,集中推介技术成熟度高、转化运用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 路演推介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深入调研专利技术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银企对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资路演活动,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 3. 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路演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专利导航、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孵化等服务产品,生动展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发展智慧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新产品新模式。 (三)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 1.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平台及产品的宣传普及,开展全流程、嵌入式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 2.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服务载体作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深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调研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提供“贴身定制”式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投融资等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专利质量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 对接专利审查服务。根据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需求,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现场审查等多元化审查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利审查员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1.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实务培训。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围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等开展实务技能操作培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管理能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导航等专业化实务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专利产业化综合服务能力。 2. 助力做优专利增量。组织专利审查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服务专家深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问题面对面开展工作辅导,为做优专利增量提供服务支撑。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在涉及专利指标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助力创新成果保护和价值实现。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聚焦相关部门和地方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进技术、面向区域重大战略——西部地区等3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并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化活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系统(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共同提升活动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积极协调局内参与部门单位支持各地方活动开展,做好服务资源梳理和调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细化完善活动方案,落实好服务对接和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地方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活动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2. 活动成效汇总表 3. 活动典型案例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5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5〕6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政府工作报告有关部署,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17部委《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商标与地理标志品牌建设,助力创新型经济、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高质量发展,经研究决定,2025年继续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提升知识产权运用效益,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以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聚焦民营企业和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重点主体、西部地区等重点区域、涉外知识产权服务等重点领域需求,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优化知识产权服务供给,促进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和高效益运用,切实提振民营企业发展信心,持续增强各类经营主体获得感,服务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更好支撑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内容 (一)从企业需求端精准发力,加快盘活高价值存量专利 1. 深度挖掘企业技术需求。充分发挥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创新联合体、知识产权交易服务平台和运营机构等载体作用,通过问卷调查、企业访谈、研讨座谈等形式,针对区域特色优势产业和重点民营企业,开展技术需求调查活动,围绕产业技术攻关和技术升级挖掘创新需求,并建立动态跟踪和更新机制。 2. 精准匹配推送专利技术。用活用好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系统,支持各地充分利用人工智能大模型等新技术,精准筛选相关领域可转化专利资源,促进高校院所高价值存量专利与潜在需求企业的靶向对接、高效匹配。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采用项目路演、拍卖会、推介会等多种形式,组织多层次、多模式专利转化对接活动。支持相关省份按照知识产权服务业区域协作帮扶结对安排,开展跨区域专利转化服务对接帮扶活动,促进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3. 高效提供转化落地服务。根据企业类型和创新发展需求,进行针对性的知识产权政策辅导和服务指导,按需匹配专利信息分析、专利导航、高价值专利培育等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提供价值评估、交易撮合、许可谈判等专业化服务,推动一批专利产业化项目落地。鼓励知识产权金融生态综合试点城市等地方,面向专利产业化重点项目,组织专场银企对接、知识产权投融资路演等活动,多种途径解决科技型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二)加大商标和地理标志服务力度,助力品牌经济和区域特色产业发展 1. 加强企业商标品牌建设的服务指导。组织商标品牌指导站集中开展企业走访和集中宣讲公益活动,深入挖掘企业商标品牌建设需求,指导企业进行商标品牌培育和保护,宣讲商标法律知识和品牌培育经验,增强企业商标品牌意识,提升企业商标品牌价值。结合“千企百城”商标品牌价值提升行动,面向相关企业,采用线上交流、线下培训等方式,大力宣传推广商标代理服务采购需求标准、代理委托合同示范文本和禁止性从业行为清单,提高企业代理服务评价管理能力和商标管理水平,更好助力商标品牌建设。 2. 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行动。组织商标审查员、地理标志专家深入县域乡村,以讲座沙龙、经验交流等多种形式,开展地理标志巡讲活动。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开展地理标志兴农富农展览展示活动,鼓励开发高附加值产品和创意产品,促进地理标志与文化创意产业深度融合,不断提升地理标志产业附加值。充分利用互联网、电子商务平台,采取地标产品电商直播、短视频推广、农产品推介会等形式,扩大地理标志品牌知名度和影响力。 (三)强化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增强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服务能力 1. 提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水平。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载体作用,组织涉外知识产权服务专场对接和系列交流活动,广泛吸纳知识产权保护中心、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指导地方分中心及有关专家参与,为企业“走出去”提供优质知识产权服务。依托中华全国专利代理师协会专业资源优势,举办专利代理行业国际化人才培养活动,提升代理行业涉外服务能力和水平。 2. 拓展海外知识产权服务领域。支持有条件的省市,选取重点企业出口产品,对标国际竞品,围绕专利、商标、商业秘密等,开展法律合规、目标市场专利商标布局、专利权稳定性评估、侵权风险分析等服务试点,提升企业知识产权跨境风险防控能力。围绕重点目标市场国家,广泛宣讲国外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知识和“专利审查高速路”等政策,引导企业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国际专利、马德里国际商标和海牙国际外观设计等,合理进行海外知识产权布局。鼓励保险机构开发更多适合科技型中小企业出海应用场景的知识产权保险产品,通过举办政策解读、案例分享、培训讲座等活动,加强海外知识产权保险的宣传推广与应用。 (四)优化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能力 1. 推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便利化。支持开展专利、商标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知识产权审查政策宣传,向科技型民营企业推广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等政策。支持东部省份根据对口帮扶省份需求和民营经济发展特点,广泛组织两地公共服务机构参与,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提升培训和经验交流。 2. 提升信息分析利用能力。引导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深入开展专利情报挖掘和信息分析利用研究,形成高质量的信息服务产品和可推广的工作模式方法,更好助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和专利转化运用。充分发挥全国专利信息传播利用基地、专利文献服务网点作用,结合《知识产权数据使用手册及开放目录》面向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开展专利信息利用公益培训,宣讲知识产权数据基本概念、利用方式、获取途径,提升企业知识产权数据利用能力;引导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好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外观设计专利检索公共服务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产品,为企业提供全方位、便利化的知识产权信息服务。 3. 推广自主可控知识产权数据库。鼓励知识产权数据服务商结合民营经济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开展数据库试用服务,引导高校、科研机构、国有企业等重大研发机构采购自主可控数据库,支持自主可控数据库建设。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5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聚焦民营企业和中小企业创新发展需求,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联动,指导支持有关地方举办以服务民营经济发展、推动先进技术转化、加强涉外知识产权服务、强化专利信息服务和促进地理标志兴农富农等重点专场活动。针对各部门、各地区反馈的服务需求,组织知识产权专家和相关服务资源,深入基层一线,开展“面对面”服务,为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办实事、解难题。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产业特点和民营企业需求,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统筹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与“千校万企”协同创新伙伴行动、“百场万企”大中小企业融通对接、“一起益企”中小企业服务行动、“一月一链”投融资对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惠企行动等重要活动安排,更好发挥协同效应,提升活动实效。 四、组织保障 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作用,各相关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主动对接地方知识产权服务需求,做好相关服务资源支持保障。各地要精心设计活动方案,扎实有序组织活动。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系统(OA)报送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活动结束后,各地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报送省局汇总。请各省局于11月10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5年4月25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的通知
国知办函运字〔2025〕29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建设管理工作指引(暂行)》(以下简称《工作指引》),现将组织开展首批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认定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的建设主体,应具备《工作指引》第三章规定的基础条件。 二、工作程序 (一)申报。建设主体作为申报单位,根据《工作指引》相关要求,向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提交申报书(附件1)。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可根据实际需要,要求申报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中央企业作为申报单位的,可由集团总部直接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报,并报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局备案。 (二)推荐。各省级知识产权局按照《工作指引》,对建设主体的基础条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等进行审查核实,在分配名额(附件2)内,择优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推荐。 (三)认定。国家知识产权局对地方推荐和中央企业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筛选,组织专家进行评审,确定拟认定名单并向社会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正式予以认定。 三、工作要求 (一)依据《工作指引》,前期国家知识产权局支持建设的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以及新参与申请的其他单位,按照统一标准和工作程序,进行申报、推荐和认定。 (二)各申报单位要按照《工作指引》要求,如实填写申报书,确保全部信息真实、准确,在审核、推荐和评审过程中,按要求及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对于申报中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发现并核实,将取消申报和认定资格。 (三)各省级知识产权局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开展申报工作,对申报材料严格审核把关,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高质量完成推荐工作。 (四)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和中央企业于2025年5月16日前,将推荐名单和申报材料报送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附件:1.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申报书 2. 国家级产业知识产权运营中心推荐名额分配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4月16日
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主题海报发布
在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即将于4月20日启幕之际,大家期待的海报如期与您相约。今年宣传周活动的主题为“知识产权与人工智能”,宣传周海报共一套六张,并在人工智能的加持下首次以动态形式亮相!为满足更多使用场景和公众需求,同时提供了静态海报和动态海报两个版本供下载。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组委会办公室特面向有需求的相关部门或机构,对海报进行公益授权。有关部门或机构在使用海报时应按照要求,不得擅自改变海报的顺序和设计。 附件1: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静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2: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动态主题海报.zip 附件3:2025年全国知识产权宣传周主题海报版权及授权说明.pdf
关于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的公告
一、报名 1. 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未满三年;受吊销专利代理师资格证的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未满三年。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在33个内地城市和香港特别行政区设置考点,内地考点为北京市、天津市、石家庄市、太原市、呼和浩特市、沈阳市、长春市、哈尔滨市、上海市、南京市、苏州市、杭州市、合肥市、福州市、南昌市、济南市、青岛市、郑州市、武汉市、长沙市、广州市、深圳市、南宁市、海口市、重庆市、成都市、贵阳市、昆明市、西安市、兰州市、西宁市、银川市和乌鲁木齐市。 (三)报名程序 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负责报名事宜。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报名事宜。 2. 资格审核。报名成功后,内地考点由考点城市所在的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核。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负责资格审核。报名人员应当积极配合,报名信息存在错误时应当及时修改补正。资格审核时间为2025年4月10日8:00至5月12日17:00,逾期未按要求完成报名信息修改补正的,视为审核不合格。 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实行现场缴费,缴费地点:湾仔活道27号职业训练局大楼一楼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缴费截止时间为2025年5月15日17:00。 报名即视为提交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填写或者上传以下材料: 2. 本人有效身份证扫描件。 香港特别行政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香港永久性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回乡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护照的扫描件。 台湾地区报名人员报名时,应当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扫描件,同时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的扫描件。不能上传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应当上传台湾居民身份证和户籍誊本或者户口名簿。 报名人员应当上传本人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或者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或者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认证证书电子件。 持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应当上传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扫描件。学历或者学位证明是外文的,应当附具中文译文,中文译文无需公证。 (1)照片尺寸48mm×33mm,人像头部宽度21mm—24mm,头部长度28mm—33mm; 此照片将作为本人资格审核、准考证、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唯一使用照片。为保证图像识别准确性,照片底色应与标准蓝底证件照要求一致,并不得使用拉伸严重的照片。 (五)选择考站 (六)准考证 二、考试 (一)考试日期和地点 (二)考试科目和时间 专利法律知识:7月5日9:00—11:30; 专利代理实务:7月6日9:00—13:00。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为闭卷考试,专利法律知识和相关法律知识两门科目的题型为选择题,专利代理实务科目的题型为论述答题和实际撰写。 考试试题采用简体汉字,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应试人员可以使用繁体汉字作答,答题时应当使用国家法律、法规和规章所规定的专业术语。 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评卷结束后公布考试成绩。应试人员可根据考试系统提示在指定期限内查询本人成绩。 三、专利代理师资格授予 2025年度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合格分数线为法律知识部分(即专利法律知识与相关法律知识两科总和)150分、代理实务部分(专利代理实务单科)90分。 (二)专利代理师资格申请 科目人员的专利代理师资格预申请,将自动转为正式申请并生效。所述人员报名材料经过审核,符合申请条件的,由国家知识产权局授予专利代理师资格,颁发《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国家知识产权局统一制作。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考点参加考试考生的《专利代理师资格证书》,由职业训练局高峰进修学院考试中心发放。 国家知识产权局不举办考前培训班,培训举办单位不得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组织、举办培训班或者进行相关宣传。 特此公告。 2025年3月7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正式上线运行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5〕165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 为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数字化、智能化和便利化水平,国家知识产权局完成国家知识产权保护信息平台项目建设,将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升级改造为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平台集执法支撑、综合监管、保护监测等功能,便利知识产权信息“一站式”查询,实现专利代理师资格考试、专利代理机构审批、专利和商标代理监管等电子化业务办理流程。 平台将于2025年3月10日正式上线(访问地址:https://ggfw.cnipa.gov.cn/),请各部门单位加强对平台的推广使用,促进创新主体、社会公众以及各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和服务机构知晓并实际使用。 同时,为推动构建全国一体化平台,请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核对更新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见附件3),并向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报送相关业务协同需求。 附件:1.一张图了解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 2.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用户操作手册 3.地方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平台基本信息汇总表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5年3月7日 (联系人及电话:公共服务司 王亚鹏 010—62083689 外网邮箱:ggfws@cnipa.gov.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公布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和“优秀案例”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 为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优秀实践的典型示范作用,总结和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先进经验,按照《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征集遴选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的通知》(国知办函服字〔2024〕608号),我局组织开展了案例征集和评选工作。 各省级知识产权局精心组织、积极申报,报送案例总数创历年新高。为全面展现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在聚焦重点工作、服务发展大局中的新担当、新作为,充分展示各级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的新实践、新成效,我局遴选出10个服务成效突出且具有复制推广价值的案例作为“十佳案例”以及15个服务方式新颖且服务成效明显的案例作为 “优秀案例”,现予以公布。 请各省级知识产权局加强案例宣传推广,积极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开展交流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有效拓宽服务渠道、创新服务形式、丰富服务内容,全面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效能。 附件:1.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十佳案例” 2. 2024年度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优秀案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9月29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拟承接单位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5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申报评审工作,根据评审结果沟通合作意向,拟确定以下单位为2024年度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现予以公示(附件),公示期2024年5月21日-5月27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抚州市专利导航承接单位公示表.xlsx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21日
关于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的通知
各设区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科技局、工信局、卫健委,赣江新区各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培养一支高水平的知识产权管理队伍,推进知识产权强省建设,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人才“十四五”规划》《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强省建设的行动方案(2022-2035年)》有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在全省推行知识产权专员制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知识产权专员条件 知识产权专员是指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人员,基本条件如下: (一)从事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二)了解《专利法》、《商标法》及《反垄断法》等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熟悉知识产权创造、保护、运用、管理及服务等相关业务知识。 (三)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主营产品及技术创新工作较为熟悉;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要对本单位科研工作较为熟悉。 (四)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组织协调能力。 (五)原则上应具备本科以上学历。 二、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一)企业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企业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企业参与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工作; 4.负责本企业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企业知识产权培训等; 5.加强本企业知识产权资产管理、维护、运营; 6.积极开展知识产权风险评议和预警; 7.积极开展知识产权维权和侵权纠纷应对; 8.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和恶意商标注册; 9.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二)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医疗卫生单位知识产权专员职责 1.健全本单位知识产权管理制度并推动有效运行; 2.推动本单位实施创新管理知识产权国际标准及高等学校、科研组织知识产权管理国家标准; 3.推动本单位参与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工作; 4.负责本单位知识产权申请注册等事务,组织本单位开展知识产权培训; 5.推动本单位知识产权转移转化; 6.协调处理涉及本单位的知识产权侵权纠纷案件; 7.协助核查非正常专利申请; 8.负责与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协调沟通,对接相关工作。 三、知识产权专员管理 (一)知识产权专员由我省企业、高等学校、科研院所和有关医疗卫生单位推荐,需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每个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人。重点组织各级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专精特新企业、高新技术企业、三级以上医院、市级以上公共卫生机构进行申报,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国家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应做到全覆盖。 (二)原则上通过属地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后,报省市场监管局备案,省属高校科研院所、省出资监管企业、省直三甲医院、省直公共卫生机构可直接报省市场监管局登记审核。 (三)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培训由省市场监管局主办,设区市市场监管局分片区承办,对已报名登记的人员进行培训,经考核合格后,颁发“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证书”,纳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 (四)对设立了知识产权专员的单位,在评选推荐国家优势示范企业、专利奖评审等工作中予以加分奖励。 (五)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从该情形产生之月起免除知识产权专员资格: 1.被有关部门查处的; 2.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被处罚的; 3.从所在单位或团队中离职并申请撤销专员资格的。 (六)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库由省质量和标准化研究院负责维护管理,要及时更新并完善知识产权专员信息档案,实现知识产权专员队伍大数据管理的智能化和规范化。 四、其它事项 各设区市、赣江新区市场监管局要加强与本地教育、科技、工信、卫健等部门沟通协作,广泛宣传,抓紧落实,收集本地区《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附件1),填报《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附件2),于6月20日前报送省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处。 各推荐单位的知识产权专员如有增加、删减或信息变更等情况,要及时报登记部门汇总,每年度末统一向省市场监管局报送。 联系人及电话:雷宁宁,0791-86355299 电子邮箱:76033726@qq.com 附件:附件1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信息登记表.docx 附件2 江西省知识产权专员汇总表.docx 附件3 各地市场监管局联系方式.docx 省市场监管局 省教育厅 省科技厅 省工信厅 省卫健委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27日
关于在银行业金融机构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的通知
国知办发运字〔2024〕1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各政策性银行、大型银行、股份制银行: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金融支持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加快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中“扩大银行业金融机构知识产权质押登记线上办理试点范围”的工作要求,结合前期试点工作情况,进一步推进专利权质押登记便捷办理,现将在全国银行业金融机构范围内全面开展知识产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各银行业金融机构通过专利业务办理系统在线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对于符合登记要求并作出质押登记材料电子件与纸件原件一致性承诺的,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专利权质押登记通知书》后,不再要求补交纸件原件。对于暂不具备开展专利权质押登记全流程无纸化办理条件的银行业金融机构,按照《专利权质押登记办法》有关规定办理质押登记手续。 二、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督促辖区银行业金融机构认真审核收取代办的专利权质押登记所需材料,核对电子件与纸件原件的一致性;指导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完善管理制度,按照专业档案保管要求做好质押登记相关纸件材料的本地化保存和管理,配合接受后续的抽查监管及调档查验。 三、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要明确工作机制,落实监管责任,对于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办理专利权质押登记手续的行为,应采取相应的惩戒措施。 四、各银行业金融机构应持续优化专利权质押登记和质押贷款手续办理内部流程,有效提升审贷批贷效率,为支持企业创新发展提供更加便捷高效的全流程金融服务。 请各地区知识产权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各监管局按照要求,于本通知印发2个月内分别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法规司报送参与银行名单,并按年度进行更新。有关工作成效、存在问题和工作建议请及时向两部门报送。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 2024年5月10日
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的公示
为进一步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提升全市知识产权专利转化效益,不断强化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运用能力,根据《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公开征集2024年专利导航项目需求的通知》(抚市监知创字〔2024〕1号),我局组织开展了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申报评审工作。经单位自主申报、县区局审核推荐、专家评审等环节,拟将“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等5个产业类专利导航、“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等13个企业专利导航项目确定为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现予以公示,公示期2024年5月13日-5月19日。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间向我局反馈。 联系人: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 何海娟 联系电话:0794-8263470 附件: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向项目公示名单 抚州市市场监管局 2024年5月13日 抚州市产业专利导航拟确定名单 专利导航将从专利信息分析的角度,为产业运行决策、产业创新发展提供数据支撑、路径参考。除生物医药产业外,对抚州“2+4”重点产业专利导航项目建议如下。 1.有色金属精深加工产业链 2. 新能源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链 3. 新能源新材料产业链 4. 电子信息产业链 5. 绿色农林产品深加工产业链 2024年抚州市企业专利导航项目拟推荐名单 序号 项目名称 申报单位 1 建昌帮古法炮制传承创新应用专利导航项目 建昌帮药业有限公司 2 新能源商用车电驱动桥总成研制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江铃底盘股份有限公司 3 人工智能音视频技术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台德智慧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4 强力定眩胶囊中药品种保护专利导航 江西银涛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5 抚州市半导体产业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誉鸿锦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6 整体提升改造项目 金溪斯普瑞药业有限公司 7 双喷式三段火调节柴油燃烧器技术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晋元特种装备有限公司 8 硅胶型干燥剂的除湿性能质量性能提升及其应用研究专利导航工程 江西昂仕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9 高性能(高抗)电解铜箔生产技术开发专利导航项目 江西铜博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0 涡轮增压器技术专利导航 工程 抚州发那特机械科技有限公司 11 电解质平衡药物专利导航 工程 回音必集团江西东亚制药有限公司 12 江西庄驰竹展平竹基代塑低碳餐厨快消品生产线建设 项目 江西庄驰家居科技有限公司 13 新能源锂离子电池研发设计 江西省灿辉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
关于申报2024年抚州市专利导航项目任务承接单位的通知
根据<江西省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赣市监知创202〕号关于印发抚州市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工作方案的通知(202〕号推进我市专利专项计划实施,提升创新主体专利转化率和实施效益,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组织开展抚州市专利转化专项计划一、申报对象 地、国家级专利导航工程支撑服务机构。 。 。 ,二、项目内容及要求 市“2416”链和各县区2.3三、支持标准 “事前支持、事后验收”方式给予支持专利导航项目。给予每个产业规划类或区域规划类专利导航项目10万元、每个企业研发活动类类或其它类专利导航项目3万元支持。该项该批次资金最高支持不90。 验收要求 期满需组织结题验收项目结题验收以任务书为依据。 申请项目验收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 项目执行情况总结3.(包含:五、组织方式 2024年5月10日-2024年10月15日。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评审结果,在申报单位中择优选择项目承接单位,会同市财政局给予一定资金支持。 1.项目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15日,请各申报单位按时申报。 3.纸质材料送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抚州市临川区迎宾大道1111号);电子件发至邮箱:联系人:何海娟,联系电话:知识产权创造运用科附件:抚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的通知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知识产权局、教育厅(教委),有关教育部直属高等学校: 一、考核评估程序 首批高校中心需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考核评估材料,包括《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见附件1)及证明材料(模板见附件2)。中央部属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公章后直接报送;地方高校的材料加盖学校、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公章后由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报送。请于2024年5月24日前,将上述材料纸质版邮寄至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35号,邮编:100080),电子版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并注明“XX大学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材料”。 5月底在北京举行评审会议,评审专家审阅考核材料后,每家高校中心现场答辩时长15分钟,包括工作汇报(10分钟)和评审专家提问(5分钟)两部分。 国家知识产权局和教育部根据考核评估材料、现场答辩和实地考察情况,形成考核结果,其中不合格比例为5%—15%。对通过五年工作成效考核评估的高校中心,发布继续运行通知;对考核结果不合格的高校中心,限期6个月进行整改,整改结束再行检查,仍然不合格者,取消其高校中心资格。 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对高校中心的指导和支持。首批高校中心要高度重视,认真准备本次考核评估材料。请首批高校中心及地方高校所在地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确定1名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于5月10日前将联系人信息表(附件3)发送至邮箱cgzhuanli@cutech.edu.cn。 1.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工作成效报告(模板) 2.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证明材料(模板) 3.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考核评估工作联系人信息表 4.首批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名录 2024年4月29日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的通知
国知办函服字〔2024〕3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 为实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普惠工程,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能力,加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人才队伍建设,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为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提供有力支撑,决定举办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以下简称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主题 提升知识产权服务能力,促进新质生产力发展。 二、大赛目标 (一)提升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通过以赛促训、以赛促建,搭建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从业人员竞技交流平台,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人员提高专业服务能力和水平。 (二)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规范化和标准化。通过大赛形成规范、准确的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成果,并发布推广,带动其他知识产权信息检索分析从业人员提高信息分析利用的规范化、标准化水平。 (三)培养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队伍。形成一套有效促进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人才培养的办赛模式,逐步建设形成涵盖各类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机构的知识产权信息分析利用人才库,为开展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提供支撑。 (四)推广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通过以赛促用,有效推广应用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等公共服务产品,提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产品利用率。 (五)打造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品牌。打造国家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和信息传播利用品牌活动,促进发挥知识产权数据战略性资源价值,营造知识产权信息利用与科技创新、产业升级协同发展的优良生态,高效服务我国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三、大赛组织 (一)主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二)协办单位。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专利文献部、专利审查协作江苏中心。 (三)承办单位。中国专利技术开发公司、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四、参赛人员 大赛为个人赛,主要面向省级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节点单位、地市级综合性公共服务机构、技术与创新支持中心(TISC)、高校国家知识产权信息服务中心、国家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网点、专利文献服务网点、开展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的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快速维权中心等单位。上述单位可推荐不超过2名人员参赛,参赛人员须为各单位从事知识产权信息公共服务工作的人员(专门从事预审业务的工作人员除外),需在报名表中填写实际工作内容并签署信用承诺书。 五、大赛形式 大赛围绕新质生产力相关国家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相关技术热点问题设计检索分析题目。大赛专家组按照机械、电子、化工医药三大组别研制赛题并确定评分标准。参赛选手根据所选参赛组别,在规定时间内,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网址:https://pss-system.cponline.cnipa.gov.cn/conventionalSearch)完成赛题。 六、大赛流程 大赛坚持公益、公平、公正原则,包括初赛、复赛和决赛三个阶段。 (一)报名。 1. 组织报名和资格审核。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组织本地区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人员报名,并对报名对象的参赛资格进行确认,于2024年5月31日前将报名表及大赛联系人信息发送至大赛联系邮箱,并与江苏省知识产权局大赛联系人进行确认。 2. 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大赛承办单位按照参赛人员要求对报名人员的资格进行复核,大赛组委会确认发布审核通过人员名单。 (二)初赛。初赛试题将于6月27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公布;参赛人员于6月27日至6月28日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检索及分析系统完成初赛赛题,并将初赛答卷提交至大赛指定邮箱。 (三)复赛。8月上旬公布复赛名单。复赛将于10月中下旬在南京举行,采取现场检索分析比赛的形式遴选决赛选手。 (四)决赛。复赛结束后第2天进行决赛。选手现场阐述检索分析思路和方法,并接受专家提问。通过专家评分、观众投票等确定获奖选手。 七、奖项设置 大赛设一等奖6名,每组各2名;二等奖12名,每组各4名;三等奖18名,每组各6名;优秀奖18名,每个组别各6名;另面向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设组织奖5个。获奖名单由国家知识产权局另行公布。 八、赛事培训 (一)初赛前培训。围绕专利检索分析知识和赛事工具使用,面向所有报名参赛的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二)复赛前培训。围绕初赛赛题讲解、优秀答卷点评等内容,面向所有参赛选手统一组织线上培训。 (三)决赛当天培训。围绕大赛主题,面向所有复赛选手,组织现场培训。 九、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协调。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确保参赛选手充分了解大赛、积极参与大赛,并遵守赛事规则。各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要为选手参赛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 (二)加强培训宣传。鼓励各省级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根据赛事进度安排,适时开展公共服务能力提升相关培训。及时宣传活动经验和成效,并及时报送好的典型经验做法。 (三)做好赛事保障。大赛不收取参赛费,大赛主办方为进入复赛和决赛阶段选手提供住宿和餐饮。复赛、决赛往返交通费由参赛选手所在单位承担。 十、其他事宜 (一)参赛选手需签署信用承诺书(附件2),承诺诚信参赛,遵守赛事纪律。 (二)具体赛事和培训安排将在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网址:https://ggfw.cnipa.gov.cn/PatentCMS_Center/)另行发布。 附件1:第三届全国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专利检索分析大赛报名表.xls 附件2:参赛选手信用承诺.doc 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 2024年4月23日 联系方式: 国家知识产权局公共服务司 联系人:郭 靖 侯金霞 电 话:010—62083617 62083852 江苏省知识产权局 江苏省专利信息服务中心 联系人:黄 敏 王 晶 丁 甜 电 话:025—83236256 83236257 邮 箱:991198@ jsipp.cn
国家知识产权局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的通知
国知发运函字〔2024〕6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知识产权局,各地方有关中心;国家知识产权局局机关各部门,专利局各部门,商标局,局其他直属单位、各社会团体;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实施《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方案(2023-2025年)》,加快落实《关于加快推动知识产权服务业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促进专利转化运用,经研究决定,2024年组织开展“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以“加快推动专利产业化,助力发展新质生产力”为主题,以转化运用为牵引,以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为重点,整合知识产权服务资源,积极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加快推动知识产权高质量创造、高标准保护、高效益运用、高水平管理,助力构建现代化产业体系,有力支撑知识产权强国建设和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 ——围绕一条主线。紧紧围绕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转化运用这条主线,不断完善知识产权服务链条,推进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供需对接,实现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效能全面提升,加快推动创新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 ——聚集两支力量。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做好组织协调,充分调动各级知识产权公共服务体系网点和各类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的积极性,创新服务模式,提升服务效能,构建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和市场化服务协同发力、相融互促的工作格局,有力支撑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各项任务落实。 ——把握三个原则。注重点面结合,在全国统一部署下,支持各地组织开展不同层级、领域、规模的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坚持多方联动,既要充分调动全国知识产权系统的积极性,又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单位的协调对接,形成工作合力;突出务求实效,紧贴行业产业专利转化运用实际需求,优化资源配置,丰富活动内容,创新活动形式,提升活动实效。 ——服务四项重点。面向区域重大战略,助力优化提升区域产业布局和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加快培育新质生产力;面向国家科技重大项目,加强重大技术成果知识产权源头保护,助力打造科技创新高地;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服务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助力实现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围绕上述四项重点创新需求,以高校和科研机构盘点出的高价值专利为供给,加强优质高效知识产权服务对接,推动一批高价值专利实现产业化。 二、主要内容 (一)宣讲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政策和案例。 1. 宣讲宏观形势和政策。围绕知识产权工作面临的国内外形势发展变化、产业政策调整优化、专利转化运用专项政策发布实施、知识产权管理改革创新等主题,进行宣讲解读和主旨演讲,帮助创新主体、经营主体了解专利转化运用的新形势、新政策、新要求。结合专利转化运用专项行动工作进展情况,及时总结“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在推进高校和科研机构存量专利盘活、专利产业化促进中小企业成长和重点产业知识产权强链增效等工作中的有效做法,适时开展宣传推广。 2. 推广专利转化运用典型案例。结合各地资源特色和重点产业需求,组织开展专利产业化典型案例交流和经验分享,广泛宣传高校、科研机构、企业及服务机构等在推进专利产业化方面的创新做法和成功模式,通过新闻发布、专题报道、重点访谈等方式展示专利转化运用工作成效,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示范带动效应。 3. 解读专利产业化态势发布。结合重点产业领域和区域发展战略,解读专利产业化发展态势,发布专利信息分析研究成果,帮助产业界深入了解产业发展趋势、技术发展脉络、专利保护态势,准确把握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前景和潜在风险,提升产业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能力。 (二)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 1. 路演推介高校和科研机构高价值专利技术项目。支持引导公共服务机构和市场化服务机构,在高校和科研机构集中梳理盘点的基础上,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生物制造、商业航天、低空经济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筛选一批高价值专利开展路演活动,集中推介技术成熟度高、转化运用前景好、预期经济社会效益突出的科技创新成果,搭建产学研合作对接交流平台,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 2. 路演推介专利产业化投融资。深入调研专利技术投融资需求,组织开展投融资路演推介活动,聚焦科技型企业集聚和融资需求旺盛的产业园区,加大政策宣讲和融资产品推介力度,深化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入园惠企和银企对接,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月一链”投资路演活动,多途径解决中小企业专利产业化资金需求。 3. 路演推介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组织各类知识产权公共服务机构、市场化知识产权服务机构、专利导航服务基地等开展专利转化运用服务产品路演推介活动,聚焦区域重大战略和重点产业领域,发布专利导航、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转移转化对接、专利产品孵化等服务产品,生动展示运用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和数字技术创新服务产品、拓展服务模式、发展智慧服务的应用场景,加快推广专利转化运用服务新产品新模式。 (三)创新对接知识产权服务与产业。 1.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组织知识产权公共服务重要网点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和科技重大项目,加强专利转化运用相关公共服务政策、平台及产品的宣传普及,开展全流程、嵌入式专利转化运用公共服务,助力关键核心技术领域科技攻关。引导中小企业依托国家知识产权公共服务网,用好专利检索分析系统、重点产业专利信息服务平台、知识产权数据资源公共服务系统等信息公共服务平台,支撑企业技术创新和专利转化运用,打造以专利产业化为成长路径的中小企业样板。 2. 对接专利转化运用市场化服务。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知识产权服务出口基地等服务载体作用,集聚优质服务资源,深入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广泛调研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提供“贴身定制”式专利挖掘布局、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技术投融资等多元化、个性化、专业化知识产权服务,助力专利质量提升和创新成果转化运用。 3. 对接专利审查服务。根据重点产业领域专利申请需求,完善专利审查服务机制,为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提供专利优先审查、快速预审、延迟审查、集中审查、现场审查等多元化审查服务,组织相关领域专利审查员开展专利巡回审查审理和业务指导活动,加强重点产业领域创新成果专利布局保护。 (四)提升专利转化运用能力。 1. 开展专利转化运用实务培训。面向企业、高校、科研机构等创新主体的科研人员和知识产权管理人员,围绕专利信息检索、专利技术挖掘、专利布局申请、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彻等开展实务技能操作培训,提升专利转化运用意识和管理能力。面向知识产权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专利价值评估、专利导航等专业化实务培训,打造高水平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队伍,提升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专利产业化综合服务能力。 2. 助力做优专利增量。组织专利审查专家、资深专利代理师、知识产权服务专家深入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科研机构、高水平研究型大学、科技领军企业等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围绕创新发展过程中的技术研发、成果保护、知识产权战略布局、知识产权转移转化等问题面对面开展工作辅导,为做优专利增量提供服务支撑。引导树立以转化运用为目的的专利工作导向,在涉及专利指标的评审评价工作中,将专利的转化效益作为重要评价标准,推动建立完善专利申请前评估制度,持续做优专利增量,助力创新成果保护和价值实现。 三、活动安排 活动自2024年4月26日至10月26日,为期半年。 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制定总体活动方案,组织开展全国“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聚焦相关部门和地方专利转化运用服务需求,组织开展面向重点产业领域——新能源新材料等产业领域、面向国家战略科技力量——先进技术、面向区域重大战略——西部地区等3场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各地方知识产权局根据通知要求,结合本地区实际细化活动方案,自行组织开展本地区“知识产权服务万里行”活动,并举办1场以上专利转化运用服务对接活动。 四、组织保障 (一)强化组织协调。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发挥好统筹谋划作用,建立工作推进机制,监督各项工作落实情况。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加强沟通协调和协作配合,精心设计活动方案,细化活动责任分工,确保各项任务有序落实,并于5月31日前将活动方案通过办公系统(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认真落实工作任务,加强沟通,强化配合,共同提升活动成效。 (二)加强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要积极协调局内参与部门单位支持各地方活动开展,做好服务资源梳理和调配。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及时认真细化完善活动方案,落实好服务对接和条件保障。国家知识产权局相关参与部门单位要主动对接地方服务需求,做好服务资源支持保障。 (三)做好宣传总结。及时总结活动经验成效和典型事例,充分利用主流媒体、官方网站、微信微博等媒介平台,加强宣传推广。国家知识产权局将组织开展优秀案例遴选工作,进一步巩固活动成果,扩大宣传效应,增强活动影响力。各地方知识产权局要全面梳理活动开展情况,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活动典型案例,撰写活动总结报告,并于10月31日前将活动总结报告、活动成效汇总表和活动典型案例通过OA报送我局知识产权运用促进司。 特此通知。 附件:1. 活动总结报告模板 2. 活动成效汇总表 3. 活动典型案例模板 国家知识产权局 2024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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